我自己用的是連連跨境支付做的退稅,只要提供工廠開的增值稅發票就行,然後就會有連連合作的綜試區來幫助退稅,還挺快的。
算下來的話,比不要票工廠給少個稅點錢,要生很多。去年我一年退了50多萬,對於我這個小賣家來說的,真的算很多了,不賴不賴。
2、跨境電商企業從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支付外匯過來是否可以享受退稅?
對於外匯管理規定來說只規定「誰出口,誰收匯」,並沒有要求「誰進口,誰付匯」,對於跨境電商來說,很多商家因為沒有境外公司,或者境外公司沒有開戶,導致報關出口的時候境外收貨人填寫為「Amazom」,然後直接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如「papal、P卡、連連、pingpang」等支付到國內外幣賬戶,從目前退稅政策的監管來看,並沒有遇到實質的障礙,但是在銀行結匯環節,經常被銀行質疑境外收貨人與付款人不一致,原路退回,這是銀行結匯監管政策和專業沒有跟上外匯新業態模式;強烈建議跨境電商必須在境外設立公司並開設賬戶;
貿易流程:國內采購--銷售給境外公司--在平台銷售給C端買家
收款流程:平台收款--境外公司賬戶--國內外幣賬戶--結匯至國內人民幣賬戶--支付貨款等
3、跨境電商出口退稅怎麼辦理?
出口退稅可以作為跨境電商新增長點已被賣家們所熟知,但事實情況是,大多數賣家由於沒有專業的團隊和工具,無法處理出口退稅繁瑣的程序,也沒有那麼多精力耗費在物流、通關、退稅等環節,無奈之下只能「主動」放棄出口退稅。
為充分賦能跨境電商行業,連連攜手專業外綜服為跨境電商賣家量身打造出口退稅服務,打破常規退稅難題,簡化退稅流程,僅需3步即可開通退稅服務,最快3個工作日退稅到賬,最高退稅率可達13%,讓賣家輕松增加企業利潤。
4、出口貨物收取人民幣能退稅嗎?
人民幣:指在我國境內流通的人民幣,代碼為CNY,用於境內企業或個人之間的結算。離岸人民幣:指在境外的人民幣,代碼為CNH,我們國內企業與境外企業或個人之間通過離岸人民幣結算的,叫跨境人民幣結算。
因此,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判斷出口企業是收取的哪類人民幣。如果出口貨物收取的是跨境人民幣則可以享受退稅;另外如果出口企業將貨物銷售給特殊區域內企業並運入特殊區域的,可直接從特殊區域內企業收取人民幣。
(4)跨境貿易都能退稅擴展資料:
退稅部門辦理出口貨物退稅必須的工作流程,它包括應退稅款的申請、審核、審批三個環節。
退稅申請
(1)出口貨物的退稅申請。出口貨物在報關出口並在財務上做銷售處理以及經過退稅機關的退稅鑒定的基礎上,出口企業按退稅期限自行計算填制《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表》,實行計算機管理的出口企業。
可按照「出口退稅申報系統」的要求生成《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表》、《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並填寫《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連同有關退稅憑證及申報數據,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退稅。
貨物審核
(2)出口貨物審核。分為外經貿部門稽核和基層稅務機關審核。外經貿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出口退稅業務量的情況,設置出口退稅稽核組或專職稽核員,負責監督檢查出口企業執行退稅政策規定的情況。基層稅務機關審核,是在經貿部門審核的基礎之上,對企業退稅請的審核、核實工作。
5、人民幣跨境貿易能否辦理出口退稅????如若可以話,如何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復滿足以下2個條件:
1、企業需在制試點地區。現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已經擴展至全國31個省市,您的企業應該在試點地區。
2、必須是出口試點企業。該企業名單可以在人民銀行網站上搜索到!或者可以聯系當地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查詢。
滿足上述條件後,可以向稅務部門申請辦理出口退稅,但注意申報是應在申報系統上填寫KJ作為跨境人民幣結算的標志,同時不用填寫核銷單號。
6、出口貨物從國內收取的人民幣貨款能退稅嗎?
對於出口企業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出口業務或採用人民幣結算的進入特殊區域的視同出口貨物,是不影響退稅的。而對於那些銷售給境外且離境的貨物,從境內人民幣賬戶收取的人民幣不得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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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有人問貨物出口了,收人民幣能不能退稅。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先要整明白兩個概念:人民幣和離岸人民幣。
人民幣,指在我國境內流通的人民幣,代碼為CNY,用於境內企業或個人之間的結算。
離岸人民幣,指在境外的人民幣,代碼為CNH。我們國內企業與境外企業或個人之間通過離岸人民幣結算的,叫跨境人民幣結算。
因此,回答這個問題,需要判斷出口企業是收取的哪類人民幣,如果出口貨物收取的是跨境人民幣則可以享受退稅;另外如果出口企業將貨物銷售給特殊區域內企業並運入特殊區域的,可直接從特殊區域內企業收取人民幣。
跨境人民幣結算
是指將人民幣直接用於國際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交易活動均採用人民幣計價和結算。商業銀行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直接為交易主體提供人民幣結算服務,境內機構和個人可直接向非居民收取和支付人民幣。
我國自2009年試點跨境人民幣的貿易結算業務,2011年開始全國實行。現在越來越多的出口企業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規避匯率風險,消除外幣結匯造成的匯兌損失。
1、根據國稅函2009 470號、國稅函2010 303號的規定,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出口貨物,享受退(免)稅政策,符合退稅條件的,可以申請退稅;
2、根據國稅公告2013 30號,對於享受退稅政策的出口業務,對於需要提供銀行收匯水單等收匯憑證的,如果採用跨境人民幣結算的可提供收取人民幣的收款憑證;
3、根據財稅2010 26號及財稅2012 39號,對於邊境地區的邊境小額貿易和一般貿易,允許跨境人民幣結算。但需要注意,必須是通過銀行結算才符合退稅要求,對於人民幣現金結算的不能退稅,但可以免稅。如邊境地區企業直接向境外客戶收取人民幣現金,不符而退稅要求。
通過以上政策文件可以看出,貨物出口後,所收取的跨境人民幣是符合退稅要求的,但是需要注意,該跨境人民幣必須是從境外、從境內非居民開設的NRA賬戶、或從自貿區內非居民開設的自由貿易賬戶中收取才符合退稅要求。
7、如何解決跨境電子商務的出口退稅問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96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以下簡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執行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和免稅政策(以下簡稱退免稅)。從某種意義上講,跨境電子商務網上「私人訂制」的出口貨物,真正讓賣主實現了退免稅。
何謂電子商務出口企業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規定,享受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退免稅的企業,是指自建跨境電子商務銷售平台的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和利用第三方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出口的企業。如果是為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提供交易服務的跨境電子商務第三方平台,不適用規定的退免稅政策,可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什麼條件下電子商務出口享受退免稅
(一)享受退稅的四種條件
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必須同時符合以下四種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消費稅退免稅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不予出口退免稅或免稅的貨物除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並已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且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電子信息一致;三是出口貨物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收匯;四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屬於外貿企業的,購進出口貨物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消費稅專用繳款書(分割單)或海關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專用繳款書,且上述憑證有關內容與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有關內容相匹配。即外貿企業應當取得上述合法憑證,並且與報關出口貨物的金額、數量、計量單位、出口企業名稱等內容相一致。
注意,對上述規定可歸納為:生產企業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外貿企業實行增值稅免退稅辦法;出口貨物屬於消費稅應稅消費品的,向出口企業退還前一環節已征的消費稅。
(二)享受免稅的三種條件
如果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出口貨物,不符合上述退(免)稅條件的,但同時符合下列三種條件,可享受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
一是電子商務出口企業已辦理稅務登記;二是出口貨物取得海關簽發的出口貨物報關單;三是購進出口貨物取得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如出口企業只有稅務登記證,但未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或未辦理出口退(免)稅資格認定,以及出口貨物報關單並非出口退稅專用聯次,購進貨物出口時未取得合法憑證等,應當享受免稅政策。
注意,在上述規定中,如果出口企業為小規模納稅人,均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政策。
如何操作電子商務出口退免稅申報
根據財稅〔2013〕96號文件第三條規定,電子商務出口貨物適用退(免)稅、免稅政策的,由電子商務出口企業按現行規定辦理退(免)稅、免稅申報。
(一)退(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稅法規定,出口企業出口並按會計規定作銷售的貨物,須在作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以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專用〉上的出口日期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單證(憑證)與信息齊全,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增值稅退(免)稅及消費稅退稅。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退(免)稅。主要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出口退(免)稅預申報。出口企業在當月出口並作銷售收入後,將收齊單證(憑證)及收匯的貨物於次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預申報,如果在主管稅務機關審核中發現申報退(免)稅的單證(憑證)沒有對應電子信息或不符的,應當進行調整後再次進行預申報。
第二步,出口退(免)稅正式申報。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確認申報單證(憑證)的內容與對應的管理部門電子信息無誤後,應提供規定的申報退(免)稅憑證、資料及正式申報電子數據,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正式申報。
例如,某A外貿企業(符合退稅條件)2月為境外客戶購進一批服裝,以電子商務方式進行交易。當月取得購進服裝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稅價格為15000元,進項稅額為2550元,並在當月全部報關出口已收匯,其離岸價摺合人民幣為18000元。3月初,A企業將上月作賬的18000元外銷收入,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進行納稅申報。同時,憑收齊的單證(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免退稅預申報,但卻發現沒有相關的電子信息無法實現退稅。4月,A企業收到電子信息後,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了免退稅正式申報。已知服裝出口退稅率為16%,征稅率為17%,其應退稅額為:
服裝增值稅應退稅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15000×16%=2400(元);結轉成本額=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出口貨物退稅率-適用稅率)=15000×(17%-16%)=150(元)。
(二)免稅申報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規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業出口適用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的貨物,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時,採用備案制不再實行申報制,出口貨物報關單、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等資料,按出口日期裝訂成冊留存企業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