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境電子商務具有去中間商作用,越過一些國外渠道直接面對當地消費者,使傳統外貿模式中利潤多被國外渠道攫取的狀況大大改觀。據估算,跨境電子商務國內企業的外貿凈利潤率可以從傳統的5%提高到50%。
2、跨境電子商務可以不受地理空間的制約,受貿易保護的影響也較小,外貿企業可以減少海外分支機構的設立,大大降低了企業進行海外市場擴張的成本,使企業的海外市場規模較之過去可進一步擴大,小企業也有機會開展國際貿易。
3、可以減免出國談判磋商的頻次,大幅降低成交的代價。以網路營銷取代傳統的境外營銷手段,不僅節約營銷成本,而且藉助網路營銷的豐 富手段和精準定位可以取得更好的營銷效果。此外,網路營銷還可以繞過當地政府對傳統廣告營銷規定的相關流程,簡化營銷活動的手續。
4、可以直接獲得境外市場信息和用戶反饋,優化海外客戶關系管理,進行個性化定製,提高對境外市場反應的靈敏度。
2、請問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貿易的區別是什麼?
一、性質不同
一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一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一系列貨運單據。
跨境電子商務面對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費者,而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完成進口貨物的通關是一件非常耗時耗力的事情,同時對於海關來說,也需要佔用大量的行政資源。
跨境電子商務從本意上是國家想對跨境電子商務實現有效監管,消除「海淘」、「海代」等對進口市場的沖擊,進行規范性的引導。
二、稅收制度不同
首先引入一個關鍵詞「稅制」,與大多數國家不同,我國在進出口環節實行的並非單一稅制,對於進境商品,區分性質徵收:貨物稅和物品稅。
貨物稅就是針對一般進出口貿易行為產生的進出境貨物所征稅,其征稅標準是《稅則》,包括確定稅號、完稅價格、監管證件等一系列行為,徵收的稅種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雙反稅等等。物品稅則是指對個人攜帶進出境的行李物品、郵寄物品徵收的稅(《海關法》第46條),征稅標準是《進境物品稅目表》,分商品類別,確定幾檔征稅,徵收的稅種就是進境物品稅(行郵稅)。
跨境電商常接觸的一個詞「保稅備貨」,關於這個問題,比較復雜。
規范的說法是「保稅進、行郵出」(海關總署公告2014年第56號有詳細解釋),簡單說就是商品免稅進入保稅區,出區時候徵收行郵稅。關於進境貨物稅和物品稅,孰高孰低不能一概而論,但總體從稅額上來說,物品稅可能較低。
三、監管方式同
新政提出要在跨境電商鄰域推行一般貿易監管模式,在跨境電商行業引發了一場強震,並有可能成為壓死綜合試驗區內跨境電商「正規軍」的最後一根稻草。
一般貿易進口的監管更嚴格,手續要求更嚴格、更繁瑣,耗時更長。
關於一般貿易檢驗檢疫的繁復,以食品為例:辦理通關單需隨附原產地證書、衛生證書、食品成分分析表、進口許可證、企業首次進口食品類的進口聲明、出入境食品包裝備案書、安全性評估材料等10餘種單據。
還需辦理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境外出口商備案等前置性審批,不僅手續繁雜、辦理時間長,且未能滿足前置性審批條件的商品將無法進口。
四、環節不同
在外貿電商時代,進出口的環節並沒有任何縮短或改變,而跨境電商則要求盡量減少或縮短各種環節以盡量降低中間成本。
五、交易方式不同
在外貿電商時代,交易都是在線下完成的,而跨境電商則大多在線上直接完成交易。
六、稅收不同
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一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一般就要簡單很多,如很多隻涉及行郵稅而已。
七、經營模式不同
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
顯然,跨境電商的確不等於外貿電商,跨境電商體現的是一種與傳統的外貿電商有極大不同的新型的運行模式;只不過廣義的跨境電商也包含了外貿電商而已。
(2)跨境版跟一般貿易有什麼區別擴展資料:
跨國電子商務貿易具有如下特徵(基於網路空間的分析)
一、全球性(Global Forum)
網路是一個沒有邊界的媒介體,具有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徵。依附於網路發生的跨境電子商務也因此具有了全球性和非中心化的特性。電子商務與傳統的交易方式相比,其一個重要特點在於電子商務是一種無邊界交易,喪失了傳統交易所具有的地理因素。
互聯網用戶不需要考慮跨越國界就可以把產品尤其是高附加值產品和服務提交到市場。網路的全球性特徵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信息的最大程度的共享,消極影響是用戶必須面臨因文化、政治和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風險。
這種遠程交易的發展,給稅收當局製造了許多困難。稅收權力只能嚴格的在一國范圍內實施,網路的這種特性為稅務機關對超越一國的在線交易行使稅收管轄權帶來了困難。而且互聯網有時扮演了代理中介的角色。
二、無形性(Intangible)
網路的發展使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傳輸盛行。而數字化傳輸是通過不同類型的媒介,例如數據、聲音和圖像在全球化網路環境中集中而進行的,這些媒介在網路中是以計算機數據代碼的形式出現的,因而是無形的。
以一個e-mail 信息的傳輸為例,這一信息首先要被伺服器分解為數以百萬計的數據包,然後按照TCP/IP 協議通過不同的網路路徑傳輸到一個目的地伺服器並重新組織轉發給接收人,整個過程都是在網路中瞬間完成的。
電子商務是數字化傳輸活動的一種特殊形式,其無形性的特性使得稅務機關很難控制和檢查銷售商的交易活動,稅務機關面對的交易記錄都是體現為數據代碼的形式,使得稅務核查員無法准確地計算銷售所得和利潤所得,從而給稅收帶來困難。
三、匿名性(Anonymous)
由於跨境電子商務的非中心化和全球性的特性,因此很難識別電子商務用戶的身份和其所處的地理位置。在線交易的消費者往往不顯示自己的真實身份和自己的地理位置,重要的是這絲毫不影響交易的進行,網路的匿名性也允許消費者這樣做。
在虛擬社會里,隱匿身份的便利迅即導致自由與責任的不對稱。人們在這里可以享受最大的自由,卻只承擔最小的責任,甚至乾脆逃避責任。這顯然給稅務機關製造了麻煩,稅務機關無法查明應當納稅的在線交易人的身份和地理位置,也就無法獲知納稅人的交易情況和應納稅額,更不要說去審計核實。
該部分交易和納稅人在稅務機關的視野中隱身了,這對稅務機關是致命的。以eBay為例,eBay是美國的一家網上拍賣公司,允許個人和商家拍賣任何物品,到目前為止eBay 已經擁有1.5 億用戶,每天拍賣數以萬計的物品,總計營業額超過800 億美元。
四、即時性(Instantaneously)
對於網路而言,傳輸的速度和地理距離無關。傳統交易模式,信息交流方式如信函、電報、傳真等,在信息的發送與接收間,存在著長短不同的時間差。而電子商務中的信息交流,無論實際時空距離遠近,某些數字化產品(如音像製品、軟體等)的交易,還可以即時清結,訂貨、付款、交貨都可以在瞬間完成。
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提高了人們交往和交易的效率,免去了傳統交易中的中介環節,但也隱藏了法律危機。在稅收領域表現為:電子商務交易的即時性往往會導致交易活動的隨意性,電子商務主體的交易活動可能隨時開始、隨時終止、隨時變動,這就使得稅務機關難以掌握交易雙方的具體交易情況。
五、無紙化(Paperless)
電子商務主要採取無紙化操作的方式,這是以電子商務形式進行交易的主要特徵。在電子商務中,電子計算機通訊記錄取代了一系列的紙面交易文件。用戶發送或接收電子信息。由於電子信息以比特的形式存在和傳送,整個信息發送和接收過程實現了無紙化。
無紙化帶來的積極影響是使信息傳遞擺脫了紙張的限制,但由於傳統法律的許多規范是以規范「有紙交易」為出發點的,因此,無紙化帶來了一定程度上法律的混亂。
六、快速演進(Rapidly Evolving)
互聯網是一個新生事物,現階段它尚處在幼年時期網路設施和相應的軟體協議的未來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稅法制定者必須考慮的問題是網路,象其他的新生兒一樣,必將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無法預知的方式不斷演進。
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活動也處在瞬息萬變的過程中,短短的幾十年中電子交易經歷了從EDI到電子商務零售業的興起的過程,而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更是花樣出新,不斷的改變著人類的生活。
而一般情況下,各國為維護社會的穩定,都會注意保持法律的持續性與穩定性,稅收法律也不例外。這就會引起網路的超速發展與稅收法律規范相對滯後的矛盾。如何將分秒都處在發展與變化中的網路交易納入稅法的規范,是稅收領域的一個難題。
網路的發展不斷給稅務機關帶來新的挑戰,稅務政策的制定者和稅法立法機關應當密切注意網路的發展,在制定稅務政策和稅法規范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3、現在有一些品牌說自己是跨境電商,跟一般貿易有啥不同?
就是自己產品通過其它電商平台,賣出到其它地方而已
4、跨境電商和傳統外貿有什麼區別?
兩者最大的區別就是主體不一樣,環節不一樣,形式不一樣!
跨境電商是線上交易的
傳統外貿是線下交易的
5、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的區別是什麼
你很外行啊,混淆了很多概念。
1、按照跨境商務的業務,都屬於跨境貿易范疇,都需要走跨國物流和海關通關手續;
2、電子商務和電子貿易的區別就是電子商務一般不需要簽訂合同,而貿易需要合同、擔保等商務手續;
3、都有必要的網站、結算、物流、供應鏈管理、訂單管理、crm管理等信息系統。
我這樣講你懂了嗎?
6、你覺得跨境電商和外貿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一樣;在外貿電商時代,出口企業無非是運用電子商務手段推廣宣傳自己及產品,從網上尋找外商求購信息等,故主體是信息流;而在跨境電商時代,人們卻要試圖利用網路把商品直接銷售給海外消費者,故主體是商品流。
2、環節不一樣;在外貿電商時代,進出口的環節並沒有任何縮短或改變,而跨境電商則要求盡量減少或縮短各種環節以盡量降低中間成本。
3、交易不一樣;在外貿電商時代,交易都是在線下完成的,而跨境電商則大多在線上直接完成交易。
4、稅收不一樣,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一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一般就要簡單很多,如很多隻涉及行郵稅而已。
5、模式不一樣;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顯然,跨境電商的確不等於外貿電商,跨境電商體現的是一種與傳統的外貿電商有極大不同的新型的運行模式;只不過廣義的跨境電商也包含了外貿電商而已。
7、代購,海淘,跨境電商,一般貿易,進口商品的區別?
代購,海淘,跨境電商,一般貿易,進口商品的區別如下
代購,海淘,跨境電商的商品是直接購買,多數是零售為主,多數不向國家機關交稅,沒法正常在國內流通。一般貿易的商品是通過報關完稅後的商品,國家要求必須有中文標貼,可以在國內流通。
代購,海淘,跨境電商多數是以零售的價格買入,無稅進入國內,有一定的優勢。一般貿易的產品多數是批量批發價格進入國內,報關交稅,在國內流通,價格上不同的銷售渠道差別很大。各有優勢!
近年來跨境電商的概念越來越火,跨境電子商務是指分屬不同關境的交易主體,通過電子商務平台達成交易、進行支付結算,並通過跨境物流送達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種國際商業活動。跨境電商自然分為出口和進口跨境電商兩種,今天我們主要來講講進口跨境電商。
8、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貿易的區別是什麼
一般貿易和跨境電商貿易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一般貿易進口屬於進口貿易,大多數是企業之間的一種商業行為,因此需要進出口合同、發票等基本商業單據,還需要提單等一系列貨運單據。跨境電子商務面對的在一般是直接的消費者,而對於一般消費者而言,完成進口貨物是非常耗時耗力的事情,對於海關來說,也需要佔用行政資源;
2、稅收制度不同,首先引入一個關鍵詞「稅制」,我國在進出口環節實行的並非單一稅制,對於進境商品,區分性質徵收:貨物稅和物品稅。貨物稅就是針對一般進出口貿易行為產生的進出境貨物所征稅,包括確定稅號、完稅價格、監管證件等一系列行為,徵收的稅種包括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3、監管方式同,新政提出要在跨境電商鄰域推行一般貿易監管模式,在跨境電商行業引發了一場強震,並有可能成為壓死跨境電商「正規軍」的稻草;
4、環節不同,在外貿電商時代,進出口的環節並沒有任何縮短或改變,而跨境電商則要求盡量減少或縮短各種環節以盡量降低中間成本;
5、交易方式不同,在外貿電商時代,交易都是在線下完成的,而跨境電商則大多在線上直接完成交易;
6、稅收不同,外貿電商體現的是傳統的一般貿易,涉及到復雜的關稅、增值稅及消費稅等,而跨境電商面臨的稅收就要簡單很多;
7、經營模式不同,外貿電商的基本模式是B2B,而跨境電商的主流模式卻是B2C。
【法律依據】
《邊境貿易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邊境小額貿易、邊境民間貿易、邊民互市貿易 和邊境地區的地方貿易等貿易方式的進出口商品檢驗管理工作。第三條 商檢機構依法對邊境貿易中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范圍:
(一)列入《商檢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種類表》的進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商檢機構檢驗的進出口商 品;
(二)涉及安全衛生的進出口商品的檢驗和出口動物產品檢疫;
(三)邊境貿易合同規定由商檢機構檢驗出證的商品;
(四)對外貿易關系人申請的鑒定業務和委託檢驗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