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參作為「食品」和「葯品」的區分點如何。進出口的話有什麼標准,限制,法律法規等
人參,葯材
衛生部關於批准 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的公告
衛生部公告2012年第17號 2012年8月29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准人參(人工種植)為新資源食品。人參(人工種植)的生產經營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准規定。 特此公告。
中文名稱 人參(人工種植)
拉丁名稱 Panax Ginseng C.A.Meyer
基本信息
來源:5年及5年以下人工種植的人參
種屬:五加科、人參屬
食用部位:根及根莖
食用量 ≤3克/天
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1.衛生安全指標應當符合我國相關標准要求。
2.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4周歲以下兒童不宜食用,標簽、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