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付匯時能否支付比報關單上金額高的金額
支付貨款,肯定是要按照報關單上的支付
餘下的,可以走服務回貿易,因為服務貿易如果小於等值5萬美元答,只需要正本的合同或發票即可,你們隨便寫個技術指導費或是管理咨詢費都可以的
如果是傭金,還需要入帳水單/涉外收入申報單等,傭金合同,進出口合同等,很麻煩的;培訓費需要身份證明等等
所以走211054或211033都行的,一個invoice或請求書就可以了
2、進口貨物付匯
最合法的做法當然是改報關單,重新申報,再對外付匯。但在實際操作中,是非常麻煩的,不僅是海關刪單重報的手續繁瑣,而且外匯核銷後改數據也是及其復雜的。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用其他方法沖抵這300美元。因為300美元不是什麼太大的金額,具體可操作的方法很多,比如:
1)如果公司進口貨物較多的,可以以其他合同名義對外付款,然後幾筆一起核銷,300 美元的差額是不算什麼的。
2)可以做個假的傭金合同,以傭金的方式對外支付
3)以其他名目對外付匯,比如信息費啊,物流費啊,都不算在貿易付匯,不必核銷, 只要做點相關的文件就行。
方法很多,為了這么點錢不要太麻煩就行了
3、進口報關單上的總金額比實際支付的錢多怎麼辦?
沒有影響,外管局的核銷控制的是:付匯總額不得多於進口金額(即進口報關單上載明的金額),付匯金額少於報關單金額,只是報關單沒有全部核銷,這個是沒有關系的。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