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口商品報關流程?
1. 接收進口商品:首先需要接收進口的商品,確保接收到的商品與訂單數量、質量、型號等一致,並核對所需的報關單及進口貨物的相關文件橘岩齊全。
2. 繳亮皮納進口稅款:報關前需繳納相應的進口稅款,以便順利完成報關手續。
3. 辦理報關手續:將進口貨物信息錄入海關系統,提交報關單並繳納相應的關稅、進口環節稅及增值稅等費用,海關會對貨物進行檢驗、驗放等程序。
4. 查驗並放行:海關對進口貨物進行檢驗、查驗圓鍵御,確認無誤後進行驗放,貨物可以在指定地點提取。
5. 辦理清關手續:在貨物成功驗放後,需要辦理相應的清關手續,包括整理貨物清單、繳納消費稅、辦理內貿銷售許可證等。
6. 貨物提取與交付:完成所有手續後,可以前往指定地點提取貨物,並交付給買方或物流商運輸。
2、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是什麼?
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
進口:
一、客戶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及換單費、THC費等給我司,由我司代客戶到所屬船公司換取進口提貨單。
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
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
出口:
一、出口報關企業應具備在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局注冊備案,有進出口經營權和報檢資格。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客戶就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客戶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客戶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客戶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
七、出口通關結束。客戶需及時到我司繳納報關報檢代墊代辦費。
進出口報關注意事項:
在進出口貿易的實際業務中,絕大多數是賣方負責出口貨物報關,買方負責進口貨物報關。即絕大多數的貿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國家的海關打交道。下面是關於我國的基本報關綜述。
一.報關單位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報關管理的主要制度實際是報關注冊登記制度。凡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口岸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手續的企業必須向海關辦理報關注冊登記。
要履行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必須先經海關批准成為報關單位。能夠向海關注冊登記的單位分為兩類,一類是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另一類是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辦理報關和代理報關登記,在企業所在地海關辦理。報關業務,應由報關企業和代理報關企業指派專人即報關員辦理。報關員必須經海關培訓、考核合格並獲得由海關頒發的《報關員證》才可以從事報關工作。
(一)辦理報關注冊登記單位
可以向海關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有:經批准有進出口貿易經營權的企業;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及外商獨資企業;經海關認可,直接辦理進出口手續的經營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易的企業;其經海關認可的經常辦理進出口貨物手續的單位。
申請辦理報關注冊登記的企業,應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1.經貿管理部門批准其經營進、出口業務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影印件;3.銀行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文件;4《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5.有關部門批准開業的證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內容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
(二)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的單位
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向海關申請辦理代理報關注冊登記,並同時向海關提交有關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代理報關注冊登記申請書;資信證明文件,如有足夠的流動資產或銀行存款、保證進出口貨物稅款能夠及時繳納的證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機構投保並向海關提交金融機構出具的經濟擔保書,或者通過公證機關以固定資產抵押形式保證繳納的資信證明文件。申請經海關審核批准後,發給《報關注冊登記證明書》。企業取得報關單位的資格後,即可由專職或兼職報關員辦理貨物進出關境的手續。
報關單位的資格隨同原申請成為報關單位的企業的撤銷而自動終止。如更改注冊登記內容時,需重新向海關申請。
二.報關期限
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期限在《海關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而且出口貨物報關期限與進口貨物報關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除海關特許外,應當在裝貨的24小時以前向海關申報。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在裝貨前給海關以充足的查驗貨物的時間,以保證海關工作的正常進行。
如果在這一規定的期限之前沒有向海關申報,海關可以拒絕接受通關申報,這樣,出口貨物就得不到海關的檢驗、征稅和放行,無法裝貨運輸,從而影響運輸單據的取得,甚至導致延遲裝運、違反合同。因此,應該及早地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做到准時裝運。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自載運該貨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向海關辦理進口貨物的通關申報手續。做出這樣的規定是為了加快口岸疏運,促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使用,減少差錯,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內沒有向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海關將徵收滯報金。滯報金的起收日期為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的15天;轉關運輸貨物為貨物運抵指運地之日起的第15天;郵運進口貨物為收到郵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為海關申報之日。滯報金的每日徵收率為進口貨物到岸價格的0.5%,起征點為人民幣10元。計算滯報金的公式為:
滯報金總額=貨物的到岸價格 X 滯報天數 X 0.5‰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超過三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其進口貨物由海關提取變賣處理。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存儲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一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確屬誤卸或者溢卸的進境貨物除外。
三、報關程序
報關工作的全部程序分為申報、查驗、放行三個階段。
(二)進出口貨物的查驗
進出口貨物,除海關總署特准查驗的以外,都應接受海關查驗。查驗的目的是核對報關單證所報內容與實際到貨是否相符,有無錯報、漏報、瞞報、偽報等情況,審查貨物的進出口是否合法。 海關查驗貨物,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和場所進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報經海關同意,海關可以派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場所以外查詢。申請人應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並支付費用。
海關查驗貨物時,要求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必須到場,並按海關的要求負責辦理貨物的搬移、拆裝箱和查驗貨物的包裝等工作。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貨物保管人應當到場作為見證人。
查驗貨物時,由於海關關員責任造成被查貨物損壞的,海關應按規定賠償當事人的直接經濟損失。賠償辦法:由海關關員如實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查驗貨物,物品損壞報告書》一式兩份,查驗關員和當事人雙方簽字,各留一份。雙方共同商定貨物的受損程度或修理費用(必要時,可憑公證機構出具的鑒定證明確定),以海關審定的完稅價格為基數,確定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定後,由海關填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損壞貨物、物品賠償通知》,當事人自收到《通知單》之日起,三個月內憑單向海關領取賠款或將銀行帳號通知海關劃撥,逾期海關不再賠償。賠款一律用人民幣支付。
(三)進出口貨物的放行
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報關,經過審核報關單據、查驗實際貨物,並依法辦理了徵收貨物稅費手續或減免稅手續後,在有關單據上簽蓋放行章,貨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裝運貨物。此時,海關對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才算結束。 另外,進出口貨物因各種原因需海關特殊處理的,可向海關申請擔保放行。海關對擔保的范圍和方式均有明確的規定。
3、進口報關需要哪些准備資料?
進行進口報關的程序 [1]
通常情況下,進口報關程序分為申報、查驗、納稅及放行4步。
1.申報
目前,海關接受申報的方式一般有3種:口頭申報、書面申報及電子數據交換申報,其中以後兩種申報形式為主。
按照我國《海關法》的規定,進口貨物的申報期限為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曰內,超過14日期限未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按日徵收進口貨物CIF(或CIP)價格的0.5‰的滯報金。超過3個月未向海關申報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關將貨物提取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運輸、裝卸、儲存等費用和稅款後尚有餘款的,自貨物變賣之日起1年內,經收貨人申請,予以發還;逾期無人申請的,上繳國庫。 申報的具體手續是:進口貨物到貨後,申報人根據進口單據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
在報關時,報關人除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外,還必須向海關交驗下列單證:提貨單、裝貨單、運單、發票、裝箱單、保險單、進口貨物許可證。必要時,還應向海關交驗訂貨合同、產地購運證明及其他文件。 海關收到以上單證後,應進行認真審核,以檢查所申報的進口貨物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2.查驗
海關以經過審核的單證為依據,在海關監管場所(包括口岸碼頭、車站、機場、郵局等)對所申報的進口貨物進行檢查,以核對單物是否相符。海關查驗時,報關人應派人到現場協助海關工作。
3.納稅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收到海關的稅款繳納證書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進口稅款。我國《海關法》對進口貨物納稅期限的規定與出口貨物的相同。進口貨物以海關審定的正常C1F價格為完稅價格。C1F價格不能確定時,完稅價格由海關估定。
計算進口關稅稅款的基本公式是:進口關稅稅額=完稅價格×關稅稅率
在計算關稅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進口稅款繳納形式為人民幣。進口貨物以外幣計價成交的,由海關按照簽發稅款繳納證書之日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的買賣中間價摺合人民幣計征。人民幣外匯牌價表未列入的外幣,按國家外匯管理部門確定的匯率摺合人民幣。
2)完稅價格計算到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關稅稅額計算到分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3)一票貨物的關稅稅額在人民幣10元以下的免稅。
進口報關需要的手續
報關是一項十分復雜和專業性比較強的工作。
為提高通關效率,節省通關費用,一些進口貨物的收貨人不自行辦理通關手續,而委託具備報關資格的貨運代理企業代為辦理相應報關手續。代理報關分為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兩種形式。以下介紹收發貨人委託代理辦理進口報檢報關時需要的手續,以供進口商參考。
一、接貨:進口商或國外公司以電話或傳真通知進口部人員貨物即將入關,操作人員派車到進口商處提取清關文件。委託人應當向貨運代理提供所委託報關事項的真實情況。
二、報關:報關員在接到清關文件後先行審核,審核無誤後交由海關進行清關。
三、出稅:在海關審核無誤後,將會自動打出一份進口關稅稅單和增值稅稅單,由客戶直接交納稅金,或由貨運代理代墊稅金。進口轉關貨物,按貨物運抵指運地海關之日的匯率和稅率征稅。
四、查驗:稅金交納後等待海關的進一步指示。海關如需查驗貨物,則由報關員和海關官員共同查驗,查驗合格後,貨物方可放行。
五、送貨:根據進口商的要求,貨運代理可派車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
六、成本核算:在此票貨物順利清關並安全抵達進口商指定地點後,進行後期成本核算。
七、貨運代理進口報關發生的費用如下:運輸費、報關費、代墊稅金、操作費、倉儲費等。
八、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材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後,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此外,進口商應注意貨物的申報期。海關規定,進口貨物應自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l4日內辦理申報。如逾期申報,海關則自第l5日起按到岸價每日徵收0.05%的滯報金。如超過3個月仍未申報,海關即變賣貨物,在扣除各種費用後,餘款上繳國庫。
進口報關的期限
報關期限是指貨物運到口岸後,法律規定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的時間限制。
根據《海關法》規定,進口貨物的報關期限為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由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報關;轉關進口貨物除在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外,還須在載運進口貨物的運輸工具抵達指運地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報關;超過這個期限報關的,由海關徵收滯報金。進口貨物規定報關期限和徵收滯報金是為了運用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促使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及時報關,加速口岸疏運,使進口貨物早日投入生產和使用
4、海關進口報關手續有哪些步驟?
大概流程:
收貨人預備進口單據→換單→報檢→報關→辦理設備交接單→提箱→提貨
具體操作:
一、進口單據:
1: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此貨物由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船代操作、在哪裡可以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一般貿易)。
3:貨代提前聯系場站並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果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註:「背書正本提單」兩種形式:
(1),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訂艙人」,則由發貨人背書;
(2),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報關(清關)
1:收貨人如果有自己的報關行,可自行清關,也可以委託貨代的報關行或其他有實力的報關行清關
2:報關資料包括:帶背書正本提單/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小提單
3:海關:
(1) 通關時間:一個工作日以內
(2) 特殊貨物:二到三個工作日
(3) 查驗:a,技術查驗:依據單據以及具體貨物決定是否查驗;b:隨機查驗:海關放行科放行後,電腦自行抽查。
五、辦理設備交接單
1:貨代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電放放貨的傳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辦理設備交接單。
2: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場站時,回箱人、運箱人與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間交換集裝箱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憑證,並有管箱人發放集裝箱憑證的功能。它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換手續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
註:拼箱貨(CFS條款交貨),憑船代業務部進口科的通知單到箱管部交納進口單證費,然後可憑「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直接提取貨物,無須辦理設備交接單。
六、提箱:
1:貨代憑小提單和拖車公司的「提箱申請書」到箱管部辦理進口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卸箱費、進口單證費等費用的押款手續。
2:若押款人不是提單上所註明的收貨人,押款人必須出具同意為收貨人押款並支付相應費用的保證函(保函)。
3:押款完畢經船代箱管部授權後到進口放箱崗辦理提箱手續,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並核對其內容是否正確。
4:收貨人拆空進口貨物後,將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點。
5:空箱返回指定堆場後,收貨人要及時憑押款憑證,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費用的結算手續。
七、提貨:
1:貨代或收貨人憑小提單,聯系拖車去船代指定的碼頭、場站提取貨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押款結算手續。
註:拼箱貨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簽取散貨分提單(分單),提貨時用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提取貨物。
八、費用及其他:
換單費:300/票
報檢: 200/票
報關費: 200/票
海關、商檢工作時間:09:00—12:00 14:00—18:00
報關行: 09:00—12:00 14:00—18:00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通關程序: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
轉關運輸是指海關為加速口岸進出口貨物的疏運,方便收、發貨人辦理海關手續,依照有關法規規定,允許海關監管貨物由關境內一設關地點轉運到另一設關地點辦理進出口海關手續的行為。
轉關運輸貨物的通關程序如下:
1.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
(1)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轉關運輸。
(2) 申報貨物轉關運輸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代理人應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以下簡稱「申報單」),並交數據錄入中心錄入海關計算機報關自動化系統,列印成正式的申報單一式三份。
(3)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並遞交申報單、指運地海關簽發的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隨附有關批准證件和貨運、商業單證(如貨物的提單或運單、發票、裝箱單等)。
(4)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請辦理屬於申領進口許可證的轉關運輸貨物,應事先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口許可證,經審核後由指運地海關核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並封交申請人帶交進境地海關。
(5) 進境地海關在接受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報遞交的有關單證後,要進行核對,核准後,要將上述有關單證製作關封,交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6)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關指定的路線負責將進口貨物在規定的時限內運到指運地海關,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境地海關簽發的關封,並應在貨物運至指運地海關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7) 指運地海關在辦理了轉關運輸貨物的進口手續後,按規定向進境地海關退寄回執,以示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監管工作的完結。
(8) 來往港澳進境車輛裝載的轉關運輸貨物,由車輛駕駛人員向進境地海關交驗載貨清單一式三份,並隨附有關貨運、商業單證,進境地海關審核後製作關封交申請人帶交出境地海關,由出境地海關負責辦理該車輛及所載貨物的監管手續。
(9) 保稅倉庫之間的貨物轉關手續,除應按辦理正常的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手續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辦理手續。但在填報申報單時,在「指運地」一欄應填寫貨物將要存入的保稅倉庫名稱。
5、進口代理和進口報關行的區別
其實兩者都是需要委託第三方來處理具體事宜,但是委託代理報關相對於比委託代理進口的環節是要少的多。
代理報關又分為直接代理報關和間接代理報關。 報關是履行海關進出境手續的必要環節之一。指的是進出境運輸工具的負責人、貨物和物品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受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的委託,在通過海關監管口岸時,依法代理其進行申報並辦理有關手續的行為。 報關涉及的對象可分為進出境的運輸工具和貨物、物品兩大類。我國海關法律把有權接受他人委託辦理報關業務的企業稱為報關企業。報關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許可並向海關注冊登記後才能從事代理報關業務。
代理進口,是指有貨物進口需求的客戶,由於對進口業務的不熟悉或者其他原因,委託船運公司、貨代公司、報關行、貿易公司等代辦進口的貿易服務型業務。進口代理一般由代理商操作,在進口的過程中,進口代理商作為發貨人和收貨人之外的中間人,在操作過程中收取傭金,但一般不承擔信用、匯兌和市場風險,不擁有進口商品的所有權。
委託代理報關始終都只有一個報關動作,然而委託代理進口,是直接所有進口的所有動作。
6、進口報關需要哪些資料
進出口商向海關報關時,需提交以下單證:
1、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般進口貨物應填寫一式二份;需要由海關核銷的貨物,如加工貿易貨物和保稅貨
進出口報關流程
物等,應填寫專用報關單一式三份;貨物出口後需國內退稅的,應另填一份退稅專用報關單。
2、發票。貨物發票一式二份,對貨物出口委託國外銷售,結算方式是待貨物銷售後按實銷金額向出口單位結匯的,出口報關時可准予免交。
3、陸運單、空運單和海運進口的提貨單及海運出口的裝貨單。海關在審單和驗貨後,在正本貨運單上簽章放行退還報關單,憑此提貨或裝運貨物。
4、裝箱單。其份數等同貨物發票,但是散裝貨物或單一品種且包裝內容一致的件裝貨物可免交。
5、合同。進出口貨物報關時需提供買賣雙方簽訂的外貿合同。
6、進口付匯核銷單\出口收匯核銷單。一切進出口貨物報關時,應交驗外匯管理部門加蓋"監督收\付匯""章的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單,並將核銷編號填在每張報關單的右上角處。
7、海關認為必要時,還應交驗貿易合同、貨物產地證書等。
8、其它有關單證。包括:
(1)經海關批准准予減稅、免稅的貨物,應交海關簽章的減免稅證明;
(2)已向海關備案的加工貿易合同進出口的貨物,應交驗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
編輯本段進出口報關具體操作流程進口確定進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後。開始進行進口的操作。
一、首先是要提供到貨通知書、正本提單或電放保函換取單。
二、准備進口報關所需單證:
1.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一式一份、報關、報檢委託書各一份。
2.從歐盟、美國、韓國、日本進口貨物,如是木製包裝箱的需提供熱處理證書或植物檢疫證書,如是非木製的提供無木製包包裝。
3.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進口許可證、機電證、重要工業品證書)4.有減免稅手冊的提供減免稅證明手冊。
三、進口申報後如海關審價需要,客戶需提供相關價格證明。如信用證、保單、原廠發票、招標書等海關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關列印稅單後,客戶需在7個工作日繳納稅費。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納金。
五、報關查驗放行後,即可提貨回家(倉庫)。另: 貨物到港後十四日內必需向海關申報。如超過期限海關按日計征滯報金(按貨物價值萬分之五)超過三個月,海關將作無主貨物進行變賣!!出口一、首先向船公司訂好艙。
二、出口報關所需單證:
1.在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後,裝貨的24小時之前,備齊海關所需單證向海關申報。
2.必備單證:清單、發票、合同、核銷單、報關委託書、船公司裝貨單等單證件各一份。
3.按海關稅則所規定的各項證件。(如通關單、出口許可證等)。
4.有出口手冊需提供手冊報關。
三、出口報檢所需單證:
1.應在報關之日前三天備齊所需單證,向檢驗檢疫局申報。提供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廠檢單、紙箱包裝單等證件各一份。
2.如出口貨物到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歐盟等外包裝為木製的需做熏蒸或熱處理的,需提供的單證有:清單、發票、合同、報檢委託書。如熏蒸產品是木製品,還需提供廠檢單。
3.做熏蒸或熱處理的產品,應在報關前兩天,將貨物運抵到指定的堆場或港區進行熏蒸。(熏蒸時間需24小時)
四、出口報關正式向海關申報。如出口需繳納稅費的,應及時繳納稅費。
五、海關現場審單結束。貨物單證放行後,貨主應在海關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至海關監管區內進行驗放。如需查驗,報關行應及時與海關聯系,進行貨物查驗,驗完後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鉛封。不需查驗的應及時進行實貨放行,將裝貨單按截關時間送到港區裝船。
六、待貨物出口,船公司就將出口艙單數據傳送海關,海關接收到數據後報關行待海關數據結關後,及時到海關列印退稅核銷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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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進口報關需要哪些資料和流程?
清關是對進出口的貨物而言,為了保護國家的利益,需要對進出口貨物的情況進行監督和備案,通過清關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管。對於進口貨物來說,清關的要求更多。
進口清關(Customs Clearance)即進口結關,是指進口貨物、進入一國海關關境或國境必須向海關申報,辦理海關規定的各項手續,履行各項法規規定的義務。清關(Customs Clearance)只有在履行各項義務,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征稅、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貨主或申報人才能提貨。
首先進口商需要准備進口資質,在海關注冊取得進出口權,注冊單一窗口等。
客戶所需清關文件:
一般貨物所需:
(1) 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提單、發票、箱單、合同,代理協議(如需)
(2) 原產地證,注意是否免稅
(3) 營業執照(復印件蓋正本章)
(4) 申報要素,發票(運保費如需)
特殊產品需要提供特殊文件:
(3) 化工品和危險品的MSDS,鑒定書
(4) 收、發貨人、生產商食品備案信息截圖(電子信息就行)如未備案,提前申請。
(5) 衛生證/健康證/自由銷售證書/分析報告,灌裝日期/生產日期等(根據不同產品選擇所需文件,正本)
(6) 進口貨物衛生證附表、進口貨物清單附表、進口預包裝產品檢驗記錄單、進口產品信息表、出入境貨物收發貨人質量安全合格保證,進口食品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聲明,銷售記錄或者首次進口銷售說明(根據不同產品選擇所需文件,國內自己填寫,正本)
(7) 外文標簽、外文標簽翻譯件、中文標簽(正本)
(8) 乳品類-乳製品衛生證書、全項檢測報告
(9) 水產類-水產品衛生證書、養殖產品許可證
(10) 肉類-獸醫衛生證書、入境許可證
(11) 酒類-分析報告、灌裝證明
(12) 油類-檢測報告/分析證明(按商檢要求出齊項目)
(13) 非預包裝植檢類-植物檢驗檢疫證書
(14) 橄欖油、乳製品提供自動進口許可證
(15) 機電證,進口許可證,手冊等
追蹤貨物到港時間,到港前3天左右查詢是否有海關艙單;如有艙單,安排報關。出稅後,安排交稅。到港後查結關、放行狀態。
1)正常放行,提貨。
2)海關查驗:按照海關要求准備查驗手續。查驗無問題後,海關放行。
3)和商檢部門辦理法檢手續,商檢放行後安排提貨。
如有衛生證/CIQ證書等,海關(商檢)放行後,辦理相關文件。
8、進口報關操作流程
1. 創建報關單(合同、發票、發票、運單)
2.填寫報關單手寫稿。根據報關信息填寫報關單草稿
3.列印報關單。報關公司根據草稿清單將數據錄入QP系統,列印報關單。
4. 發送數據。報關公司經營者核對報關信息和審核單後,將報關信息與報關單一起發送至電子口岸。
5.接收數據接收。海關單證查驗中心會收到數據,初審無誤的,會發數據回執給您。專業的集成系統專家---隆鑫集成系統。
6.列印報關單。報關行收到數據回執後,可表明海關已受理報關單,並在QP系統上列印報關單一式三份(報關確認、報關業務、公司持股)。
7. 訂購報關單。報關單確認無誤後,在報關單上簽字蓋章,並在每張報關單上附上海關要求的文件。
8. 現場交貨申報。收到您訂購的報關單並將報關單提交給您當地的海關
9. 檢查。如果當地海關審核無誤,將接受申報
10. 稅收。如果進口貨物達到應稅金額,海關將向報關員開具稅單。
11. 納稅。公司根據稅單向指定銀行賬戶繳納稅款,銀行在稅單上蓋章(開通網上支付的企業可以網上支付)。
12. 稅務發票的確認。當地海關在銀行蓋章的收據上攤銷稅款
13. 選擇檢查。人工控制——海關根據貨物的風險價值選擇是否查驗貨物(電腦控制的情況下,必須查驗貨物)。
14. 發布。海關放行的貨物或查驗後不需要查驗的貨物
15. 接收海關簽發的貨物。一個好的集成系統可以使集成和貨運業務更加高效。
16. 清關。海關將對上述報關單所列貨物進行結算,報關行可列印進口支付憑證。
《海關法》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有關單證。」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及其他進出境報關單(證)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它是貨物的收、發貨人向海關報告其進出口貨物實際情況及適用海關業務制度,申請海關審查並放行貨物的必備法律書證。它既是海關對進出口貨物進行監管、征稅、統計以及開展稽查、調查的重要依據,又是加工貿易核銷、出口退稅和外匯管理的重要憑證,也是海關處理進出口貨物走私、違規案件及稅務、外匯管理部門查處騙稅、套匯等犯罪活動的重要書證。因此,申報人對所填報的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真實性和准確性應承擔法律責任。
電子數據報關單與紙質報關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