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海關進口查驗貨物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貨物查驗是指海關接到進出口報關申請,確定申報內容是否與貨物真實情況相符,確定商品的歸類、價格、原產地屬性等,依法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實際核查的執法行為。
海關查驗項目
1.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2.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
海關查驗流程
1.滿足查驗條件發出《查驗通知單》,通知收貨人或代理報關企業到場。
2.安排查驗計劃。由現場海關查驗受理崗位安排查驗的具體時間,一般當天安排第二天的查驗計劃。
3.海關查驗貨物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授權報關員應當到場,並負責協助搬移貨物,開拆和重封貨物的包裝。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徑行開驗、復驗或者提取貨樣。
4.查驗結束後,由陪同人員在《查驗記錄單》上簽名、確認。
海關查驗方式
1.機檢查驗 利用機器掃描技術檢查貨物實際狀況,自動核對進口報關單,無差異進入征稅環節
2.人工查驗 按一定比例隨機人工查驗
外形查驗:對外部特徵、易於判斷基本屬性的貨物包裝、嘜頭進行驗核。
開箱查驗:拆開貨物包裝,對貨物實際狀況進行驗核。可以隨機抽查,也可逐件拆開包裝徹底核查
海關查驗貨物後,填寫一份驗貨記錄。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對完稅價格有質疑、磋商的進入審價環節。
海關查驗發現貨物申報與實際狀況不符的,收貨人或代理報關企業應當配合海關按規定程序移交海關緝私、法規、通關等相關部門處理。
2、出口報關查驗流程
查驗前,應到箱子所在的堆場辦理查驗作業手續,開查驗作業單,付費等手續。
確定箱子已經移到查驗場地後,並找到箱子的位置(不要等把老師么接了來了,但自己卻不知道自己的箱子在那個位置,到那個時候,老師等著你,你再滿堆場的去找箱子會很痛苦的)。到堆場辦公室找到自己的箱子的磅單(因為查驗的時候他會要校對重量),然後在去接派員指定的那個老師來查驗。海關來查驗之前是不允許箱門打開的,要保持原封志完好的,所以,一定要在關員在場並得到他的同意的情況下才能開箱門。
如果貨物沒問題,查驗好後,記得抄下新的封志號,寫查驗報告的時候要用的。
通常查驗的時候會提出一些問題,按海關的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或解釋,
貨物查完,每問題的話,就等待海關關員寫查驗報告了,寫完報告,會讓報關員在查驗報告上簽字,表示當時你也在場,並且申明查驗過程中沒有對貨物造成損壞。
交給武警簽字
交給科長簽字
單證流到返單人員手上,對查驗報告進行錄入。
3、海關查驗和清關的區別,希望答案可以通俗易懂
查驗是指海關在接受報關單位的申報並已經審核的申報單位為依據,通過對版出口貨物進行權實際的核查,以確定其報關單證申報的內容是否與實際進出口的貨物相符的一種監管方式。具體做法如下所示: 通過核對實際貨物與報關單證來驗證申報環節所申報的內容與查證的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申報審單環節所不能發現的有無瞞報、偽報和申報不實等問題。 通過查驗可以驗證申報審單環節提出的疑點,為征稅、統計和後續管理提供可靠的監管依據。海關查驗貨物後,均要填寫一份驗貨記錄。驗貨記錄一般包括查驗時間、地點、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名稱、申報的貨物情況,查驗貨物的運輸包裝情況(如運輸工具名稱、集裝箱號、尺碼和封號)、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等。需要查驗的貨物自接受申報起1日內開出查驗通知單,自具備海關查驗條件起1日內完成查驗,除需繳稅外,自查驗完畢4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征稅:根據《海關法》的有關規定,進出口的貨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徵收關稅。關稅由海關依照海關進出口稅則徵收。需要征稅費的貨物,自接受申報1日內開出稅單,並於繳核稅單2小時內辦結通關手續。
4、報關實務中一般進出口貨物有哪些特點
1.《報關單位情況登記表》(辦理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法定代表人須在「備注欄」簽名確認);
2.《報關單位管理人員情況登記表》辦理法定代表人、報關業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變更的提交);
3.由主管海關出具的原企業名稱項下已辦結海關手續的書面證明(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的提交);
4.關稅處出具的原企業名稱項下海關稅費繳納情況的證明文件(內資企業提交);
5.《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商務部規定不需要備案登記的除外)(內資企業提交);
6.《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或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副本復印件(外商(或台港澳僑)投資企業提交);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個人獨資、合夥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8.《稅務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國稅和地稅);
9.《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復印件;
10.銀行開戶許可證(基本帳戶)復印件(辦理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帳號變更的提交);
11.報關專用章印鑒(辦理企業名稱變更的提交);
12.章程修正案;
1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原件;
14.海關需要的其他文件材料。
5、海關查驗出口貨物是怎樣的流程?
一、進出口貨物的申報
報關員應辦事項(提出申報):
1、填寫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2、提供法定單證,如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檢驗檢疫證;
3、隨附貨運、商業單證,如裝箱單、提貨單等;
4、減免稅、免驗證明。
海關應辦事項(接受申報):
1、對報關單進行編號登記、簽注申報日期並裝訂;
2、審核報關單內容(初審和復核)。
二、進出口貨物的查驗
報關員應辦事項(接受查驗):
1、派員會同海關查驗貨物;
2、負責搬移、開箱及驗畢恢復原狀。
海關應辦事項(查驗貨物):
1、查驗單貨是否一致;
2、到監管區外查驗向報關單位收取規費;
3、查驗時,如發生貨物損壞,應向報關單位賠償。
三、進出口貨物的征稅
報關員應辦事項(繳納稅費):
1、隨時答復或提供海關征稅部門的問題或所需文件。
2、憑海關開具的繳款通知書到指定銀行繳納關稅和國內稅。
海關應辦事項(徵收稅費):
1、審價;
2、依據相關稅率計征關稅和依法減免;
3、開出銀行繳款書。
四、進出口貨物的放行
報關員應辦事項(憑單取貨或裝船出運):
1、憑報關員證及領單憑據領取放行單及其他發還單證;
2、到海關監管倉庫提貨或裝貨、啟運 。
(5)一般進出口陪同查驗是什麼意思擴展資料:
海關應辦事項(結關放行):
1、審核關稅及規費是否繳訖;
2、審核應附單證是否核銷;
3、審核各項通關程序是否完成,有無缺漏;
4、經辦人在報關單及提單上加蓋放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