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用證項下進口押匯是什麼?
押匯是申請人把信用證項下的貨物所有權(注意是所有權,使用權仍屬申請人)抵押給銀行,銀行用自有資金或通過海外代付的方式代申請人支付貨款,申請人在押匯到期時還本付息的融資方式。
根據結算方式,分為進口信用證押匯和進口TT押匯。
進口信用證押匯業務是銀行開立的信用證項下進口押匯業務。即開證行在收到信用證單據並經審核無誤後,因開證申請人無法及時對外付款贖單,而應其要求由我行先行代為對外付款,提供的短期資金融通。
進口TT押匯是指採用匯款方式結算的、進口合同規定貨到付款的貿易項下進口貨物報關後,根據申請人的書面申請,銀行向申請人提供短期資金融通,並代其對外付款的行為。
(1)進口押匯質押的是什麼擴展資料:
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企業(開證申請人)如使用銀行授信額度開立信用證,由於單證相符必須承擔對外付款責任時,因資金臨時周轉困難等原因,確實無法在規定付款日前籌措到付款資金的,可在收到銀行到期付款通知書後向銀行申請敘作進口押匯。
二、條件:
1、企業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作風良好,無違規、違法和違約等不良記錄;
2、企業必須在銀行開有外匯或人民幣基本帳戶或往來帳戶,保持經常結算往來,信譽良好;
3、企業應有齊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生產銷售網路,進口商品有正常合理的銷售渠道和可靠的資金回攏來源,能夠按期償還銀行的墊款資金;
4、企業財務狀況良好,具備短期償債能力,如需要,企業應向銀行提供經認可的貸款擔保或抵押。
2、信用證出口押匯和進口押匯中的押匯是什麼意思啊?
信用證出口押匯: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證的情況下,因資金短缺,在貨物裝船發貨後,將信用證要求的有關全套單據交到銀行,要求銀行立即按照信用證的金額進行付款,使出口商能夠得到短期的資金周轉。
信用證進口押匯:是指信用證項下單到並經審核無誤後,開證申請人因資金周轉關系,無法及時對外付款贖單,以該信用證項下代表貨權的單據為質押,並同時提供必要的抵押/質押或其他擔保,由銀行先行代為對外付款。
銀行拒絕接受押匯申請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銀行將拒絕接受押匯申請:
來證限制其他銀行議付的。
遠期信用證超過180天的。
運輸單據為非物權憑證的。
未能提交全套物權憑證的。
帶有軟條款的信用證。
轉讓行不承擔獨立付款責任的轉讓信用證。
單證或單單間有實質性不符點。
索匯路線迂迴曲折,影響安全及時收匯的。
開證行或付款行所在地是局勢緊張動盪或發生戰爭的國家或地區的。
收匯地區外匯短缺,管制較嚴,或發生金融危機,收匯無把握的。
其他銀行認為不宜提供押匯的情況。
3、進口押匯屬於融資嗎?如果是,又是什麼類型的融資方式?債務嗎?
進口押匯屬於融資,是進口方的銀行給予進口商的融資便利,一般屬於質押貸款類的融資方式,即進口商以代表進口貨物貨權的單據,或直接以進口貨物作為抵押物,或者憑進口商在進口方銀行的授信,請求銀行代進口方先行對出口商支付貨款。而該筆貨款將以質押貸款的方式,由進口方銀行貸給進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