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進口報關手續有哪些步驟?
大概流程:
收貨人預備進口單據→換單→報檢→報關→辦理設備交接單→提箱→提貨
具體操作:
一、進口單據:
1:收貨人向貨代提供進口全套單據;貨代查清此貨物由哪家船公司承運、哪家船代操作、在哪裡可以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2:進口單據包括:帶背書的正本提單或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一般貿易)。
3:貨代提前聯系場站並確認好提箱費、掏箱費、裝車費、回空費。
二、換單:
1:貨代在指定船代或船公司確認該船到港時間、地點,如需轉船,必須確認二程船名。
2: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如果電報放貨,可帶電報放貨的傳真件與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換取提貨單(小提單)。
註:「背書正本提單」兩種形式:
(1),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訂艙人」,則由發貨人背書;
(2),提單上收貨人欄顯示真正的收貨人,則需收貨人背書。
三、報檢:
檢驗檢疫局根據「商品編碼」中的監管條件,確認此票貨是否要做商檢。
四、報關(清關)
1:收貨人如果有自己的報關行,可自行清關,也可以委託貨代的報關行或其他有實力的報關行清關
2:報關資料包括:帶背書正本提單/電放副本、裝箱單、發票、合同、小提單
3:海關:
(1) 通關時間:一個工作日以內
(2) 特殊貨物:二到三個工作日
(3) 查驗:a,技術查驗:依據單據以及具體貨物決定是否查驗;b:隨機查驗:海關放行科放行後,電腦自行抽查。
五、辦理設備交接單
1:貨代憑帶背書的正本提單(電放放貨的傳真件和保函)去船公司或船代的箱管部辦理設備交接單。
2:設備交接單:它是集裝箱進出港區、場站時,回箱人、運箱人與箱管人或其代理之間交換集裝箱及其他機械設備的憑證,並有管箱人發放集裝箱憑證的功能。它分進場和出場兩種,交換手續均在碼頭堆場大門口辦理。
註:拼箱貨(CFS條款交貨),憑船代業務部進口科的通知單到箱管部交納進口單證費,然後可憑「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直接提取貨物,無須辦理設備交接單。
六、提箱:
1:貨代憑小提單和拖車公司的「提箱申請書」到箱管部辦理進口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卸箱費、進口單證費等費用的押款手續。
2:若押款人不是提單上所註明的收貨人,押款人必須出具同意為收貨人押款並支付相應費用的保證函(保函)。
3:押款完畢經船代箱管部授權後到進口放箱崗辦理提箱手續,領取集裝箱設備交接單,並核對其內容是否正確。
4:收貨人拆空進口貨物後,將空箱返回指定的回箱地點。
5:空箱返回指定堆場後,收貨人要及時憑押款憑證,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費用的結算手續。
七、提貨:
1:貨代或收貨人憑小提單,聯系拖車去船代指定的碼頭、場站提取貨物。
2:押款人到箱管部辦理集裝箱押款結算手續。
註:拼箱貨需要到船公司或船代理簽取散貨分提單(分單),提貨時用小提單和分單到碼頭提取貨物。
八、費用及其他:
換單費:300/票
報檢: 200/票
報關費: 200/票
海關、商檢工作時間:09:00—12:00 14:00—18:00
報關行: 09:00—12:00 14:00—18:00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通關程序:
進出口轉關運輸貨物
轉關運輸是指海關為加速口岸進出口貨物的疏運,方便收、發貨人辦理海關手續,依照有關法規規定,允許海關監管貨物由關境內一設關地點轉運到另一設關地點辦理進出口海關手續的行為。
轉關運輸貨物的通關程序如下:
1. 進口轉關運輸貨物。
(1)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向進境地海關申報轉關運輸。
(2) 申報貨物轉關運輸時,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代理人應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申報單(以下簡稱「申報單」),並交數據錄入中心錄入海關計算機報關自動化系統,列印成正式的申報單一式三份。
(3)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如實向海關申報,並遞交申報單、指運地海關簽發的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隨附有關批准證件和貨運、商業單證(如貨物的提單或運單、發票、裝箱單等)。
(4) 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請辦理屬於申領進口許可證的轉關運輸貨物,應事先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口許可證,經審核後由指運地海關核發進口轉關運輸貨物聯系單,並封交申請人帶交進境地海關。
(5) 進境地海關在接受進口貨物收貨人或代理人申報遞交的有關單證後,要進行核對,核准後,要將上述有關單證製作關封,交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
(6) 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要按海關指定的路線負責將進口貨物在規定的時限內運到指運地海關,向指運地海關交驗進境地海關簽發的關封,並應在貨物運至指運地海關之日起14日內向指運地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7) 指運地海關在辦理了轉關運輸貨物的進口手續後,按規定向進境地海關退寄回執,以示進口轉關運輸貨物監管工作的完結。
(8) 來往港澳進境車輛裝載的轉關運輸貨物,由車輛駕駛人員向進境地海關交驗載貨清單一式三份,並隨附有關貨運、商業單證,進境地海關審核後製作關封交申請人帶交出境地海關,由出境地海關負責辦理該車輛及所載貨物的監管手續。
(9) 保稅倉庫之間的貨物轉關手續,除應按辦理正常的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手續外,亦按上述(1 )、( 7)的程序辦理手續。但在填報申報單時,在「指運地」一欄應填寫貨物將要存入的保稅倉庫名稱。
2、報關操作流程
報關詳細流程如下:
首先把報關資料准備好:外貿合同、商業發票、裝箱單據、提運單等。製作報關手寫草單,按照報關相關資訊來手寫一份報關單草單。
印出報關復核表。報關行通過悄嘩消草單在QP系統上輸入相關資料,印刷出報關復核用單。報關資料輸送,反復審核確認報關資料無誤後,報關公司的報關員便會登入電子口岸輸送報關單數據。完成後,海關審單部門會對報關單數據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後便會發出數據回執。
報關的主要單證
1、進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蘆拍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
3、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已填好的報關單。與此同時,還需提交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啟知海關審核提交的單證是否一致。海關查驗無誤之後將加蓋印章,作為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
3、進口報關流程及步驟
報關的主要單證有以下幾種
1、進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貨物報關單: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
3、隨報關單交驗的貨運、商業單據:任何進出口貨物通過海關,都必須在向海關遞交已填好的報關單。與此同時,還需提交有關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接受海關審核提交的單證是否一致。海關查驗無誤之後將加蓋印章,作為提取或發運貨物的憑證。
隨報關單同時交驗的貨運和商業單據有:海運進口提貨單;海運出口裝貨單(需報關單位蓋章);陸、空運運單;貨物的發票(其份數比報關單少一份,需報關單位蓋章等);貨物的裝箱單(其份數與發票相等,需報關單位蓋章)以及根據具體的貨物的特殊單證。需要說明的是:如果海關認為有必要,報關單位還應交驗貿易合同、定貨卡片、產地證明等。
4、進(出)口貨物許可證:進出口貨物許可證是國家管理貨物出境的法律憑證。進出口許可證,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各種具有許可進口或出口性質的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