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外貨代操作流程
一:發貨人
1:提供貨物資料:品名,件數,重量,箱規尺寸,目的港及目的港收貨人名稱、地址、電話、出貨時間,發貨人名稱、電話、地址。
2:應具備的報關資料:
A:清單、合同、發票、手冊、核銷單等。
B填 填寫報關委託書並蓋章及蓋章空白信紙1份以備報關過程中備份需要,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C:確認是否具有進出口權以及產品是否需要配額。
D:根據貿易方式將上述文件或其他必備文件交由委託報關的貨代或報關行進行處理。
3:尋找貨運代理:發貨人可自由選擇貨運代理,但應從運價、服務、以及貨代實力和售後服務等方面選擇適合的代理公司。
4:詢價:向所選擇的貨運代理公司進行運價協商,航空運輸價格等級分為:
M N +45 +100 +300 +500 +1000
各航空公司因所具有的服務不同,給貨運代理公司的運價也不同,一般來說重量級別越大價格就越優惠。也可申請更優惠的運價。
二:貨運代理公司
1:委託書:發貨人與貨運代理確定運輸價格以及服務條件後,貨運代理將給發貨人一份空白「貨物托運委託書」,發貨人將如實填寫此份托運書,並傳真或交回貨運代理。
2:商檢:貨運代理將檢查委託書內容是否齊全(不全或不規范的要補充),了解貨物是否要做商檢,並對需要做商檢的貨物進行協助辦理。
3:訂艙:貨運代理根據發貨人的「委託書」,向航空公司訂艙(也可由發貨人指定航空公司),訂艙一般要提前一周進行,用來確認價格,避免下周發生太大的波動而引起糾紛,同時向客戶確認航班以及相關信息。
4:接貨:
A:發貨人自送貨:貨運代理應傳真貨物進倉圖給發貨人,註明聯系人、電話、送貨地址、時間等,以便貨物及時准確入倉。
B:貨運代理接貨物:發貨人需向貨運代理提供具體接貨地址、聯系人、電話、時間等相關信息,以確保貨物及時入倉。
5:運輸費用結算:雙方在未接貨物時應該確定:
預付:本地付費用 到付:目的港客人付費用
6:小貼士:
A:運輸方式:有直達、空空轉運、海空聯運、陸空轉運(天津以及河北貨物較多)。
B:運費組成:空運費(以貨代和發貨人協商運價為准)、報關費(300元以內/票),燃油附加費以及戰爭險(以航空公司收費為准,一般情況下分別為2--4元/kg,根據不同航空公司收取不同的費用),貨站地面處理費(0.6元/kg),安檢費用根據貨物不同而定,地面調撥費用50元/票,以及可能因貨物不同而產生的其他雜費。
北京地區有專門做應急空運出口的貨運代理公司,處理客戶應急的需求(比如當天的貨物要在當天出口通關裝機的,但收費很高,採取一票一議的方式收取費用)
北京出口的空運貨物,有的標明起運空港為天津的,一般為國航的貨運,國航在天津有比較大的貨運基地,在京津地區轉關操作。
2、國際貨運操作流程
一、接受貨主詢價 : 海運詢價, 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 不能及時提供的,需請顧客留下電話、姓氏等聯系要素,以便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回復貨主。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 接受貨主委託後(一般為傳真件)需明確的重點信息:1、 船期、件數 , 箱型、箱量 。
三、訂艙: 繕制委託書(十聯單); 制單時應最大程度保證原始托單的數據正確、相符性,以減少後續過程的頻繁更改。
四、做箱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了解常出口貨物報關所需資料, 填妥船名航次,提單號,對應裝箱單(packing list),發票,所顯示的毛重凈重,件數,包裝種類,金額,體積,審核報關單的正確性(單證一致)。
顯示報關單所在貨物的 「中文品名」,對照海關編碼大全,查閱商品編碼,審核兩者是否相符,按編碼確定計量單位,並根據海關所列之監管條件點閱所缺乏報關要件。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 問明顧客「提單」的發放形式:
七、簽單
八、航次費用結算 , 海運費
(2)貨代海外結算做什麼擴展資料:
由運輸業者提供的普通貨物運輸。
區別於通常為低價、發貨遲誤、收取裝轉運費或大宗貨物最低運價的快運貨物。
運輸首先作為「第三利潤源」而引起重視的,所謂第三利潤源,是針對企業的利潤來源而言的。
包括製造商、流通商的裝卸、運輸、倉儲、搬運等一系列的過程。
對貨運的重視被提高到降低成本、增加利潤的高度,成為貨運定義的第一個轉折。
3、什麼是國際貨代,主要工作是什麼?
貨代的歷史:
國際貨代行業建立於十世紀,早期期為報關行,大部分從業人員是從國際貿易企業而來,高素質人才,貨主的相當一部分國際貿易業務和運輸事宜都由其辦理,隨著貿易發展,逐漸派生出一個專門行業,在貨代發展過程,部分國家曾經試圖取消它,讓貨主直接與承運人發生業務關系,減少中間環節,但都失敗了,由於構成國際貨運市場的貨代、貨主、船代、船東(或其他運力)四大主體,與港務碼頭、場、站、庫等客體不能相混,兼營、交叉經營,會使國際貨運市場競爭秩序出現混亂。
貨代,從字面來看是貨物代理的簡稱,從工作內容來看是接受客戶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環節,涉及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找貨代來完成,以節省資本。根據貨物不同也有海外代理。 貨代的一般工作主要包括:貨物的進出口,貨物的監裝、監卸以及拼箱拆箱和海外的運輸等。
出口:(出口商)
(1)做外匯交易;
(2)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
(3)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並付發貨人;
(4)安排貨物轉運;
(5)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6)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
(7)稱重和量尺碼;
(8)安排保險;
(9)將貨物的港口後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
(10)提取貨物並簽發有關單證;
(11)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12)包裝;(13)儲存;(14)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
(15)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6)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進口(進口商)
(1)提貨和付運費;
(2) 安排報關和付稅及其它費用;
(3)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4)報告貨物動態;
(5)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
(6)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7)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4、國際貨代主要干什麼?
國際貨代是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簡稱。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承運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企業。
主要工作: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
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和當事人兩種情況時的責任。
從國際貨運代理的傳統地位講,作為代理人,負責代發貨人或貨主訂艙、保管和安排貨物運輸、包裝、保險等,並代他們支付運費、保險費、包裝費、海關稅等,然後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通常是整個費用的一個百分點)。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將由)客戶承擔,其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因貨物的運送、保管、保險、報關、簽證、辦理匯票的承兌和為其服務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於國際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客戶只有在提貨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費用,才能取得提貨的權利。否則,國際賞運代理對貨物享有留置權,有權以某種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補償其所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純粹的代理人,通常應對其本人及其雇員的過錯承擔責任,其錯誤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貨物;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報關有誤;運送錯誤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國際貨運代理還應對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麼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入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系指在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服務中,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他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僱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一般而言,他與客戶接洽的是服務的價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續費。
目前,各國法律對貸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業務范圍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第二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第三種情況,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於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例如FIATA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屬於其本身或其雇員所造成的過失負責。如其在選擇第三人時已恪盡職責,則對於該第三人的行為或疏忽不負責任。如能證明他未做到恪盡職責,其責任應不超過與其訂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責任。正是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國家將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具體劃分為:
1,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只對其本身(在履行義務過程中)的過失及其雇員的過失負責,一般不對如運輸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為、疏忽負貴,除非他們對第三人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2、國際貨運代理對海關的責任。有報關權的國際貨運代理在替客戶報關時應遵守海關的有關規定,向海關當局及時、正確、如實地申報貨物的價值、數量和性質,以免政府遭受稅收損失。同時,如報關有誤,國際債運代理將會遭到罰款,並難以從客戶那裡得到此項罰款的補償。
3、國際貨運代理對第三人的責任,多指對裝卸公司、港口當局等參與貨運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賠承擔的責任。這類索賠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第三人財產的滅失或損壞,及由此產生的損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傷亡,及由此產生的損失。
4、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的責任。作為當事人,國際賞運代理不僅對其本身和雇員的過失負責,而且應對在履行與客戶所簽合同的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務的過失負責。其責任為:(1)對客戶的責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大部分情況屬於對貨物的滅失或殘損的責任。其二,因職業過失,盡管既非出於故意也非由於粗心,但給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例如不按要求運輸,不按要求對貨物投保,報關有誤造成延誤,運貨至錯誤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戶履行對運輸公司、倉儲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義務,未收回提單而放貨,未履行必要的退稅手續再出口,未通知收貨人,未收取現金費用而交貨,向錯誤的收貨人交貨。其三,遲延交貨。盡管按慣例貨運代理一般不確保貨物到達日期,也不對遲延交貨負責,但目前的趨勢是對過分的延誤要承擔適當的責任,此責任限於被延誤貨物的運費或兩倍的運費。(2)對海關的責任(見上述第二款)。(3)對第三人的責任(見上述第三款)。
5、貨代和貨主的費用結算流程
簡單的說吧,2種。抄(前提是你得知道主單和分單)
1,主單預付,分單到付。fob的時候多見。
cnee付海運費。貨代跟你結算港雜之類的人民幣費用,貨代和船代結算海運費和人民幣費用,國外代理和國外貨代直接結算海運費。國代代理跟cnee收海運費。
2,主單和分單都到付的時候。
還是fob得條款。貨代跟你收港雜的人民幣費用,貨代給國內船代人民幣費用。船代的海外公司和貨代的海外代理收海運費。
3,cif之類的,這個shipper自己詢海運費,這個不用說了吧,該付的你都得付。
當然了,其中涉及
[email protected]
6、國際貨運代理都是幹嘛呢啊?
樓上的說的很清楚啦!
總之,是個不錯的行業,高利潤帶來的也是高風險。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第三方物流,也分一級貨代、二級貨代...
現在的貨代能做的事情太多了,但有實力的幾家往往主要的業務方向都不一樣。如:拖車-報關-海運(空運)-目的港清關派送-核銷等等等等能涉及到的各環節都有壟斷的公司。
可以先從 「貨代銷售」開始做起,無論以後做不做這個行業,那都將是一個非常好的磨練的機會。
7、貨代和貨主的費用結算流程
要看運費的支付方式.
1>如果是FOB條款下,由於海運/空運段貨代是由海外客戶指定的,因此與指定貨代間的運費結算一般是付款買單,即付款再放提單/核銷單.
如果內陸報關,拖車等服務也需要指定貨代操作的話,可以和指定貨代協商付款買核銷單或者月結30天
2>如果是CIF條款下,一般貨代可以由貨主自己選擇,因此貨主可以和選定的貨代談月結方式付款.
單據流轉,大體如下:
貨主發"出運委託書"->貨代
貨代傳 "配艙回單" ->貨主
貨主寄 "報關資料" ->貨代
貨代開 "運輸發票" ->貨主
貨主付款,貨代簽發 "提單" - > 貨主
貨代退 "核銷單" -> 貨主
8、國際貨代中各項費用如何結算。
費用主要包括來三大塊:自
1. 始發港費用。
2. 海運費
3.目的港費用。
根據不同的貿易方式來確認這些費用跟誰收取。
以C & F LOS ANGELES 舉例來講。
需要跟客戶(發貨人)結算如下費用:
始發港發生費用:包括報關,報檢,陸運,碼頭費用等等。
從始發港到LA 的海運費。
不知說清楚了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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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