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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進出口貨物的監管方式

發布時間: 2023-05-24 04:13:41

1、報關監管方式怎麼判斷


二:最常見的監管方式

[一般貿易]

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110」,是指我國境內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單邊進口或出口的貿易。其交易的貨物是企業單邊售定的正常貿易的進出口貨物,而且在生產環節消耗的料件正常付款並交稅。

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申報免抵退稅,外貿企業免退稅

[來料加工]

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214」,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裝物料(以下簡稱"料件"),必要時提供設備,由我方按對方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交對方銷售,我方收取工繳費,對方提供的作價設備價款,我方用工繳費償還的交易形式。

符合條件的,申報免稅

[進料加工]
【拓展資料】
是指進口料件由經營企業付匯進口,製成品由經營企業外銷出口的加工貿易。按照對外簽約形式分為"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和"進料加工對口合同"。

(一)進料加工對口合同

簡稱:「進料對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615」,是指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對外簽訂進口料件合同和相應的出口成品合同(包括不同客戶的對口聯號合同),進口料件生產的成品,數量及銷售流向都在進出口合同中予以確定。

(二)進料加工非對口合同

簡稱:「進料非對口」,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715」,是指擁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對外簽訂進口料件合同,在向海關備案時尚未簽訂出口成品合同,進口料件生產的成品,數量及銷售流向均未確定。

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申報免抵退稅

[深加工結轉]

是指加工貿易企業將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後復出口的經營活動。分為:

(一)來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簡稱「來料深加工」,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255」,指已在海關辦理結轉手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境內其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單位進行再加工裝配的來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

(二)進料深加工結轉貨物

簡稱「進料深加工」,海關監管方式代碼「0654」,指已在海關辦理結轉手續不直接出口,而是轉讓給境內其他承接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業務的單位(包括外商投資企業)進行再加工裝配的原進料加工的成品或半成品。

[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

簡稱「貨樣廣告品」,海關監管方式代碼「3010」,適用於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單位進出口貨樣廣告品。暫時進出口的貨樣、廣告品和駐華商業機構不復運出口的進口陳列樣品不適用本監管方式。

貨樣廣告品B,海關監管方式代碼「3039」,自2016年7月1日起取消。

符合條件的,生產企業申報免抵退稅,外貿企業免退稅

電子商務

(一)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簡稱「電子商務」,海關監管方式代碼「9610」,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通過電子商務交易平台實現交易,並採用「清單核放、匯總申報」模式辦理通關手續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一線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除外)。

(二)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

簡稱「保稅電商」,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10」,適用於境內個人或電子商務企業在經海關認可的電子商務平台實現跨境交易,並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監管場所進出的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境商品(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保稅監管場所與境內區外(場所外)之間通過電子商務平台交易的零售進出口商品不適用該監管方式)。

此監管方式用於進口時僅限經批准開展跨境貿易電子商務進口試點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

(三)保稅跨境貿易電子商務A

簡稱「保稅電商A」,海關監管方式代碼「1239」,適用於境內電子商務企業通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一線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天津、上海、杭州、寧波、福州、平潭、鄭州、廣州、深圳、重慶等10個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業務暫不適用「1239」監管方式

三:其他監管方式

當然,監管方式還有很多其他類型, 在此也無法一一列舉,通過下面的圖表,讓大家進一步了解部分監管方式。

2、進出口貿易管制分為哪幾類

1、對貿易外匯的管制。2、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3、對資本輸出入的管制。4、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5、對外匯匯率的管制。
      對外貿易管制是一項綜合性制度,它由例如關稅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等相關制度組成。那麼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幾類?主要內容又是什麼?針對以上問題,小編搜集了我國對外貿易管制規定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有需要了解的朋友有所幫助。
一、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幾類?
      兩類管制:
      1.經濟管制:對價格、市場進入和推出條件、服務標准等進行的控制。例如公用設施管制,電話、天然氣、水。
      2.社會管制:這類管制用來保護環境以及勞工和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其有關規定可以用以矯正經濟活動所引起的各種派生後果和外部性問題。例如:凈化空氣水源、確保核安全。
二、我國外貿管制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我國的外貿管制制度是由進出口許可制度(包括貨物、技術進出「許可和經營許可)、對外貿易經營者管理制度、出入境檢驗檢疫制度、進出口貨物收付匯管理制度、對外貿易救濟措施以及海關監管和其他有關的管理制度組成的一種綜合性制度。它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制度作為一項非關稅措施,是世界各國管理進出口的一種常見手段,在國際貿易中廣泛運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貿易按對象劃分為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和國際服務貿易。在我國,對於那些屬於國家進出口許可管理范圍的貨物和技術(定期由國務院下屬相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目錄),依法獲取進出口許可證是企業進出口這些貨物或技術的必要條件。同時,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於一些特殊進出口商品,如瀕危野生動植物與進出口、敏感物項和技術的出口、葯品葯材的進出口、文物的出口、黃金及其製品的進出口音像製品的進口和廢物進口等,要求事先申領批准文件或許可證明。這些許可證件和批文,作為允許相關貨物或技術進出口的證明文件,報關時,必須向海關交驗,否則,海關不予放行。我國關於貨物、技術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批准文件的管理范圍.內容和管理程序的規定,構成了我國貨物、技術的進出口許可制度。
      進出口許可制度不僅是我國對外貿易管制的核心管理制度,而且也是我國外貿管制的主要實現方式之一。
(一)我國貨物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及其范圍
      我國貨物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圍包括禁止進出口貨物、限制進出口貨物和部分實行自動進出口許可管理的自由進出口貨物,其中以限制進出口貨物為主體。
1、禁止進出口貨物的范圍及其管理
      我國政府明令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包括:列入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並公布的「禁止進出口貨物目錄」的商品、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進出口的商品以及其他因各種原因停止進出口的商品。
(1)、禁止進口貨物:
      列入《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商品。目前,我國公布的禁止進口貨物目錄共五批,其中;
      ——國家制定《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是從我國國情出發,為履行我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與保護世界自然生態環境相關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和協定而發布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國自然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如國家禁止進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四氯化碳」、禁止進口屬世界瀕危物種管理范圍的「犀牛角」和「虎骨」。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二批)均為舊機電產品類,是國家對涉及生產安全(壓力容器類)、人身安全(電器、醫療設備類)和環境保護(汽車、工程及車船機械類)的舊機電產品所實施的禁止進口管理。
—、《禁止進口貨物目錄》(第三、第四、第五批)所涉及的是對環境有污染的固體廢物類,包括城市垃圾、醫療廢物、曾鉛、油淤渣等13類廢物。
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進口的商品
三、其他商品。例如:
      ——停止進口以cFc一12為製冷工質的汽車及以cFc~12為製冷工質的汽
      車空調壓縮機(含汽車空調器)。
      停止進口方向盤右置的汽車。
      ——停止進口日服裝、國產手錶復進口、VIII因子制劑等血液製品、黑人牙膏
      等。
(2)、禁止出口貨物:
      一是列入《禁止出口貨物目錄》商品。目前,我國公布的禁止出口貨物目錄是指《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和《禁止出口貨物耳錄》(第二批)。
      ——國家制定《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一批)是從我國國情出發,為履行我國所締結或者參加的與保護世界自然生態環境相關的一系列國際條約和協定而發布的,其目的是為了保護我國自然生態環境和生態資源。如國家禁止出口屬破壞臭氧層物質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屬世界瀕危物種管理范疇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風圓沙作用的「發菜」和「麻黃草」等植物。
      ——國家制定《禁止出口貨物目錄》(第二批)主要是為了保護我國匱乏的森林資源,防止亂砍濫伐。如禁止出口截面直徑>4cm、長度>lOcrr·棒狀木炭。
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出口的商品。例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發現並有重要價值的野生植物。
三、其他商品,如禁止出口勞改產品等單行規定。
      貨物既然被納入禁止進出口之列,任何已經被國家授予進出口經營權的對外貿易經營者都不得擅自進出口這樣的貨物。根據國家有關禁止進出口的規定,國家對外貿易主管機關與進出境主管機關都有責任與義務在貨物進出境整個過程中,對違反禁止進出H規定的貨物依法查處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必要的防範。例如,根據我國《海關法》的規定,我國海關在對進出境貨物實行監管的過程中,一旦發現有涉嫌違反國家禁止進出口規定的貨物,有權採取扣留、沒收等行政措施。
2、限制進出口貨物的范圍及其管理
(1)、限制進出口貨物的具體范圍。根據我國《對外貿易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屬於該條所述情形之一的貨物,均由國家實行限制進出口。
      對於屬於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國家通過相關目錄來劃定或調整這類貨物的具體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限制進出口的貨物目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經濟管理部門制定、調整並在實施前一定期限內公布。
(2)、限制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我國對於限制進出口貨物的管理按其限制方式主要分為兩種:進出口配額限制和進出口非配額限制。另外,我國還規定,為履行紡織品雙邊協議,對於輸往設限國家協議項下的紡織品實行出口被動配額限制。
      通過以上閱讀以上文章,相信大家對於我國對外貿易管制可分為幾類的內容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對外貿易管制制度的制定是為了保護我國經濟貿易權益、規范我國對外貿易行為。所以對於從事外貿活動的組織及個人,了解這項制度就很有必要。

3、出口貿易中,市場采購貿易的監管方式是什麼?征免性質是什麼呢?

出口貿易中,市場采購貿易的監管方式就是市場采購,征免性質是一般徵收的。和一般貿易的退稅方式沒有區別,只是在申報金額上有一定要求,希望可以幫到你。

4、國家對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什麼方式管理

法律分析:國家對限制進出口的貨物,實行配額、許可證等方式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十九條 國家對限制進口或者出口的貨物,實行配額、許可證等方式管理;對限制進口或者出口的技術,實行許可證管理。實行配額、許可證管理的貨物、技術,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經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經其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許可,方可進口或者出口。國家對部分進口貨物可以實行關稅配額管理。

5、一般貿易貨物和一般進出口貨物的區別

一、一般貿易貨物和一般進出口貨物的區別有哪些
1、一般貿易貨物和一般進出口貨物的區別包括:
(1)劃分的角度不同。一般進出口貨物是按照海關監管方式劃分進出口貨物,是海關一種監管制度的體現。一般貿易貨物是按照國際貿易方式劃分的進出口貨物,一般貿是屬於國際貿易方式的其中一種貿易方式;
(2)性質不同。般貿易貨物主要是指貿易方式,按國際貿易方式劃分,而一般進出口貨物主要以海關監管方式劃分,以次區別於保稅貨物,暫准進出境貨物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對外貿易制度,鼓勵發展對外貿易,維護公平、自由的對外貿易秩序。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二、一般貿易貨物進出口的海關查驗內容有哪些
一般貿易貨物進出口的海關查驗內容包括:
1、海關接受報關員的申報後,對進口或出口的貨物進行實際的核對和檢查,以確定貨物的自然屬性,貨物的數量、規格、價格、金額以及原產地等是否與報關單所列一致;
2、復核申報環節中所申報的單證及查證單貨是否一致,通過實際的查驗發現審單環節不能發現的無證進出問題及走私、違規、逃漏關稅等問題。通過查驗貨物才能保證關稅的依率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