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梯的主要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電梯的安全裝置
電梯安全保護系統一般由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兩大部分組成。機械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鉗、緩沖器、制動器、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門的安全保護裝置、轎頂安全窗、轎頂防護欄桿、護腳板等;電氣安全保護有直接觸電的防護、間接觸電的防護、電氣故障的防護、電氣安全裝置等,其中一些機械安全裝置往往需要電氣方面的配合和聯鎖裝置才能完成其動作和可靠的效果。
為了防止由於電梯損壞或駕駛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電梯都應裝以下必要的安全裝置。
1)剎車。控制電梯曳引機器部分起動停止的制動器,可使電梯的轎廂及時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開關。限止轎廂開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繼續運行的裝置;
3)越程開關。轎廂行駛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時,如限位開關失去控制,轎廂就會繼續上升或下降。為了防止轎廂沖頂或沉底,應裝置能切斷電源和不能自動復位的越程開關,並裝在機房內,而不能裝在井道內;
4)緩沖器。為了減少轎廂沖頂或沉底的能量,應裝設具有吸收運動機構能量並減少沖擊的緩沖器。同時,在緩沖器與轎廂觸碰處裝置橡皮或海綿,以減少其沖擊能量;
5)安全鉗。為了防止由於吊重鋼絲繩斷裂,繩槽打滑等導致轎廂突然墜落事故,應在轎廂上裝置能同時切斷控制電源和使轎廂停止下墜的安全鉗。沒有安全鉗的轎廂不可乘人或帶人。如是簡易電梯,應有防止人有轎廂內裝卸貨物時轎廂突然墜落的安全裝置(安全停止銷等);
6)限速器。為了防止行駛速度超過正常速度,凡三層以上(含三層樓)的乘人或帶人電梯,應裝速度控制器(二層以下(含二層樓)可不裝)、這種機構一般與安全鉗聯成一體;
7)安全門。為了防止人員頭、手、腳伸出井道和物件墜落豎道,乘載廂進出口應裝安全門。公共場所、家屬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等使用的電梯,其豎道門應是封閉式,其轎廂應是滿門,井道(廳門)不低於1.8米高;
8)門電開關。為了防止由於豎道門、乘載廂門、轎頂門未關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上和乘載廂門上裝置門電開關;
9)門聯鎖。為了防止有人把豎道門和乘載廂門開動進出或將頭、手、腳伸出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和乘載廂門上(二個以上門)安裝門聯鎖;
10)安全接地裝置。為了防止因電器設備損壞,使電梯金屬結構部分帶電而發生觸電事故,在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電梯的金屬結構上,應裝安全接地裝置,接地線應用多股電線,不可隨便利用中性線當作安全接地線使用,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11)限速鋼絲繩開關。當限速鋼絲繩脫扣或斷繩時,可切斷電梯控制電源,使電梯不能開動;
12)電梯配重裝置。每台電梯必須具備配重裝置,其重量應達到吊物重量的40—50%。
電梯是載人和設備的垂直運輸工具,在電梯使用安全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每台電梯都具備電氣和機械的多種安全保護裝置以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
2、我要買傳菜電梯,要注意什麼呢,請親們有知道的告訴我
1、首先要選正規廠家的產品、
2、該產品安裝完畢後要能通過行業行政監察部門的驗收。
(先將部分有關行業行政監察部門的驗收文件傳給你供參考)
關於印發《雜物梁旅電梯監督檢驗規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雜物電梯監督檢驗工作的管理,鬧衡規范雜物電梯驗收檢驗與定期檢驗的行為,提高監督檢驗工作質量。根據《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總局制定了《雜物電梯監督檢驗規程》。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如發現問題,請及時報總局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ОО三年 月 日
錄2:
雜物電梯監督檢驗內容要求與方法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1.
技
術
資
料
1.1※
製造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與文件:
a.裝箱單;
b.產品出廠合格證;
c.機房、井道布置圖;
d.使用維護說明書(應含雜物電梯潤滑匯總圖表及標准功能表);
e.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電氣原理圖及符號說明;
f.電氣接線圖;
g.部件安裝圖和安裝說明書;
h.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及限速器調試證書副本。
查閱資料。
1.2※
安裝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與文件:
a.自檢報告;
b.安裝過程中事故記錄與處理報告;
c.安裝過程中由使用單位提出、經製造單位同意的變更設計的證明文件。
查閱資料。
1.3※
改造(大修)單位除提供1.2項要求的內容外,還應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單、主要部件合格證、型式試驗報告副本、改造部分經改造單位批准並簽章的圖樣和計算資料。
查閱資料。
1.4※
使用單位應提供注冊登記和運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狀態救援操作規程,電梯鑰匙使用保管制度等)資料以及設備技術檔案(內容包括1.1、1.2和1.3項要求的資料,維修保養、常規檢查和故障與事故的記錄等)。
新增設備驗收檢驗時此項僅核查運行管理制度。
查閱資料。
2.
機
房
或
機
罩
2.1
當機房(罩)的位置距井道較遠時,在任何時候都應保證有一個安全方便的通道。通道應暢通,高度不小於1.8m,且應有永久性照明裝置。如設置爬梯應保證安全可靠。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2.2
機房(罩)應通風良好,門窗應防風雨。機房(罩)門應不小於0.6×0.6m,且應有鎖,並標有「機房重地、閑人免進」字樣;機房(罩)應配備消防設施、固定照明裝置和電源插座。
外觀檢查,通電試驗,必要時測量。
2.3
下列位置必須提供不小於0.9m的凈空距離:
a.控制櫃(屏)的正前面;
b.如果在控制櫃(屏)的背面或側面進行檢修時,控制櫃(屏)是帶電的,則在相應側面。
如果在控制櫃(屏)的背面或側面進行檢修時,控制櫃(屏)是不帶電的,則在相應側面應提供不小於0.5m的凈空距離。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2.
機
房
或
機
罩
2.4※
每台雜物電梯應配備供電系統斷相、錯相保護裝置,該裝置應可靠有效。
切斷主電源開關,在電源輸入端,人為斷開一相電源或將電源相序調換,接通主電源開關,此時電梯應不能正常啟動。
2.5
控制櫃內電氣元件標志和導線端子編號或接插件編號應清晰,並與技術資料相符。電氣元件工作無異常。
對照圖紙,液渣做外觀檢查。
2.6
在機房(罩)中,每台雜物電梯應單獨裝設主電源開關,並有易於識別且與驅動主機和控制櫃相對應的標志。該開關操作機構應能從機房(罩)入口處方便、迅速地接近。該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a.機房(罩)的照明及電源插座;
b.轎頂及井道底部的照明。
斷開主電源開關,檢查照明、插座電源是否被切斷。同時檢查開關設置和標識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滿足電梯使用要求。
2.7驅
動
主
機
2.7.1 曳引機工作無異常,油量適當。曳引輪應有符合標准要求的顏色標志。同一機房設多台雜物電梯時,各台曳引機應有區分標志。
檢查油標及曳引機標志。依據運行狀態確定(判斷)曳引機工作狀況。
2.7.2※ 制動器應為常閉機電式制動器。制動器動作靈活、工作可靠。制動時兩側閘瓦應緊密、均勻地貼合在制動輪工作面上;松閘時制動輪與閘瓦不發生磨擦。嚴禁使用帶式制動器。
外觀檢查,必要時用塞尺測量。
2.7.3※ 必須由兩個獨立的接觸器切斷電源,接觸器觸點應串聯於電源電路中。電梯停止時,如果其中一個接觸器的主觸點未打開,最遲到下一次運行方向改變時,應防止轎廂再運行。
查閱電氣原理圖和實物,檢查切斷電源的電氣裝置數量和獨立性,必要時模擬觸點故障,檢查電梯是否能啟動。
2.7.4 對於採用捲筒、鋼絲繩形式或鏈輪、鏈條形式牽引的,其輪槽不應嚴重磨損。
檢查槽形磨損情況,必要時用卡尺或深度尺測量磨損深度。
2.7.5 採用懸臂式曳引輪或鏈輪時,人員可能接近的運動部件外部應有相應的防護措施。
外觀檢查。
2.8
緊
急
操
作
裝
置
2.8.1 電梯驅動主機應裝有手動緊急操作裝置,以便盤車手輪平滑的將轎廂移至平層位置。
斷電檢查。先安裝好盤車手輪,並由一人握緊,另一人用松閘板手將制動器松閘,盤動手輪檢查轎廂移動狀況。
2.8.2 松閘板手應漆成紅色,盤車手輪應漆成黃色。可拆卸的盤車手輪和扳手,應放置在機房內容易接近的地方。在電動機或盤車手輪上應有與轎廂升降方向相對應的標志。
外觀檢查。
2.9
限
速
器
2.9.1 限速器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安全可接近的。若限速器裝設於井道內,應方便檢修人員從井道外面接近它。
外觀檢查。
2.9.2※ 限速器銘牌上應註明電氣保護開關工作速度、動作速度、製造單位等內容。限速器選用應與雜物電梯運行速度相匹配;動作速度應不小於額定速度的115%、但不大於1.25m/s;對重安
觀察檢查。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2.
機
房
或
機
罩
2.9
限
速
器
全鉗裝置限速器的動作速度應比轎廂安全鉗裝置限速器動作速度至少高10%,但不大於1.4m/s。
(見上頁)
2.9.3※ 限速器調定部位應有封記,且其動作速度應符合標准規定。對於封記移動或上次校驗後使用周期達到5年的限速器,應進行校驗。
觀察檢查。
2.10
接
地
2.10.1※ 系統接地型式應根據供電系統採用TN-S或TN-C-S系統,從進入機房起,零線(N)與接地線(PE)應始終分開。在TN供電系統中,嚴禁電氣設備外殼單獨接地。
將主電源斷開,在進線端斷開零線,用萬用表檢查零線和接地線是否連通。如為TN供電系統應查驗電氣設備外殼接地。
2.10.2 易於意外帶電的部件與機房接地端連通性能應良好。
用萬用表測量驅動主機、電源開關、線槽、轎廂等部件與機房接地端的導通情況。
2.11※
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動力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不小於0.5MΩ;照明電路和其它電路不小於0.25MΩ。
用絕緣電阻測量儀分別測量動力電路、電氣安全裝置電路和照明電路導體之間以及導體對地的絕緣電阻。測量時應斷開主電源開關,並斷開所有電子裝置。
3.
井
道
3.1
井道除JG135-2000規定的開口外,一般應由無孔的牆、底板和頂板完全封閉起來。井道入口面,從層站地面2.5m以上,可以使用網格或穿孔板,網格或穿孔在水平或垂直方向的尺寸均不大於75mm,其餘各面牆的高度不小於2.5m。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3.2
3.2.1 檢修門的高度不小於1.4m,寬度不小於0.6m;活板門的高度不大於0.5m,寬度不大於0.5m;清潔門的高度不大於0.6m。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3.2.2※ 檢修門、活板門、清潔門均不得朝井道內開啟,且應有用鑰匙開啟的鎖及一個用以驗證門關閉的電氣安全裝置。
外觀檢查,動作試驗。
3.3
裝有多台雜物電梯和對重的井道:在運動部件之間,應在井道的下部裝設一個垂直隔障。隔障應從井道底部水平面以上不大於0.3m起,向上高度不小於2.5m。若相鄰電梯運動部件間間距小於0.3m時,隔障則應貫穿整個井道高度,寬度應滿足要求。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3.4
曳引式電梯的頂部間距:轎廂或對重與井道頂部任何結構或部件的底部之間必須提供一個不小於50mm的垂直距離,從而使得轎廂或對重裝置完全壓縮緩沖器時,對重或轎廂不會撞擊到電梯井道頂部的任何部分。
強制式驅動電梯的頂部間距:井道頂部、電梯轎廂和井道結構的任何部分之間必須提供一個不小於50mm垂直的距離,並保證其正常運行時,轎廂不會撞擊頂部緩沖器。
a.在上端站短接層門聯鎖開關,轎廂下行,測量上端站層門地坎距井道頂最低結構或部件間距離S;
b.短接上極限開關,轎廂點動上行使對重完全壓縮緩沖器,測量轎廂底面與上端站層門地坎間距離L;
c.實測轎廂底面至轎廂頂最高部件間距離H;
d.頂部間距△S=S-(H+L)。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3.
井
道
3.5※
井道上、下兩端應設極限開關,且應在轎廂或對重接觸緩沖器前起作用,並在緩沖器被壓縮期間始終保持動作狀態。
慢速移動轎廂當其靠近極限開關時,分別短接上、下極限開關和限位開關,提升(下降)轎廂,使對重(轎廂)完全壓縮緩沖器,檢查極限開關是否在整個過程中始終保持動作狀態。
3.6※
對於強制驅動的雜物電梯,應設有一個松繩或松鏈的安全裝置,以便在轎廂(或對重)下行遇到障礙物時切斷電路,使雜物電梯停止運行。對於曳引驅動的雜物電梯,應設置一個在雜物電梯運行時間大於正常運行時間10S以前,使電梯驅動主機停止運轉,並使其保持停止狀態的裝置。
短接下極限開關,轎廂下行並完全壓縮緩沖器,在限定時間前,查驗主機電源是否被切斷。
3.7
線管、線槽敷設應平直、整齊、牢固。動力線與控制線應分離敷設。
外觀檢查。
4.
轎
廂
與
對
重
4.1※
a.額定載重量Q≤500kg;
b.額定速度V≤1.0m/s;
c.最大的轎廂底面積S≤1.25m2;
d.轎廂內部長、寬、高任何尺寸L≤1.4m;
e.轎廂底面積和額定載重量的關系見表:
查驗隨機文件和實物,必要時實測檢查。
額定載重量(kg)
10
50
100
200
250
500
最大的轎廂底面積(m2)
0.15
0.50
0.75
1.00
1.25
1.25
註:中間的值可由線性插值法計算求得。
4.2
額定載重量大於250kg,設計上若允許檢修人員抵達轎頂時,轎頂應設非自動復位的紅色停止開關、照明裝置和電源插座,並有相應標志。
外觀檢查,手動試驗。
4.3※
,應在轎廂入口處裝設機械保護裝置並應安裝一個電氣安全裝置,以確保入口關閉時電梯才能啟動。在使用可收縮的柵欄門時,柵欄柱中心距應不大於130mm。
外觀檢查。手動試驗,當轎廂門或其它可移動的轎廂入口機械保護裝置處於打開狀態時,電梯應不能啟動。
4.4安
全
鉗
4.4.1※ 如果轎廂額定載重量大於250kg,轎廂上應裝設安全鉗。
轎廂和對重安全鉗裝置的動作由各自的限速器控制,也可藉助懸掛裝置的斷裂或一根安全繩來動作。
觀察檢查,如有電氣開關,斷開開關,電梯應不能啟動。
4.4.2※ 如果轎廂和對重之下確有人可以進入的空間存在,其底部空間的設計應滿足JG135-2000的相關條款。
外觀檢查。
5.
5.1※
鋼絲繩公稱直徑應不小於6mm。對捲筒式驅動的電梯和額定載重量小於25kg的曳引驅動的電梯,則鋼絲繩公稱直徑不小於5mm,其特性應符合GB8903的規定。鋼絲繩(或鏈條)最少應
根據額定載重量核對鋼絲繩直徑。在選定部位的6d或30d長度范圍內(繩端處也應作為選擇范圍之一),目測檢查鋼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5.
鋼
絲
繩
和
懸
掛
鏈
5.1※
有2根,每根鋼絲繩(或鏈條)應是獨立的。
鋼絲繩不應有過度磨損、斷股等缺陷,斷絲數不應超過GB5972的有關規定。
絲繩的可見斷絲數;卡尺測量鋼絲繩公稱直徑磨損量。
5.2
5.2.1 鋼絲繩在捲筒上固定時,應採用帶楔塊的壓緊裝置,或至少用2個繩夾或具有等同安全性能的其它裝置,將其固定在捲筒上。
鋼絲繩末端應固定在轎廂、對重或懸掛部位上,固定時,必須採用金屬或樹脂充填的繩套、自鎖緊楔形繩套、至少帶有3個繩夾的雞心環套、手工編插繩環、帶繩孔的金屬吊桿或具有等同安全性能的其他裝置。
外觀檢查。
5.2.2 鏈輪齒數應不少於15,每根鏈條在鏈輪上嚙合數不應小於6。
外觀檢查。
5.3※
捲筒驅動雜物電梯鋼絲繩的纏繞:
a.當轎廂完全壓縮緩沖器時,繩槽中至少應保留一圈半的鋼絲繩;
b.捲筒上只能纏繞一層鋼絲繩;
c.鋼絲繩相對於繩槽偏角(放繩角)應不大於4°。
將轎廂支承在緩沖器上,檢查捲筒上保留的圈數。在轎廂位於上極限位置時,用磁力線墜和鋼直尺檢查放繩角。
5.4※
不論鋼絲繩的股數多少,曳引輪、滑輪或捲筒的節圓直徑與懸掛繩的公稱直徑之比不應小於30。
懸掛轎廂和對重裝置的鋼絲繩或鏈條的安全系數不應小於10。
驗收檢驗時測量計算直徑比,必要時計算安全系數;定期檢驗時安全系數可對照驗收檢驗報告進行查驗,必要時測量計算。
5.5
至少在懸掛鋼絲繩的一端設有一個調節裝置,用來平衡各鋼絲繩的張力。
外觀檢查。
6.
層
門
6.1
每一個層站入口應裝設一個地坎。層門地坎與轎門地坎之間的水平距離應不大於25mm。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6.2
井道開口處應設無孔層門。層門關閉時,在門扇之間或門扇與立柱、門楣或地坎之間間隙盡可能小,均不大於6mm;定期檢驗時該項內容可放寬至不大於10mm。
外觀檢查,必要時測量。
6.3
層門在其正常運行中不應卡阻、脫軌或在運行行程終端錯位。
運行試驗。
6.4
6.4.1※ 每一個層門均應設置門鎖,門鎖動作應靈活可靠。
層門門鎖鎖緊元件的嚙合尺寸應不小於5mm。
外觀檢查。用著色法檢驗鎖緊元件的嚙合長度。
6.4.2※ 應在層門上安裝能自動復位的緊急開鎖裝置。
動作試驗。
6.5※
每個層門應具有符合要求的電氣安全裝置。層門的鎖閉應滿足下列要求:
a.如果一個層門打開,電梯應不能正常啟動;
b.轎廂正常運行或未停止在開鎖區內層門應不能打開。
動作檢查,運行試驗。
檢驗項目
項目
編號
檢 驗 內 容 與 要 求
檢 驗 方 法
6.
層
門
6.6
垂直滑動層門的門扇應該固定在兩個獨立的懸掛部件上。
外觀檢查。
6.7
呼梯、樓層顯示信號、到站鍾等系統功能有效,信號指示正確,動作無誤。
轎箱在各層平層,外觀檢查並接通信號試驗。
6.8
層站、層門入口處電梯銘牌應清晰標明電梯的額定載重量(kg)及電梯製造廠名稱等相關標志。
外觀檢查。
7.
底
坑
7.1
底坑應設固定照明裝置。底坑不得有污水和雜物,若底坑深度大於1.6m時,應設爬梯。
外觀檢查。
7.2※
底坑應設有停止電梯運行、非自動復位的紅色停止開關及電源插座。
動作試驗。
7.3緩
沖
器
7.3.1 對於強制驅動的雜物電梯,應在轎廂的頂部安裝能在行程上部極限位置起作用的附加緩沖器。
外觀檢查。
7.3.2 曳引驅動等非強制驅動的雜物電梯,轎廂和對重下應設緩沖裝置。
外觀檢查。
7.4
限速器繩應用張緊輪張緊,張緊輪或其配重應有導向裝置。
外觀檢查。
8.
功
能
試
驗
8.1※
曳引
試驗
對重完全壓縮緩沖器時,空載轎廂應不能被進一步提升。
短接上極限開關,點動將轎廂提升使對重完全壓縮緩沖器,繼續提升轎廂不應被提起。
8.2※
安全
鉗
試驗
轎廂承載額定載荷,以檢修速度做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安全鉗工作應可靠。定期檢驗時,應做空載、檢修速度的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
驗收檢驗:轎箱內均勻分布額定載荷,短接安全鉗電氣開關,轎箱檢修下行,手動使安全鉗動作,電梯驅動主機連續運轉直到懸掛繩打滑。
定期檢驗:轎廂空載,按上述步驟進行試驗。
8.3※
制動
試驗
轎廂承載125%額定載荷,以額定運行速度下行時,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轎廂應被可靠制停且無明顯變形和損壞。
驗收檢驗:轎廂內均勻分布125%額定載荷,以額定運行速度下行,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查驗轎廂制停可靠性及有無明顯變形和損壞。
定期檢驗:轎廂應在空載上行時試驗。
8.4※
超載
試驗
電梯在110%額定載荷,通電持續率40%的情況下,啟、制動運行30次,電梯應可靠地啟動、運行和停止,曳引機工作正常。
轎廂內均勻分布110%額定載荷,在通電持續率40%的情況下,按要求進行運行試驗,查驗電梯啟動、運行和停止是否可靠,曳引機等工作是否正常。
註:帶「※」項為重要項目。
3、電梯具有哪些安全保護設施? - 百度
電梯安全保護系統一般由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兩大部分組成。機械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鉗、緩沖器、制動器、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門的安全保護裝置、轎頂安全窗、轎頂防護欄桿、護腳板等;電氣安全保護有直接觸電的防護、間接觸電的防護、電氣故障的防護、電氣安全裝置等,其中一些機械安全裝置往往需要電氣方面的配合和聯鎖裝置才能完成其動作和可靠的效果。
為了防止由於電梯損壞或駕駛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電梯都應裝以下必要的安全裝置。
1)剎車。控制電梯曳引機器部分起動停止的制動器,可使電梯的轎廂及時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開關。限止轎廂開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繼續運行的裝置;
3)越程開關。轎廂行駛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時,如限位開關失去控制,轎廂就會繼續上升或下降。為了防止轎廂沖頂或沉底,應裝咐旦置能切斷電源和不能自動復位的越程開關,並裝在機房內,而不能裝在井道內;
4)緩沖器。為了減少轎廂沖頂或沉底的能量,應裝設具有吸收運動機構能量並減少沖擊的緩沖器。同時,在緩沖器與轎衡好擾廂觸碰處裝置橡皮或海綿,以減少其沖擊能量;
5)安全鉗。為襪灶了防止由於吊重鋼絲繩斷裂,繩槽打滑等導致轎廂突然墜落事故,應在轎廂上裝置能同時切斷控制電源和使轎廂停止下墜的安全鉗。沒有安全鉗的轎廂不可乘人或帶人。如是簡易電梯,應有防止人有轎廂內裝卸貨物時轎廂突然墜落的安全裝置(安全停止銷等);
6)限速器。為了防止行駛速度超過正常速度,凡三層以上(含三層樓)的乘人或帶人電梯,應裝速度控制器(二層以下(含二層樓)可不裝)、這種機構一般與安全鉗聯成一體;
7)安全門。為了防止人員頭、手、腳伸出井道和物件墜落豎道,乘載廂進出口應裝安全門。公共場所、家屬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等使用的電梯,其豎道門應是封閉式,其轎廂應是滿門,井道(廳門)不低於1.8米高;
8)門電開關。為了防止由於豎道門、乘載廂門、轎頂門未關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上和乘載廂門上裝置門電開關;
9)門聯鎖。為了防止有人把豎道門和乘載廂門開動進出或將頭、手、腳伸出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和乘載廂門上(二個以上門)安裝門聯鎖;
10)安全接地裝置。為了防止因電器設備損壞,使電梯金屬結構部分帶電而發生觸電事故,在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電梯的金屬結構上,應裝安全接地裝置,接地線應用多股電線,不可隨便利用中性線當作安全接地線使用,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11)限速鋼絲繩開關。當限速鋼絲繩脫扣或斷繩時,可切斷電梯控制電源,使電梯不能開動;
12)電梯配重裝置。每台電梯必須具備配重裝置,其重量應達到吊物重量的40—50%。
電梯是載人和設備的垂直運輸工具,在電梯使用安全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每台電梯都具備電氣和機械的多種安全保護裝置以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
4、招標文件規定電梯的安全鉗和其他裝置必須是廠家自生產的,該條例合法嗎?
隨著經濟建設和生活品質的不斷提高,對電梯產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多。市場機制的規范化,對電梯招投標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鉗的主要作用是當電梯在處於故障狀態下速度超過限速器的動作速度時,使電梯轎廂安全制停後夾持在導軌上,是保證電梯安全的重要安全部件。我國電力管理標准對於安全鉗、緩沖器和限速器等安全部件,有著嚴格的規定,以減少事故發生,提高安全措施。
在招投標時,招標方應該進行技碧州橡術評價,要考察電梯製造商的實力以及技術水平,不僅僅要對電梯的幾大部件提出質量要求,更重要的是考察電梯製造整體技術性能的配合,即電梯製造技術的一致性。有實力的電梯自造企業,尤其是經過多年的生產實踐之後,對產品的各個主要部件之間的技術配合完美。而那些投資規模小、生產歷史短的電梯製造企業,盡管其電梯主要部件均為進口產品,但難以保證其整體技術性。對其盡頭電梯部件應該有正確的認識,跡野對品質要進一步考核。尤其是一台電梯由許多國家或者公司生產的部件構成,一定要保證其整體性。針對安全鉗、限速器等電梯安全部件,招標方應當要求供應商提悔旁供相應產品的鑒定證書和國梯檢驗中心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
總之,電梯作為一種整體出廠的機電產品,在使用現場組裝、調試。1995年國家在第二批抽取電梯生產許可證時明文規定電梯產品實行“一條龍”服務原則,要求電梯生產廠商負責電梯安裝、調試和運行質量。為了加強電梯整體性,避免和減少電梯事故,建議使用廠家配套的安全裝置。
5、電梯安全鉗aq32ke多少錢
網上沒有價格,余賀不過搜這個安全鉗的關鍵詞可以找到公司,一般都不單賣的豎慧派,你不如直接找電梯原廠碧衡家購買吧。
6、電梯至少應具備哪些安全設施或保護裝置?
電梯的安全裝置
電梯安全保護系統一般由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兩大部分組成。機械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鉗、緩沖器、制動器、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門的安全保護裝置、轎頂安全窗、轎頂防護欄桿、護腳板等;電氣安全保護有直接觸電的防護、間接觸電的防護、電氣故障的防護、電氣安全裝置等,其中一些機械安全裝置往往需要電氣方面的配合和聯鎖裝置才能完成其動作和可靠的效果。
為了防止由於滑友電梯損壞或駕駛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事返讓寬故,按國家有關規定,電梯都應裝以下必要的安全裝置。
1)剎車。控制電梯曳引機器部分起動停止的制動器,可使電梯的轎廂及時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開關。限止轎廂開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繼續運行的裝置;
3)越程開關。轎廂行駛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時,如限位開關失去控制,轎廂就會繼續上升或下降。為了防止轎廂沖頂或沉底,應裝置能切斷電源和不能自動復位的越程開關,並裝在機房內,而不能裝在井道內;
4)緩沖器。為了減少轎廂沖頂或沉底的能量,應裝設具有吸收運動機構能量並減少沖擊的緩沖器。同時,在緩沖器與轎廂觸碰處裝置橡皮或海綿,以減少其沖擊能量;
5)安全鉗。為了防止由於吊重鋼絲繩斷裂,繩槽打滑等導致轎廂突然墜落事故,應在轎廂上裝置能同時切斷控制電源和使轎廂停止下墜的安全鉗。沒有安全鉗的轎廂不可乘人或帶人。如是簡易電梯,應有防止人有轎廂內裝卸貨物時轎廂突然墜落的安全裝置(安全停止銷等);
6)限速器。為了防止行駛速度超過正常速度,凡三層以上(含三層樓)的乘人或帶人電梯,應裝速度控制器(二層以下(含二層樓)可不裝)、這種機構一般與安全鉗聯成一體;
7)安全門。為了防止人員頭、手、腳伸出井道和物件墜落豎道,乘載廂進出口應裝安全門。公共場所、家屬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等使用的電梯,其豎道門應是封閉式,其轎廂應是滿門,井漏亮道(廳門)不低於1.8米高;
8)門電開關。為了防止由於豎道門、乘載廂門、轎頂門未關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上和乘載廂門上裝置門電開關;
9)門聯鎖。為了防止有人把豎道門和乘載廂門開動進出或將頭、手、腳伸出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和乘載廂門上(二個以上門)安裝門聯鎖;
10)安全接地裝置。為了防止因電器設備損壞,使電梯金屬結構部分帶電而發生觸電事故,在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電梯的金屬結構上,應裝安全接地裝置,接地線應用多股電線,不可隨便利用中性線當作安全接地線使用,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11)限速鋼絲繩開關。當限速鋼絲繩脫扣或斷繩時,可切斷電梯控制電源,使電梯不能開動;
12)電梯配重裝置。每台電梯必須具備配重裝置,其重量應達到吊物重量的40—50%。
電梯是載人和設備的垂直運輸工具,在電梯使用安全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每台電梯都具備電氣和機械的多種安全保護裝置以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
7、電梯安全鉗多少錢一個
你的電梯速度多少啊,梯速2米以上的要用漸進式的2000左右。普通的1500左右。
8、"要簽電梯購買,安裝合同了,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因為電梯不是普通商品,而是一種特種設備,需要有資質的安裝。
所纖鄭以必須簽訂兩個合同。
電梯設備采購及安裝合同審核要點
特點與要求:標的額較大、知識專業;應與招、投標文件一起審閱。
規范: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7588-2003》、《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的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16899-1997》、我國擬等效採用的歐洲標准《液壓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范EN81-2:1998》、《雜物電梯標准JG135-2000》
1、工程范圍
應有采購與安裝兩項,如果分別進行,應注意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搏跡梯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依照本條例取得許可的單位進行。
如果包括采購與安裝共同招標的方式,須完善約定工程范圍,如:本次招標採用「交鑰匙方式」,中標單位應根據招標文件和圖紙所述,提供電梯設備及所有的設計、製造、供貨並為它們提供安裝、測試、調校、試運轉、通過當地質量監督部門(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上海市建設工程監督總站)和勞動局等相關部門的驗收、獲取准用證、使用及維修服務。
2、總價構成
采購安裝一體方式,在總價上可以作以下約定:合同總價包干,包括設備費(設備價、運輸費、裝卸費、倉儲費、保險費、培訓基豎並考察和稅金等),安裝費(安裝材料費、專用工具費、安裝調試費、安全措施費、腳手架費、搬運費、檢測及驗收、辦證、總包管理費、技術說明書中要求的安裝調試及二十四個月免費保養維修等)。
3、施工工期
電梯施工受土建、暖通、智能化、消防、電氣施工的影響,但不能因為前述影響而不約定施工工期。
4、界定明確的「交付」時間,以使用雙方對於風險轉移的界限有明確認識。
5、電梯的商標、供應商需要區分清楚,如「日本三菱」電梯是指國產使用日本「三菱」商標的電梯還是從日本三菱電機株式會社進行的電梯?即使是進口電梯,也不可能第一個部件都是進口的,因此最好要有表格註明哪些部件是進口部件。
6、電梯的主要構成部件為:轎廂、電梯曳引機、限速器、安全鉗、控制系統、門機系統、電梯導軌、減震器。
9、三菱電梯NEXWAY-S 那5大件是進口的?
五大件指:曳引機;控制櫃;限速器;轎箱門機;安全鉗,這五樣可以說是電梯里最重要的五件東西。
10、電梯的主要安全防護裝置有哪些?
電梯的安全裝置
電梯安全保護系統一般由機械安全保護裝置和電氣安全保護裝置兩大部分組成。機械安全保護裝置主要有限速器和安全鉗、緩沖器、制動器、層門門鎖與轎門電氣聯鎖裝置、門的安全保護裝置、轎頂安全窗、轎頂防護欄桿、護腳板等;電氣安全保護有直接觸電的防護、間接觸電的防護、電氣故障的防護、電氣安全裝置等,其中一些機械安全裝置往往需要電氣方面的配合和聯鎖裝置才能完成其動作和可靠的效果。
為了防止由於電梯損壞或駕駛人員操作不當而發生事故,按國家有關規定,電梯都應裝以下必要的安全裝置。
1)剎車。控制電梯曳引機器部分起動停止的制動器,可使電梯的轎廂及時停止上升或下降;
2)限位開關。限止轎廂開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不能繼續運行的裝置;
3)越程開關。轎廂行駛到最高位置或最低位置時,如限位開關失去控制,轎廂就會繼續上升或下降。為了防止轎廂沖頂或沉底,應裝置能切斷電源和不能自動復位的越程開關,並裝在機房內,而不能裝在井道內;
4)緩沖器。為了減少轎廂沖頂或沉底的能量,應裝設具有吸收運動機構能量並減少沖擊的緩沖器。同時,在緩沖器與轎廂觸碰處裝置橡皮或海綿,以減少其沖擊能量;
5)安全鉗。為了防止由於吊重鋼絲繩斷裂,繩槽打滑等導致轎廂突然墜落事故,應在轎廂上裝置能同時切斷控制電源和使轎廂停止下墜的安全鉗。沒有安全鉗的轎廂不可乘人或帶人。如是簡易電梯,應有防止人有轎廂內裝卸貨物時轎廂突然墜落的安全裝置(安全停止銷等);
6)限速器。為了防止行駛速度超過正常速度,凡三層以上(含三層樓)的乘人或帶人電梯,應裝速度控制器(二層以下(含二層樓)可不裝)、這種機構一般與安全鉗聯成一體;
7)安全門。為了防止人員頭、手、腳伸出井道和物件墜落豎道,乘載廂進出口應裝安全門。公共場所、家屬宿舍和有易燃易爆物的場所等使用的電梯,其豎道門應是封閉式,其轎廂應是滿門,井道(廳門)不低於1.8米高;
8)門電開關。為了防止由於豎道門、乘載廂門、轎頂門未關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上和乘載廂門上裝置門電開關;
9)門聯鎖。為了防止有人把豎道門和乘載廂門開動進出或將頭、手、腳伸出而發生事故,應在豎道門和乘載廂門上(二個以上門)安裝門聯鎖;
10)安全接地裝置。為了防止因電器設備損壞,使電梯金屬結構部分帶電而發生觸電事故,在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電梯的金屬結構上,應裝安全接地裝置,接地線應用多股電線,不可隨便利用中性線當作安全接地線使用,其接地電阻不大於4歐姆;
11)限速鋼絲繩開關。當限速鋼絲繩脫扣或斷繩時,可切斷電梯控制電源,使電梯不能開動;
12)電梯配重裝置。每台電梯必須具備配重裝置,其重量應達到吊物重量的40—50%。
電梯是載人和設備的垂直運輸工具,在電梯使用安全方面採取了很多措施。每台電梯都具備電氣和機械的多種安全保護裝置以確保電梯的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