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口到國外的操作是2次報關 進境一次 出境一次,進保稅區後再到國內的也是2次報關 進境一次 一般貿易一次。
保稅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入境時,貨主或其代理人持下列 單證 向 海關 申報:
(1)《進口貨物 報關單 》一式三份。 報關單 上須加蓋保稅貨物印章並註明貨物存入某地保稅倉庫;
(2)經主管 海關 核發的《保稅倉庫登記證書》。辦理《保稅倉庫登記證書》的手續為:申請建立保稅倉庫的單位經理人,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填寫的《保稅倉庫申請書》及省以上對外經貿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經營有關業務的批件,向主管 海關 申報,經海關審核並派員實地調查,認為符合條件後,批准建立保稅倉庫並頒發登記證書;
(3)如進口貨物列入國家商檢機構實施檢驗出口商品種類表的,須提交商檢證書。
保稅貨物如需復運出境報關時,應向海關遞交下列 單證 :
(1)《出口貨物 報關單 》一式三份;
(2)原進口時由海關蓋印的《進口貨物報關單》。
二、海關查驗放行。上述 單證 經入、出境地海關查驗無誤後予以放行,其中,入境時,由海關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簽章,將二份《進口貨物報關單》隨進口貨物帶交保稅倉庫。保稅倉庫經理人於貨物入庫後,在上述報關單上簽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關存查。貨主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口貨物,應按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貨物運抵後,再按上述辦法辦理入庫手續。
說明(1)貨主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進口貨物,須按海關對轉關運輸貨物的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即由申請人填制由海關統一印製的《轉關運輸貨物准單》,一式三份,加屬國際鐵路聯運貨物,應為貨車裝載清單,也是一式三份,向入境地海關申報並交驗有關貨運單證
。海關核准並簽收關封後將加蓋海關監管貨物戳記並加註關封編號的《海關運輸貨物准單》,連同關封一起交承運人,隨同貨物帶交指運地海關,並按一般貨物的海關手續填制《進口貨物報關單》,並隨附其他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進口報關。
(2)保稅貨物經批准正式銷售於國內市場時,貨主或其代理人須向海關補辦進口報關手續並交納關稅和工商統一稅,由海關簽印放行。
(3)對從保稅倉庫中提取來料加工、進料加工備料、貨物,貨主須事先持批准文件、合同等有關單證向海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並填寫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專用報關單和《保稅倉庫領料核准單》各一式三份,一份由海關留存,一份由領料人留存,一份由海關簽蓋放行章後交還貨主。倉庫經理人憑海關簽印的領料核准單交付有關貨物,並憑領料核准單向海關辦理核銷手續。
(4)保稅貨物復運出境時,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持《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保稅貨物進口時由海關簽印的《進口貨物報關單》,向當地海關辦理復運出境手續。經海關核查與實貨相符後簽印,一份由海關留存,一份發還給申報人,一份隨貨帶交出境地海關,憑以放行貨物出境。
2、什麼叫補充申報?
補充申報:
一、業務概述
納稅人在規定納稅申報期後,發現差錯對原申報內容進行申報補充。稅務機關受理、審核。
二、服務對象
申報期後發現原申報有差錯的納稅人。
三、納稅人辦理時限
所屬申報期結束後發現有差錯時。
四、資料提供
(一)驗證資料
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和經辦人身份證明。
(二)報送主表
經補充的對應申報表(一式兩份)。
(三)附送資料
申報表補充申報說明(一式一份)。
五、辦結期限
當場辦結。
六、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第25條。
3、轉口貿易是需要報進口和出口 2次報關嗎?
不需要——可以直接從產地運往目的港——掌握好單據流轉和結算流向即可。
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是指出口商通過中間商與進口商發生買賣關系。而後將貨物直接從出口國運往進口國的貿易方式。在這種情況下,貨物並未在第三國通關進出口,而中間商亦僅涉及交易單據的處理。這種單據處理貿易方式實際上是貨物所有權的再出口。
具體操作也是從別的帖子中看到的,根據收付款節奏分二種情況:
一、先收後支的轉口貿易
1.合同註明預付款條款
2.進口核銷單註明預計到貨日期(不可早於付款日期)
3.上海企業按上海外管局貿易進口付匯分類管理辦法辦理。A類單位可辦理各種付匯業務;B類和C類單位不可辦理預計到貨期>90天,或者>USD10萬同時>合同比例20%的預付貨款;D類單位不可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判斷貴行客戶是哪個等級的,若是上海客戶的化)
4、進口付匯核銷單(進口核銷單交易編碼為"0116其他",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付匯性質勾「轉口貿易」。備案表編號填寫999999)
5、營業執照/批准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6、詳細書面說明+公章(詳細書面說明至少包括「收付匯情況、結算方式、裝運口岸、到貨口岸、貨物轉移確認等)
7、購貨合同及發票
8、售貨合同及發票
9、貨權轉移證明,如提單
10、進帳單/結匯水單/買方開來的信用證(在進帳單等單據上簽注金額、日期並註明「轉口貿易」)
11、涉外收入申報單(0202)(涉外收入申報單交易編碼為0202第三國之間轉口貿易,交易附言註明「轉口貿易」 )
12. 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二、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
1.只有A類進口單位可以辦理「先支後收」的轉口貿易售付匯(上海企業)
2.營業執照/批准證書(轉口貿易資格)
3.詳細書面說明+公章
4.購貨合同及發票
5.售貨合同及發票
6.進口付匯核銷單
7.買方開來的信用證或經銀行核對密押的外方銀行出具的付款保函
8.付匯申報單
進口付匯備案表,( 或需)列入"由外匯局審核真實性的進口單位名單」的企業(需所在地外匯局在備案表上敲章)/憑備案表支付
首先也是合同和形式發票.另外咨詢當地外匯局轉口貿易核銷對企業資料的要求.可作為付匯審核資料的參考.
以前有文件說到轉口貿易合同,實務中客戶說沒有這樣的合同,我們這里外管,做轉口貿易進口核銷時,要求出示的是兩份合同,一份進口,一份出口,境外到境外,目的港起運港一致,.貨物品名數量一致,價格當然是出口大於進口啦.此外需要客戶配合,提前通知收匯時按轉口貿易申報,避免遺留問題。
關於轉口貿易分三種情況:即再出口貿易(Re-export Trade)方式、純粹轉口貿易、加工轉口貿易。
4、海關說的二放,二簽,單簽什麼意思啊
這些帶有一定區域特色的行話
二放 是指:經過第一次審核之後 轉到下一個部門或下一個海關做放行 可以理解為
:第二次審核後放行
二簽 :第二次簽發的意思 海關簽發並列印: 出口結匯聯 退稅聯或進口付匯聯,這些聯簽發一次只能列印一次 客戶由於丟失或其他情況 需要海關在系統里做第二次簽發
單簽:單獨簽發的意思 報關行向海關遞交報關單申請簽發列印 一般都是批量遞交 海關批量簽發列印 時間上比較慢 如果申請單獨簽發 時間上比較快一些
5、兩步申報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第一步,企業概要申報後經海關同意即可提離貨物;第二步,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完整申報。
法律依據:《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27號(關於開展「兩步申報」改革試點的公告)》
一、「兩步申報」內容
在「兩步申報」通關模式下,第一步,企業概要申報後經海關同意即可提離貨物;第二步,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完整申報。
(一)對應稅貨物,企業需提前向注冊地直屬海關關稅職能部門提交稅收擔保備案申請;擔保額度可根據企業稅款繳納情況循環使用。
(二)第一步概要申報。企業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是否屬於禁限管制、是否依法需要檢驗或檢疫(是否屬法檢目錄內商品及法律法規規定需檢驗或檢疫的商品)、是否需要繳納稅款。
不屬於禁限管制且不屬於依法需檢驗或檢疫的,申報9個項目,並確認涉及物流的2個項目,應稅的須選擇符合要求的擔保備案編號;屬於禁限管制的需增加申報2個項目;依法需檢驗或檢疫的需增加申報5個項目(詳見附件1)。
(三)第二步完整申報。企業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完成完整申報,辦理繳納稅款等其他通關手續。稅款繳庫後,企業擔保額度自動恢復。如概要申報時選擇不需要繳納稅款,完整申報時經確認為需要繳納稅款的,企業應當按照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撤銷的相關規定辦理。
(四)加工貿易和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以及保稅監管場所的貨物申報在使用金關二期系統開展「兩步申報」時,第一步概要申報環節不使用保稅核注清單,第二步完整申報環節報關單按原有模式,由保稅核注清單生成。
(五)報關單申報項目填制要求按照《海關總署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18號)執行。
(六)啟動「兩步申報」試點同時保留現有申報模式,企業可自行選擇上述二種模式之一進行申報。
二、試點海關范圍
(一)滿洲裏海關隸屬十八裏海關;
(二)杭州海關隸屬錢江海關駐下沙辦事處、舟山海關;
(三)寧波海關隸屬梅山海關;
(四)青島海關隸屬煙台海關駐港口辦事處、駐機場辦事處;
(五)深圳海關隸屬深圳灣海關、蛇口海關;
(六)黃埔海關隸屬新港海關、穗東海關。
三、「兩步申報」試點條件
試點期間,適用「兩步申報」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一)境內收發貨人信用等級是一般信用及以上的;
(二)經由試點海關實際進境貨物的;
(三)涉及的監管證件已實現聯網核查的(見附件2)。
轉關業務暫不適用「兩步申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