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賣進口商品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首先,企業自身需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另外對於進口食品到國內,在清關時商檢會抽取部分樣品拿去做檢測,檢測合格後會出具衛生證書,只有取得衛生證書後才能上市銷售。
2.到當地工商管理部門除了一般企業所必需的工商、稅務注冊等手續外,還需在注冊的營業范圍內增加進口食品類批發或零售經營資格,即要具備進口食品類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等。
3.如需自營進口,還需要到相關部門辦理下列手續: 到當地外經貿主管部門領取《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經過備案登記後才具備對外貿易資格。對外貿易經營者應憑加蓋備案登記印章《登記表》在30日內到當地海關、檢驗檢疫、外匯、稅務等部門辦理開展對外貿易業務所需要的手續。
4.如是委託進出口代理公司幫忙進口,那就不用用辦《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只辦<食品流通許可證>就可以了.
2、進口食品如何進行標簽備案?
進口食品標簽備案,希望下文的描述有所幫助
1進口食品中文標簽備案申請表(商檢部門有樣板申領)
2進口食品清晰的包裝設計圖
3對應進口食品中文標簽備案的中文翻譯件
4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營業執照
5進口食品營養成分檢測報告掃描件(酒類、純凈水等產品無需提供)
以上可供參考,詳細具體可咨詢專業進口報關公司
3、從國外進口零食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准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2、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3、如是用企業名稱進口申報,則需要海關進出口報關注冊證書,對外貿易備案登記表,自理報檢備案登記表。
4、開通口岸支付稅金功能。
5、公司所在地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做收貨企業備案。
6、網上做生產企業備案,進口商備案。
7、國外提供:裝箱單、合同、發票、產地證、衛生證、外包裝(做中文標簽備案)。
進口關稅是一個國家的海關對進口貨物和物品徵收的關稅。各國已不使用過境關稅,出口稅也很少使用。通常所稱的關稅主要指進口關稅。
徵收進口關稅會增加進口貨物的成本,提高進口貨物的市場價格,影響外國貨物進口數量。因此,各國都以徵收進口關稅作為限制外國貨物進口的一種手段。適當的使用進口關稅可以保護本國工農業生產,也可以作為一種經濟杠桿調節本國的生產和經濟的發展。
(3)進口零食沒有備案怎麼處理擴展資料
2019年1月1日起,對化肥、磷灰石、鐵礦砂、礦渣、煤焦油、木漿等94項商品不再徵收出口關稅。
為支持「一帶一路」和自由貿易區建設,加快推進我國與相關國家的經濟貿易合作,營造有利於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發展的外部條件,2019年我國對原產於23個國家或地區的部分商品實施協定稅率,其中進一步降稅的有中國與紐西蘭、秘魯、哥斯大黎加、瑞士、冰島、澳大利亞、韓國、喬治亞自貿協定以及亞太貿易協定。
根據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貨物貿易協議,對原產於香港、澳門的進口貨物將全面實施零關稅。隨著最惠國稅率的降低,相應調整亞太貿易協定項下的孟加拉和寮國兩國特惠稅率。
2019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298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四步降稅,同時對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暫定稅率作相應調整。
上述調整有利於發揮好關稅統籌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重要職能,有利於統籌協調國內相關產業均衡發展,有利於推動開放合作,共享發展成果,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穩定增長。
4、如果公司沒有在海關備案,但又要銷售產品到國外,這個如何處理?
如果該公司沒有備案,那麼該公司就沒有進出口權。在這種情況下,公司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去申請進出口權,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找一個進出口貿易公司,先將貨物賣給該公司,然後通過該公司出口,由進出口公司負責收回外匯並轉換為人民幣給公司,同時要約定取得的出口退稅的分配方法等。
5、如何辦理進口食品收發貨人備案
一.登陸「進口食品境外出口商或代理商及境內收貨人備案管理系統」,錄入並提交有關信息,獲取申請號和查詢編號,憑申請號和查詢編號查詢備案進程或者修改備案信息。二.將以上所需資料准備齊全並按順序疊放後,到進口企業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驗檢疫局遞交資料。企業對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准確性負責,保證在發生緊急情況時可以通過備案信息與相關人員取得聯系。三.自受理備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對企業提交的資料按要求進行核對,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企業不符合項。四.需要的資料進口食品收貨人備案申請表,收貨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企業食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食品安全相關的組織機構設置、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擬經營的食品種類、存放地點,自理報檢的,提供自理報檢單位備案登記證明書,資料提交人的身份證 驗原件需本人簽名
6、請問下進口食品辦理中文標簽備案是到哪個局備案呢?
截至2020年3月,進口食品已取消中文標簽備案,改為抽查檢驗。
根據《關於進出口預包裝食品標簽檢驗監督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
一、自2019年10月1日起,取消首次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備案要求。進口預包裝食品標簽作為食品檢驗項目之一,由海關依照食品安全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檢驗。
二、進口商應當負責審核其進口預包裝食品的中文標簽是否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准要求。審核不合格的,不得進口。
三、進口預包裝食品被抽中現場查驗或實驗室檢驗的,進口商應當向海關人員提交其合格證明材料、進口預包裝食品的標簽原件和翻譯件、中文標簽樣張及其他證明材料。
(6)進口零食沒有備案怎麼處理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規定:
第二十一條 為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辦理報檢手續的代理人辦理報檢手續時應當向商檢機構提交授權委託書。
第二十二條 國家商檢部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考核,許可符合條件的國內外檢驗機構承擔委託的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
第二十三條 國家商檢部門和商檢機構依法對經國家商檢部門許可的檢驗機構的進出口商品檢驗鑒定業務活動進行監督,可以對其檢驗的商品抽查檢驗。
第二十四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國家統一的認證制度,對有關的進出口商品實施認證管理。
7、進口的食品未經檢驗銷售的如何處罰
查看食品安全法,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第八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二)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葯殘留、獸葯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准限量的食品; (三)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四)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五)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或者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的製品; (六)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七)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八)生產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 (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從事食品生產或者從事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生產,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十)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後,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 第八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於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經營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二)生產經營無標簽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三)食品生產者采購、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 (四)食品生產經營者在食品中添加葯品。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一)未對采購的食品原料和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進行檢驗; (二)未建立並遵守查驗記錄制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三)制定食品安全企業標准未依照本法規定備案; (四)未按規定要求貯存、銷售食品或者清理庫存食品; (五)進貨時未查驗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 (六)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七)安排患有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疾病的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八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事故單位在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未進行處置、報告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毀滅有關證據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八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一)進口不符合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 (二)進口尚無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或者首次進口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未經過安全性評估; (三)出口商未遵守本法的規定出口食品。 違反本法規定,進口商未建立並遵守食品進口和銷售記錄制度的,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第九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櫃台出租者、展銷會的舉辦者允許未取得許可的食品經營者進入市場銷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檢查、報告等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九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按照要求進行食品運輸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九十二條 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單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食品生產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第九十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檢驗機構、食品檢驗人員出具虛假檢驗報告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依法對檢驗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食品檢驗人員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受到刑事處罰或者開除處分的食品檢驗機構人員,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處分決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內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食品檢驗機構聘用不得從事食品檢驗工作的人員的,由授予其資質的主管部門或者機構撤銷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資格。 第九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在廣告中對食品質量作虛假宣傳,欺騙消費者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給予處罰。 違反本法規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承擔食品檢驗職責的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或者撤職的處分。 第九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中未履行職責,本行政區域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違反本法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行政、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不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的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其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第九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第九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