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貨代公司有哪些
國際貨代公司有: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上海琪邦國際貨運、美設國際貨運、長帆國際物流、東莞市遠望供應鏈。
1、北京飛捷騰達貨運
北京飛捷騰達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簡稱FJTD)是經國家海關總署批准,在北京海關備案登記,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並於2008年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現代化國際一級貨運代理公司。
2、上海琪邦國際貨運
上海琪邦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致力於國際貨運代理服務。服務包括承辦海運,空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包括攬貨、訂艙、托運、倉儲、包裝、集裝箱拆箱、分撥中轉及相關的短途運輸及過境貨物代理;咨詢業務及其他國際貨運代理業務和綜合物流業務。
3、美設國際貨運
美設國際貨運是一家國際領先的物流企業,總部設立在上海。除了核心業務以外,美設持續擴張,發展多元化經營,使之成為一家優質的綜合性物流方案提供商,服務包含了全球拼箱,整箱,空運,倉儲,配送,危險品運輸,報關和國際貿易等。
4、長帆國際物流
深圳市長帆國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於1997年創立,專業從事第三方綜合物流服務的運營商,以成為全球化供應鏈管理公司為戰略目標,多年來一直致力於推動中國物流服務業的快速全面發展。
5、東莞市遠望供應鏈
東莞市遠望供應鏈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為全球企業和個人提供國際進出口報關高端服務企業。提供以進口清關為主,集全球采購、代辦單證、關務咨詢等服務為一體的全方位綜合服務商。
2、國際貨代和第三方物流有什麼區別?
第三方物流與國際貨代的區別第三方物流經營人與國際貨運代理人、無船承運人的關系:現行的國際貨運代理業主要從事貨物運輸、進出口單證製作、代客戶進出口報關、報檢等業務。但一旦成為第三方物流經營人後,其業務范圍有進一步的擴展,如貨物的零星加工、包裝、貨物裝拆箱,貨物標簽,貨物配送,貨物分撥等。此外,第三方物流經營人大多在通過軟體服務的同時提供硬體服務,即可對客戶提供運輸工具、裝卸機械、倉儲設施,並有效地利用自己所有的設備或設施,從中獲取更大的「附加價值」或「附加效益」。然而,國際貨運代理人即使從事第三方物流,或成為第三方物流經營人,但其地位仍受到定義限制。可以說,國際貨運代理人和無船承運人在一定程度上是第三方物流經營人的成因基礎。從目前第三方物流經營人的「出身」看,大多是國際貨運代理人、倉儲經營人、運輸經營人。
3、貨代 經營范圍
貨代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國際貨代的經營范圍分海運,和空運,陸運。國際貨代企業具體可從事經營項目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列明的經營范圍為准。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國際貨代通常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攬貨、訂艙、托運、倉儲、包裝;貨物的監裝、監卸、集裝箱裝拆箱、分撥、中轉;報關、報檢、報驗、保險代理;繕制簽發有關單證、交付運費、結算及交付雜費;國際多式聯運、集裝箱運輸等等。
上述的業務范圍只是在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中約定的經營范圍。但是,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內,還有一些需要許可證經營的業務。這些業務需要國際貨運代理企業在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後,再根據各項許可證登記所需要的相關文件規定,向各有關政府職能部門進行申請、報批,經審核批准後才能取得相應的資格許可證,而後才能從事相關的業務。
根據現行的相關法律規定,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經營中涉及憑許可證經營的業務主要有: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無船承運業務經營資格登記證;代理報關企業注冊登記證書;代理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登記證書。
4、貨運代理是怎麼回事?
貨運代理主要從事為運輸公司(海、陸、空)代理收運貨物、攬貨,從而在完成貨主與客商之間的貿易中起到重要的連接作用。 崗位職責: 1、根據客戶委託書,安排訂艙,裝箱,報關,貨物跟蹤等整個發運過程,及時進行信息反饋;接受客戶咨詢並及時准確給予專業回答。 2、跟蹤國外內陸清關,運輸,直至貨物安全到達項目工地。 3、熟練繕制進出口通關所需單證。 4、根據業務需求制定運輸方案、收集成本、整理報價,進行投標工作。 5、負責與公司各相關部門協調處理項目的緊急異常狀況,建議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和後續整改措施。 崗位要求: 1、需熟悉空運、海運各操作流程及環節;具備一定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能夠承受一定的工作壓力; 較強的溝通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熟練操作日常辦公軟體,如Office、PDF、WinRAR等。 2、所需最低學歷要求為專科。 3、所需專業背景為物流、英語、國際經濟貿易等相關專業。我們公司就有相關業務的。
5、上海有哪些國際貨代公司
上海國際貨代公司有: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中遠海運物流有限公司、德迅(中國)貨運代理有限公司、哈德遜灣物流、Schenker。
一、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於2002年11月20日,並於2003年2月13日在香港成功上市,是中國外運長航集團有限公司(大棚旅簡稱「中國外運長航」)控股的H股公司。
二、中遠海運物流有限公司
於2016年12月21日正式掛牌運營。2017年9月18日,中國外輪理貨總公司整合並入中遠海運物流有限公司。中遠海運物流是居中國市場領先地位的國際化物流企業。
三、德迅(中國)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德迅(中國)貨運代理有限公司於2004年5月27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記成立。法定代表人WONGSIEWLOONG,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受母公司及其授權管理的中國境內外企業和關聯企業的委託等。
四、哈德遜灣物流
哈德遜灣物流經驗上海和頌港貨運進出口代理,多年來,哈德遜灣物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化改革,創新發展,企業實力不斷提升。
五、Schenker
Schenker中文譯名為全球國際貨運代理(中國)有限公司,屬於世界500強德國鐵路(DeutscheBahnAG簡稱DB)。是一家擁有140年歷史的全球領先一體化國際物流服務公司。辛克為工業及商業企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包括陸運,全球海運滾凳和空運以及所有與之相關的物流服務。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國外運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遠海運物流有限公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德迅(中國)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辛克物流
6、國際貨代主要干什麼?
國際貨代是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簡稱。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承運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企業。
主要工作: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
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和當事人兩種情況時的責任。
從國際貨運代理的傳統地位講,作為代理人,負責代發貨人或貨主訂艙、保管和安排貨物運輸、包裝、保險等,並代他們支付運費、保險費、包裝費、海關稅等,然後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通常是整個費用的一個百分點)。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將由)客戶承擔,其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因貨物的運送、保管、保險、報關、簽證、辦理匯票的承兌和為其服務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於國際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客戶只有在提貨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費用,才能取得提貨的權利。否則,國際賞運代理對貨物享有留置權,有權以某種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補償其所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純粹的代理人,通常應對其本人及其雇員的過錯承擔責任,其錯誤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貨物;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報關有誤;運送錯誤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國際貨運代理還應對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麼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入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系指在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服務中,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他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僱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一般而言,他與客戶接洽的是服務的價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續費。
目前,各國法律對貸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業務范圍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第二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第三種情況,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於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例如FIATA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屬於其本身或其雇員所造成的過失負責。如其在選擇第三人時已恪盡職責,則對於該第三人的行為或疏忽不負責任。如能證明他未做到恪盡職責,其責任應不超過與其訂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責任。正是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國家將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具體劃分為:
1,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只對其本身(在履行義務過程中)的過失及其雇員的過失負責,一般不對如運輸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為、疏忽負貴,除非他們對第三人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2、國際貨運代理對海關的責任。有報關權的國際貨運代理在替客戶報關時應遵守海關的有關規定,向海關當局及時、正確、如實地申報貨物的價值、數量和性質,以免政府遭受稅收損失。同時,如報關有誤,國際債運代理將會遭到罰款,並難以從客戶那裡得到此項罰款的補償。
3、國際貨運代理對第三人的責任,多指對裝卸公司、港口當局等參與貨運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賠承擔的責任。這類索賠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第三人財產的滅失或損壞,及由此產生的損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傷亡,及由此產生的損失。
4、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的責任。作為當事人,國際賞運代理不僅對其本身和雇員的過失負責,而且應對在履行與客戶所簽合同的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務的過失負責。其責任為:(1)對客戶的責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大部分情況屬於對貨物的滅失或殘損的責任。其二,因職業過失,盡管既非出於故意也非由於粗心,但給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例如不按要求運輸,不按要求對貨物投保,報關有誤造成延誤,運貨至錯誤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戶履行對運輸公司、倉儲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義務,未收回提單而放貨,未履行必要的退稅手續再出口,未通知收貨人,未收取現金費用而交貨,向錯誤的收貨人交貨。其三,遲延交貨。盡管按慣例貨運代理一般不確保貨物到達日期,也不對遲延交貨負責,但目前的趨勢是對過分的延誤要承擔適當的責任,此責任限於被延誤貨物的運費或兩倍的運費。(2)對海關的責任(見上述第二款)。(3)對第三人的責任(見上述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