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零擔物流如何運輸,零擔物流運輸流程?
零擔物流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貨物托運的貨物重量或體積不足以裝載一車貨物的物流運輸。簡單來說,就是當一批貨物的重量或體積小於一車時,可與其他幾批甚至數十批貨物同車運輸,稱為零擔貨物運輸。
為了克服零擔物流需要等待很長時間湊齊一整車的貨物,耗費的時間比較長,嚴重影響時效這個缺點,零擔物流利用公路貨運這一靈活性的運輸方式開展門對門服務,既有效節省了運輸時間,又提高了運輸效率,讓零擔運輸在物流市場中也占據了重要地位。其實零擔運輸流程與其他運輸方式的基本過程相比,包括寄送、運輸、貨物交接等具體的過程,並沒有顯著差異,唯一顯著的區別就是需要中轉。
公路零擔貨物運輸的基本流程是:營業網點收貨—中心庫區集中、分揀—專線方向配貨裝車—專線運輸—到達各中轉站—進一步分揀—保管貨物或二次運輸—客戶取貨或上門送貨。
1.托運。委託辦理零擔運輸,需要填寫零擔貨物運輸訂單,運單必須填寫清楚,各類買的保險都需要詳細說明,雙方同意後蓋章生效。
2.承運。好的物流公司對符合運輸要求的貨物是不能拒絕的,基本上實行上門服務,但是要收取上門提貨費。
3.貨物交接。貨物交接過程中的每一步驟應嚴格執行貨物交付和交貨程序。始發站應簽訂交接清單直接中轉,單件發貨,單件貨物應一致。
4.貨物中轉。最好還是盡可能進行直接運輸。如果一定要中轉的話,那線路應該是合理的,中轉站優先發運中轉貨物。
5.貨物交付。及時發出到貨通知,收貨人憑提單提貨並在提單上蓋章。
2、西安市小型零擔貨物快捷車運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小型零擔貨物快捷運輸管理,規范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運輸秩序,保護經營者和貨主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本市經營小型零擔貨物快捷運輸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小型零擔貨物快捷運輸(以下簡稱快捷貨運),是指為方便群眾生活,利用廂式貨車,實行計價器收費,快捷運送一噸以下貨物的運輸。第四條 西安市交通局是本市快捷貨運的主管機關。西安市交通運輸管理處具體負責快捷貨運業務的管理。
工商、物價、稅務、公安等部門應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快捷貨運業的服務、管理、監督工作。第五條 申請經營快捷貨運的單位應持上級機關證明,向交通運輸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經公開拍賣竟買取得經營許可證後,再按規定辦理有關營運手續。第六條 經營快捷貨運的單位,應按車繳納經營保證金,經營者終止經營時,應將保證金如數退還經營者。第七條 快捷貨運車輛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車型、車色符合統一規定,車輛應是全封閉廂式並具有防雨、防塵、防火、防盜功能;
(二)車頂安裝有快捷貨運專用標志;
(三)車身兩側噴漆有經營單位名稱、快捷貨運標志及監督電話;
(四)快捷貨運在市區不能承作客運,為方便貨主允許在駕駛員座位後安裝一單人活動翻椅,車廂內不得再安裝座椅;
(五)安裝有收費計價器。第八條 快捷貨運車輛駕駛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上崗服務證》方可上崗。第九條 經營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做好快捷貨運車輛的治安保衛和交通安全工作。第十條 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經常進行遵紀守法、職業道德教育和專業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做好車輛經營管理工作。第十一條 快捷貨運駕駛員在營運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攜帶道路運輸證及駕駛員上崗服務證;
(三)不得從事客運營業,不得拒載和繞道行駛;
(四)必須按計價器顯示金額收費,並使用有效統一票據;
(五)接受交通運輸管理人員和交通警察的監督、檢查。第十二條 經營者轉讓快捷貨運車輛,必須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為經交通運輸主管機關批准,不得私自轉讓車輛。第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從事快捷貨運業務的,對經營者處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非法轉讓快捷貨運車輛的,對轉讓者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對經營單位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經營者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第十六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復議條例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十七條 對妨礙交通運輸管理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八條 交通運輸管理人員應嚴守法紀,秉公辦事,認真履行職責。對於在執行公務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污受賄的,應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九條 本辦法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市交通局負責解釋。第二十條 本辦法發布之日起施行。
3、零擔貨運的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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