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運費發票開具的規定
專用發票開具總體要求是: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9號進一步明確了貨運專用發票開具的規范要求。按照相關規定,自開票企業必須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貨運企業只能為自有車輛或視同自有車輛提供的真實貨運業務如實開具貨運專票,否則蘊含涉稅風險。對不得作為交通運輸業納稅人管理的企業,既沒有自有營運車輛又沒有視同自有營運車輛的交通運輸業納稅人,一律不得使用貨運專用發票,也不得為其代開貨運專用發票。開具發票時必須逐筆開票,且運輸車輛、貨物起運地、運輸時間等必須一致,並將貨物運輸合同、路橋費單據等附於貨運專用發票後面,便於稅務機關核對。車輛在外地營運,不能攜帶貨運專用發票到外地開具。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 為規范增值稅發票管理,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稅務總局決定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貨運專票),現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二、為避免浪費,方便納稅人發票使用銜接,貨運專票最遲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鐵路運輸企業受託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所開具的鐵路貨票、運費雜費收據可作為發票清單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條外,其他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發票及稅控系統使用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76號)第一條第一項、第二條、第三條同時廢止。
2、運輸發票備注欄車種怎麼寫
貨物運輸發票新規定:使用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備注欄填列貨運信息,印花稅信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遲如粗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碼鎮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橡禪;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3、運輸發票備注欄要註明的內容
運輸發票備注欄要註明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
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畢如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才是收付款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發生了,不能證明款項是否收付。
發票是指經濟活動中,由出售方向購買方簽發的文本,內容包括向購買者提供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質量、協議價格。除了預付彎歷款以外,發票必須具備的要素是根據議定條件由購買方向出售方付款,必須包含日期和數量,是會計賬務的重要憑證。中國會計制度規定有效的購買產品或服務的發票稱為稅務發票。政府部門收費、征款的憑證各個時期和不同收費征款項目稱呼不一樣,但多被統稱為行政事業收費收款收據。為內部審計及埋數搜核數,每一張發票都必須有獨一無二的流水賬號碼,防止發票重復或跳號。
發票就是發生的成本、費用或收入的原始憑證。對於公司來講,發票主要是公司做賬的依據,同時也是繳稅的費用憑證;而對於員工來講,發票主要是用來報銷的。
發票的意義和作用如下:
1、發票具有合法性、真實性、統一性、及時性等特徵,是最基本的會計原始憑證之一;
2、發票是記錄經濟活動內容的載體,是財務管理的重要工具;
3、發票是稅務機關控制稅源,徵收稅款的重要依據;
4、發票是國家監督經濟活動,維護經濟秩序,保護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印製、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4、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主要內容有哪些?哪些內容是必須填寫的,哪些是可以選填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啟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告》(2011年第74號)第三條:「貨專物運輸業增值屬稅專用發票紙張、式樣、內容及防偽措施
(一)使用專用的無碳復寫紙。
(二)發票規格為240mm×178mm。
(三)發票各聯次顏色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黑、綠、棕、紅、灰和紫色。
(四)發票內容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 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實際受票方及納稅人識別號、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密碼區、起運地、經由、到達地、費用項目及金額、運輸貨物信息、合計金額、稅率、稅額、機器編號、價稅合計(大寫)、小寫、車種車號、車船噸位、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備注、收款人、復核人、開票人、承運人(章)。
其中: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稅率由盤內讀出;開票日期、機器編號、密碼區、承運人、承運人納稅人識別號、合計金額、稅額、價稅合計、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代碼、開票人為自動默認或自動生成;其餘為手動輸入的內容。起運地經由到達地、車種車號、車船噸位、備注等為選填項,其他必填。
5、運輸發票備注欄要註明的內容
一、運輸發票備注欄要註明的內容
1、納稅人自行開票的情況:
(1)貨物運輸服務;
(2)差額征稅開票;
(3)建築服務;
(4)銷售、出租不動產;
(5)保險代收車船稅發票;
(6)銷售預付卡;
(7)鐵路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
2、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滑消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肆做票備注欄中,如內畝陸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時備注欄的注意事項
1、稅信雹知務機關代開發票時備注欄的注意事項如下:
(1)一般代開;
(2)異地代開;
(3)建築業代開;
(4)個人保險代理人匯總代開;
(5)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
(6)差額征稅代開;
(7)貨運代開。
2、根據相關規定:稅務機關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發祥轎票,應在備注欄註明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6、滴滴打車開具的為運輸發票需要備注車種嗎
需要。
納稅人旅念提供貨物運輸服務,按規定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貨物運輸服務備注欄信息填寫拆嫌困,必須有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者胡輸貨物的信息,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7、半掛車用集裝箱運輸,開運輸發票備注什麼車種
半掛車用集裝箱運輸,開運輸發票備注半掛車車種。發票是一切單位和個人氏笑鬧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升唯,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也是會殲罩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要據實填寫。
8、2022年發票備注欄填寫新標准
1.運輸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提供建築服務開具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項目名稱。
3.轉讓或出租不動產發票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4.預付卡業務開票必須備注。
5.保險公司代收車船稅開具發票的必須備注。備注欄填寫:保險單號、稅款所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備注欄內註明納稅人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築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注欄中自動列印『YD』字樣;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築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納稅人自行開票的情況:
1)貨物運輸服務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2)差額征稅開票
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通過新系統中差額征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不含稅金額,備注欄自動列印「差額征稅」字樣。
3)建築服務
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注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舉喊目名稱。
4)銷售、出租不動產
銷售、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註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5)保險代收車船稅發票
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注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
6)銷售預付卡
特約商戶收到支付機構結算的銷售款時,應向支付機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並在備注欄註明「收到預付卡結孝困算款」,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7)鐵路運輸企業提供貨物運輸服務
鐵路運輸企業受託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票備注欄中。
法律依據:
《增值巧答念稅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一條定,用發票應按下列要求開具:
(一)項目齊全,與實際交易相符;
(二)字跡清楚,不得壓線、錯格;
(三)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用章或者發票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開具。
9、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填開有什麼具體規定
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 票,已於2016年7月1日起停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 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9號):
為規范增值稅發 票管理,方便納稅人發 票使用,稅務總局決定停止使用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 票(以下簡稱貨運專 票),現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使用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增值稅普通發 票,開具發票時應將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等內容填寫在發 票備注欄中,如內容較多可另附清單。
二、為避免浪費,方便納稅人發 票使用銜接,貨運專 票最遲可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鐵路運輸企業受託代征的印花稅款信息,可填寫在發 票備注欄中。中國鐵路總公司及其所屬運輸企業(含分支機構)提供貨物運輸服務,可自2015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專用發 票和增值稅普通發 票,所開具的鐵路貨票、運費雜費收據可作為發 票清單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條外,其他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