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箱貨的貨代流程
整箱貨的貨代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貨主聯系貨代公司,進行貨物托運合作,簽訂合同。
2、貨代公司填寫托運單證,按貨物量及時訂艙。
3、訂好艙之後,貨代公司將有關訂艙的資料和信息給到貨主這邊。
4、貨代公司向物流公司申請用箱,取得EIR(集裝箱設備交接單)之後就可以到空箱堆場提取所需要的集裝箱。
5、貨物集港,集港方式有三種,一是貨主如果是自己送貨到港口的話,需要先到貨代公司那裡去拿EIR,然後再提取空箱,裝箱後製作CLP(集裝箱的裝箱單),並且需要按照要求將重箱運送到碼頭堆場,集中到港區等待裝船。 二是貨代公司提空箱到貨主指定的地方進行裝箱,製作CLP,然後將重箱「集港」。三是貨主將貨物送到貨代CFS(集裝箱貨運站),貨代提空箱,在CFS裝箱再製作CLP,然後進行貨物「集港」。
6、貨主委託貨代公司進行海關報關、報檢等相關手續,再將單證交給貨代現場。
7、貨主也可以自行報關,再將單證交給貨代現場。
8、辦好手續之後,將單證交給碼頭堆場配載。
9、配載部門制訂裝船計劃,經船公司確認後實行裝船計劃。
10、在貨物裝船之後取得D/R正本。
11、貨代公司憑借D/R(場站收據)正本到船公司簽單部門換取B/L(提單)或其他單據。
12、貨代公司將B/L等單據交給貨主。
在國際物流中,托運人貨物類型和重量是不同的。有些托運人可以使用整箱貨物的包裝和運輸方式;如果數量太少,無法裝滿整個貨艙,則需要使用拼箱裝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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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際貨代案例幫忙做下!!!!
二 1) 收貨人可以向發貨人索賠。發貨人沒有向貨代提出要求說明此集裝箱為干凈無污染無異味的集裝箱。
2) 貨代把/與告之品名是一批茶葉,而犯此錯。
3) 很多拉(不詳談)
我是貨代新手,回答的不好,請諒解!
互相溝通,互相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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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上運輸法案例分析
在CY-CY運輸條款下,集裝箱貨發生損壞,托運人,承運人,船公司的責任:
1,發貨人責任
對發貨人來說,在整箱貨運輸主要責任有三個方面。一是在選用集裝箱時,應保證該 箱子具備適航或適貨條件,即在裝箱之前,應對箱子進行外部檢查和內部檢查,如該箱子不能滿足貨物裝載運輸,則應拒裝,如事實上該箱子不能滿足貨物裝載運輸,發貨人仍將貨物裝載箱內,一旦造成貨損事故,該貨損事故則由發貨人承擔。二是裝載箱內的貨物包裝應牢固,標志清晰、內容完整,以保證運輸的安全性、牢固性、可靠性,三是在將裝載貨物後的箱子交由承運人時,箱子外表狀況應良好、關封完整,箱號、關封號與單證記載一致。解除責任。除非收貨人確有證據證明該貨物滅失或損害確由發貨人過失所致。
2, 承運人責任
對承運人來說,整箱貨運輸下只要在箱子外表狀況良好、關封完整下接貨並交貨,而收貨人在接收時並沒有對箱子外表狀況、關封狀況提出異議,則表明承運人對該箱子貨物責任告一終止,特別是在CY-CY條款下,因為條款由收貨人自行安排內陸運輸,除非收貨人對於貨物滅失或損害的「隱藏損害」確能舉證說明承運人過失所致,但同樣承運人可反舉證解除自己責任,對於承運人整箱貨運輸下「隱藏損害」責任之確定,一是依據提單上的正面條款,二是依據提單上對整箱貨的批註。
在這個案例中,我認為,承運人出具提單發貨後,托運人責任告罄。貨損發生在運輸途中,收貨人檢查貨時出現的爭執,因此承運人應負大部分責任。
因為此提單上批註由「由貨主裝載、計數」,所以承運人可要求托運人負部分責任。
承運人責任包括船公司及貨代的責任。至於他們責任怎麼劃分,不是太清楚哈。
4、請問整箱貨海運出口流程是什麼?
一、托運
1、托運人提供:(1)箱型(2)箱量(3)目的港(4)出運時間 (5)貨物品名(美國線,必須報品名)
2、客戶接收海運價後
若要委託裝箱,貨運公司向貨主問明裝箱方式。
(1)廠地裝箱(托運人提供工廠地址)
(2)倉庫裝箱(貨運公司向托運人提供倉庫地址)
3、貨運公司向托運人索要報關資料。
二、定艙
貨運公司把貨物情況提供給船公司與船公司確定價格,向船公司定艙。船公司接收定艙後,告知船名、船期、提單號。
三、做箱
1、倉庫做箱
貨運公司把船名、提單號,通知倉庫。賃介紹信去船公司集裝箱堆場提箱,待貨主送貨後做箱。
2、廠地做箱
貨運公司提箱後,根據托運人提供的工廠地址做箱。
四、報關 裝載
集裝箱集港後報關;船公司將集裝箱裝到船上。
五、卸載
船公司將集裝箱卸到碼頭上。
六、通知 提貨
船公司通知提貨人提貨。
七、清關
提貨人向海關清關。
八、換單
提貨人把提單換成提貨單。
九、提貨
提貨人拿提貨單提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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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裝箱貨運進出口程序?
一、進出口貨運程序
1.訂艙
發貨人或貨物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有關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的時間,填制訂艙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申請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或其他運輸經營人在決定是否接受發貨人的托運申請時,首先應考慮其航線、港口、船舶、運輸條件等能否滿足發貨人的要求。在接收托運申請後,應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後分送集裝箱碼頭堆場、集裝箱貨運站,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
通常,集裝箱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拼箱貨運的空箱則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
4,拼箱貨裝箱
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集裝箱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的資料,核對場站收據裝箱。
5.整箱貨交接
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並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運至集裝箱碼頭堆場,碼頭堆場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收據及裝箱單驗收貨物。
6.集裝箱的交接簽證
集裝箱碼頭堆場在驗收貨物和集裝箱後,即在場站收據上簽字,並將簽署的場站收據交還給發貨人,據此換取提單。
7.換取提單
發貨人憑經簽署的場站收據,向負責集裝箱運輸的人或其代理換取提單,然後去銀行結匯。
8.裝船
集裝箱碼頭根據待裝的貨箱情況,制訂出裝船計劃,待船舶靠泊後即行裝船。
9.海上運輸
海上承運人對裝船的集裝箱負有安全運輸、保管、照料之責任,並依據集裝箱提單條款劃分與貨主之間的責任、權利、義務。
10.卸船 .
集裝箱碼頭根據裝船港承運人代理寄來的有關貨運單證制訂出卸船計劃,待船舶靠泊後即卸船。
11.整箱貨交付
如內陸運輸由收貨人自己負責安排,集裝箱碼頭堆場根據收貨人出具的提貨單將貨箱交收貨人。
12.拼箱貨交付
集裝箱貨運站在掏箱後,根據收貨人出具的提貨單將貨物交收貨人。
13.空箱回運
收貨人和集裝箱貨運站在掏箱完畢後,應及時將空箱回運至集裝箱碼頭堆場。
6、國際海運整櫃出口流程順序具體是怎樣的?
國際海運整櫃出口流程順序
(1)訂艙--承運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條款在某一時間內填寫集裝箱貨物托運單(CONTAINERBOOKINGNOTE)委託其代理或直接向船舶公司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申請--船舶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根據其運輸能力、航線和其他特殊情況,考慮托運人的要求,決定接受與否。在收到申請後,即開始准備一份訂艙清單,然後將其分發到集裝箱堆場(CY),即集裝箱貨運站(CFS),負責安排空箱並進行交接。
(3)發放空箱----通常是整箱貨物運輸的空箱,托運人將其送往集裝箱碼頭堆場,有的裝有自備箱;拼箱貨物的空箱則由貨運站接收。
(4)拼箱裝箱----托運人將少於一箱的貨物交給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單和場站收據負責裝箱,箱工隨後編制集裝箱裝箱清單(CONTAINERLOADPLAN)。
(5)整箱貨物轉交--由托運人自行裝箱,並將整箱中有海關密封的貨物運到CY。CY按艙單核對船位收據(DOCKRECEIPTD/R)和裝箱單驗收。
(6)集裝箱轉移簽證----CY或CFS收到貨物和/或箱體時,應在站場收據上簽字,並將簽字後的D/R退回寄貨人。
(7)交換提單----托運人應憑D/R交換提單(集裝箱運輸經營者或其代理人)到各銀行辦理結算手續。
(8)貨物裝卸區--貨櫃裝卸區根據裝貨情況,制定裝運計劃,將箱體調到集裝箱碼頭前的堆場,以便箱體在岸上卸貨。
7、出口貨物海上運輸程序求詳細步驟
1.海運出口運輸工作,在以CIF或CFR條件成交,由賣方安排運輸時,其工作程序如下:
(1)審核信用證中的裝運條款:為使出運工作順利進行,在收到信用證後,必須審核證中有關的裝運條款,如裝運期,結匯期,裝運港,目的港,是否能轉運或分批裝運以及是否指定船公司,船名,船籍和船級等,有的來證要求提供各種證明,如航線證明書,船籍證等,對這些條款和規定,我應根據我國政策,國際慣例,要求是否合理和或是否能辦到等來考慮接受或提出修改要求。
(2)備貨報驗:就是根據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證中有關貨物的品種,規格,數量,包裝等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准備好應交的出口貨物,並做好申請報驗和領證工作。冷藏貨要做好降溫工作,以保證裝船時符合規定溫度要求。在我國,凡列入商檢機構規定的"種類表"中的商品以及根據信用證,貿易合同規定由商檢機構出具證書的商品,均需在出口報關前,填寫"出口檢驗申請書"申請商檢。有的出口商品需鑒定重量,有的需進行動植物檢疫或衛生,安全檢驗的,都要事先辦妥,取得合格的檢驗證書。做好出運前的准備工作,貨證都已齊全,即可辦理托運工作。
(3)托運訂艙:編制出口托運單,即可向貨運代理辦理委託訂艙手續。貨運代理根據貨主的具體要求按航線分類整理後,及時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貨主也可直接向船公司或其代理訂艙。當船公司或其代理簽出裝貨單,定艙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著托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的運輸合同已經締結。
(4)保險:貨物訂妥艙位後,屬賣方保險的,即可辦理貨物運輸險的投保手續。保險金額通常是以發票的CIF價加成投保(加成數根據買賣雙方約定,如未約定,則一般加10%投保)。
(5)貨物集中港區:當船舶到港裝貨計劃確定後,按照港區進貨通知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由托運人辦妥集運手續,將出口貨物及時運至港區集中,等待裝船,做到批次清,件數清,標志清。要注意特別注意與港區,船公司以及有關的運輸公司或鐵路等單位保持密切聯系,按時完成進貨,防止工作脫節而影響裝船進度。
(6)報關工作:貨物集中港區後,把編制好的出口貨物報關單連同裝貨單,發票,裝箱單,商檢證,外銷合同,外匯核銷單等有關單證向海關申報出口,經海關關員查驗合格放行後方可裝船。
(7)裝船工作:在裝船前,理貨員代表船方,收集經海關放行貨物的裝貨單和收貨單,經過整理後,按照積載圖和艙單,分批接貨裝船。裝船過程中,托運人委託的貨運代理應有人在現場監裝,隨時掌握裝船進度並處理臨時發生的問題。裝貨完畢,理貨組長要與船方大副共同簽署收貨單,交與托運人。理貨員如發現某批有缺陷或包裝不良,即在收貨單上批註,並由大副簽署,以確定船貨雙方的責任。但作為托運人,應盡量爭取不在收貨單上批註以取得清潔提單。
(8)裝船完畢,托運人除向收貨人發出裝船通知外,即可憑收貨單向船公司或其代理換取已裝船提單,這時運輸工作即告一段落。
(9)制單結匯:將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結匯單證備齊後,在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議付有效期限內,向銀行交單,辦理結匯手續。
2.集裝箱運輸出口程序:
(1)訂艙--發貨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在貨物托運前一定時間內填好集裝箱貨物托運單(CONTAINERBOOKINGNOTE)委託其代理或直接向船公司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申請--船公司或起代理公司根據自己的運力,航線等具體情況考慮發貨人的要求,決定接受與否,若接受申請就著手編制訂艙清單,然後分送集裝箱堆場(CY),集裝箱貨運站(CFS),據以安排空箱及辦理貨運交接。
(3)發放空箱--通常整箱貨貨運的空箱由發貨人到集裝箱碼頭堆場領取,有的貨主有自備箱;拼箱貨貨運的空箱由集裝箱貨運站負責領取。
(4)拼箱貨裝箱--發貨人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交至貨運站,由貨運站根據訂艙清單和場站收據負責裝箱,然後由裝箱人編制集裝箱裝箱單(CONTAINERLOADPLAN)。
(5)整箱貨交接--由發貨人自行負責裝箱,並將已加海關封志的整箱貨運到CY。CY根據訂艙清單,核對場站收據(DOCKRECEIPTD/R)及裝箱單驗收貨物。
(6)集裝箱的交接簽證--CY或CFS在驗收貨物和/或箱子,即在場站收據上簽字,並將簽署後的D/R交還給發貨人。
(7)換取提單--發貨人憑D/R向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或其代理換取提單(COMBINEDTRANSPORTBILLOFLADING),然後去銀行辦理結匯。
(8)裝船--集裝箱裝卸區根據裝貨情況,制訂裝船計劃,並將出運的箱子調整到集裝箱碼頭前方堆場,待船靠岸後,即可裝船出運。
3.主要貨運單證及其製作
(1)托運單(SHIPPINGNOTE--B/N)有的地方稱為"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據。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並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後,即接受託運。托運單製作應注意:
(1)目的港:名稱須明確具體,並與信用證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時,須在港口名稱後註明國家,地區或州,城市。如信用證規定目的港為擇港(OPTIONALPORTS),則應是同一航線上的,同一航次掛靠的基本港。
(2)運輸編號,即委託書的編號。
每個具有進出口權的托運人都有一個托運代號(通常也是商業發票號),以便查核和財務結算。
(3)貨物名稱
應根據貨物的實際名稱,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更重要的是要與信用證所列貨名相符。
(4)標記及號碼,又稱嘜頭(SHIPPINGMARK),是為了便於識別貨物,防止錯發貨,通常由型號,圖形貨收貨單位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等組成。
(5)重量尺碼。重量的單位為公斤,尺碼為立方米;
(6)托盤貨要分別註明盤的重量,尺碼和貨物本身的重量,尺碼,對超長,超重,超高貨物,應提供每一件貨物的詳細的體積(長,寬,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貨運公司計算貨物積載因素,安排特殊的裝貨設備。
(7)運費付款方式。一般有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和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有的轉運貨物,一程運輸費預付,二程運費到付,要分別註明。
(8)可否轉船,分批,以及裝期,效期等均應按信用證或合同要求一一註明。
(9)通知人,收貨人,按需要決定是否填。
(10)有關的運輸條款,訂艙,配載信用證貨客戶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2)裝貨單(SHIPPINGORDER--S/O)
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作為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
(3)收貨單(MATESRECEIPT--M/R),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
由於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國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將它們製成聯單,一次制單,既可減少工作量,又可減少差錯。
(4)裝貨清單(LOADINGLIST)
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務單據。
(5)提貨單(DELIVERYORDER--D/O)
又稱小提單。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發放小提單時應做到:(1)正本提單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2)提單上的非清潔批註應轉上小提單。(3)當發生溢短殘情況時,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或其代理獲得相應的簽證。(4)運費未付的,應在收貨人付清運費及有關費用後,方可放小提單。
(6)海運提單(BILLOFLADING--B/L)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RECEIPTOFGOODS),在將貨物收歸其照管後簽發,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DOCUMENTOFTITLE)。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
3.主要貨運單證及其製作
(1)托運單(SHIPPINGNOTE--B/N)有的地方稱為"下貨紙",是托運人根據貿易合同和信用證條款內容填制的,向承運人或其代理辦理貨物托運的單據。承運人根據托運單內容,並結合船舶的航線,掛靠港,船期和艙位等條件考慮,認為合適後,即接受託運。托運單製作應注意:
(1)目的港:名稱須明確具體,並與信用證描述一致,如有同名港時,須在港口名稱後註明國家,地區或州,城市。如信用證規定目的港為擇港(OPTIONALPORTS),則應是同一航線上的,同一航次掛靠的基本港。
(2)運輸編號,即委託書的編號。
每個具有進出口權的托運人都有一個托運代號(通常也是商業發票號),以便查核和財務結算。
(3)貨物名稱
應根據貨物的實際名稱,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填寫,更重要的是要與信用證所列貨名相符。
(4)標記及號碼,又稱嘜頭(SHIPPINGMARK),是為了便於識別貨物,防止錯發貨,通常由型號,圖形貨收貨單位簡稱,目的港,件數或批號等組成。
(5)重量尺碼。重量的單位為公斤,尺碼為立方米;
(6)托盤貨要分別註明盤的重量,尺碼和貨物本身的重量,尺碼,對超長,超重,超高貨物,應提供每一件貨物的詳細的體積(長,寬,高)以及每一件的重量,以便貨運公司計算貨物積載因素,安排特殊的裝貨設備。
(7)運費付款方式。一般有運費預付(FREIGHTPREPAID)和運費到付(FREIGHTCOLLECT)。有的轉運貨物,一程運輸費預付,二程運費到付,要分別註明。
(8)可否轉船,分批,以及裝期,效期等均應按信用證或合同要求一一註明。
(9)通知人,收貨人,按需要決定是否填。
(10)有關的運輸條款,訂艙,配載信用證貨客戶有特殊要求的也要一一列明。
(2)裝貨單(SHIPPINGORDER--S/O)
是接受了托運人提出裝運申請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憑以命令船長將承運的貨物裝船的單據。裝貨單既可作為裝船依據,又是貨主憑以向海關辦理出口申報手續的主要單據之一。
(3)收貨單(MATESRECEIPT--M/R),又稱大副收據,是船舶收到貨物的收據及貨物已經裝船的憑證。
由於上述三份單據的主要項目基本一致,故在我國一些主要港口的做法是,將它們製成聯單,一次制單,既可減少工作量,又可減少差錯。
(4)裝貨清單(LOADINGLIST)
是承運人根據裝貨單留底,將全船待裝貨物按目的港和貨物性質歸類,依航次,靠港順序排列編制的裝貨單匯總清單,是船上大副編制配載計劃的主要依據,又是供現場理貨人員進行理貨,港方安排駁運,進出庫場以及承運人掌握情況的業務單據。
(5)提貨單(DELIVERYORDER--D/O)
又稱小提單。收貨人憑正本提單或副本提單隨同有效的擔保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換取的,可向港口裝卸部門提取貨物的憑證。發放小提單時應做到:(1)正本提單為合法持有人所持有(2)提單上的非清潔批註應轉上小提單。(3)當發生溢短殘情況時,收貨人有權向承運人或其代理獲得相應的簽證。(4)運費未付的,應在收貨人付清運費及有關費用後,方可放小提單。
(6)海運提單(BILLOFLADING--B/L)提單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應托運人的要求所簽發的貨物收據(RECEIPTOFGOODS),在將貨物收歸其照管後簽發,證明已收到提單上所列明的貨物;是一種貨物所有權憑證(DOCUMENTOFTITLE)。提單持有人可據以提取貨物,也可憑此向銀行押匯,還可在載貨船舶到達目的港交貨之前進行轉讓;是承運人與托運人之間運輸合同的證明。
海運提單的種類:
1.根據貨物是否已裝船,可分為已裝船提單(SHIPPEDONBORADB/L)和備用提單(RECEIVEDFORSHIPMENTB/L)。
前者是指貨物已裝上船後簽發的提單,而後者是指承運人已接管貨物並准備裝運時所簽發的提單,所以又稱收訖待運提單。在貿易合同中,買方一般要求賣方提供已裝船提單,因為已裝船提單上有船名和裝船日期,對收貨人按時收貨有保障。
2.根據貨物外表狀況有無不良批註,提單可分為清潔提單(CLEANB/L)和不清潔提單(UNCLEANORFOULB/L)。前者是指貨物裝船時表面狀況良好,一般未經加添明顯表示貨物及/或包裝有缺陷批註的提單。在對外貿易中,銀行為安全起見,在議付貨款時均要求提供清潔提單。後者是指承運人在提單上已加註貨物及/或包裝狀況不良或存在缺陷等批註的提單。
3.根據不同運輸方式,提單可分為直達提單(DIRECTB/L),轉船提單(TRANSHIPMENTB/L),聯運提單(THROUGHB//L)和聯合運輸提單(COMBINEDTRANSPORTB/L)等。直達提單是承運人簽發的由起運港以船舶直接運達目的港的提單。如起運港的載貨船舶不直接駛往目的港,須在轉船港換裝另一船舶運達目的港時所簽發的提單,稱為轉船提單。如果貨物需經兩段或兩段以上運輸運達目的港,而其中有一段是海運時,如海陸,海空聯運或海海聯運所簽發的提單稱為聯運提單。所以轉船提單實際上也是聯運提單的一種。而聯合運輸則必須是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的運輸方式的連貫運輸時,承運人所簽發的貨物提單。因此,聯合運輸提單也叫多式聯運提單。目前在實際業務中,不少船公司把聯運提單與聯合運輸提單使用同一格式,只是在作為聯合運輸提單使用時,必須在提單上列明起運港和目的港外,還要列明收貨地,交貨地及前段運輸工具名稱等。
4.根據提單抬頭不同,提單可分為記名提單(STRAIGHTB/L),不記名提單BEARERB/L)和指示提單(ORDERB/L)。記名提單在收貨人一欄內列明收貨人名稱,所以又稱為收貨人抬頭提單,這種提單不能用背書方式轉讓,而貨物只能交與列明的收貨人,不記名提單是在提單上
不列明收貨人名稱的提單,誰持有提單,誰就可憑提單向承運人提取貨物,承運人交貨是憑單不憑人。指示提單上不列明收貨人,可憑背書進行轉讓,有利於資金的周轉,在國際貿易中應用較普遍。提單背書(ENDORSMENT)有空白背書和記名背書兩種。空白背書是由背書人(即提單轉讓人)在提單背面簽上背書人單位名稱及負責人簽章,但不註明被背書人的名稱,也不須取得原提單簽發人的認可。指示提單一經背書即可轉讓,意味著背書人確認該提單的所有權轉讓。記名背書除同空白背書需由背書人簽章外,還要註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如被背書人再進行轉讓,必須再加背書。指使提單有憑托運人的指示,憑收貨人指示和憑進口方銀行指示等,則分別需托運人,收貨人或進口方銀行背書後方可轉讓或提貨。
此外,還分為有全式提單和簡式提單;運費預付提單和運費到付提單;正本提單和副本提單;租船合同下的提單;艙面提單,倒簽提單,預借提單等等,這里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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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貨物出口流程
我有個問題,那你為什麼不直接問你配合的貨代公司呢?
過程還是比較復雜的,大致和你說下
首先,最基本的就是報價,貨物超過18個立方就可以走整箱,整箱的運費就是按一個集裝箱多少錢來算,現在香港好像是USD100
吧,具體我也不記得了
整箱的人民幣費用比較固定,報關費,文件費,訂艙費,操作費,電放費,報關費,差不多就這些
貨代公司會幫你找車隊在你們工廠裝箱子,裝完之後直接送進港區,進港之後就可以報關了
如果你貨物不超過18個立方你可以走拼箱,價格是按照你的立方或者重量來算,按立方來算就是每立方多少運費,重量就是每噸多
少運費,差不多退USD30/CBM
拼箱一般包括三個費用,海運費,LOCAL CHARGE,倉庫費用
LOCAL費用是目的港收貨人付給代理的,倉庫費是司機付給出口港倉庫的
另外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費用,例如你報關資料有幾份,如果超過2份的話要收你報關費,一張報關單上品名超過5個,也要收聯單
費
拼箱你只要在訂艙公司指定的時間和地址送到倉庫就行了,一般是船開前2天之前要送到,同時你要在船開前一天把你做好的報關資
料送也送過去
最後,報好關之後就可以做提單確認了,整箱拼箱都一樣,你和貨代公司確認好之後,就按確認的內容出具提單,到時憑提單提貨
還有啥不明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