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代公司的部門設置有哪些啊,具體點最好,各部門的職責
行政部
財務部
操作部
業務部
A,海運部,B,空運部。C。海外部(商務部)做FOB的 D,報關業務部 E,進口部
報關部
2、(1)國際貨代公司的貨代業務崗位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這個崗位涵蓋的職責和內容較多,一般大公司都把業務崗位分開給幾個人來負責,具體內容有:
換單(壓箱),制單,報檢,報關,結費,客服,調度。都是業務崗位
3、安全生產職責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
二、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怕,豐富安全生產知識,增加自我防範能力。
三、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及安全培訓歲姿,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加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四、愛護和正確使用機械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
五、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六、從業人員有權對單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輪陸作業。
七、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現場。
八、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九、組織全部門安全檢查,落臘雀頃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十、及時報告本部門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十一、建立本部門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項目部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4、貨代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貨代崗位職責:
為了完成貨代任務,需要幾個環節的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接單部分
接單工作原則上應該成為日常中「最優先」的工作環節,一般要求接單必須快捷、 高效,在第一時間內用最短時間確認業務的可操作性並予以安排。
接單人員一般要求自接到委託書後15分鍾內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確認。
1、審核客戶委託內容和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1)接單人員必須預先審核客戶的委託內容。
客戶發來的訂艙單需顯示以下信息,但不限於此:
托運人/發貨人、船公司/船期、起運港、目的港/中轉港、貨名、櫃型櫃量、
運價條款與運價、托運人的簽字或蓋章等。
(2)接單人員必須預先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普通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預付訂艙、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等。
到/預付訂艙確認即對(1)內容的確認;
對於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的服務要求,必須同時確認貨物和單證備齊時間、服務要求時間等,註明在客戶訂艙單上。
特殊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務外其他的附加服務。
對於特殊服務要求,必須得到部門主管和/或者其他相關職能的核批後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運價核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客服人員收到訂艙單後,必須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進行確認。
(1) 對來自銷售部的業務,須與銷售員核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是否正確,並由銷售員在訂艙單上簽字確認,然後再向相應船公司訂艙。
(注) 特殊情況可先口頭與銷售員確認, 待銷售員返回公司再補簽字確認
(2) 對於公司業務,須與市場相關人員或航線主管人員及時確認後再安排訂艙。
3、艙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根據客戶委託,確認反饋符合要求的艙位。
二、訂艙部分
一般要求預定開航日7天前必須安排訂艙,對可以提前接受委託的船公司應爭取頭批訂艙,旺季時候根據市場情況適當提前;
1、新建委託 (訂艙操作員)
訂艙操作員必須及時在操作系統內創建業務編號、新建業務檔案,輸入業務有
關數據。輸入業務數據包括但不限於此:業務各屬性、發收通信息、服務要求、提單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開航日期、起運港、中轉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貨名與數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訂艙過程(訂艙操作員)
訂艙過程包括以下環節:膳制與發送訂艙單、訂艙號或提單號確認、預配和報關艙單發送確認、中轉港代碼確認和場站收據製作等,任何其中一環節未完成均視做訂艙未完成。
訂艙完畢後,應及時將配艙信息輸入操作系統,輸入時應確保准確,並特別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稱、訂艙號或者海單號、船名航次、開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運費/運輸條款等內容的核對。
3、艙位通知 (訂艙操作員)
無論是否需要我司代為提供當地各項服務的業務,訂艙確認單或者配船通知單等都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客戶,確保上面的訂艙號與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確,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問題,積極配合客戶跟蹤處理預配和海關艙單等方面問題。
三、拖車/內裝(調度)
客戶委託的拖車、內裝和/或者報關等要求,必須根據船公司、碼頭、貨物性質和
市場環境等情況予以預先審核,對於存在隱患的不合理安排盡量同客戶協商調整並告知理由和風險。
1、拖車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拖車時間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安排拖車前,根據前期約定的拖車服務時間要求,提前2工作日與客戶再次聯系確認裝櫃時間及地點
(4) 同客戶確認時間要求後,在同一工作日及時把信息通知拖車行進行服務要求
預約
(5) 向拖車行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提供拖車服務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拖車行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已經空箱狀況確認);
對於特種箱業務,必須同船公司確認空箱狀況,必要情況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時間。
(6) 安排拖車時,需向拖車行發出書面委託。清晰註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裝櫃地點、工廠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協議費用等
(7) 必要情況下,應要求拖車行提供司機姓名,手機號碼、櫃號,並報給工廠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9) 其他注意事項
在船公司的免費用箱期內安排拖櫃進場,避免發生額外費用。若有發生超堆費、超期櫃租等額外費用,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對於客戶業務退關,需要確認是否發生安排拖車的前期費用。若有發生預配打單費等,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2、內裝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裝箱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根據前期約定的到貨時間,提前1工作日與客戶再次核實送貨時間和預計到達時間
(4) 向倉庫做內裝委託,需向倉庫發出書面委託。
清晰顯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貨物數據(包括件數、毛重、體積)、 協議費用等
(5) 向倉庫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預約貨物裝箱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倉庫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空箱狀況確認)
(6) 向倉庫委託時,必要情況下應註明提空櫃的時間要求
(7) 跟蹤到貨物情況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四、報關部分(操作員)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航線和貨物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報關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最遲在同客戶約定報關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戶確認報關資料的發送情況
(4) 收到報關資料後的第一時間對報關資料進行預審,有問題立即處理
(5) 在約定的報關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報關資料送報關行
(6) 對於報關資料,要求復印留底;對於重要報關資料如核銷單等,必須在做登
記
(7) 跟蹤反饋報關結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單確認 (文件員)
(1)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要及時,一般預定開航日2個工作日前必須發送
(2) 催促提單確認件
一般預定開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須從客戶獲取完整、正確的提單確認件
5、什麼是國際貨代?國際貨代主要工作是什麼?責任是什麼?需要注意什麼?
國際貨代是國際貨運代理人的簡稱。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是指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承運人的委託,以委託人的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辦理國際貨物運輸業務及相關業務,並收取服務報酬的企業。
主要工作:辦理有關貨物報關、交接、倉儲、調撥、檢驗、包裝、轉運、訂艙等業務。
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是指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和當事人兩種情況時的責任。
從國際貨運代理的傳統地位講,作為代理人,負責代發貨人或貨主訂艙、保管和安排貨物運輸、包裝、保險等,並代他們支付運費、保險費、包裝費、海關稅等,然後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通常是整個費用的一個百分點)。上述所有的成本均由(或將由)客戶承擔,其中包括國際貨運代理因貨物的運送、保管、保險、報關、簽證、辦理匯票的承兌和為其服務所引起的一切費用,同時,還應支付由於國際貨運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而產生的其他費用。客戶只有在提貨之前全部付清上述費用,才能取得提貨的權利。否則,國際賞運代理對貨物享有留置權,有權以某種適當的方式將貨物出售,以此來補償其所應收取的費用。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純粹的代理人,通常應對其本人及其雇員的過錯承擔責任,其錯誤和疏忽包括:未按指示交付貨物;盡管得到指示,辦理保險仍然出現疏忽;報關有誤;運送錯誤的目的地;未能按必要的程序取得再出口(進口)貨物退稅;未取得收貨人的貨款而交付貨物。國際貨運代理還應對其經營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財產滅失或損壞或人身傷亡承擔責任。如果國際貨運代理能夠證明他對第三人的選擇作到了合理的謹慎,那麼他一般不承擔因第三入的行為或不行為引起的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系指在為客戶提供所需的服務中,是以其本人的名義承擔責任的獨立合同人,他應對其履行國際貨運代理合同而僱傭的承運人、分貨運代理的行為或不行為負責。一般而言,他與客戶接洽的是服務的價格,而不是收取代理手續費。
目前,各國法律對貸運代理所下的定義及其業務范圍的規定有所不同,但按其責任范圍的大小,原則上可分為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第二種情況,作為國際貨運代理,不僅對其自己的錯誤和疏忽負責,還應使貨物完好地抵達目的地,這就意味著他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第三種情況,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取決於合同條款的規定和所選擇的運輸工具等,例如FIATA規定,國際貨運代理僅對屬於其本身或其雇員所造成的過失負責。如其在選擇第三人時已恪盡職責,則對於該第三人的行為或疏忽不負責任。如能證明他未做到恪盡職責,其責任應不超過與其訂立合同的任何第三人的責任。正是由於各國的法律規定不同,要求國際貨運代理所承擔的責任就大 不相同了。
也有的國家將國際貨運代理的責任具體劃分為:
1,國際貨運代理作為代理人的責任。國際貨運代理只對其本身(在履行義務過程中)的過失及其雇員的過失負責,一般不對如運輸公司、分包人等第三人的行為、疏忽負貴,除非他們對第三人的行為負有法律責任。
2、國際貨運代理對海關的責任。有報關權的國際貨運代理在替客戶報關時應遵守海關的有關規定,向海關當局及時、正確、如實地申報貨物的價值、數量和性質,以免政府遭受稅收損失。同時,如報關有誤,國際債運代理將會遭到罰款,並難以從客戶那裡得到此項罰款的補償。
3、國際貨運代理對第三人的責任,多指對裝卸公司、港口當局等參與貨運的第三人提出的索賠承擔的責任。這類索賠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第三人財產的滅失或損壞,及由此產生的損失;二是第三人的人身傷亡,及由此產生的損失。
4、國際貨運代理作為當事人的責任。作為當事人,國際賞運代理不僅對其本身和雇員的過失負責,而且應對在履行與客戶所簽合同的過程中提供的其他服務的過失負責。其責任為:(1)對客戶的責任,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其一,大部分情況屬於對貨物的滅失或殘損的責任。其二,因職業過失,盡管既非出於故意也非由於粗心,但給客戶造成了經濟損失,例如不按要求運輸,不按要求對貨物投保,報關有誤造成延誤,運貨至錯誤的目的地;未能代表客戶履行對運輸公司、倉儲公司及其他代理人的義務,未收回提單而放貨,未履行必要的退稅手續再出口,未通知收貨人,未收取現金費用而交貨,向錯誤的收貨人交貨。其三,遲延交貨。盡管按慣例貨運代理一般不確保貨物到達日期,也不對遲延交貨負責,但目前的趨勢是對過分的延誤要承擔適當的責任,此責任限於被延誤貨物的運費或兩倍的運費。(2)對海關的責任(見上述第二款)。(3)對第三人的責任(見上述第三款)。
6、安全生產職責包括哪些內容 什麼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1、安全生產職責包括的內容有: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作業,並隨時制止他人的違章作業。不斷提高安全意識,豐富安全生產知識,增加自我防範能力。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及安全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愛護梁啟姿和正確使用機械設備,工具及個人防護用品。主動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意見。
2、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根據我國的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橡絕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崗旁備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企業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
7、國際貨代中商務部的作用及職責
商務部中與國際貨代相關的大概是此項部門中該部分職責
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
職能:
3. 起草對外貿易管理的基本法規和海關管理法規,並貫徹執行;
4. 領導海關工作,不斷加強貨物監管和政治經濟保衛工作;
5. 制定國營對外貿易企業進口、出口、運輸、包裝業務程序,管理並監督執行;
6. 簽發進口、出口和過境貿易的許可證;
7. 研究擬訂商品檢驗制度;
8、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
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崗位職責的重要性,崗位職責是一個具象化的工作描述,可將其歸類於不同職位類型範疇。制定崗位職責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1
1、負責組織執行生產計劃的產前准備並及時下達到各工序;
2、負責對生產計劃的進度進行跟進、檢查、反饋及異常處理;
3、負責對生產過程的質量進行首件檢查、巡檢並及時對異常的處置和改進;
4、負責監督檢查設備維護計劃的執行;
5、負責對設備維修與調試及調試後的產品驗證;
6、負責組織對樣品的製作並填寫試樣結果報告;
7、負責監督檢查車間相關設備點檢表和關鍵工序的控制點檢;
8、負責定期對作業指導書及設備安全操作規范和質量標准進行培訓和指導;
9、負責對車間各工序的產能平衡和人員的合理安排;
10、負責對車間的早會的召開及制度的宣貫、培訓;
11、負責組織對5S及安全的監督檢查和改善;
12、負責對車間多能工的技能培訓和激勵考核;
13、負責對車間員工的績效考核及工資的核算、分配;
14、負責編制車間的生產日報表;
15、定期對車間的產量、效率、損耗、質量及現場5S與安全進行總結和改善;
16、完成上級交代的其他任務。
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2一、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建立健全並落實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5、將安全設施投資納入建設項目概算,執行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
6、負責配備符合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7、制訂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二、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
1、負責安全生產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3、監督檢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督促做好作業場所的勞動保護工作,預防和消除職業危害;
5、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應當趕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善後工作,督促執行事故處理決定。
三、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負責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定期檢查分管項目部、管理處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分管項目部、管理處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分管物業管轄區域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安全生產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完成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
2、在公司領導的組織下,對各項目部、管理處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專業性、季節性、重大活動前與節假日前的安全工作檢查,對檢查出的安全隱患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並給予必要的.協調和指導幫助。糾正員工在工作中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3、會同有關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操作培訓,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4、參加上級單位對本公司的安全檢查和有關事故的調查、分析,對安全事故要查明原因,並提出防範整改措施。
五、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為該部門、管理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
2、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必須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的方針、政策、法令以及分管領導對安全工作的指示,把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納入部門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列入全年的工作計劃,並服從行業安全部門及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的監督、檢查、指導。
3、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安全生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義消搶險隊員及員工學習搶險、滅火、自救知識並組織演練,建立健全預警機制、責任追究制,逐級落實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把安全工作做到每一個層面,責任落實到個人。若行業法律法規發生了改變或根據部門實際需求,需變更《應急處置預案》的要上報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
4、各部門、管理處負責人要組織人員定期和不定期的開展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巡視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必須做到落實人員,落實措施,限期整改,不留後患。
5、各部門、管理處要有計劃地對部門、管理處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將對員工安全生產意識的教育和培訓納入各單位培訓工作,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每年不少於4次;要教育員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注重部門安全生產文化的建設。制定本部門及管理處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制度,製作標識標牌、制度上牆。
6、安全事故控制目標:杜絕群死群傷惡性事故;不發生一次直接損失1萬元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火災事故、交通責任事故及其它事故;避免重傷事故,減少輕傷事故,重傷率不得超過1.5%; ·因工輕傷事故負傷頻率不超過15%.
7、發生事故要盡快施救,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發生,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的規定,做到「四不放過」,對事故進行認真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及預防措施,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辦公室及分管領導匯報。
六、員工安全生產職責:
1、在所屬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帶領下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對部門和屬地管理處負責。
2、做好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巡查工作,積極配合管理處對內對外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搞好群防群治工作。
3、積極參與部門、管理處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教育,參與每半年組織實施的應急救援演練。
4、發現事故苗頭和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和控制,能力范圍內無法消除的要向直接上級報告,並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5、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崗位操作程序。
6、認真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和安全規程,熟練掌握本崗位操作規程。
7、上崗操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種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8、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產,平穩操作,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工作流程,認真做好各種記錄,不得串崗、脫崗、嚴禁在崗位上睡覺、打鬧和做其它違反紀律的事情,對他人違章操作有責任加以勸阻和制止。
安全生產部門崗位職責31、根據生產計劃通知單監督和指導車間人員配置,確保生產計劃及時完成,按生產計劃向倉庫限額領用原輔材料;
2、每天對車間各道工序的生產過程,原輔材消耗進行有效控制,並做好各項記錄;
3、分解生產計劃,並制訂日計劃給相關工序或工段;嚴格實施5S現場管理,做到車間生產條理清楚、井然有序;
4、監督班組員工准確填寫生產數據和各種統計表格;
5、及時掌握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加強對員工操作技能的培訓,不違章操作;
7、加強對生產成本控制,杜絕浪費;
;9、貨代、船代公司的安全生產規定,規章
2、置換後本公司下屬企業擁有資格認證證書如下:
物流公司擁有外經貿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批准證書》;外代公司擁有交通部頒發的《國際船舶代理經營資格登記證》和外經貿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企業批准證書》等。
七、東渡分公司、理貨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務公司、國內船代和鷺榕水鐵的服務質量控制情況
本次擬置入資產在服務質量控制方面都有一套比較完整的的規章制度,其中:
東渡分公司在散貨、件雜貨和內貿集裝箱裝卸和堆存作業中一直非常重視服務質量,制定了有效的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如《裝卸技術和質量標准》、《崗位工作質量標准》等。東渡分公司目標是建立一套系統化、標准化和規范化、便於操作且完備的質量管理制度並不斷完善客戶服務體系,並在此基礎上,爭取盡早通過相關質量認證體系。
理貨公司自1997年導入ISO9002:1994質量標准後,建立健全了服務質量保證體系。2001年4月,理貨公司將原來的ISO9002轉換成ISO9001:2000版質量管理體系。在該質量管理體系中,理貨公司詳細規定了服務質量控制標准,服務質量控制措施和服務質量投訴的處理辦法等內容,並先後制定了《質量手冊》、《質量程序》和《作業指導書》等規章制度。
物流公司於2002年11月份通過了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物流公司以「服務無止境,物流更暢通」為質量方針,針對生產服務特點制定以下質量目標:集裝箱機械設備完好率達到90%,運輸及時率95%,提箱作業時間平均每自然箱低於30分鍾、卸箱低於30分鍾,安全質量指標達到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為零,貨/箱損率控制在萬分之四以下,客戶滿意度達到90%以上。為確保以上服務質量標準的實現,物流公司ISO體系分別制定了服務提供程序、客戶滿意評估及不合格控制過程等嚴格的規章制度。
外代公司在1996年建立了符合ISO9002標注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通過了CCIB質量體系認證;1998年配合外代系統整體認證,通過國際權威機構英國標准局(BSI)的復審,取得BSI頒發的質量體系認證證書。為規范服務標准,預防和控制不合格服務,外代公司先後制定了《廈門外代服務標准》、《外勤現場服務規范》、《顧客滿意度的測量程序》、《客戶投訴處理程序》、《不合格服務的控製程序》和《糾正和預防措施程序》等規章制度。
船務公司在1998年引入了符合ISO9000:2000標準的質量管理體系,並在2002年2月取得了國際認證證書;為規范服務標准,船務公司先後制定了《拖輪服務控製程序》、《船舶安全質量監督檢查程序》、《輪機部操作安全注意事項》、《船舶安全檢查制度》等規章制度。
八、東渡分公司、理貨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務公司、國內船代和鷺榕水鐵的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
1.主要客戶情況
(1)東渡分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東渡分公司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16.58%;
(2)理貨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理貨公司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23.46%;
(3)物流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物流公司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48%;
(4)外代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外代公司2003年度船舶代理營業收入的32.07%;
(5)船務公司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船務公司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27%;
(6)國內船代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國內船代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96.5%;
(7)鷺榕水鐵2003年度前五名客戶合計占鷺榕水鐵2003年度營業收入的98.69%。
2.主要供應商情況
資產置換完成後,本公司主要提供港口綜合物流業務和貨物的空間位移等相關服務,與產品生產型企業相比,本公司對原材料需求較少,主要為能源和外購件(成套設備或配件)的供應。其中,東渡分公司向前5名供應商合計的采購額佔2003年度采購總額的34.19%。而物流公司、理貨公司、外代公司、船務公司、國內船代和鷺榕水鐵等公司作為完全的服務性企業,沒有固定的供應商。
九、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情況
1.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
本次擬置入資產都實行較嚴格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促進業務流程的規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各家公司執行的安全管理類內部規章制度介紹如下:
東渡分公司:根據《安全生產法》精神,不斷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狠抓制度落實,嚴格考核,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推進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現有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如下:《港區安全規則》、《港區共同安全守則》、《港口裝卸安全技術操作守則》、《裝卸機械安全技術安全操作規程》、《石材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集裝箱安全操作規程》、《港區供電管理制度》、《防颱防汛預案》、《事故救援預案》、《安全生產責任制》、《港區交通管理規定》、《裝卸作業工藝標准》、《危險化學品溢漏應急計劃》等。
理貨公司:制定了《安全生產規程》、《安全生產責任制》、《考勤和獎罰管理規定》以及質量程序文件中的《生產環境》等。
物流公司:為適應安全生產要求,保證各項業務的安全有序進行,減少安全事故,物流公司制定了以下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質量管理規定(試行)》,《堆高機安全操作規程(試行)》,《集裝箱安全操作規程(試行)》,《小叉車安全操作規程(試行)》,《正面吊安全操作規程(試行)》。
外代公司: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安全目標及其考核辦法,並與下屬部門和子公司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逐步完善各種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結合實際制訂了相應的安全規則(如現場工作安全規則、登輪安全注意事項等)。
船務公司:制定了安全質量手冊,明確了安全質量方針:即向客戶提供滿意的、安全的、無污染的和符合法規要求的拖輪服務,全面滿足約定的顧客要求,履行全面承諾,並通過建立和保持符合ISO9000標准和ISM規則的體系,加強船舶管理、提高人員技能、不斷改進體系來持續改進拖輪安全服務質量,使服務質量處於國內領先水平。
2.環保情況
本次納入置入資產的均為服務性企業,對環境影響較少。東渡分公司主要從事散貨、件雜貨和內貿集裝箱的裝卸和堆存作業。作業過程中有少量污染,但源強不大,對海域水質影響不大,雜訊及大氣污染均達到國家環保標准。為更好地保護環境,防止污染,東渡分公司採取了綠化工程建設、污水和污油處理、雜訊和固體廢棄物治理及回收利用、建設環保碼頭和集中供熱等多項措施。經廈門市環境保護局《關於中國廈門外輪代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環境保護核查情況的函》核查認定,本次納入資產置換的企業近三年來,遵守環境保護各項法律法規,其經營活動未發現環境違法行為,達到環保要求。
十、對置入資產有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情況
目前,東渡分公司、理貨公司、物流公司、外代公司、船務公司、國內船代和鷺榕水鐵均沒有可以對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
第八節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一、資產置換前的同業競爭情況
本次資產置換前,本公司主營業務為大橋經營、維護和管理,控股股東路橋總公司持有本公司16262萬股國家股,占總股本比例為55.13%。路橋總公司的主要經營范圍為:承擔國內外大中型橋梁、中高等級公(道)路,隧道及配套工程的建設管理及建成後的經營管理等。本公司與控股股東路橋總公司同屬交通運輸輔助業,均以國內外大中型橋梁、隧道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建成後的經營管理為主營業務,存在同業競爭的可能性。為了避免與本公司發生同業競爭,在本公司股份制改制上市時,路橋總公司對本公司出具了《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函》,從而避免了雙方出現同業競爭的情況。
二、資產置換後的同業競爭情況
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後,本公司的主營業務將由大橋經營、維護和管理轉變為以港口為依託的綜合物流業務及件散雜貨、內貿集裝箱的裝卸、堆存、倉儲、運輸和助輪船*離泊服務等業務,與現控股股東路橋總公司之間不存在同業競爭。
鑒於本公司的控股股東路橋總公司已經與廈門港務集團就路橋總公司代為持有的本公司55.13%的國家股劃轉事宜簽訂了《國有股權劃轉協議(草案)》並已報請國資委審批,故廈門港務集團屬於本公司的潛在控股股東。
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後,本公司除保留路橋建材95%的股權外,還將擁有東渡分公司全部凈資產以及理貨公司100%、物流公司95%、外代公司60%、船務公司90%、國內船代80%和鷺榕水鐵48%的權益性資產。其中:
東渡分公司主要從事散貨、件雜貨和內貿集裝箱的裝卸、堆存和倉儲等業務。東渡分公司與廈門港務集團下屬從事港口裝卸業務的其他企業基本情況如下:
所屬單位 港區和泊位 主要用途 2002年吞吐量廈 廈門海天集裝箱有限公 東渡港區 外貿集裝箱 919.27萬噸門 司 5#——11# (摺合92.19萬TEU)港 廈門海滄港務公司 海滄港區 外貿集裝箱 321.39萬噸務 2#、3# 件雜貨 (其中36.13萬TEU)集 廈門高崎港務公司 高崎港區 件雜貨 31.24萬噸團 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 東渡港區19#煤 煤炭、鐵礦砂 77.96萬噸 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 同安劉五店碼 件雜貨 15.94萬噸 頭本 東渡分公司 東渡港區1# 內貿集裝箱 94.93萬噸 (摺合8.36萬TEU)公 東渡港區2# 糧食等 67.46萬噸司 東渡港區3# 化肥等 90.25萬噸 東渡港區4# 件雜貨 63.76萬噸 所屬單位 2003年吞吐量廈 廈門海天集裝箱有限公 1030.81萬噸門 司 (摺合103.26萬TEU)港 廈門海滄港務公司 484.40萬噸務 (其中57.99萬TEU)集 廈門高崎港務公司 30.81萬噸團 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 78.27萬噸 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 16.58萬噸本 東渡分公司 145.31萬噸(折 合15.04萬TEU)公 120.07萬噸司 110.47萬噸 70.27萬噸 資料來源:廈門港務集團提供。
根據我國海關的有關規定,從事內貿集裝箱業務的碼頭和從事外貿集裝箱業務的碼頭必須完全分開。因此,除東渡分公司從事內貿集裝箱裝卸業務外,廈門港務集團下屬企業均未從事該類業務,所以在內貿集裝箱業務方面,廈門港務集團與本公司不構成同業競爭。
在散貨、件雜貨裝卸業務方面:東渡分公司2#、3#泊位從事的糧食和化肥裝卸由於需要糧食裝卸和化肥灌包等專用設備,廈門港務集團下屬企業目前均未有這種專用設備,因此在糧食、化肥該類貨種裝卸方面,廈門港務集團與本公司不構成同業競爭。廈門港務集團下屬的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主要從事煤炭和鐵礦砂的裝卸業務,並擁有煤炭裝卸專用碼頭一座,東渡分公司目前無法從事該類貨種的裝卸,由於裝卸貨種上的差異,因此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不構成同業競爭。
廈門高崎港務公司和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雖也從事件雜貨裝卸業務,但基於以下原因,它們與本公司下屬東渡分公司不構成實質上的同業競爭。廈門高崎港務公司所在的高崎港區定位為以散貨、件雜貨中轉為主的小泊位港區,擁有2個千噸級泊位,碼頭前沿水深-4.4米,只能停*千噸級船舶,而東渡分公司2#-4#散雜貨泊位都為萬噸級以上泊位,碼頭前沿水深達到-11.7米,最大可*泊5萬噸以上的散雜貨船舶,堆存面積約30萬平方米,碼頭倉儲能力為40萬噸。因此,從碼頭泊位條件和業務量方面而言,廈門高崎港務公司無法對東渡分公司構成實質上的競爭。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距東渡分公司約70公里,較為偏遠,僅擁有1個千噸級泊位,碼頭前沿水深-4.8米,只能停*千噸級船舶,主要為同安及其周邊地區提供件雜貨的裝卸,服務客戶和輻射區域僅限於同安及其周邊地區。從碼頭泊位條件、業務量、服務客戶和輻射區域等方面,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無法對東渡分公司構成實質上的競爭。
廈門港務集團與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00755」)共同出資成立廈門海滄港務有限公司並分別持有其70%和30%的權益。而廈門海滄港務有限公司與和黃港口廈門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廈門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際貨櫃碼頭」)並分別持有其51%和49%的權益,根據合資合同和公司章程安排,國際貨櫃碼頭由股東雙方共同控制。國際貨櫃碼頭主要從事外貿集裝箱和件雜貨裝卸業務,該公司主業定位於外貿集裝箱的裝卸、堆存,件雜貨裝卸業務量占其整個業務量的比重呈逐年下降趨勢。國際貨櫃碼頭2002年件雜貨吞吐量為69.5萬噸,占該公司總吞吐量的比重由2001年的25.89%下降為20.51%,東渡公司同期為221.47萬噸;國際貨櫃碼頭2003年件雜貨吞吐量為63.3萬噸,占該公司總吞吐量的比重下降至13.08%,東渡公司同期為300.81萬噸。而國際貨櫃碼頭外貿集裝箱業務量則逐年快速增長,2002年外貿集裝箱吞吐量較2001年增幅為32.06%,2003年外貿集裝箱吞吐量較去年同期增幅達到60.48%,占總吞吐量的比重為86.92%。但鑒於其目前仍從事部分件雜貨裝卸業務,與東渡分公司仍構成一定程度的同業競爭。
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後,廈門港務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均未有從事於船舶(貨物)代理、貨物運輸、集裝箱疏運、理貨、建材及混凝土製品等相同或相似的業務。
基於上述事實,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後,在散貨、件雜貨裝卸業務方面,廈門港務集團下屬的廈門海滄港務公司與本公司擁有的東渡分公司存在一定程度的同業競爭,除此之外,廈門港務集團與本公司不構成同業競爭。
三、解決同業競爭的措施
盡管在裝卸貨種、碼頭泊位條件、業務量、服務客戶和輻射區域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廈門高崎港務公司、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與置換後本公司不構成實質性的同業競爭,但廈門港務集團仍作出承諾:廈門高崎港務公司和廈門港劉五店碼頭公司只經營千噸級小型船舶散雜貨裝卸業務,石湖山碼頭有限公司只經營煤炭及鐵礦砂裝卸業務;另外,在上述三家公司經營件雜貨裝卸業務情況下,只要置換後本公司提出要求,廈門港務集團將以公允價格向本公司轉讓上述三家公司的經營性資產。
對於目前與廈門海滄港務公司之間存在的同業競爭,由於廈門海滄港務公司擁有的國際貨櫃碼頭主業定位於外貿集裝箱碼頭,雖然目前從事一部分件雜貨裝卸業務,但由於外貿集裝箱業務相比件雜貨業務在裝卸費率上高出許多,隨著廈門港外貿集裝箱業務的持續穩定增長,在同等條件下,國際貨櫃碼頭必定會優先發展外貿集裝箱業務,因此件雜貨業務將會逐步自然減少和萎縮。同時,廈門港務集團已承諾:將利用廈門海滄港務公司在國際貨櫃碼頭董事會中的影響,促進國際貨櫃碼頭以外貿集裝箱為主業,逐步退出件雜貨裝卸業務。
廈門港務集團並承諾:現有的散貨、件雜貨碼頭的經營不採取任何壓價或變相壓價等方式與本公司開展競爭。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新的同業競爭,廈門港務集團承諾,在完成本次資產置換並成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後,將不會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單獨經營、通過合資經營或擁有另一家公司或企業的股份及其它權益)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並出具了不與置換後本公司開展同類業務的《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
四、律師和獨立財務顧問對廈門路橋同業競爭的意見
本次資產置換的法律顧問———北京市眾天中瑞律師事務所認為:「本次資產置換完成且廈門港務集團成為廈門路橋的控股股東後,除在件雜貨裝卸業務方面與廈門路橋構成一定的同業競爭外,廈門港務集團與廈門路橋不構成其他的同業競爭,在廈門港務集團出具的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得到切實履行的情形下,將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同業競爭。」
本次資產置換的獨立財務顧問———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本次資產置換完成後,廈門港務集團與廈門路橋在散貨、件雜貨裝卸業務方面會存在一定的同業競爭關系,廈門港務集團出具的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將有助於保護廈門路橋及其中小股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