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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代經理的職責

發布時間: 2023-03-30 09:22:59

1、(1)國際貨代公司的貨代業務崗位職責和主要工作內容是什麼?

這個崗位涵蓋的職責和內容較多,一般大公司都把業務崗位分開給幾個人來負責,具體內容有:
換單(壓箱),制單,報檢,報關,結費,客服,調度。都是業務崗位

2、貨運公司,貨代公司,快遞公司的職責各有什麼不同?

貨代公司:貨運代理人是代表進/出口商進行裝/卸貨物、儲存貨物、安排當地運輸、為他的顧客索要應付款項等業務活動的傭金代理人。但是,在過去幾年裡,隨著國際貿易業務的擴大以及不同運輸方式的發展,使得貨運代理服務的范圍也隨之擴大了。如今,貨運代理在國際貿易和運輸中起著重要作用。貨運代理提供的服務范圍包括訂艙、清關等基本的日常服務和復雜的一攬子服務(包括全部運輸和分配過程)。貨運公司職責: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制定和落實總公司和各分公司(營業部)業務部、貨運、制票的流程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經營運作的正常進行。2、安排、組織市場開發工作,制定開發目標並完成。3、制定合同簽定辦法、許可權及要求,審核各分公司(營業部)合同(協議)的簽訂。4、建立、完善客戶管理,加強客戶資料庫、資料庫的管理、保管。5、制定公司經營計劃、價格策略,並督促實施。6、合理落實計劃要求及制定其它相關能提高客戶滿意度的策略、措施。7、組織、實施質量管理,最大限度的降低貨損貨差。8、組織對營運人員的培訓及考核,不斷提高營運人員的業務技能及綜合素質,以適應公司發展需要。9、完成總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快遞公司工作職責:在業務副總經理的領導下,配合開展市場部的工作。1、負責銷售的協調、管理工作,保證順利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任務;2、負責市場開拓和管理工作;3、負責編制本部門每年/季/月的銷售和預算報告;4、負責對同業、客戶、市場環境進行調研,對產品市場的銷售潛力進行調查和分析;5、負責市場部銷售成績的統計與分析,並且每半年向業務副總作一次銷售情況的評價;6、負責定期組織本部門員工對銷售情況進行分析、討論,對銷售管理辦法進行研究、改進和學習;7、負責對下屬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評比、激勵、推薦和評價;8、負責協調下屬人員配合其它部門完成與銷售相關的工作;

3、服裝業的貨品主管職責是什麼?

工作職責主要有以下幾點:

1、負責整個服裝店的運營和管理;

2、負責整個服裝店店員的考勤和績效評價;

3、負責監督整個服裝店店員及財務安全;

4、負責理貨管理、監督;

5、負責給整個服裝店團隊開會、培訓等;

6、負責向上級領導匯報服裝店運營情況;

7、負責向下屬傳達上級指示;

8、負責店面活動營銷和進展等。


(3)貨代經理的職責擴展資料:

教育培訓: 物流、貿易及相關管理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

工作經驗: 三年以上工作經驗,至少一年以上貨運主管經驗;有進出口操作經驗者優先;熟悉貨代公司及船運、空運業務,熟練使用辦公軟體,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和溝通交流能力。

薪資行情:一般年薪范圍在4-10萬元之間。

職業發展路徑:對於貨運主管,要求一定年限的工作經驗,一般是由物流專員晉升而來。經過一定年限的經驗積累後,晉升為物流經理,進而晉升至物流總監。也可以進行自主創業,創辦自己的物流公司,開辟自己的新事業。

4、貨運代理經理含義及崗位職責有哪些

貨運代理(FORWARDERS,FIATA) 貨物代理,有些是中間商就是自己沒有船或者飛機的 或者船公司、海上貨運代理航空公司,都是貨代。職責是,把委託者委託的貨物,通過制定的運輸途徑,從一地運往另一地。貨運代理是為運輸公司(海、陸、空)代理收運貨物、攬貨的公司。

5、貨代是干什麼的

貨代是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貨物運輸需求和運力、供給者,提供各種運輸服務業務的總稱。

貨代,全稱國際貨運代理。貨代從字面意思理解為,貨物的代理。貨代本無貨,只是中間人,是一座橋梁,貨運代理主要從事為運輸公司(海、陸、空)代理收運貨物、攬貨,從而在完成貨主與客商之間的貿易中起到重要的連接(中介)作用。

簡單來說就是幫忙別人出貨,幫企業選擇最合適的物流公司出口貨物。

貨代的職責:

1、貨代公司負責與海關、船舶公司代理公司負責與海關、船舶公司和航空公司合作,並根據貿易條款將客戶的貨物運輸給海外貿易客戶。其責任是通過確定的運輸路線將客戶委託的貨物從一個地方運輸到另一個地方。服務對象是整個社會,是連接貨主和運輸能力提供商的橋梁和紐帶。

2、國內貨運公司-般從事國內運輸業務,一般採用零 負荷和集卡運輸;國際貨運公司一般從事船舶和航空運輸。這兩家公司都是擁有自己汽車或船舶的公司,即所有者。



6、貨運代理人的責任與義務

貨運代理人的責任和義務 貨運代理人的責任和義務貨運代理人的責任和義務:
      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承擔責任(由其簽發貨運單據,用自己掌握的運輸,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收取運費)。作為承運人完成貨物運輸不直接承擔責任(由他人簽發貨運單據,使用掌握運輸工具,或租用他人的運輸工具,或委託他人完成貨物運輸,並不直接承擔責任)。
      根據與委託方訂立的協議或合同規定,或根據委託方指示進行業務活動時,貨代應以通常的責任完成此項委託,尤其是在授權隱彎范圍之內。
      如實匯報一切重要事項。在委託辦理業務中向委託方提供的情況、資料必須真實,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委託方有權向貨運代理人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或協議。 負保密義務。貨運代理過程中所得到的資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時,也不得將代理權轉讓與他人。
      賠償責任:
      國際貨運代理協會一般條款隊還規定的賠償原則由兩個方面:
      一、賠償責任原則
      收貨人在收到貨物發現貨物滅失或損害,並能證明該滅失或損害是由貨運代灶喚悶理人過失造成,即向貨代提出索賠,一般情況下,索賠通知的提出不超過貨到後多少天,否則,就作為貨代已完成交貨義務。
      二、賠償責任限制
      從現有的國際公約看,有的採用單一標準的賠償方法,有的採用雙重標準的賠償方鏈搭法,對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賠償方法也應同樣如此,但實際做法不一,差異較大。"

7、貨代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貨代崗位職責:
為了完成貨代任務,需要幾個環節的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一、接單部分

接單工作原則上應該成為日常中「最優先」的工作環節,一般要求接單必須快捷、 高效,在第一時間內用最短時間確認業務的可操作性並予以安排。

接單人員一般要求自接到委託書後15分鍾內完成以下三部分基本信息的確認。

1、審核客戶委託內容和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1)接單人員必須預先審核客戶的委託內容。

客戶發來的訂艙單需顯示以下信息,但不限於此:
托運人/發貨人、船公司/船期、起運港、目的港/中轉港、貨名、櫃型櫃量、

運價條款與運價、托運人的簽字或蓋章等。

(2)接單人員必須預先確認客戶服務要求。(客服或者接單員)

普通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到/預付訂艙、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等。

到/預付訂艙確認即對(1)內容的確認;

對於拖車/內裝、商檢和報關的服務要求,必須同時確認貨物和單證備齊時間、服務要求時間等,註明在客戶訂艙單上。

特殊服務要求一般包括是否需要:普通服務外其他的附加服務。

對於特殊服務要求,必須得到部門主管和/或者其他相關職能的核批後才可以接受和安排

2、運價核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客服人員收到訂艙單後,必須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進行確認。

(1) 對來自銷售部的業務,須與銷售員核對運價和其他服務費用是否正確,並由銷售員在訂艙單上簽字確認,然後再向相應船公司訂艙。

(注) 特殊情況可先口頭與銷售員確認, 待銷售員返回公司再補簽字確認

(2) 對於公司業務,須與市場相關人員或航線主管人員及時確認後再安排訂艙。

3、艙位確認(客服或者接單員)

根據客戶委託,確認反饋符合要求的艙位。

二、訂艙部分

一般要求預定開航日7天前必須安排訂艙,對可以提前接受委託的船公司應爭取頭批訂艙,旺季時候根據市場情況適當提前;

1、新建委託 (訂艙操作員)
訂艙操作員必須及時在操作系統內創建業務編號、新建業務檔案,輸入業務有

關數據。輸入業務數據包括但不限於此:業務各屬性、發收通信息、服務要求、提單要求、船名航次(如可能)、開航日期、起運港、中轉港、目的港、箱型箱量、貨名與數量,以及代理(如需要)等。

2、訂艙過程(訂艙操作員)

訂艙過程包括以下環節:膳制與發送訂艙單、訂艙號或提單號確認、預配和報關艙單發送確認、中轉港代碼確認和場站收據製作等,任何其中一環節未完成均視做訂艙未完成。

訂艙完畢後,應及時將配艙信息輸入操作系統,輸入時應確保准確,並特別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稱、訂艙號或者海單號、船名航次、開船日期、箱型箱量以及運費/運輸條款等內容的核對。

3、艙位通知 (訂艙操作員)

無論是否需要我司代為提供當地各項服務的業務,訂艙確認單或者配船通知單等都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客戶,確保上面的訂艙號與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確,以免造成混淆。

如有問題,積極配合客戶跟蹤處理預配和海關艙單等方面問題。

三、拖車/內裝(調度)

客戶委託的拖車、內裝和/或者報關等要求,必須根據船公司、碼頭、貨物性質和

市場環境等情況予以預先審核,對於存在隱患的不合理安排盡量同客戶協商調整並告知理由和風險。

1、拖車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拖車時間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安排拖車前,根據前期約定的拖車服務時間要求,提前2工作日與客戶再次聯系確認裝櫃時間及地點

(4) 同客戶確認時間要求後,在同一工作日及時把信息通知拖車行進行服務要求

預約

(5) 向拖車行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提供拖車服務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拖車行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已經空箱狀況確認);

對於特種箱業務,必須同船公司確認空箱狀況,必要情況下通知船公司提箱時間。

(6) 安排拖車時,需向拖車行發出書面委託。清晰註明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裝櫃地點、工廠聯系人及聯系電話、協議費用等

(7) 必要情況下,應要求拖車行提供司機姓名,手機號碼、櫃號,並報給工廠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9) 其他注意事項

在船公司的免費用箱期內安排拖櫃進場,避免發生額外費用。若有發生超堆費、超期櫃租等額外費用,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對於客戶業務退關,需要確認是否發生安排拖車的前期費用。若有發生預配打單費等,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登記

2、內裝安排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根據船公司、碼頭和航線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裝箱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根據前期約定的到貨時間,提前1工作日與客戶再次核實送貨時間和預計到達時間

(4) 向倉庫做內裝委託,需向倉庫發出書面委託。

清晰顯示配船信息(包括船公司、船名航次、訂艙號/提單號、箱型箱量、起運港、中轉港代碼、目的地等)、裝櫃時間、貨物數據(包括件數、毛重、體積)、 協議費用等

(5) 向倉庫委託時間,一般最遲必須在預約貨物裝箱時間的前一工作日的中午之前,並在當日下午4點前確認安排(包括倉庫是否已經領取設備交接單、提箱點的確認、空箱狀況確認)

(6) 向倉庫委託時,必要情況下應註明提空櫃的時間要求

(7) 跟蹤到貨物情況

(8) 跟蹤裝箱、裝箱單、進港

四、報關部分(操作員)

(1) 得到相關銷售或者客服確認後方能安排

(2) 根據船公司、碼頭、航線和貨物等情況,前瞻判斷合適的報關時間。如同客戶具體情況有沖突,必須同客戶友好協商並告知可能的風險

(3) 最遲在同客戶約定報關日期的前一工作日,再次同客戶確認報關資料的發送情況

(4) 收到報關資料後的第一時間對報關資料進行預審,有問題立即處理

(5) 在約定的報關日期前一工作日下班前,把完整的報關資料送報關行

(6) 對於報關資料,要求復印留底;對於重要報關資料如核銷單等,必須在做登



(7) 跟蹤反饋報關結果

五、文件部分

1、提單確認 (文件員)

(1)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

提單確認件的膳制和發送要及時,一般預定開航日2個工作日前必須發送

(2) 催促提單確認件

一般預定開航日前一工作日必須從客戶獲取完整、正確的提單確認件

8、貨代的工作職責/任務?

一般貨運代理公司的各部門職責與考核辦法近來,隨著市場逐漸轉向貨方市場,越來越多的國內貨代企業,開始注意修煉內功,採取各種措施,以提升公司的的運做效率,增強公司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個人也非常贊同這種做法,現將本公司的海運業務的各部門職責與考核辦法列舉出來,以期大家共勉,也歡迎各同行朋友給出寶貴意見: (1)、海運銷售部 本部門為海運銷售部。以下就部門的本職、職責與工作任務、部門的權力、工作協調關系及考核指標這幾個方面做一個簡要說明。 一、本職 負責海運進出口航線、客戶的開發、洽談及維護。 負責航線價格的採集,確定對外報價。 分析市場發展動態、分析公司的市場佔有率。 開發經濟增長點。 二、職責與工作任務 (一) 海運出口銷售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十三項: 1、負責整箱、拼箱及海空聯運業務的銷售及客戶維護。 2、負責船公司航線、價格、艙位的銷售及維護。 3、負責與船公司航線銷售建立協作關系,獲取航線最底價格。 4、根據船公司的航線價格,建立對外《海運整箱報價表》。 5、根據《海運整箱報價表》及《委託書》,對外報價及確認價格。 6、了解並向市場拓展部反饋船公司的價格、實力規模、船名航次的艙位、共用艙位、航程時間、船公司間的競爭能力等信息,為客戶合理選擇船公司提供信息。 7、根據不同類型的客戶,通過《委託書》或其他書面通知,提出特別價格或特別服務策略,報總經理室海運經理批准後實施。 8、協助信息技術部建立和完善海運、內陸、倉儲的對外報價系統。 9、根據市場拓展部對我司市場佔有率、市場發展動態的分析信息,通過網路或其他途徑尋找國家或企業的工程項目等貨源。 10、定期向總經理室海運經理匯報銷售結果,制定海運出口銷售方向與指標。 11、開發新航線或服務項目、了解客戶需求,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 12、向市場拓展部提供新銷售客戶名單,為編制三字代碼提供條件。 13、掌握客戶丟失情況,定期分析原因並負責拜訪活動,爭取客戶。 (二) 海運進口銷售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九項: 1、負責整箱、分撥及轉關業務的銷售及客戶維護。 2、負責與客戶建立協作關系。 3、協助信息技術部建立和完善定額、代收代付、費用詳細欄目的對外報價系統。 4、根據市場拓展部對我司市場佔有率、市場發展動態的分析信息,通過網路或其他途徑尋找國家或企業的工程項目等貨源。 5、根據不同類型的客戶,通過《委託書》或其他書面通知,提出特別價格或特別服務策略,報總經理室海運經理批准實施。 6、定期向總經理室海運經理匯報銷售結果,制定海運進口銷售方向與指標。 7、開發新航線或服務項目、了解客戶需求,尋找新的經濟增長點。 8、向市場拓展部提供新銷售客戶名單,為編制三字代碼提供條件。 9、掌握客戶丟失情況,定期分析原因並負責拜訪詢問,爭取客戶。 三、本部門的權力 有權獲取船公司對我司的各航線底價及我司對外報價等信息。 有權獲取公司客戶檔案、價格等信息。 有權獲得與業務有關的各類操作信息。 有權向業務部門經理推薦海運、內陸(河)運輸公司。 針對特別客戶,有權提出特殊服務建議,並指導操作部門實施。 有權對本部門員工的素質,工作能力提出要求或進行考核。 有權根據業務操作狀況,提出資源配置建議。 有權對上下部門的差錯提出批評並提出限期改進要求。 四、工作協調關系 內部協調關系:協調業務操作部門、管理部門關系; 外部協調關系:協調船公司銷售部門關系; 協調企業銷售管理部門關系。 五、考核指標 1、熟悉各船公司、航線的價格。 2、了解同行採集的航線最底價格及原因。 3、了解同行的貨源、拼箱或整箱的操作方式、銷售方式、航線、貨量。 4、了解同行的利潤狀況。 5、客戶投訴率小於/月0.04%。 6、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2)、海運操作部本部門為海運操作部,以下就部門的本職、職責與工作任務、部門的權力、工作協調關系及考核指標這幾個方面做一個簡要說明。 一、本職 1、 負責製作與船公司(船代)有關的業務單證。 2、 負責與船公司(船代)的業務聯系。 3、 負責與車隊、倉庫的業務聯系。 4、 接受業務咨詢、業務委託。 5、 負責《委託書》的合同評審。 6、 建立業務委託、更改、帳單的網路信息。 二、職責與工作任務(一)出口訂艙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五項: 1、 根據《委託書》中船公司(船代)、航線要求,發放訂艙「提單號」。 2、 負責與船公司(船代)建立業務協作關系,提高訂艙預配速度。 3、 根據我司與船公司的直接訂艙協議,負責在《配艙回單》場站收據聯蓋船公司章、船代聯蓋我司業務章。 4、 根據《配艙回單》製作部分船公司需要的訂艙《預配清單》。 5、 負責將直接訂艙的《配艙回單》船代及三四聯、或非直接訂艙的全套《配艙回單》與《預配清單》一起送船公司(船代)訂艙。 6、 全套《配艙回單》與《預配清單》一起送船公司(船代)訂艙。 7、 負責建立訂艙網路信息。 (二)出口制單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五項: 1、 根據《委託書》製作《配艙回單》。 2、 負責審核《配艙回單》與《委託書》內容是否相符。 3、 負責將《配艙回單》貨主聯與《委託書》一起返回客戶服務作為計劃單證。 4、 負責將《配艙回單》其餘各聯交出口訂艙。 5、 負責建立制單網路信息。 (三)客戶服務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十一項: 1、 根據海運出口報價系統、操作系統及服務項目,接受客戶咨詢。 2、 負責接受業務委託、報關單證及業務更改。 3、 根據海關、檢驗檢疫、港務局的規定,及航線、船期、運價形式、到預付、陸運方式等重要項目,對客戶《委託書》的各項委託內容、特殊要求進行合同評審。 4、 負責將客戶委託、更改信息輸入網路系統。 5、 根據業務內容,負責對訂艙、裝箱運輸、計劃、商檢、報關查驗、現場跟蹤、提單簽發、報關退單下達操作、更改或特殊操作指令。 6、 根據業務委託,負責了解各業務環節的操作狀況,了解、解決突發事件並與客戶保持密切溝通,及時反饋操作現狀;確認各類更改。 7、 負責製作非直接訂艙的《配艙回單》及訂艙工作。 8、 負責在報關前確認進港箱號並輸入網路系統,並負責輸入報關《配艙回單》聯。 9、 了解各操作環節可能發生的各類額外費用,並負責與客戶確認。 10、 負責按規定時效開具包括額外費用的應收帳單。 11、 任何帳單更改都必須經過總經理室、海運部經理的批准。 (四)海外代理客戶服務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三項: 1、 根據海運報價系統、操作系統及服務項目,接受海外代理咨詢。 2、 負責接受業務委託、根據整箱或拼箱業務,將委託業務、單證移交相關客戶服務操作。 3、 負責與海外代理的操作、更改、額外費用、帳單確認。 (五)計劃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七項: 1、 根據《配艙回單》貨主聯與《委託書》內裝或門-門要求,製作相應的《預配清單》及《裝箱單》。 2、負責了解車隊、倉庫的裝卸、倉儲能力及服務質量,並定期向部門主管匯報。 3、根據《配艙回單》貨主聯與《委託書》門-門要求製作《門-門運輸計劃及提箱/裝箱跟蹤清單》並傳真至相應車隊,作為操作指令。 4、將門-門《裝箱單》交口岸辦事處轉相應車隊。 5、根據《配艙回單》貨主聯與《委託書》內裝要求,將相應《裝箱單》傳真至內裝倉庫,作為操作指令。 6、負責督促和接受門-門車隊或倉庫的進港《裝箱單》傳真件,負責將集裝箱號輸入操作系統。 7、負責建立計劃網路信息。 (六)口岸報關查驗職責。工作任務有以下九項: 1、 負責海關查驗、查驗單證放行、退稅及更改工作。 2、 負責與口岸海關、檢驗檢疫建立業務協作關系,提高查驗、通關速度。 3、 負責檢驗檢疫的查驗工作。 4、 負責出口加急報關單證的申報、放行、退稅及更改工作。 5、 協助客戶服務、港區解決查驗、報關的疑難問題。 6、 負責定期向領導反饋報關單證發生的質量問題。 7、 負責建立口岸申報、查驗、退稅等業務台帳。 8、 負責向客戶服務、財務室反饋查驗等額外費用。 9、 負責建立報關、查驗、額外費用的網路信息。 三、本部門的權力 1、 有權獲取船期等業務信息。 2、 有權獲得與部門業務有關的各類操作信息。 3、 有權對本部門的操作系統提出改進建議。 4、 有權對本部門員工的素質,工作能力提出要求或進行考核。 5、 有權根據業務操作狀況,提出資源配置建議。 6、 有權對上下部門的差錯提出批評並提出限期改進要求。 四、工作協調關系 1、 內部協調關系:協調各業務部門、管理部門關系; 2、 外部協調關系:協調客戶、車隊、倉庫關系。協調船公司(船代)關系。 五、考核指標 1、 當日訂艙率100%,差錯率低於0.1%。 2、 當日制單率100%,差錯率低於1.8%。 3、 當日計劃率100%,差錯率低於0.12% 4、 接到客戶確認件的半個有效工作日內完成《提單》更改。 5、 開船三天內將《提單》交於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