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貨代公司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貨代操作工作流程
一、訂艙
1.客戶向我司訂艙的;
2.客戶發來的訂艙單需顯示以下信息,但不限於此;
①托運人/發貨人 ②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 ③起運港 ④目的港/中轉港 ⑤貨名 ⑥櫃型、櫃量 ⑦運價 ⑧托運人的簽字、蓋章;
3.客服人員收到訂艙單後,須與SALES核對運價是否正確,並由SALES在訂艙單上簽字確認,然後再向相應船公司訂艙(特殊情況可先口頭與SALES確認,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補簽字確認)。向訂艙時,需先在各船公司專用台帳上自編S/O號;
4.訂艙單發出後,客服人員應主動向船公司確認艙位,並將船公司傳回的訂艙確認單第一時間傳給客戶,訂艙確認上面的訂艙號與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確,以免造成混淆;
5.訂艙完畢後,客服人員應及時將資料輸入電腦,具體步驟如下:
①新建委託,輸入托運人、貨名、船公司、船名、航次、開航日期、裝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②工作號,並按各業務員創建業務編號,比如「客戶服務」以KF開頭;
③輸入費用明細 - 主要是應收費用;
④手乎訂艙確認,輸入訂艙號。輸入電腦時,應確保准確,並特別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稱、船名、航次(一律採用V。XXX的格式)、開船日期。
6.操作台帳應該認真、完整地填寫,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托運人應與訂艙單上的托運人一致,並寫清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②費用明細應仔細填寫,「應收」為向客戶收取費用;「應付」為由我公司支付的費用;運費到付的需填寫在「到付」欄,各種費用應分項列明;向客戶收取的費用為ALL IN時,須註明包含哪些費用;免文件、電放費用的需由公司領導在台帳上簽字確認;
③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運費的,須在台帳上註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選用代理之前須與操作部經理或公司領導確認,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單之外的代理(特殊情況如用其他代理, 必須公司領
導確認);
④客戶需倒簽、順簽、預借提單的,須由SALES在台帳上特殊事項一欄註明申請,由操作部經理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⑤訂艙號、訂艙日期、船名、開船日期要完整填寫;
⑥客服人員應在台帳上相應位置簽字。
7.客服按業務員設立登記台帳,客服需在訂艙當日內將客戶名稱、訂艙號、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業務編號登記在台帳上,以便統計查詢。
二、拖車、報關
1.出書面申請,公司批准後方能安排;
2.安排拖車前,需與工廠或SALES聯系確認裝櫃時間及地點;
3.安排拖車時,需向拖車行發出書面委託,寫明裝櫃時間、裝櫃地點、協議價格、S/O NBR、工廠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並在拖車登記台帳上登記以訂艙確認後,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拖車與報關。需嚴格按照公司公布的拖車行、報關行列表及相應價格進行安排。對個別重要客戶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下資料:客戶名稱、拖車行、櫃型櫃量、起止地點及費用等;
4.應至少提前半天時間向拖車行下委託,以便拖車行有時間打單、安排;
5.委託後,客服應要求拖車行提供司機姓名,手機號碼、櫃號,並報給工廠;
6.客服應叮囑車行按要求時間抵達裝貨地點,否則由此引起的押車費等損失由車行承擔;
7.一般貿易在深圳清關的可不需司機本,若是轉關的貨櫃一定要求車行帶司機本前往,可委託車行代辦轉關手續;
8.安排凍櫃拖車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船公司提櫃時間,是否需要預冷,及通風口開啟情況,以便船公司通知碼頭做PTI檢驗及相應安排;
9.如客戶要求凍櫃需代發電機的,應安排有帶發電機的拖車公司拖櫃;
10.在客戶自己安排送散貨過來的情況下,可委託各碼頭的貨運站辦理卸車、裝箱、還櫃等事項。鹽田港可委託鹽鐵服,蛇口、赤灣可委託赤灣倉儲;
11.在給貨運站的委託書中需註明提空櫃時間,可事先與客戶確認貨到站時間以便決定是通知倉庫事先提取空
櫃,還是等貨到後再提,避免產生山拆還空費用畢唯悉;
12.安排報關時,需將退稅聯等重要報關文件在報關台帳上作登記,由報關行簽收。在收到由報關行退回的退稅聯後,應立即通知客戶,並以客戶許可的方式將退稅聯等資料退給客戶,並做好交接紀錄。
三、其他
1.如由我司安排拖車、報關的,客服人員應在船公司的免堆期內安排拖櫃還場,避免發生額外費用。若有發生超堆費、改船費、超期櫃租等額外費用,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在台帳上登記;
2.客戶因各種原因取消訂艙的,需要求其書面確認,在確認所有發生費用已結清的情況下方可在電腦中刪除資料;
3.客服收到財務列印出來的DEBIT NOTE,與電腦資料核對無誤後,立即傳真給客戶。客戶需開稅務發票的,須由客戶發書面傳真,寫明發票抬頭及金額、幣種;
4.對由客戶自拖自報的,客服人員須至少於結關前一天與客戶確認是否已做櫃。如已做櫃,將箱號登記在台帳上,即可將台帳立即交文件組;
5.對由我司安排拖車報關的,客服在與報關行確認放行後,即可將台帳交文件組。
文件
1.文件組收到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後,與台帳核對,已經裝上船的,應立即向客戶催要補料。
2.文件組需核對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及費用清單,如有發生超堆費、超期櫃租的,而客服尚未確認的,應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在台帳上登記。
3.文件員根據客戶提供的補料,先與客戶核對清楚後再向船公司提供補料,爭取在短時間內將提單資料核對清楚,並根據客戶的要求簽發HB/L或MB/L。
4.提單的繕制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提單的內容應完整、准確,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提單表面應清潔,避免過多塗改,一份提單最多不可超過3個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項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號等不可更改;
③應要求客戶提供提單上收貨人或通知方的電話、傳真、聯系人;
④客戶要求出船證的。船證的內容(比如船級社、船齡的要求)應與相關船公司核實確認;
⑤如客戶要求倒簽提單的,原則上短航線倒簽不超過三天,長航線不超過七天,在收到客戶保函後,交操作部經理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必要時可要求客戶提供信用證核對方可簽發;
⑥外代提單不允許預借。
5.使用我司目的港代理收運費或代放貨物時,應注意:
①出我司HB/L給客戶,HB/L上打真正的收貨人與發貨人,並可註明到付運費的金額,DELIVERY AGENT 為我司代理;
②OB/L上面SHIPPER為我司,CONSIGNEE、N。PARTY均為我司目的港的代理,其它資料與HB/L相同,將OB/L電放給我司代理;
③事先明確我司與客戶及船公司的運費支付條款(預付或到付);
④製作CHARGES SETTLEMENT,列明貨物相關信息及要求代理收取的費用,支付給船公司的費用,代理費及應退給我司的費用;
⑤製作放貨通知書,通知代理是憑正本HB/L放貨還是HB/L電放,然後與OB/L COPY件、HB/L COPY件,OB/L電放信、CHARGE SETTLEMENT 於船開後盡早一起傳給代理;
⑥對代理有向我司退代理費的,應在台帳上註明,並輸入電腦。
6.繕制美線提單時,應注意:
①HB/L與OB/L的繕制可參考第5項;
②OB/L上註明我司與船公司的S/C號,但HB/L上不得顯示該S/C號;
③核對貨名、價格、中轉港,必須與合約中規定的一致。
7.將與客戶核對無誤後所處的正本提單並提單交接單交財務,以便財務在收妥運費後放提單給客戶。具體放單、放貨辦法根據我司相關規定執行。
8.將提單號、提單日期填在台帳上,並將文件費、電放費、拖車費、報關費、超堆費、改船費、改單費等貨物在港期間發生的費用輸入電腦,核對無誤後通知財務。
9.將台帳、提單、與代理的CHARGE SETTLEMENT(若有)復印交財務簽收。
10.費用通知財務後不可繕自更改,特殊情況可填寫費用更改單,列明更改費用項目、金額、更改原因,由操作部經理簽字,再交財務部。但需注意以下幾點:
①海運費的更改需由公司領導批准同意;
②改船費、超堆費等雜費需在通知財務前輸入清楚;
③因漏輸、錯輸費用造成公司損失的,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處罰。
11. 將台帳分船公司按月份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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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國際貨運代理一般海運的操作流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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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際貨運代理的具體流程是?
國際貨運代理操作流程 (一)接受貨主詢價 (二)接單(接受貨主委託) (三)訂艙 (四)做箱 (五)報關(有時同時、有時先於做箱) (六)提單確認和修改 (七)簽單 (八)航次費用結算 (九)提單發票發放 (十)督促航次費用的清算並及時返還貨主的退稅核銷單 (十一)海關退稅有問題的,需要更改並提供如下資料 (一)接受貨主詢價: 1、海運詢價: ① 需掌握發貨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線常用的,及貨主常需服務的港口,價格;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時應向詢價貨主問明一些類別信息,如貨名,危險級別等。 (水路危規) 2、陸運詢價:(人民幣費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數和拖箱價格; ② 各港區裝箱價格; ③ 報關費、商檢、動植檢收費標准。
4、貨代(出口)操作流程?
①委託--出口商向貨運代理公司發起海運出口訂艙委託,將詳細的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貨物品名,編碼,件重尺,所定的箱型箱量,預期的船期都需要顯示在提單上。
②訂艙--貨運代理公司接到委託之後,在船公司的網站上訂艙,得艙位確定好之後,會給出口商發送下貨紙,告知所定具體船名航次,開船日期,提單號,最晚的送貨日期,送貨指定的場站。
③送貨--出口商根據貨代公司給的下貨紙內容,將貨物送到指定的場站。一般現在採用的時候由貨代安排拖車,可以節省很多事情。
④提單確認--在裝完貨之後,貨代公司會和出口商確認此票貨物提單上面所顯示的信息,最後提交給船公司。提交之後,提單信息不能隨意更改,如果確定要更改則會產生改單費,一般在300-500人民幣左右。
⑤報關--貨物回來之後,由報關企業向出口商發起報關委託,出口商接手之後,報關企業向海關系統報關所需提交單據,等待海關審核,海關放行,之後,就是等待貨物裝船。
⑥簽單--開船後,由貨代去船公司簽回提單,待出口商像貨代結清費用之後,貨代就可以將提單郵寄給出口商也就是發貨人。最後由發貨人將提單寄給收貨人,收貨人拿著代表物權憑證的提單去提貨即可。
(4)國際貨代業務流程分析擴展資料:申請經營國際貨運代理業務的單位應當報送下列文件:
1.申請書,包括投資者名稱、申請資格說明、申請的業務項目;
2.可行性研究報告,包括基本情況、資格說明、現有條件、市場分析、業務預測、組建方案、經濟預算及發展預算等;
3.投資者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4.董事會、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
5.企業章程(或草案);
6.主要業務人員情況(包括學歷、所學專業、業務簡歷、資格證書);
7.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各投資者的驗資報告);
8.投資者出資協議;
9.法定代表人簡歷;
10.國際貨運代理提單(運單)樣式;
11.企業名稱預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
12.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申請表1(附表1)(附表從略-編者);
13.交易條款。
以上文件除3、11項外,均須提交正本、並加蓋公章。
參考資料:網路-貨代
5、國際貨代公司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貨代操作工作流程
一、訂艙
1.客戶向我司訂艙的;
2.客戶發來的訂艙單需顯示以下信息,但不限於此;
①托運人/發貨人 ②船公司/船名/航次或船期 ③起運港 ④目的港/中轉港 ⑤貨名 ⑥櫃型、櫃量 ⑦運價 ⑧托運人的簽字、蓋章;
3.客服人員收到訂艙單後,須與SALES核對運價是否正確,並由SALES在訂艙單上簽字確認,然後再向相應船公司訂艙(特殊情況可先口頭與SALES確認, 待SALES返回公司再補簽字確認)。向訂艙時,需先在各船公司專用台帳上自編S/O號;
4.訂艙單發出後,客服人員應主動向船公司確認艙位,並將船公司傳回的訂艙確認單第一時間傳給客戶,訂艙確認上面的訂艙號與船名、航次要清晰、准確,以免造成混淆;
5.訂艙完畢後,客服人員應及時將資料輸入電腦,具體步驟如下:
①新建委託,輸入托運人、貨名、船公司、船名、航次、開航日期、裝港、目的港、箱型箱量;
②工作號,並按各業務員創建業務編號,比如「客戶服務」以KF開頭;
③輸入費用明細 - 主要是應收費用;
④訂艙確認,輸入訂艙號。輸入電腦時,應確保准確,並特別注意以下信息:船公司名稱、船名、航次(一律採用V。XXX的格式)、開船日期。
6.操作台帳應該認真、完整地填寫,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托運人應與訂艙單上的托運人一致,並寫清電話、傳真、及聯系人;
②費用明細應仔細填寫,「應收」為向客戶收取費用;「應付」為由我公司支付的費用;運費到付的需填寫在「到付」欄,各種費用應分項列明;向客戶收取的費用為ALL IN時,須註明包含哪些費用;免文件、電放費用的需由公司領導在台帳上簽字確認;
③需由我司目的港代理代收運費的,須在台帳上註明使用哪家代理。SALES在選用代理之前須與操作部經理或公司領導確認,不可使用公司公布名單之外的代理(特殊情況如用其他代理, 必須公司領
導確認);
④客戶需倒簽、順簽、預借提單的,須由SALES在台帳上特殊事項一欄註明申請,由操作部經理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⑤訂艙號、訂艙日期、船名、開船日期要完整填寫;
⑥客服人員應在台帳上相應位置簽字。
7.客服按業務員設立登記台帳,客服需在訂艙當日內將客戶名稱、訂艙號、船名、航次、目的港、箱量及業務編號登記在台帳上,以便統計查詢。
二、拖車、報關
1.出書面申請,公司批准後方能安排;
2.安排拖車前,需與工廠或SALES聯系確認裝櫃時間及地點;
3.安排拖車時,需向拖車行發出書面委託,寫明裝櫃時間、裝櫃地點、協議價格、S/O NBR、工廠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等,並在拖車登記台帳上登記以訂艙確認後,根據客戶的要求安排拖車與報關。需嚴格按照公司公布的拖車行、報關行列表及相應價格進行安排。對個別重要客戶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下資料:客戶名稱、拖車行、櫃型櫃量、起止地點及費用等;
4.應至少提前半天時間向拖車行下委託,以便拖車行有時間打單、安排;
5.委託後,客服應要求拖車行提供司機姓名,手機號碼、櫃號,並報給工廠;
6.客服應叮囑車行按要求時間抵達裝貨地點,否則由此引起的押車費等損失由車行承擔;
7.一般貿易在深圳清關的可不需司機本,若是轉關的貨櫃一定要求車行帶司機本前往,可委託車行代辦轉關手續;
8.安排凍櫃拖車須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船公司提櫃時間,是否需要預冷,及通風口開啟情況,以便船公司通知碼頭做PTI檢驗及相應安排;
9.如客戶要求凍櫃需代發電機的,應安排有帶發電機的拖車公司拖櫃;
10.在客戶自己安排送散貨過來的情況下,可委託各碼頭的貨運站辦理卸車、裝箱、還櫃等事項。鹽田港可委託鹽鐵服,蛇口、赤灣可委託赤灣倉儲;
11.在給貨運站的委託書中需註明提空櫃時間,可事先與客戶確認貨到站時間以便決定是通知倉庫事先提取空
櫃,還是等貨到後再提,避免產生還空費用;
12.安排報關時,需將退稅聯等重要報關文件在報關台帳上作登記,由報關行簽收。在收到由報關行退回的退稅聯後,應立即通知客戶,並以客戶許可的方式將退稅聯等資料退給客戶,並做好交接紀錄。
三、其他
1.如由我司安排拖車、報關的,客服人員應在船公司的免堆期內安排拖櫃還場,避免發生額外費用。若有發生超堆費、改船費、超期櫃租等額外費用,需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在台帳上登記;
2.客戶因各種原因取消訂艙的,需要求其書面確認,在確認所有發生費用已結清的情況下方可在電腦中刪除資料;
3.客服收到財務列印出來的DEBIT NOTE,與電腦資料核對無誤後,立即傳真給客戶。客戶需開稅務發票的,須由客戶發書面傳真,寫明發票抬頭及金額、幣種;
4.對由客戶自拖自報的,客服人員須至少於結關前一天與客戶確認是否已做櫃。如已做櫃,將箱號登記在台帳上,即可將台帳立即交文件組;
5.對由我司安排拖車報關的,客服在與報關行確認放行後,即可將台帳交文件組。
文件
1.文件組收到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後,與台帳核對,已經裝上船的,應立即向客戶催要補料。
2.文件組需核對船公司的LOADING LIST 及費用清單,如有發生超堆費、超期櫃租的,而客服尚未確認的,應立即通知客戶,要求其書面確認,並在台帳上登記。
3.文件員根據客戶提供的補料,先與客戶核對清楚後再向船公司提供補料,爭取在短時間內將提單資料核對清楚,並根據客戶的要求簽發HB/L或MB/L。
4.提單的繕制應注意以下幾點:
①提單的內容應完整、准確,必要的信息不可留空,包括:SHIPPER、CONSIGNEE、NOTIFY PARTY、VSL『S NAME/VOY、POL、POD、PLACE OF DELIVERY、MARKS、CARGO DESCRIPTION、CNTR NO。/SEAL NO。,DELIVERY AGNET 等;
②提單表面應清潔,避免過多塗改,一份提單最多不可超過3個更正章。一些重要的項目,比如船名/航次、卸港、箱號等不可更改;
③應要求客戶提供提單上收貨人或通知方的電話、傳真、聯系人;
④客戶要求出船證的。船證的內容(比如船級社、船齡的要求)應與相關船公司核實確認;
⑤如客戶要求倒簽提單的,原則上短航線倒簽不超過三天,長航線不超過七天,在收到客戶保函後,交操作部經理或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必要時可要求客戶提供信用證核對方可簽發;
⑥外代提單不允許預借。
5.使用我司目的港代理收運費或代放貨物時,應注意:
①出我司HB/L給客戶,HB/L上打真正的收貨人與發貨人,並可註明到付運費的金額,DELIVERY AGENT 為我司代理;
②OB/L上面SHIPPER為我司,CONSIGNEE、N。PARTY均為我司目的港的代理,其它資料與HB/L相同,將OB/L電放給我司代理;
③事先明確我司與客戶及船公司的運費支付條款(預付或到付);
④製作CHARGES SETTLEMENT,列明貨物相關信息及要求代理收取的費用,支付給船公司的費用,代理費及應退給我司的費用;
⑤製作放貨通知書,通知代理是憑正本HB/L放貨還是HB/L電放,然後與OB/L COPY件、HB/L COPY件,OB/L電放信、CHARGE SETTLEMENT 於船開後盡早一起傳給代理;
⑥對代理有向我司退代理費的,應在台帳上註明,並輸入電腦。
6.繕制美線提單時,應注意:
①HB/L與OB/L的繕制可參考第5項;
②OB/L上註明我司與船公司的S/C號,但HB/L上不得顯示該S/C號;
③核對貨名、價格、中轉港,必須與合約中規定的一致。
7.將與客戶核對無誤後所處的正本提單並提單交接單交財務,以便財務在收妥運費後放提單給客戶。具體放單、放貨辦法根據我司相關規定執行。
8.將提單號、提單日期填在台帳上,並將文件費、電放費、拖車費、報關費、超堆費、改船費、改單費等貨物在港期間發生的費用輸入電腦,核對無誤後通知財務。
9.將台帳、提單、與代理的CHARGE SETTLEMENT(若有)復印交財務簽收。
10.費用通知財務後不可繕自更改,特殊情況可填寫費用更改單,列明更改費用項目、金額、更改原因,由操作部經理簽字,再交財務部。但需注意以下幾點:
①海運費的更改需由公司領導批准同意;
②改船費、超堆費等雜費需在通知財務前輸入清楚;
③因漏輸、錯輸費用造成公司損失的,按公司相關規定給予責任人處罰。
11. 將台帳分船公司按月份存檔。
希望能夠幫助您
6、國際貨運代理FOB操作流程需要幾步完成?
國際貨運代理FOB操作流程:
步驟一:由買方指定的貨代(以下簡稱海外代理)發郵件或通過其他聯絡方式,向買方提供shipper的聯絡資料。
步驟二:國內貨代在收到shipper的聯系方式後,與shipper聯系,詢問貨物狀況,然後用郵件或其他方式通知國外代理商。
如果貨品齊全,可以通知對方預計發貨的情況,並詢問是否可以安排發貨。若所用外國代理商的訂艙號,還須索取訂艙號,以便提交船舶公司。尤其要注意的是,指定貨物是由收貨人而不是收貨人的指示,當托運人有任何不符合規定的要求時,必須通知外國代理商,在獲得外國代理商的許可後方能安排,否則不能接受託運人的要求。特別是在首次操縱該發貨人貨物時,更要注避免免不必要的麻煩。
國際貨運代理流程
步驟三:當收到外國代理商的許可指示後,可安排訂艙拖車報關等事宜。自然,長時間走貨的穩定貨可在訂艙時通知對方航次信息。與此同時,要相互詢問,簽發哪種HBL格式,一般都會是外國代理所提供的HBL。
在計劃出貨過程中,如果貨物狀態發生更新,以及遇到什麼問題,必須及時與海外代理商溝通。
步驟四:裝船之後,出具一份提單之後,需要向外國代理人詢問handlingcharge的數量,再加上MBL,HBL、PSS(profitsharesheet)和其他清關單證(在代理人要求您時)發給外國代理人。
7、貨代操作流程
貨代操作流程如下:
1、委託,指的是出口商向貨運代理公司發起海運出口訂艙委託,將詳細的發貨人,收貨人等相關信息反映在提單上。
2、訂艙,貨運代理公司接到委託之後進行訂艙,告知所定的具體船名航次,開船日期等信息。
3、送貨,出口商根據所收到的下貨紙內容,將貨物送到指定的場站。
4、提單確認,貨代公司與出口商確認貨物提單上面所顯示的信息,最後提交給船舶運輸公司。
5、報關,報關企業向海關系統報關所需提交單據,等待海關審核及放行。
6、簽單,由發貨人將提單寄給收貨人,收貨人拿著代表物權憑證的提單去提貨。
貨代
貨代指在流通領域專門為貨物運輸需求和運力供給者提供各種運輸服務業務的總稱,是貨主和運力供給者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其從工作內容來看,是接受客戶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環節,涉及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找貨代來完成,以節省資本。
從國際貨運代理人的基本性質看,貨代主要是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有關貨物運輸、轉運、倉儲、裝卸等事宜。一方面它與貨物托運人訂立運輸合同,同時他又與運輸部門簽訂合同,對貨物托運人來說,他又是貨物的承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