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跨年發票還能入賬嗎?
一、正面回答
可以報銷,跨年發票可以使用,因企業需按權責發生制進行賬務處理,屬於上一年度費用需要在上一年度計提,次年取得發票沖銷預提。如果未計提的化,金額較小可以在當期直接入賬,金額較大的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
二、分析
跨年發票一般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由於發票被遺忘而沒有及時入賬;
2、上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由於報銷人員沒有及時報銷,會計跨年才取得發票;
3、對方上年已經開具了發票,由於款項沒有全額收到而次年才給了發票。
三、相關法律政策
《國家稅務散悉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沖旁乎、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法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啟磨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四、發票跨年了還能入賬嗎?
1、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匯算清繳工作,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還未做匯算清繳工作,只要匯算清繳之前取得跨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用做專項申報。
2、跨年發票可以入賬嗎
可以入賬。最好是做到及時性要求,做到及時入賬。如果是之前遺漏入賬,跨年了可以補入帳,涉及損益科目的,需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跨年發票的含義不難理解,就是上一年開具的發票,因為某些原因,第二年才能報銷做賬。一般跨年收票或者跨年開票,都會形成跨年發票。雖然原則上來講,跨年發票喊鋒不允許稅前扣除,但是實際業務中,很難避免跨年發票存在,所以在實操中,有兩種跨年發票也是允許稅前扣除的。根據規定,跨年發票,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的時候,可以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然鄭悔晌後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再補前絕充有效憑證。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3、跨年的費用發票可以入賬嗎
法律分析:跨年發票是可以入賬的,以下兩種情況下的發票屬於跨年發票:
造成跨年發票的原因:
1.由於發票被遺忘而沒有及時入賬;
2.上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由於報銷人員沒有及時報銷,會計跨年才取得發票;
3.對方上年已經開具了發票,由於款項沒有全額收到而次年才給了發票。
不可避免的跨期費用支出:
1.跨年工資及年終獎;
2.已付款但跨期取得發票的費用;
3.以前年度費用本年支付;
4.無發票,無付款的預提費用。
法律依據: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年份代碼含義的通知》規定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中的第6、7位年份代碼,是指發票的印刷年份,並非發票的森賀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嘩春基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亂謹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4、跨年開的發票怎麼入賬?
跨年開具的發票,但是次年才付款,怎麼入賬 跨年開具的發票,但是次年才付款的鬧芹會計分錄:
1. 開具發票: 借 應收票據 貸 主營業務收入 貸 應交稅費——增值稅——銷項稅 、2. 次年對方付款: 借 庫存現金或 銀行存款 貸 應收票據 。
你好,審計表上有沒有應收賬款。如果有計算分列應收賬款的金額,有可能09年付款的時候做的是:借:應收賬款
貸:銀行存款
這樣,收到發票就 借:原材料
應交稅金-增(進)
貸:應收賬款
看什麼類別的發票,過期多久,不超過三個月是可以入賬的,超過三個月不建議入賬,如果屬於成本費用類,可以通過以前年度損益科目調整。
施工方開具的發票大於付款金額,差額怎麼入賬施工方開芹純具的發票大於付款金額,如果這是根據結算金額開具的發票,那就沖在建工程借方金額,如果以後還有發生額,就入賬,以後在少開這部差額
跨年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次年還能抵扣嗎 自票據開具之日起180天內認證,超過180天成為滯留票,視為放棄抵扣權利。
檔案沒有說過跨年度不準抵扣。
08年9月開具的發票於09年1月才入賬,有效嗎?
1、不可以在09年1月份入賬。應在08年9月份入賬。
電腦等裝置公司可以將按5年攤銷(稅法規定最低使用年限為3年)
2、如果發票於09年1月能入賬,只能從2月份開始計提折舊嗎。
(稅法規定跨年度的折舊不能補提)
以前年度入庫付款跨年才開發票做賬
付款時
借:應付帳款—某某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收到發票
借 庫存商品/原材料等
應交稅金—進項稅(或有)
貸:應付帳款—某某公司
如果是銷方,2015年12月份開具的發 票應在12月份入賬,不可以拖延至2016年1月份入賬;
如果是購方,2015年12月份開具的發 票可以在2016年入賬。
我們有一張13年12月開出的10萬製作費的小規模的普通發票,但是今年我們成本比較多,已經虧損不少,所以想放在14年1月份再入賬,可以嗎?——可以。
如果可以的話,還能做14年的主營業務成本嗎?——能
稅審時是否會被調整,——不會。
還是直接做14年的營業費用科目更好?——是的。直接做14年的營業費用科目更好。現在無需做賬。
因為票據傳遞需要時間,12月開的票,計入14年,絕對沒問題
5、發票跨年度能入賬嗎
發票跨年度能入賬。跨年發票入賬的情況如下:
1、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匯算清繳工作,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喚塌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還未做匯算清繳工作,只要匯算清繳之前取得跨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用做專項申報;
3、跨年發票計入了當年費用,不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在入賬當年的匯算清繳中做納稅調增。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和前圓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悔鋒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6、進貨發票可以跨年入賬嗎
發票可以跨年入賬。跨年發票入賬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已經做了匯算清繳工作,企業需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2、跨年發票需要入賬的當年還未做匯算清繳工作,只要匯算清繳之前取得跨年發票就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不用做專項申報;
3、跨年發票計入了當年費用,不允許所得稅稅前扣除,需要在入賬當年的匯算清繳中做納稅調增。會計處理是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去年取得的發票,只能計入去年的費用,不能列支到今年的費用當中。如果是今年才發現去年未入賬的清悶首發票,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相關規定,可作為前期差錯處理,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核算。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第六條答數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罩盯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7、跨年度的費用發票可以入賬嗎
可以進行跨年度報賬
分為以下四種情況:
發票報銷
第一種情況:
應在年終結賬時,在無附件的情況下,按照發票金額確認成本、費用。取得發票後,將相應發票作為附件補充至原記賬憑證,並在收到發票當期確認進項稅(可抵扣的專用發票)。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取得相應發票的:可以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未取得相應發票的:在當年的匯算清繳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在收到發票的年度再去進行追補(當然不能超過5年)。
第二種情況:
在年終結賬時,應按預計金額確認相應的成本、費用。在收到發票後,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對原預計金額進行調整。如果取得的發票與預計金額存在差額,取得發票的時點發生在出具財務報告前,應調整當年的賬務和財務報表,取得發票的時點如發生在財務報告後,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但是進項稅應計入取得發票的當期。
稅前扣除的情況與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一致。
第三種情況: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操作空間就比較大了。既可以按照第二種情況進行處理,也可以視為次年發生的成本、費用進行賬務和稅務處理。為安全起見應選擇按照第二種情況進行處理,視同開票當期的成本、費用處理更為簡便。
第四種情況:
對於存貨:即使收到發票也並不意味著馬上可以稅前扣除,因為存貨必須要經過入庫、領用、生產、銷售等環節後,結轉成本才可以在企業所得晌慶嫌稅稅前扣除(此處要和增值稅進項抵扣區分好)。一般來說發票都會在實現稅前扣除前取得,也沒有什麼納稅調整。但如與特殊情況,存貨已經實現銷售,相應發票在實現銷售年度的匯算清繳前仍未取得,則應進行納稅調整。在取得發票後,在進行追補。
對於固定資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第五條的規定,企業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由於工程款項尚未結清未取得全額發票的,可暫按合同規定的金額計入固定資產計稅基礎計提折舊,待發票取得後進行調整。但該項調整應在固定資產投入使用後12個月內進行。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在企業未收到發票時,對固定資產應進行暫估入賬後並進行折舊,然後按照國稅函(2010)79號進行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差睜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第六條規定宴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法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後,准予追補至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8、跨年費用發票入賬規定
可以。
一、一般來說,企業發生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有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發票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但發票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並沒有註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第三種情況是對方在上年度已經肆唯開具了發票,由於款項未全額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給發票。
二、跨越年度取得發票入賬,在稅收方面主要影響企業所得稅。由於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期預繳,在納稅年度內發票跨月入賬,並不影響當年度所得稅的計算。
對跨越年度取得發票入賬,雖然不過是時間性差異,但影響不同納稅年度的配比和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有關稅法的要求: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規定:「六、關於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
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談隱
(8)貨代運費票可以跨年入賬擴展資料:
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按下列規定開具:
1、項目填寫齊全,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2、字跡清楚,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專用發票,並在誤填的專用發票上註明「誤填作廢」四字。如專用發票開具後因購貨方不索取而成為廢票的,也應按填寫有誤辦理。
3、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不得加蓋其他財務印章。根據不同版本的專用發票,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分別加蓋在專用發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蓋「開票單位」一欄。發票專用章使用紅色印泥。
4、納稅人開具專用發票必須預先加蓋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不得手工填寫「銷貨單位」欄,用手工填寫的,屬於未按規定開具專用發票,購貨方不得作為扣稅憑證。專用發票銷貨單位欄戳記用藍色印泥。
5、開具專用發票,必須在「金額」、「稅額」欄合計(小寫)數前用「¥」符號封頂,在「價稅合計(大寫)」欄大寫合計數前用「」符號封頂。
購銷雙方單位名稱必須詳細填寫,不得簡寫。如果單位名稱較長,可在「名稱」欄分上下兩行填寫,必要時可出該欄的上下橫線。
6、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發票的含雹廳處理方法。
7、稅務機關代開專用發票,除加蓋納稅人財務專用章外,必須同時加蓋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章,專用章加蓋在專用發票底端的中間位置,使用紅色印泥。凡未加蓋上述用章的,購貨方一律不得作為抵扣憑證。
8、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9、跨年的發票能入賬嗎?
跨年的發票可以入賬的。
一般來說,企業發生跨年度取得發票的情況有三種:
第一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發票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二種情況是上年度發生的費用等稅前扣除項目,由於種種原因到次年才明彎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但發票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並沒有註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第三種情況是對方在上年度已經開具了發票,由於款項未全額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給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