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快遞底單 英文
國際運單就是international airway bill
快遞底聯是original
艙單聯是manifest
海關聯是 custom
收件人聯recipient
2、寄到國外的快遞格式
把客戶給你提供的信息全部寫在面單上就OK,現在的快遞面單很清楚明了,哪裡寫電話,哪裡寫人名,哪裡與公司名,都給你有指示
我就是做國際快遞的
都說了「國際」,你說是不是應該需要用英語?
不過,也要看具體做的是哪個環節的工作,什麼職位,是否直接跟外國人打交道。即使需要用到,所需要的程度也不一樣。如海外銷售、海外客服、海外渠道的開發和維護,都對英語有很高的要求。當然,如果會英語的同時,掌握一兩門小語種,那就是個「搶手貨」了。
國際物流、國際貨代,或多或少都會涉及到英語,當然也有可能涉及到其他小語種。如果英語不錯,能夠比較熟練使用英語,尤其是英語寫作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很強的話,你會有很多優勢,發展機會也會更多。更容易謀得看起來更加「高大上」的工作。
即使是不需要跟國外直接接觸的一些基層職位,如國內客服、操作、單證、航線、跑單、箱管、調度、報關、報檢等,也需要一定的英語基礎。因為國際物流和國際貨代很多單據都是英文的。如合同、箱單、發票基本都是英文,提單、運單也是英文。如果對英語一竅不通,就會麻煩多多,難以深入理解所從事的業務,想向上發展更是困難重重。
4、快遞合作協議書
<
5、國際EMS快遞 面單怎麼填寫 ,哪裡又實拍圖我看下
規范如下:
一、「寄件人姓名」的填寫:
此處的寄件人應當為實際經手寄送該郵件的自然人;
寄件人在此處填寫的姓名必須與其身份證上記載的姓名完全一致;
如果明確約定了聯系人或寄件人的,此處應當填寫約定的人員;
如果沒有約定聯系人或寄件人的,此處應當填寫合同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或合同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為非自然人);
如果案件代理律師向法院或仲裁機構寄送法律文件的,此處應當填寫具體經辦該案的代理律師;
寄件人的姓名應當填寫准確、完整;
嚴禁將不相關的人員作為寄件人,並將其信息填寫在此處。
二、寄件人「電話」的填寫:
此處填寫的電話號碼,必須是寄件人正有效使用且隨時能夠取得聯系的電話號碼(手機號碼優先、也可以是常用座機電話號碼等),以便於收件人或郵遞人員及時與寄件人保持聯系;
如果寄件人與收件人指定了寄件人的聯系電話,此處應當填寫指定的聯系電話,但應當保證該聯系電話滿足3.2.1條款的要求。
三、寄件人所屬「單位名稱」的填寫:
此處填寫的內容應當為寄件人所在單位法定名稱的全稱;
此處的單位名稱必須與郵件內容的發件人保持完全一致;
寄件人所屬的單位名稱必須與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保持完全一致;
四、寄件人「地址」的填寫:
寄件人的地址應當為寄件人所屬單位的有效聯系地址;
寄件人地址應當明確、詳細,以便於郵寄人員或收件人與寄件人及時取得聯系;
如果在異地郵寄郵件,原則上應當填寫寄件人所在單位的營業地,而不是實際郵件寄出的臨時地。
五、郵寄類型的選擇
依據實際郵寄物品的類別,確認所郵寄的是屬於信函、文件資料,還是物品,並在確認的選項前打勾。
六、「內容品名」的填寫
「內容品名」的填寫必須做到簡單且內容完整,讓收件人僅看填寫的「內容品名」就能清晰地知道郵寄的具體內容,並知悉寄件人寄送該文件資料的目的。
「內容品名」應當對郵寄內容能夠准確描寫,不能產生歧義。如果確實無法消除描述歧義的,應當採取公證的方式進行郵寄。
如果郵寄的內容是要求收件人或所在單位支付金錢信函的,則應當註明:
(1)債權人名稱;
(2)該金錢給付義務產生的基礎法律關系(並註明合同編號或債權憑證編號);
(3)支付金額;
(4)支付期限。
如果寄件人要求收件人從事一定行為的,應當註明:
(1)債權人名稱;
(2)要求從事行為的具體內容;
(3)從事具體行為的期限。
如果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應當註明該合同的簽訂日期及合同編號,使該合同被特定化。
寄送給法院的法律文件,應當註明:
(1)案號;
(2)法律文件的提交方;
(3)案由;
(4)法律文件名稱及份數。
七、 保價
對於比較重要的物品或信件,可以進行保價。保價後應當向郵寄人員索要發票及憑證,並進行保管。
八、「交寄人簽名」的填寫
應當由寄件人在「交寄人簽名」處簽名;
交寄人的簽名應當清晰,容易被辨識。
九、「收件人姓名」的填寫
收件人為收件單位有權收取該郵件的自然人;
如果合同明確指定了收件人的聯系人,此處應當填寫指定的收件人;
如果沒有指定聯系人或收件人的,此處應當填寫合同的當事人(如為自然人),或合同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如為非自然人);
如果無法確定收件人的准備信息,必須在郵寄前向權威機關進行查詢(如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查詢收件人所在單位的法代表人、負責人等);
如情況緊急,不能查實收件人所在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可以註明收件人為「負責人收」;
如果是案件代理律師寄送給法院或仲裁機關的法律文件,收件人應當為該案件的經辦法官;
收件人的姓名應當填寫准確、完整;
嚴禁將不相關的人員作為收件人填寫在此處。
十、收件人的「電話」填寫
如果指定了收件人聯系電話的,此處填寫指定的收件人聯系電話;
如果沒有指定收件人聯系電話的,應當為收件人或收件人所在單位的有效聯系電話,或通過法定途徑查詢到的其他聯系電話;
如果收件人是案件經辦法官的,應當註明該法官所在辦公室的聯系電話,或其書記員所在辦公室的聯系電話(原則上在該處不得填寫經辦法官或其書記員的私人聯系電話)。
十一、收件人所在「單位名稱」的填寫
應當為收件人所在單位的法定名稱的全稱;
此處的單位名稱必須與郵件內容的收件人保持完全一致;
必須與收件單位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保持完全一致;
如果收件人是法官的,「單位名稱」為該法官所在法院的具體庭室。
十二、收件人所在單位的「地址」
如果指定了收件人地址的,應當填寫指定的地址,如果指定的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填寫經確認變更後的地址;
如果沒有指定收件人地址的,應當先行確認收件人或收件人所在單位的法定地址,並將該法定地址作為收件人收件地址。
十三、其他
1、如果向案件經辦法官寄送法律文件的,在郵件寄出後,應當提前提醒收件人注意查收。
2、如果郵件因拒收或無法妥投被退回的,應當先確認面單上填寫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及本指引,如果均符合應當將退回的郵件作為證據進行保存。
3、如果涉及訴訟時效、上訴期限等重大事項的法律文件,應當採取直接送達及多種郵寄的方式進行送達,以避免送達不到的風險。
4、郵件寄出後,在確認郵件妥投後,應當收集妥投的證據,並進行保管。
(5)國際快遞英文合同擴展資料
國際EMS快遞的優勢
1、國際EMS快遞計費簡單,價格為中國郵政EMS的公布價乘以折扣,以人民幣結算;
2、當天發貨,當天交接深圳郵局,當天上網跟蹤,從而節省快件在國內運輸的時間;
3、國際EMS快遞通關能力強,可發名牌產品,電池,手機,MP3,MP4等產品;
4、貨物不計體積,適合發體積大重量小的貨物;
5、EMS國際快遞全世界通郵,可到達全球210個目的地;
6、無燃油附加費及偏遠附加費;
時效有保障,東南亞南亞地區3天內可以妥投,澳洲4天可以妥投,歐美國家5天能妥投;
國際EMS快遞的保險
此項服務以自願為原則。寄件人選擇此項服務時,應確定保價金額與每個郵件內件實際價值一致,每個郵件保價金額最高限額為十萬元人民幣,保價費按申報的保價金額的1%收取,每件最低收取1.00元人民幣。未按規定交納保價費的郵件,不屬於保價郵件。
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價值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相關郵件的保價金額;未保價郵件如發生丟失、損毀或短少,按實際損失賠償,最高不超過所付郵費的兩倍;郵件如發生延誤,按郵政部門規定的標准予以補償;對其他損失或間接損失,郵政部門不承擔賠償責任。
屬於下列情況,郵局不提供賠償:
1、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保價郵件除外)。
2、寄遞的物品違反禁寄或限寄規定的,經主管機關沒收或依照有關法規處理的。
3、投交時郵件封裝完好,無拆動痕跡,且收件人已按規定手續簽收,事後收件人發現內件短少或損毀的。
4、由於客戶的責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郵件損失或延誤的。
5、客戶自交寄郵件之日起至查詢期滿未查詢又未提出賠償要求的。
6、國際郵件被寄達國按其國內法令扣留、沒收或銷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