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與國際貿易的交通工具發生了哪些變化
國際貿易中主要的交通運輸方式變成了海洋運輸。
交通運輸對貿易有著重要影響,如果沒有發達的交通運輸就沒有貿易的流通。
交通運輸的速度決定著物流的速度。對外貿易最主要的運輸方式是海洋運輸,因為海洋運輸運輸量大,運費便宜。通過海洋運輸可以到達世界絕大多數國家。
這也是國際貿易中最主要的貨物運輸方式。如果是國內貿易,那麼公路運輸和鐵路運輸也起著重要的作用,其中鐵路運輸適合中長距離的貨物運輸,而公路運輸比較適合短距離運輸。
2、在國際貿易中,如果採用海洋運輸,則在用於結匯的各項單據中最為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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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際貨運運輸方式的選擇
我司會根據貨物類型及貨主要求為客戶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保障貨物安全、准時到達目的地。國際貨運運輸方式主要有:海洋運輸、鐵路運輸、公路運輸、航空運輸、國際多式聯運、國際快件等。針對不同產品特性和實際合同、訂單條款選擇適當、合理的運輸方式,以保證按時交貨。
1、海洋運輸:海洋運輸是國際貨運中最主要的運輸方式。具有運量大、不受軌道和道路限制,運費低廉的優點。
2、鐵路運輸:鐵路運輸主要特點是運輸速度快、運載量大、安全可靠、運輸成本較低、並且受氣候條件影響小,在國際貨運中地位僅次於海洋運輸。
3、公路運輸:公路運輸機動靈活、簡捷方便。它不僅可以直接承擔跨國貨物運輸,而且在短途貨物集散轉運上比鐵路、航空運輸更具有優越性,在實現門到門到運輸中更有優勢。但公路運輸載重量小,不適宜裝載重件、大件貨物、易造成貨損,運輸成本也較水運和鐵路高。
4、航空運輸:航空運輸具有速度快、安全准時的特點。小件貨物、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和貴重商品適宜採用航空運輸。
5、國際多式聯運:國際多式聯運是一種有機結合海陸空運輸方式的一種具有國際連貫性的運輸方式。具有運輸全程一次托運、一單到底、一次收費、統一理賠和全程負責的優點。
6、國際快遞:具有快捷、上門服務、地域覆蓋廣的優點,但尺寸、重量受限制,價格昂貴,適合小件貨物運輸。
4、國際海運有幾種運輸方式,具體是什麼?
班輪運輸 (liner transport)
船舶沿固定的航線,經固定的港口,按事先公布的固定船期運輸貨物,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的船舶運輸方式。貨物由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運價中已經包含貨物的裝卸費用,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不計滯期費和速遣費。由於定時、定線、定港、定價,所以班輪運輸的不確定性相對小。為了保證船期,班輪的船舶一般設備齊全,船況較好。在班輪停靠的碼頭都有班輪公司自己的專用碼頭,貨運質量有保證。貨物一般為小額貿易貨物,現在多為集裝箱作為運輸單元,提單是主要的運輸單證。
租船運輸 (shipping by chartering)
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沒有預定的船期表、航線、港口,船舶按租船人和船東雙方簽訂的租船合同規定的條款完成運輸服務。根據協議,船東將船舶出租給租船人使用,完成特定的貨運任務,並按商定運價收取運費。採用租船運輸的貨物主要是低價值的大宗貨物,例如煤炭、礦砂、糧食、化肥、水泥、木材、石油等。一般都是整船裝運,運量大,租船運輸的運量佔全部海上貨運量的80%左右。運價比較低,並且運價隨市場行情的變化波動。租船方式主要有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種:
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稱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這種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須按租船合同規定的航程完成貨物運輸服務,並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開支費用,租船人按約定支付運費。航次租船的合同中規定裝卸期限或裝卸率,並計算滯期和速遣費。航次租船又可以分為單程租船、往返租船、連續航次租船、航次期租船、包運合同租船幾種:
單程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
單程租船也稱為單航次租船,即所租船舶只裝運一個航次,航程終了時租船合同即告終止。運費按租船市場行情由雙方議定,其計算方法一般是按運費率乘以裝貨或卸貨數量或按照整船包干運費計算。
往返租船(round trip charter)
往返租船也稱為來回航次租船,即租船合同規定在完成一個航次任務後接著再裝運一個回程貨載,有時按來回貨物不同分別計算運費。
連續航次租船(consecutive trip charter)
即在同樣的航線上連續裝運幾個航次。往往貨運量較大,一個航次運不完的時候,可以採用這樣的租船方式,這種情況下,平均航次船舶租金要比單航次租金低。
航次期租船(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航次期租船也稱為期租航次租船,船舶的租賃採用航次租船方式,但租金以航次所需的時間(天)為計算標准。這種租船方式不計滯期、速遣費用,船方不負責貨物運輸的經營管理。
包運合同租船(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船東在約定的期限內,派若干條船,按照同樣的租船條件,將一大批貨物由一個港口運到另一個港口,航程次數不作具體規定,合同針對待運的貨物。這種租船方式可以減輕租船壓力,對船東來說,營運上比較靈活,可以用自有船舶來承運,也可以再租用其它的船舶來完成規定的貨運任務;可以用一條船多次往返運輸,也可以用幾條船同時運輸。包運合同運輸的貨物通常是大宗低價值散貨。
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簡稱期租,是指以租賃期限為基礎的租船方式。在租期內,租船人按約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權,同時負責船舶的調度和經營管理。期租租金一般規定以船舶的每載重噸每月若干金額計算。租期可以長可以短,短時幾個月,長則可以達到5年以上,甚至直到船舶報廢為止。期租的對象是整船,不規定船舶的航線和掛靠港口,只規定航行區域范圍,因此租船人可以根據貨運需要選擇航線、掛靠港口,便於船舶的使用和營運。期租對船舶裝運的貨物也不作具體規定,可以選裝任何適運的貨物;租船人有船舶調度權並負責船舶的營運,支付船用燃料、各項港口費用、捐稅、貨物裝卸等費用。不規定滯期速譴條款。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也是一種期租船,不同的是船東不提供船員,只把一條空船交給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備船員,負責船舶的經營管理和航行各項事宜。對船東來說,一般不放心把船交給租船人支配;對租船方來說,僱傭和管理船員工作很復雜,租船人也很少採用這種方式。因此,光船租船形式在租船市場上很少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