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中哪個術語是到岸價?
CIF經常被說成是」到岸價格」,甚至一些正規媒體也時常出現這樣的說法,而實際上,稱「CIF」為「到岸價格」並不準確。
CIF=運費+保險費+成本,從表面上看,的確包括到岸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經常稱其為到岸價格,僅僅是從價格構成來命名的。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
DES是Deliver Ex Ship的縮寫,意思是卸貨船邊交貨。
而CIF只是簡單的Cost Insurance Freight的縮寫,就是成本+保險+運費,並沒有包括卸貨到岸上的價格。所以嚴格來說不能算是到岸價
比如,國內某公司以CIF紐約價格條件向美國出口某商品,在投保一切保險後還加投了戰爭險和罷工險。在載貨船舶未抵達紐約港前,船方獲悉紐約港正在罷工,無法在紐約港卸貨,於是將貨卸到了紐約附近的一個港口。一個月後,罷工結束,貨物又由該港轉運到紐約港,但增加了1500美金的費用。對這筆費用產生了爭議,保險公司雖然接受了罷工險,但因罷工改港卸貨增加的費用屬於間接損失,所以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承運人根據提單的免責條款也可以不負責任。而在CIF條件下,賣方負擔的是正常費用,在貨物越過船舷後,其他費用及風險都轉移到買方了。爭議的結果是,1500的非正常運費由買方承擔。
簡單地講,CIF在價格結構是是包含了成本及到岸前的正常運費及保險,但在交貨義務及風險轉移方面,都是在貨物越過船舷後開始的,而不是到目的港開始,所以不能稱為到岸價格。
那真正意義上的到岸價格是什麼呢?
DES: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是指在指定的目的港,貨物在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DES價格條件下,買方必須在合同規定條件下,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將貨物交付,不能僅以提交提單來做為完成交貨任務的界限。同時在運輸過程中直至貨物抵港前風險及發生的額外費用都由賣方承擔。
2、到岸價與離岸價的英文簡寫?
國際貿易中基本來的兩種貿易自方式。比較常用。
1.離岸價指fob(freeonboard)價,是貨物成本價,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賣方提交合同約定的提單等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即: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賣方不需要承擔國際運費及貨運保險等方面的費用。2.到岸價指cif(cost=產品出廠價,insurance=保險,freight=運費)價,即成本
運費
保險,與fob價一樣指的是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雖然運費和保險費都是賣方先支付,不過是方便買家的做法,因為貨物越過船舷後所產生的風險已轉移至買方。
fob價格說成離岸價格是符合其含義的形象說法,因為fob價格包含的是出口產品在越過船舷之前的所有成本與費用,風險也在裝運港的船舷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但把cif價說成是到岸價格說成就是一種不科學的說法了。人們之所以誤稱cif為「到岸價」是由於從表面上看cif價格術語的確包含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只是單純地從價格構成來為其命名。
3、外貿中的到岸價都包括了什麼?
CIF和CFR(C&F)在成本構成上有前者需承擔貨運途中的保險,而後者則沒有承擔貨運途內中保險的義務。
作為買容家,還需要支付港口碼頭管理之類的費用(如有),清關,貨運費等即可,但在C&F價格下,作為賣方,需通知買方購買保險,買方如需要投保,當然還需要支付保險費。
4、到岸價與離岸價的英文簡寫是什麼?
到岸價格的英文代號是CIF(Cost,Insurance,Freight),離岸價格的英文代號是FOB(Free On Board)
離岸價(FOB):也稱為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條款。這是指當貨物於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其交貨義務。這意味著買方從此時起,應負擔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及損壞的風險。也就是說在貨物於指定裝運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到岸價(CIF):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指定目的港)條款。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保險。賣方簽訂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
(4)國際貿易中到岸價英文擴展資料
離岸價實際業務中的注意點:
A、 貿易合同中註明啟運港:啟運港應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慶港等為內河港)
B、 貿易中要求賣方提供清潔已裝船提單,風險和費用的轉移點即為裝運港指定的船艙內。
C、 船貨銜接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規定,空艙費,滯期費以及倉儲保險等額外費用由誰支付。
D、 裝運港的裝貨費由誰承擔,即THC費用由誰支付,國際貿易原則為誰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
E、 和美國客戶以及其他美洲客戶訂貿易合同時注意客戶在確定價格條款中選用《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這個貿易慣例還是國際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這個慣例。因為同一個FOB術語兩個慣例的解釋不同,雙方風險、費用、責任和義務都有很大區別。
F、 和客戶協商爭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爭取貨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貨代也應由我方貨代指定,這樣可以大大減輕貿易風險。
5、國際貿易實務中得CIF和DES的區別
DES術語的英文原文是(Delivered Ex Ship ),中文名字是目的地船上交貨條件 。
按此術語成交,賣方必須負責運送到目的港船上為止,負責貨物到港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至於是否給貨物辦理保險則由賣家自己決定,買方只需負責辦理進口通關手續即可。DES交貨貿易術語的重點是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但是不承擔運輸圖途中的風險,即便是承擔了運費和保險費,但是從起運港之後的風險就已經是買家的了。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總結如下:
1、DES的風險地是到目的港,而CIF的風險地是起運港。
2、DES承擔運費,但是保險是否辦理由自己決定,給賣家提供的清關文件不用提供保單;CIF的報價里邊一定包括保險費用,給賣家提供的清關單據里邊必須提供保單。
3、交貨性質也不同,DEC是實質性交貨,CIF是象徵性交貨。
4、交貨地不同,DEC的交貨地點是目的港,CIF的交貨港則是起運港船舷。
因為二者都是包含運費到目的港,所以提單上註明的運費承擔方式都是「運費已付」,清關資料上的成交條款對買家在進口國繳納關稅也沒任何影響。
(5)國際貿易中到岸價英文擴展資料
DES基本原則
DES設計中使用了分組密碼設計的兩個原則:混淆(confusion)和擴散(diffusion),其目的是抗擊敵手對密碼系統的統計分析。混淆是使密文的統計特性與密鑰的取值之間的關系盡可能復雜化,以使密鑰和明文以及密文之間的依賴性對密碼分析者來說是無法利用的。
擴散的作用就是將每一位明文的影響盡可能迅速地作用到較多的輸出密文位中,以便在大量的密文中消除明文的統計結構,並且使每一位密鑰的影響盡可能迅速地擴展到較多的密文位中,以防對密鑰進行逐段破譯。
6、CIF/FOB/FOR的含義是什麼?
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按此術語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負擔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採用FOB術語成交時,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如果該證件並非運輸單據,在買方要求下,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給予協助以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在裝運港將貨物交至運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負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並負責租船或訂艙,支付抵達目的港的正常運費。
CIF英文全稱為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 保險加運費),又稱到岸價。
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
CIF通常是指FOB+運費+保險費。
C&F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運費,後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稱,也就是說運費要算到目的港,責任也止到目的港。
C&F通常是指FOB+運費。
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