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貿易壁壘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外對我出口商品的關稅壁壘及許可證、配額等傳統非關稅壁壘的門檻將繼續逐步降低,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商品便可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事實上,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貿易壁壘的門檻正在日益提高,並將成為未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最大障礙,我們對此還缺乏系統的了解。所以,認識新貿易壁壘的內容、主要特點及其發展趨勢,對於防範新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負面影響,採取正確措施突破它並確保我國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新貿易壁壘概述 (一)新貿易壁壘的概念。所謂新貿易壁壘,是相對於傳統貿易壁壘而言,是指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包括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在內的所有阻礙國際商品自由流動的新型非關稅壁壘。傳統貿易壁壘指的是關稅壁壘和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如高關稅、配額、許可證、反傾銷和反補貼等。區別傳統貿易壁壘與新貿易壁壘的根本特徵是:前者主要是從商品數量和價格上實行限制,更多地體現在商品和商業利益上,所採取的措施也大多是邊境措施;而後者則往往著眼於商品數量和價格等商業利益以外的東西,更多地考慮商品對於人類健康、安全以及環境的影響,體現的是社會利益和環境利益,採取的措施不僅是邊境措施,還涉及國內政策和法規。
(二)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新貿易壁壘的出現並不斷強化並非偶然,它是國際經濟、社會、科技不斷發展的產物。分析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於以下幾點:1.社會進步及發達國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們安全健康意識空前加強,越來越關心產品對身體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致在國際貿易中以健康、安全和衛生為主要內容的新貿易壁壘日益增多。
2.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關心賴以生存的地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而要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本身及其生產加工過程都不要以破壞環境或犧牲環境為代價;同時要求生產這些產品時也不要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為代價。於是,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等新貿易壁壘將在國際貿易中不斷出現。
3.新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受到約束關系很大。傳統貿易壁壘如關稅、許可證和配額等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對等報復。因此,這些傳統貿易壁壘措施將來的發展空間不是很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4.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為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手段。技術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不斷提高,特別是信息技術產品,涉及的技術問題較為復雜,容易形成新貿易壁壘。同時,高靈敏和高技術檢測儀器的發展使檢測精度大大提高,給一些國家設置新貿易壁壘提供了技術和物質條件。
5.近幾年,主要發達國家因經濟增長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有重新抬頭之勢,隨著傳統貿易壁壘作用的弱化紛紛尋求新貿易壁壘,以保護其國內產業。
(三)新貿易壁壘的特點。相對於傳統貿易壁壘,新貿易壁壘有如下特點:
1.雙重性。新貿易壁壘往往以保護人類生命、健康和保護生態環境為理由,其中有合理成分,這無可厚非,況且世貿組織協議也允許各成員方採取技術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以其不妨礙正常國際貿易或對其他成員方造成歧視為准。所以新貿易壁壘有其合法和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貿易壁壘又往往以保護消費者、勞工和環境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從而對某些國家的產品進行有意刁難或歧視,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這些負面的東西有時以致混淆是非,給國際貿易帶來不必要的障礙。可見,新貿易壁壘具有雙重性。
2.隱蔽性。傳統貿易壁壘無論是數量限制還是價格規范,相對較為透明,人們比較容易掌握和應對。而新貿易壁壘由於種類繁多,涉及的多是產品標准和產品以外的東西,這些紛繁復雜的措施不斷改變,讓人防不勝防。
3.復雜性。新貿易壁壘涉及的多是技術法規、標准及國內政策法規,它比傳統貿易壁壘中的關稅、許可證和配額復雜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廣泛,評定程序更加復雜。
4.爭議性。新貿易壁壘介於合理和不合理之間,又非常隱蔽和復雜,不同國家和地區間達成一致的標准難度非常大,容易引起爭議,並且不易進行協調,以致成為國際貿易爭端的主要內容,於是傳統商品貿易大戰將被新貿易壁壘大戰所取代。
(四)新貿易壁壘的發展趨勢。隨著新貿易壁壘的出現和發展,貿易壁壘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傳統貿易壁壘逐漸走向分化,其中的關稅、配額和許可證等壁壘逐漸弱化,而反傾銷等傳統貿易壁壘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繼續存在並有升級強化的趨勢。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新貿易壁壘將長期存在並不斷發展,將逐漸取代傳統貿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壁壘中的主體。
二、新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容 (一)技術壁壘。技術壁壘指的是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健康、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行為及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而採取的一些技術性措施。它主要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准、認證制度、衛生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准,從而提高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最終達到限制其他國家商品自由進入本國市場的目的。
從表現形式來看,技術壁壘主要是技術法規、標准及合格評定程序。技術法規即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這些文件還包括或專門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標准指的是經公認機構批準的、規定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文件還包括或專門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合格評定程序指的是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准中的相關要求的程序。
構成技術壁壘的實質性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1.安全標准:是指以保護人類和國家安全為理由而採取的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措施。主要發達國家都頒布了一系列有關安全的法規,如德國的《防爆器材法》;美國的《冷凍設備安全法》、《聯邦烈性毒物法》和《控制放射性物質的健康與安全法》;日本的《勞動安全與健康法》、《氧氣瓶生產檢驗法》等。
2.衛生標准:是指以人類健康為理由對進口動植物及相關產品實施苛刻的衛生檢驗檢疫標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進口的貿易措施。雖然烏拉圭回合通過的《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規定,成員方有權採取措施,保護人類與動植物的健康,但由於各成員方有很大的自由度,為某種目的,往往任意提高標准或增加程序,從而造成貿易障礙。從發展趨勢看,發達國家對食品安全衛生指標將持續提高,尤其對農葯殘留、放射性物質殘留及重金屬含量的要求日趨嚴格,從而使很多出口產品達不到其衛生標准而被迫退出市常3.包裝標識:主要是通過對包裝標識進行強制性規定來達到限制或者禁止進口的目的,它是技術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發達國家在包裝標識制度上都有明確的法規和規定。美國對除新鮮肉類、家禽、魚類和果菜以外的全部進口食品強制使用新標簽,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配料標識中如實標明經政府批准使用的專用名稱。美國食品與葯品管理局(FDA)要求銷售的強化食品應按規定加附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上的信息應包括:食品單位,使用與該食品形態相應的詞語(如塊、膠囊、包或勺);每盒份數;膳食成分信息,如日參考攝入量(RDI)或日參考消耗量(DRV)。修改後的法規對強化食品標簽的格式、字體大孝線條粗細等都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4.信息技術標准:是指進口國利用信息技術上的優勢,對國際貿易信息傳遞手段提出要求,從而造成貿易上的障礙。例如,電子數據交換(EDI)和近幾年方興未艾的電子商務對發展中國家將是一個新貿易壁壘。在EDI和B2B企業電子商務領域,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商務應用上美國等發達國家均處於主導地位,所以須密切關注這一領域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二)環境壁壘。環境壁壘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技術標准。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它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准,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准均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對於發達國家來說,可以達到,但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則很難達到。例如,1994年,美國環保署規定,在美國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質含量必須低於一定標准,對此,國產汽油可逐步達到,但進口汽油必須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時達到,否則禁止進口。美國為保護汽車工業,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進口汽車必須裝有防污染裝置,並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術標准。上述內外有別,明顯帶有歧視性的規定引起了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
2.多邊環境協議。目前,國際上已簽訂的多邊環境協議有150多個,其中近20個含有貿易條款。特別是保護臭氧層的有關國際公約,將禁止受控物質及相關產品的國際貿易。這些受控物質大部分是基礎化工原料,如製冷劑、烷烯炔化工產品,用途廣泛,因此影響面非常大。隨著多邊環境協議執行力度的增強,其對貿易的影響也將越來越大。
3.環境標志。環境標志是一種印刷或粘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標志。它表明該產品不但質量符合標准,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及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均無損害。1978年,德國率先推出「藍色天使」計劃,以一種畫著藍色天使的標簽作為產品達到一定生態環境標準的標志。發達國家紛紛仿效,如加拿大叫「環境選擇」,日本有「生態標志」。美國於1988年開始實行環境標志制度,有36個州聯合立法,在塑料製品、包裝袋、容器上使用綠色標志,甚至還率先使用「再生標志」,說明它可重復回收,再生使用。歐共體於1993年7月正式推出歐洲環境標志。凡有此標志者,可在歐共體成員國自由通行,各國可自由申請。
4.環境管理體系標准。ISO14000是國際標准化組織在汲取發達國家多年環境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制訂並頒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准,得到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界的普遍重視和積極響應。現在,國際上采購商在要求有ISO9000質量證書的同時,還要看有無ISO14000環保證書,對於產品質量不相上下的企業,通常足優先挑選那些兩證齊全者,因為這表明產品符合國際環保要求,有利於達成國際貿易訂單。不言而喻,沒有通過ISO14000認證企業的產品將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
5.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而提高。更為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企業本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政府有時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對此,發達國家以違反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為理由,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口。最近,美國就以環境保護補貼為由,對來自巴西的人造橡膠鞋和來自加拿大的速凍豬肉提出了反補貼起訴。這種「綠色補貼」壁壘有日益增加之勢。
(三)社會壁壘。社會壁壘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採取的貿易保護措施。社會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社會條款並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而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准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國際上對此關注由來已久,相關的國際公約有100多個,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勞工組織(ILO)及其制定的上百個國際公約,也詳盡地規定了勞動者權利和勞動標准問題。為削弱發展中國家企業因低廉勞動報酬、簡陋工作條件所帶來的產品低成本競爭優勢,1993年,在新德里召開的第13屆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上,歐盟國家代表德國外長金克爾明確提出把人權、環境保護和勞動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對違反者予以貿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就是當時頗為轟動的「社會條款」事件。此後,在北美和歐洲自由貿易區協議中也規定,只有採用同一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國家與地區才能參與貿易區的國際貿易活動。
目前,在社會壁壘方面頗為引人注目的標準是SA8000,該標準是從IS09000系統演繹而來,用以規范企業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通過論證的公司會獲得證書,並有權在公司介紹手冊和公司信箋抬頭處印上SGS-ICS論證標志和CEPAA標志。此外,它們還可得到SA8000證書的副本用於促銷。歐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國緊隨其後。歐美地區的采購商對該標准已相當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購集團非常青睞有SA8000認證企業的產品,這迫使很多企業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申請與維護這一認證體系,這無疑會大大增加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勞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較優勢,社會壁壘將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成本方面的比較優勢。
三、世貿組織與新貿易壁壘 (一)世界貿易組織與技術壁壘。為促進貿易自由化,世界貿易組織(WTO)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從1949年起進行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談判的中心內容是大幅度削減關稅,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但貿易技術壁壘作為非關稅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成為國際貿易中的突出問題。東京回合談判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是關貿總協定9個副協議之一(烏拉圭回合談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於削弱和消除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等技術性因素所形成的貿易技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技術壁壘的內容也有涉及。
雖然世貿組織技術壁壘協議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無論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都應以國際標准化機構制定的相應國際標准、導則或建議為基礎;它們的制定、採納和實施均不給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但在涉及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護環境的情況下,可採取例外措施。這些例外措施在實際運用時很難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員方利用而成為事實上的貿易壁壘。同時,世貿組織也沒有建立一套用來消除技術壁壘的強有力機制和措施,也沒有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技術法規、標准及合格評定程序。這使最近由於技術壁壘引起的貿易爭端成為發生最頻繁的國際貿易爭端之一。世貿組織盡管建立了爭端解決機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貿組織的裁決只是要求,若一成員方不願修改其法律、法規來貫徹裁決,那麼該成員方的貿易夥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領域對它採取報復措施。
同樣,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生效後的第三年審議中也指出:雖然沒有對上述協議的權利與義務進行調整的必要,但該協議在實施和執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困難或問題,如根據協議第15條第2款規定,「每一成員方應在本協議對有關成員方生效後立即將現有的或為確保本協議的實施和管理而採用的措施通知該委員會」,但實際上只有1/3的成員方履行了此項義務;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個標准機構中只有26個成員方的28個標准化機構通告接受協議附件三《關於標准制定、採納和實施的良好行為守則》;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則的標准化機構也才63個,僅分別來自46個成員方,這對於擁有眾多成員的世貿組織來說,顯然不盡人意。至於《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所強化了的通報義務,實際中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各成員方在對各協議中「例外條款」的運用熱情非常高。
可見,盡管世貿組織目前已為消除貿易技術壁壘做出了許多努力,但就實際運作狀況而言,並不理想。特別是隨著近年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和南北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已變得更加復雜,從而成為世貿組織最難協調的領域之一。
(二)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問題。世貿組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一些基本條款作了一些規定,此後的談判增加了一些新內容。1947年關貿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10條一般情況例外中有兩條:即(乙)「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須的措施」;(庚)「與國內限制與消費的措施相配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同時,在東京回合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對環境保護也有涉及。
關貿總協定1971年設立的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小組於1991年重新開始工作,同時在1992年世界環發大會上,關貿總協定在處理環境與貿易的關系方面達成了一些共識。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環保問題未被納入談判議程,作為一種妥協,在世貿組織協議的前言和有關協議中對環境問題作了適當反映,並在烏拉圭回合正式結束的馬拉喀什會議上以部長會議決定的方式事實上將環境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的談判。1994年4月15日,馬拉喀什多邊貿易談判部長級會議上達成的《貿易與環境的馬拉喀什決定》將貿易、環境政策和可持續發展三者的關系作為世貿組織的優先事項,並建立一個開放的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擁有貨物、服務和知識產權等各個領域的廣泛職能,積極與「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合作。烏拉圭回合的一些協議如《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前言、《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農業協議》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等均涉及了環境保護問題。在今後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議題中,環境問題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達成貿易與環境的多邊協議。環境問題對世貿組織許多基本原則和條款提出挑戰,如非歧視原則、公平貿易原則、一般禁止數量限制原則及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原則等。環境問題將對發展中國家貿易產生深遠影響,發展中國家環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環保要求將會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世貿組織在制定相關協議上,必須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和利益,以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三)世界貿易組織與社會壁壘。社會壁壘的核心是勞工標准問題。世貿組織中有關勞工標准與國際貿易關系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歐美一些國家代表就提出過勞工標准問題。有代表性的觀點是:各國工人工資水平、工作時間、勞動環境和安全衛生狀況等條件上的差異,使勞工標准低的國家生產成本低廉,在國際貿易中有相對的價格優勢,這勢必造成由發展中國家向勞工標准高國家的「社會傾銷」。因此提出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應在貿易協議中制定出統一的國際勞工標准,並對達不到國際標准國家的貿易進行限制。發達國家試圖將人道和社會問題與國際貿易聯系在一起,並列入WTO共同准則中,當時就因遭到廣大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強烈反對而失敗。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屆部長級會議上,經過激烈辯論和討價還價,通過了新加坡部長會議宣言,「核心勞工標准」作為新議題被明確列入宣言的23個內容之中。宣言指出:「我們再次承諾,遵守國際承認的核心勞工標准,國際勞工組織是建立和處理這些標準的機構,我們確認我們支持其促進這些標準的工作。我們相信,通過增長和進一步的貿易自由化而促進的經濟增長和發展有助於這些標準的改善。我們拒絕勞工標准作為保護主義目的作用,有比較優勢的國家,尤其是低工資的發展中國家,絕不會成為這方面的問題。」該宣言實際上意味著發展中國家成員方承認勞工標準是一個「問題」,並承諾應予解決。在這次會議上,發展中國家成員方作出很大讓步,也付出了很高代價。1999年12月,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WTO部長級會議上,勞工標准問題再次引起激烈爭論,由於發展中國家成員方與發達國家成員方的尖銳對立和在自由貿易等一些重大問題上無法達成妥協,談判破裂,結果西雅圖會議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這次會議後,各成員方都認識到了在國際貿易關系中勞工標准問題的嚴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閉幕的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第十屆大會上,發展中國家對勞工標准達成了重要共識,拒絕把勞工標准納入國際貿易制度中,強調發展中國家必須團結協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而發達國家也在進行緊密磋商,力求協調立場統一行動,向發展中國家進一步施加壓力。在當前世貿組織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勞工標准等社會條款問題,勞工標准也必然對未來多邊或雙邊關系產生巨大影響。
總之,新貿易壁壘正在發展中,對國際貿易,當然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我們應當密切注視其發展趨勢,並採取積極應對措施,以保證我國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
2、一國可以從國際貿易中獲得哪些好處?如果可以從國際貿易中獲得好處的話,為什麼各國又要設置貿易壁壘呢?
好處:
1、根據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利益成本學說,國際貿易可以讓一個國家生產所擅長的產品,節省勞動力。
2、實現資源的有效分配。(不難理解吧)
3、促進國民收入的提高。(比如中國的大量出口勞動密集型的產品)
4、促進與世界的交往,國際貿易可以帶給一個國家更新的科技、技術等信息。
設置貿易壁壘的原因:
1、保護國內產業。如果自由貿易的話,有的民族產業就會遭到兼並,甚至垮掉。
2、增加財政收入。要知道,高關稅是能夠為國家帶來很多收入的。
3、政治歧視。如果對一個國家不友好,那麼完全可以為了政治上的利益而設計貿易壁壘。
4、防止外匯的大量流失。除了幾個能夠在世界的貨幣上佔有重要地位的國家,外匯對於一個國家的經濟安全是很重要的。
3、國家為什麼強加貿易壁壘
在我國,對外貿易被當作是拉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三架馬車之一。而現代人對環保的要求越來越高,污染使得人們對環境問題越來越敏感,消費者越來越認同產品的綠色保護措施,綠色壁壘也因此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這些貿易保護措施對發展中國家的產品造成一定的歧視,使其產品被排斥在國際市場之外。綠色壁壘對我國的出口貿易已經並將繼續產生巨大的影響。
1.對我國對外貿易市場范圍的影響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我國對外貿易質量逐步增加。近幾年來,我國的產品主要出口對象國為美國、日本、歐盟、韓國、東盟等。這些國家大都是發達國家和新興的工業化國家,大部分都是WTO貿易環境委員會成員國。他們所設置的綠色貿易壁壘對我國的許多出口產品形成了一定限制。中國加入WTO以來,我國的出口市場甚至有下降的趨勢。在1996年,歐盟因我國出口的服裝使用偶氮染料而限制我國紡織品及服裝的出口,不久,日本、美國等國也紛紛效仿,禁止我國紡織品向其國內市場進口。如:2001年我國的出口的蠶絲和羊毛、動物細毛及其織物的量分別為8.72和10.82萬噸,2002年這兩項減少到了7.69和10.69萬噸。
2.對我國外貿增長速度的影響
在我國的對外貿易中,工業製成品的出口增長速度一直以來是比較快的。其中機電產品的出口所佔的比重最大,成為我國第一大類支柱性商品。由於其自身的附加值較高,機電產品的出口成為我國今後對外貿易的重要選擇和依託。但是面對發達國家的一些技術標准,如防污標准、電磁輻射標准、雜訊標准等,我國機電產品的出口遇到了難以逾越的綠色壁壘的限制,我國的對外貿易也因此受到重大的影響,國內生產的增長也受到了沖擊。
3.對我國出口企業效益的影響
在商品的流通過程中,出口商為了應對進口商制定的從產品的開發、生產、銷售、報廢處理和儲運各個環節的限制,就必須投入大量的資本去進行環境保護的檢驗、測試和認證。由於我國生產的產品絕大多數是非綠色產品,產品成本本來就居高不下,如果再增加其出口費用,會使得我國出口企業的效益下降,甚至會影響出口企業的經營積極性,我國擴大出口的戰略目標的實現受到限制。
4.對我國雙邊和多邊貿易關系的影響
各個國家在發展經濟時,都是以保護本國的產業和市場為前提的。他們制定的一些單邊的貿易措施,必然會對國外的企業造成一定的危害,因此貿易摩擦日益增多。隨著世界經濟集團化,區域化趨勢的增加,我國與他國或一些區域性經濟組織的摩擦也不斷增加。綠色保護不僅影響了我國產品的出口,由於我國正處在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的關鍵時期,外國一些污染嚴重的企業就利用這一時機,將其企業轉移到我國境內,給我國的環境保護增加了難度。解決這些問題必然會損害外國企業的利益,貿易摩擦和沖突也必然會上升。
4、貿易摩擦和壁壘產生的原因
1、各國及經濟體之間設的貿易壁壘,尤其是發達國家憑借先進技術設立所謂的「綠色壁壘」,其實質是一種保護主義。
2、發展中國家在國際貿易中以低廉的價格銷售商品,遭到發達國家的反傾銷訴訟。
3、在國際貿易中,一國對另一國的長期順差或長期逆差。
4、發達國家與非發達國家在貿易中的「剪刀差」
5、根本原因是:不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制度造成的。
5、貿易壁壘
政府制訂的各種限制或阻止外國商品進口的措施。 包括以關稅為手段的關稅壁壘和以關稅外的措施為手段的非關稅壁壘。目的在於保護本國市場和產業,改善國際收支狀況,或者是作為對其他國家設置貿易壁壘的報復。
新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受到約束關系很大。傳統貿易壁壘如關稅、許可證和配額等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對等報復。因此,這些傳統貿易壁壘措施將來的發展空間不是很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發展空間。
企業應對貿易壁壘注意事項
建立預警機制,實現對外貿易保護的前置化。密切關注我國企業重點出口的國家和地區情況,以便及時了解國外某些貿易壁壘出台的動向,定期或不定期發布預警信息,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預警機制。國家商務部目前已開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對幫助企業解決出口貿易摩擦十分有益。
進一步建立「四體聯動」的應訴工作機制。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了商務部、地方各級外經貿主管部門、進出口商會和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以及相關企業的「四體聯動」的出口反傾銷和保障措施應訴工作機制。
6、國際服務貿易壁壘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是指一國政府對國外生產的服務銷售所設置的有阻礙作用的政策措施。該定義中的國際服務貿易壁壘僅僅增加國外的服務生產者的負擔,並且 "壁壘"(barrier)指國際貿易政策中貿易保護主義措施體現的形式。
服務貿易壁壘以增加國外服務生產者的成本達到限制貿易擴大的目的。這種壁壘可以是通過對進口的服務徵收歧視性的關稅形式,也可以是通過法規的形式使國外的服務生產者增加不必要的費用。譬如,對想要出國旅行的人徵收人頭稅,這實際上是增加了旅遊服務進口的成本。再如,國內的相關法規僅僅對在本國開展業務的外國保險公司要求配備所有領域的保險專家,但又不允許該公司承擔所有的這些領域的業務,這種做法明顯地增加該公司的負擔並帶有一定的歧視性。
服務貿易壁壘還可以採取與商品貿易中的數量限制相同的形式,來控制外國公司提供的服務數量,甚至乾脆禁止外國公司提供某些領域的服務。例如:加拿大對在加拿大開業的外國銀行的存款和貸款數額有嚴格的上限控制,而韓國要求在韓國的外國公司禁止提供或承擔有關人壽保險、火災保險和汽車保險等服務業務。
7、國際貿易壁壘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關稅性貿易壁壘,非關稅性貿易壁壘。
關稅壁壘:是一國(地區)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對進出口本國(地區)關境的商品徵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常見的關稅壁壘包括以下幾種: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
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有:禁止進口、配額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管理、通關環節壁壘、進出口的國家壟斷、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歧視性國內稅費、海關估價、數量型外匯管制、進口押金管理、技術性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原產地規則、補貼等。
(7)國際貿易壁壘目的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關稅稅率的制定必須通過立法程序,要求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這在需要緊急限制進口時往往難以適應。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制定通常採取行政程序,比較便捷,能隨時針對某國的某種商品採取相應的措施,較快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2、關稅壁壘是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能力,從而間接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國採用出口補貼,商品傾銷等辦法來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關稅往往難以起到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但是非關稅壁壘措施,則更能有效地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
3、關稅率確定以後,要依法執行。任何國家的出口商都可以了解,但一些非關稅壁壘措施往往並不公開,而且經常變化,使外國出口商難以對付和適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貿易壁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