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糾紛怎麼處理
國際貿易糾紛解決的方式有哪些一、調解
優點是它能夠及時、徹底地解決民事權益爭議,提高辦案效率,減少訴訟成本。調解也是目前我國法院運用的最多的一種處理民事訴訟的結案方式。法院調解,亦稱訴訟調解,它是在法院審判人員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通過自願協商,達成協議,解決民事爭議的活動和結案方式。
法院調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濟價值。我國的法院調解制度是採取調審結合的模式,即調解和審判可以動態轉換、交互運行,法官可以隨時主動地決定進入調解程序,且由同一審判人員兼作調解人和裁決者。當事人在調解書送達簽收前可以反悔。
調解的含義本身就包括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調解的局限性表現在,如果不是通過法院或者仲裁庭的主持下進行的,那麼調解是不具有司法強制力的。
二、仲裁
是指民事爭議的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選定的第三者根據一定程序規則和公正原則做出裁決,並有義務履行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仲裁通常為行業性的民間活動,是一種私行為,即私人裁判行為,而非國家裁判行為,它與和解、調解、訴訟並列為解決民(商)事爭議的方式。
但仲裁依法受國家監督,國家通過法院對仲裁協議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決的執行和遇有當事人不自願執行的情況時可按照審判地法律所規定的范圍進行干預。因此,仲裁活動具有司法性,是中國司法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般認為仲裁製度的優點在於程序簡便,只需要一次裁決就生效;證據要求不那麼刻板,比如,如果有合理的邏輯鏈來做解釋的話,那麼復印件也可以成為證據,這在訴訟程序中是不允許的;仲裁員的構成特點是學者型,討論問題比較透徹,仲裁的氣氛相對比較寬松;仲裁最明顯的優勢還在於在涉外仲裁中,仲裁裁決在所有參加國際公約的國家中普遍適用。仲裁的缺點是程序性不是很強,還有就是費用較高。
三、訴訟
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辦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所進行的一種活動。訴訟的優點是程序性強,判決效力有司法手段保障。缺點是判決書效力有區域性,如果涉及到涉外,判決書在別國無效,在這點上不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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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個疑問:國際貿易糾紛如何解決?
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仲裁條款,如果有,還需認定該仲裁條款的效力,如果仲裁條款有效則只能採取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不能起訴。但是需要注意,各國對仲裁條款的效力仍頂都是不同的,在認可仲裁條款有效的國家只能仲裁,在認定無效的國家則可以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根據如上規定,首先要看協議中是否有約定及約定是否違反法律規定,無約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通常,各國的民事訴訟法都規定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如果國外司法環境較好,建議到國外進行訴訟,但成本費用較高。
被告在國內沒有任何財產,中國法院判決難以直接執行買家的財產。若被告負責人可能來到中國,則可在國內起訴並申請限制其出境,執行的可能性更大。若在國外法院起訴的話,法院的判決亦可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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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世界貿易組織解決爭端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世界貿易組織,中文簡稱是世貿組織,是當代最重要的國際經濟組織之一, 擁有164個成員,成員貿易總額達到全球的98%,有「經濟聯合國」之稱。
解決爭端程序:
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構是總理事會,該機構負責處理圍繞烏拉圭回合最後文件所包括的任何協定或協議而產生的爭端。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在發生貿易爭端時,當事各方不應採取單邊行動對抗,而是通過爭端解決機制尋求救濟並遵守其規則及其所做出的裁決。
(1)磋商:根據《爭端解決規則和程序諒解》規定,爭端當事方應當首先採取磋商方式解決貿易糾紛。
(2)成立專家小組:如果有關成員在10天內對磋商置之不理或在60天後未獲解決,受損害的一方可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成立專家小組,幫助爭端解決機構作出建議或裁決。
(3)通過專家組報告:爭端解決機構在接到專家組報告後20-60天內研究通過,除非當事方決定上訴,或經協商一致反對通過這一報告。
(4)上訴機構審議:專家小組的終期報告公布後,爭端各方均有上訴的機會。
(5)爭端解決機構裁決:爭端解決機構應在上訴機構的報告向世貿組織成員散發後的30天內通過該報告,一經採納,則爭端各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6)執行和監督:爭端解決機構監督裁決和建議的執行情況。如果違背義務的一方未能履行建議並拒絕提供補償時,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要求爭端解決機構授權採取報復措施,中止協議項下的減讓或其它義務。
世貿組織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和大幅度、穩步提高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
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與貿易;
堅持走可持續發展之路,各成員方應促進對世界資源的最優利用、保護和維護環境,並以符合不同經濟發展水平下各成員需要的方式,加強採取各種相應的措施;
積極努力確保發展中國家,尤其是最不發達國家在國際貿易增長中獲得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份額和利益;建立一體化的多邊貿易體制;
通過實質性削減關稅等措施,建立一個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邊貿易體制;
以開放、平等、互惠的原則,逐步調降各會員國關稅與非關稅貿易障礙,並消除各會員國在國際貿易上的歧視待遇。
世貿組織目標:世界貿易組織的目標是建立一個完整的,包括貨物、服務、與貿易有關的投資及知識產權等內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邊貿易體系,使之可以包括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的成果和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的所有成果。
4、肯幫忙答國際貿易糾紛最有效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如果涉訴的中國公司目前產品在涉訴國家或者地區市場佔有情況以及長期戰略,訴訟會影響該中國公司在該國家的長期發展,或者涉訴國家法院的判決結果會在亞洲或者其他海外市場國對該中國公司造成不利影響並在同類案件的處理上形成典型判例而並形成連鎖被訴案件,那麼應當盡量避免訴訟,和對方談和解的條件,或者通過仲裁等方式解決。
二、應了解涉訴國家的相關法律制度,同時也應了解中國與該國家或地區之間已經締結的雙邊或多邊條約以及是否共同為某國際公約的成員國等等相關法律問題,從而判定該跨國糾紛案件是否程序合法,如案件管轄權爭議、文書未送達、答辯程序有問題等。
三、如果中國公司在香港或者其他第三國具有相當可執行的資產,且涉訴法院的生效判決能夠在這些國家或地區得到承認和執行,則中國公司應當充分重視該案件的判決結果,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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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國際貿易仲裁程序
一、國際經濟貿易仲裁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仲裁,申請仲裁需准備以下材料:
(一)提交由申請人或申請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名及/或蓋章的仲裁申請書。
(二)在提交仲裁申請書時,附具申請人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材料以及其他證明文件。
(三)按照仲裁委員會制定的仲裁費用表的規定預繳仲裁費。
2、仲裁委員會根據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在爭議發生之後達成的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仲裁協議和一方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受理案件。
3、被申請人應自收到仲裁通知後45天內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確有正當理由請求延長提交答辯期限的,由仲裁庭決定是否延長答辯期限;仲裁庭尚未組成的,由仲裁委員會仲裁院作出決定。
4、開庭審理,開庭審理的案件,仲裁庭確定第一次開庭日期後,應不晚於開庭前二十天將開庭日期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請求延期開庭,但應於收到開庭通知後五天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是否延期,由仲裁庭決定。
5、仲裁庭應在組庭後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
二、國際經濟貿易仲裁申請書應載明哪些內容?
仲裁申請書應寫明:
1、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名稱和住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傳真、電子郵箱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
2、申請仲裁所依據的仲裁協議;
3、案情和爭議要點;
4、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5、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對於國際經濟貿易,在不能協商處理的情況下可以申請仲裁,國際經濟貿易要遵守相關的國際法規,仲裁委員會也是依據國際法規審理貿易糾紛的,申請仲裁的流程是法律統一規定的,但仲裁委員會具體怎麼判決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國際經濟貿易糾紛的詳細案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