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貿易壁壘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後,國外對我出口商品的關稅壁壘及許可證、配額等傳統非關稅壁壘的門檻將繼續逐步降低,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商品便可在國際市場上暢通無阻。事實上,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形形色色新貿易壁壘的門檻正在日益提高,並將成為未來我國對外貿易發展的最大障礙,我們對此還缺乏系統的了解。所以,認識新貿易壁壘的內容、主要特點及其發展趨勢,對於防範新貿易壁壘對我國對外貿易的負面影響,採取正確措施突破它並確保我國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新貿易壁壘概述 (一)新貿易壁壘的概念。所謂新貿易壁壘,是相對於傳統貿易壁壘而言,是指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包括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在內的所有阻礙國際商品自由流動的新型非關稅壁壘。傳統貿易壁壘指的是關稅壁壘和傳統的非關稅壁壘,如高關稅、配額、許可證、反傾銷和反補貼等。區別傳統貿易壁壘與新貿易壁壘的根本特徵是:前者主要是從商品數量和價格上實行限制,更多地體現在商品和商業利益上,所採取的措施也大多是邊境措施;而後者則往往著眼於商品數量和價格等商業利益以外的東西,更多地考慮商品對於人類健康、安全以及環境的影響,體現的是社會利益和環境利益,採取的措施不僅是邊境措施,還涉及國內政策和法規。
(二)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新貿易壁壘的出現並不斷強化並非偶然,它是國際經濟、社會、科技不斷發展的產物。分析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於以下幾點:1.社會進步及發達國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們安全健康意識空前加強,越來越關心產品對身體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致在國際貿易中以健康、安全和衛生為主要內容的新貿易壁壘日益增多。
2.隨著環保意識的增強,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關心賴以生存的地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而要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本身及其生產加工過程都不要以破壞環境或犧牲環境為代價;同時要求生產這些產品時也不要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為代價。於是,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等新貿易壁壘將在國際貿易中不斷出現。
3.新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受到約束關系很大。傳統貿易壁壘如關稅、許可證和配額等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對等報復。因此,這些傳統貿易壁壘措施將來的發展空間不是很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4.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為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手段。技術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不斷提高,特別是信息技術產品,涉及的技術問題較為復雜,容易形成新貿易壁壘。同時,高靈敏和高技術檢測儀器的發展使檢測精度大大提高,給一些國家設置新貿易壁壘提供了技術和物質條件。
5.近幾年,主要發達國家因經濟增長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有重新抬頭之勢,隨著傳統貿易壁壘作用的弱化紛紛尋求新貿易壁壘,以保護其國內產業。
(三)新貿易壁壘的特點。相對於傳統貿易壁壘,新貿易壁壘有如下特點:
1.雙重性。新貿易壁壘往往以保護人類生命、健康和保護生態環境為理由,其中有合理成分,這無可厚非,況且世貿組織協議也允許各成員方採取技術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以其不妨礙正常國際貿易或對其他成員方造成歧視為准。所以新貿易壁壘有其合法和合理的一面。然而新貿易壁壘又往往以保護消費者、勞工和環境為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從而對某些國家的產品進行有意刁難或歧視,這又是它不合法和不合理的一面。這些負面的東西有時以致混淆是非,給國際貿易帶來不必要的障礙。可見,新貿易壁壘具有雙重性。
2.隱蔽性。傳統貿易壁壘無論是數量限制還是價格規范,相對較為透明,人們比較容易掌握和應對。而新貿易壁壘由於種類繁多,涉及的多是產品標准和產品以外的東西,這些紛繁復雜的措施不斷改變,讓人防不勝防。
3.復雜性。新貿易壁壘涉及的多是技術法規、標准及國內政策法規,它比傳統貿易壁壘中的關稅、許可證和配額復雜得多,涉及的商品非常廣泛,評定程序更加復雜。
4.爭議性。新貿易壁壘介於合理和不合理之間,又非常隱蔽和復雜,不同國家和地區間達成一致的標准難度非常大,容易引起爭議,並且不易進行協調,以致成為國際貿易爭端的主要內容,於是傳統商品貿易大戰將被新貿易壁壘大戰所取代。
(四)新貿易壁壘的發展趨勢。隨著新貿易壁壘的出現和發展,貿易壁壘正在發生結構性變化。傳統貿易壁壘逐漸走向分化,其中的關稅、配額和許可證等壁壘逐漸弱化,而反傾銷等傳統貿易壁壘則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繼續存在並有升級強化的趨勢。以技術壁壘為核心的新貿易壁壘將長期存在並不斷發展,將逐漸取代傳統貿易壁壘成為國際貿易壁壘中的主體。
二、新貿易壁壘的主要內容 (一)技術壁壘。技術壁壘指的是一國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類健康、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欺詐行為及保證產品質量等為由而採取的一些技術性措施。它主要通過頒布法律、法令、條例、規定,建立技術標准、認證制度、衛生檢驗檢疫制度等方式,對外國進口商品制定苛刻的技術、衛生檢疫、商品包裝和標簽等標准,從而提高對進口商品的技術要求,最終達到限制其他國家商品自由進入本國市場的目的。
從表現形式來看,技術壁壘主要是技術法規、標准及合格評定程序。技術法規即規定強制執行的產品特性或其工藝和生產方法,包括適用的管理規定在內的文件;這些文件還包括或專門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標准指的是經公認機構批準的、規定非強制執行的、供通用或重復使用的產品或相關工藝和生產方法的規則、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文件還包括或專門適用於產品、工藝或生產方法的專門術語、符號、包裝、標志或標簽要求。合格評定程序指的是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准中的相關要求的程序。
構成技術壁壘的實質性內容有以下幾方面:
1.安全標准:是指以保護人類和國家安全為理由而採取的限制或禁止貿易的措施。主要發達國家都頒布了一系列有關安全的法規,如德國的《防爆器材法》;美國的《冷凍設備安全法》、《聯邦烈性毒物法》和《控制放射性物質的健康與安全法》;日本的《勞動安全與健康法》、《氧氣瓶生產檢驗法》等。
2.衛生標准:是指以人類健康為理由對進口動植物及相關產品實施苛刻的衛生檢驗檢疫標准,以限制或禁止商品進口的貿易措施。雖然烏拉圭回合通過的《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規定,成員方有權採取措施,保護人類與動植物的健康,但由於各成員方有很大的自由度,為某種目的,往往任意提高標准或增加程序,從而造成貿易障礙。從發展趨勢看,發達國家對食品安全衛生指標將持續提高,尤其對農葯殘留、放射性物質殘留及重金屬含量的要求日趨嚴格,從而使很多出口產品達不到其衛生標准而被迫退出市常3.包裝標識:主要是通過對包裝標識進行強制性規定來達到限制或者禁止進口的目的,它是技術壁壘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發達國家在包裝標識制度上都有明確的法規和規定。美國對除新鮮肉類、家禽、魚類和果菜以外的全部進口食品強制使用新標簽,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在配料標識中如實標明經政府批准使用的專用名稱。美國食品與葯品管理局(FDA)要求銷售的強化食品應按規定加附營養標簽。營養標簽上的信息應包括:食品單位,使用與該食品形態相應的詞語(如塊、膠囊、包或勺);每盒份數;膳食成分信息,如日參考攝入量(RDI)或日參考消耗量(DRV)。修改後的法規對強化食品標簽的格式、字體大孝線條粗細等都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4.信息技術標准:是指進口國利用信息技術上的優勢,對國際貿易信息傳遞手段提出要求,從而造成貿易上的障礙。例如,電子數據交換(EDI)和近幾年方興未艾的電子商務對發展中國家將是一個新貿易壁壘。在EDI和B2B企業電子商務領域,無論在技術上還是在商務應用上美國等發達國家均處於主導地位,所以須密切關注這一領域的發展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二)環境壁壘。環境壁壘包括以下內容:
1.環境技術標准。發達國家的科技水平較高,處於技術壟斷地位。它們在保護環境的名義下,通過立法手段,制定嚴格的強制性技術標准,限制國外商品進口。這些標准均根據發達國家生產和技術水平制定,對於發達國家來說,可以達到,但對於發展中國家來說,則很難達到。例如,1994年,美國環保署規定,在美國九大城市出售的汽油中硫、苯等有害物質含量必須低於一定標准,對此,國產汽油可逐步達到,但進口汽油必須在1995年1月1日生效時達到,否則禁止進口。美國為保護汽車工業,出台了《防污染法》,要求所有進口汽車必須裝有防污染裝置,並制定了近乎苛刻的技術標准。上述內外有別,明顯帶有歧視性的規定引起了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
2.多邊環境協議。目前,國際上已簽訂的多邊環境協議有150多個,其中近20個含有貿易條款。特別是保護臭氧層的有關國際公約,將禁止受控物質及相關產品的國際貿易。這些受控物質大部分是基礎化工原料,如製冷劑、烷烯炔化工產品,用途廣泛,因此影響面非常大。隨著多邊環境協議執行力度的增強,其對貿易的影響也將越來越大。
3.環境標志。環境標志是一種印刷或粘貼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圖形標志。它表明該產品不但質量符合標准,而且在生產、使用、消費及處理過程中符合環保要求,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健康均無損害。1978年,德國率先推出「藍色天使」計劃,以一種畫著藍色天使的標簽作為產品達到一定生態環境標準的標志。發達國家紛紛仿效,如加拿大叫「環境選擇」,日本有「生態標志」。美國於1988年開始實行環境標志制度,有36個州聯合立法,在塑料製品、包裝袋、容器上使用綠色標志,甚至還率先使用「再生標志」,說明它可重復回收,再生使用。歐共體於1993年7月正式推出歐洲環境標志。凡有此標志者,可在歐共體成員國自由通行,各國可自由申請。
4.環境管理體系標准。ISO14000是國際標准化組織在汲取發達國家多年環境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制訂並頒布的環境管理體系標准,得到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界的普遍重視和積極響應。現在,國際上采購商在要求有ISO9000質量證書的同時,還要看有無ISO14000環保證書,對於產品質量不相上下的企業,通常足優先挑選那些兩證齊全者,因為這表明產品符合國際環保要求,有利於達成國際貿易訂單。不言而喻,沒有通過ISO14000認證企業的產品將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
5.綠色補貼。為了保護環境和資源,有必要將環境和資源費用計在成本之內,使環境和資源成本內在化。發達國家將嚴重污染環境的產業轉移到發展中國家,以降低環境成本,發展中國家的環境成本卻因此而提高。更為嚴重的是,發展中國家絕大部分企業本身無力承擔治理環境污染的費用,政府有時給予一定的環境補貼。對此,發達國家以違反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規定為理由,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口。最近,美國就以環境保護補貼為由,對來自巴西的人造橡膠鞋和來自加拿大的速凍豬肉提出了反補貼起訴。這種「綠色補貼」壁壘有日益增加之勢。
(三)社會壁壘。社會壁壘是指以勞動者勞動環境和生存權利為借口採取的貿易保護措施。社會壁壘由社會條款而來,社會條款並不是一個單獨的法律文件,而是對國際公約中有關社會保障、勞動者待遇、勞工權利、勞動標准等方面規定的總稱,它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相輔相成。國際上對此關注由來已久,相關的國際公約有100多個,包括《男女同工同酬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國際勞工組織(ILO)及其制定的上百個國際公約,也詳盡地規定了勞動者權利和勞動標准問題。為削弱發展中國家企業因低廉勞動報酬、簡陋工作條件所帶來的產品低成本競爭優勢,1993年,在新德里召開的第13屆世界職業安全衛生大會上,歐盟國家代表德國外長金克爾明確提出把人權、環境保護和勞動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對違反者予以貿易制裁,促使其改善工人的經濟和社會權利。這就是當時頗為轟動的「社會條款」事件。此後,在北美和歐洲自由貿易區協議中也規定,只有採用同一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國家與地區才能參與貿易區的國際貿易活動。
目前,在社會壁壘方面頗為引人注目的標準是SA8000,該標準是從IS09000系統演繹而來,用以規范企業員工職業健康管理。通過論證的公司會獲得證書,並有權在公司介紹手冊和公司信箋抬頭處印上SGS-ICS論證標志和CEPAA標志。此外,它們還可得到SA8000證書的副本用於促銷。歐洲在推行SA8000上走在前列,美國緊隨其後。歐美地區的采購商對該標准已相當熟悉。目前,全球大的采購集團非常青睞有SA8000認證企業的產品,這迫使很多企業投入巨大人力、物力和財力去申請與維護這一認證體系,這無疑會大大增加成本。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勞工成本是其最大的比較優勢,社會壁壘將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在勞動力成本方面的比較優勢。
三、世貿組織與新貿易壁壘 (一)世界貿易組織與技術壁壘。為促進貿易自由化,世界貿易組織(WTO)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從1949年起進行了八輪多邊貿易談判。談判的中心內容是大幅度削減關稅,取消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消除各種非關稅壁壘。但貿易技術壁壘作為非關稅的重要組成部分,日益成為國際貿易中的突出問題。東京回合談判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TBT)是關貿總協定9個副協議之一(烏拉圭回合談判作了修改),其作用在於削弱和消除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等技術性因素所形成的貿易技術壁壘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對技術壁壘的內容也有涉及。
雖然世貿組織技術壁壘協議的一個基本原則是無論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的制定,都應以國際標准化機構制定的相應國際標准、導則或建議為基礎;它們的制定、採納和實施均不給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障礙,但在涉及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類健康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健康以及保護環境的情況下,可採取例外措施。這些例外措施在實際運用時很難把握分寸,往往被一些成員方利用而成為事實上的貿易壁壘。同時,世貿組織也沒有建立一套用來消除技術壁壘的強有力機制和措施,也沒有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技術法規、標准及合格評定程序。這使最近由於技術壁壘引起的貿易爭端成為發生最頻繁的國際貿易爭端之一。世貿組織盡管建立了爭端解決機制,但效果和力度有限。世貿組織的裁決只是要求,若一成員方不願修改其法律、法規來貫徹裁決,那麼該成員方的貿易夥伴就可依法在其他領域對它採取報復措施。
同樣,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在《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生效後的第三年審議中也指出:雖然沒有對上述協議的權利與義務進行調整的必要,但該協議在實施和執行中確實存在一些困難或問題,如根據協議第15條第2款規定,「每一成員方應在本協議對有關成員方生效後立即將現有的或為確保本協議的實施和管理而採用的措施通知該委員會」,但實際上只有1/3的成員方履行了此項義務;至1995年底,世界上600多個標准機構中只有26個成員方的28個標准化機構通告接受協議附件三《關於標准制定、採納和實施的良好行為守則》;到1997年7月,接受上述守則的標准化機構也才63個,僅分別來自46個成員方,這對於擁有眾多成員的世貿組織來說,顯然不盡人意。至於《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所強化了的通報義務,實際中也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與此形成對照的是,各成員方在對各協議中「例外條款」的運用熱情非常高。
可見,盡管世貿組織目前已為消除貿易技術壁壘做出了許多努力,但就實際運作狀況而言,並不理想。特別是隨著近年來世界經濟區域集團化和南北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國際貿易中的技術壁壘已變得更加復雜,從而成為世貿組織最難協調的領域之一。
(二)世界貿易組織與環境問題。世貿組織對生態環境保護的一些基本條款作了一些規定,此後的談判增加了一些新內容。1947年關貿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10條一般情況例外中有兩條:即(乙)「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須的措施」;(庚)「與國內限制與消費的措施相配合,為有效保護可能用竭的天然資源的有關措施」。同時,在東京回合達成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和《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議》對環境保護也有涉及。
關貿總協定1971年設立的環境措施與國際貿易小組於1991年重新開始工作,同時在1992年世界環發大會上,關貿總協定在處理環境與貿易的關系方面達成了一些共識。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由於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環保問題未被納入談判議程,作為一種妥協,在世貿組織協議的前言和有關協議中對環境問題作了適當反映,並在烏拉圭回合正式結束的馬拉喀什會議上以部長會議決定的方式事實上將環境問題納入多邊貿易體制的談判。1994年4月15日,馬拉喀什多邊貿易談判部長級會議上達成的《貿易與環境的馬拉喀什決定》將貿易、環境政策和可持續發展三者的關系作為世貿組織的優先事項,並建立一個開放的貿易與環境委員會,擁有貨物、服務和知識產權等各個領域的廣泛職能,積極與「貿易與發展委員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合作。烏拉圭回合的一些協議如《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前言、《技術性貿易壁壘協議》、《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議》、《農業協議》和《服務貿易總協定》等均涉及了環境保護問題。在今後世貿組織新一輪談判議題中,環境問題已被正式列入,很可能達成貿易與環境的多邊協議。環境問題對世貿組織許多基本原則和條款提出挑戰,如非歧視原則、公平貿易原則、一般禁止數量限制原則及發展中國家特殊待遇原則等。環境問題將對發展中國家貿易產生深遠影響,發展中國家環保水平低,要大幅度提高環保要求將會大大削弱發展中國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世貿組織在制定相關協議上,必須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現實和利益,以實現全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三)世界貿易組織與社會壁壘。社會壁壘的核心是勞工標准問題。世貿組織中有關勞工標准與國際貿易關系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在烏拉圭回合談判中,歐美一些國家代表就提出過勞工標准問題。有代表性的觀點是:各國工人工資水平、工作時間、勞動環境和安全衛生狀況等條件上的差異,使勞工標准低的國家生產成本低廉,在國際貿易中有相對的價格優勢,這勢必造成由發展中國家向勞工標准高國家的「社會傾銷」。因此提出在國際貿易自由化的同時,應在貿易協議中制定出統一的國際勞工標准,並對達不到國際標准國家的貿易進行限制。發達國家試圖將人道和社會問題與國際貿易聯系在一起,並列入WTO共同准則中,當時就因遭到廣大發展中國家成員方的強烈反對而失敗。
1996年12月,在新加坡的WTO首屆部長級會議上,經過激烈辯論和討價還價,通過了新加坡部長會議宣言,「核心勞工標准」作為新議題被明確列入宣言的23個內容之中。宣言指出:「我們再次承諾,遵守國際承認的核心勞工標准,國際勞工組織是建立和處理這些標準的機構,我們確認我們支持其促進這些標準的工作。我們相信,通過增長和進一步的貿易自由化而促進的經濟增長和發展有助於這些標準的改善。我們拒絕勞工標准作為保護主義目的作用,有比較優勢的國家,尤其是低工資的發展中國家,絕不會成為這方面的問題。」該宣言實際上意味著發展中國家成員方承認勞工標準是一個「問題」,並承諾應予解決。在這次會議上,發展中國家成員方作出很大讓步,也付出了很高代價。1999年12月,在美國西雅圖召開的WTO部長級會議上,勞工標准問題再次引起激烈爭論,由於發展中國家成員方與發達國家成員方的尖銳對立和在自由貿易等一些重大問題上無法達成妥協,談判破裂,結果西雅圖會議沒有取得任何實質性成果。這次會議後,各成員方都認識到了在國際貿易關系中勞工標准問題的嚴重性。在2000年2月19日閉幕的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第十屆大會上,發展中國家對勞工標准達成了重要共識,拒絕把勞工標准納入國際貿易制度中,強調發展中國家必須團結協作,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公正、安全」和非歧視的多邊貿易體制。而發達國家也在進行緊密磋商,力求協調立場統一行動,向發展中國家進一步施加壓力。在當前世貿組織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勞工標准等社會條款問題,勞工標准也必然對未來多邊或雙邊關系產生巨大影響。
總之,新貿易壁壘正在發展中,對國際貿易,當然也對我國對外貿易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我們應當密切注視其發展趨勢,並採取積極應對措施,以保證我國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
2、國際貿易中的關稅壁壘主要有哪幾種?
關稅壁壘是指用徵收高額進口稅和各種進口附加稅的辦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國版商品進權口的一種手段。
我們通常所講的關稅壁壘,指的是高額進口稅以及在關稅設定、計稅方式及關稅管理等方面的阻礙進口的做法。按照商務部「投資貿易壁壘指南」,常見的關稅壁壘有以下幾種形式: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從量關稅、從價關稅。
3、國際貿易的壁壘有幾種
1、關稅減讓方面(tariff rection)
比如,WTO成員沒有按照本國減讓表承諾的減讓水平進行減讓。
2、關稅稅則分類方面(tariff classification)
比如,海關官員在對進口產品進行稅則分類時擁有過多的自由裁量權,使得進口商難以預見未來對同一進口產品適用的關稅。
3、關稅高峰(tariff peaks)
盡管有關稅減讓表規定的減讓水平,仍然在特定產品領域維持高關稅。
4、關稅配額(tariff quotas)
對一定數量(配額量)內的進口產品適用較低的關稅稅率,對超過該配額量的進口產品適用較高的稅率。實踐中,配額量的確定、發放和管理過程中的不適當做法常常成為貿易壁壘。
4、貿易壁壘
貿易壁壘(Trade Barriers/Barrier to trade) 又稱貿易障礙。對國外商品勞務交換所設置的人為限制,主要是指一國對外國商品勞務進口所實行的各種限制措施。
凡使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製作用受到干擾的各種人為措施,均屬貿易壁壘的范疇。如進口稅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關稅。
商品流通的各種數量限制;在生產者之間、購買者之間或使用者之間實行的各種歧視措施或做法(特別是關於價格或交易條件和運費方面);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或強加的各種特殊負擔;以及為劃分市場范圍或謀取額外利潤而實行的各種限制性做法等等。
例如:
逆全球化的論調頗有市場。但如今的全球通脹表明,即便是局部的貿易障礙,也可能對全球經濟產生巨大影響。全球分工、全球貿易,利用各自的比較優勢,以最低的成本創造出更多的供應,仍是不可阻擋的潮流,就近生產、短鏈生產也可能興起,但只會成為現有體系的補充。
因此,應對通脹不能只靠加息,降低或者消除各種貿易壁壘應當得到更嚴肅的討論和執行,比如美國一些商會呼籲美政府取消或降低對中國商品加征的關稅,限制棕櫚油出口的印尼已解除禁令。
5、國際貿易壁壘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關稅性貿易壁壘,非關稅性貿易壁壘。
關稅壁壘:是一國(地區)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對進出口本國(地區)關境的商品徵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常見的關稅壁壘包括以下幾種: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
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有:禁止進口、配額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管理、通關環節壁壘、進出口的國家壟斷、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歧視性國內稅費、海關估價、數量型外匯管制、進口押金管理、技術性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原產地規則、補貼等。
(5)常見的國際貿易壁壘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關稅稅率的制定必須通過立法程序,要求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這在需要緊急限制進口時往往難以適應。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制定通常採取行政程序,比較便捷,能隨時針對某國的某種商品採取相應的措施,較快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2、關稅壁壘是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能力,從而間接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國採用出口補貼,商品傾銷等辦法來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關稅往往難以起到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但是非關稅壁壘措施,則更能有效地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
3、關稅率確定以後,要依法執行。任何國家的出口商都可以了解,但一些非關稅壁壘措施往往並不公開,而且經常變化,使外國出口商難以對付和適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貿易壁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
6、國際貿易壁壘的表現形式
1、定義:
貿易壁壘(Trade Barriers/Barrier to trade) 又稱貿易障礙。對國外商品勞務交換所設置的人為限制,主要是指一國對外國商品勞務進口所實行的各種限制措施。
2、分類:
一般分非關稅壁壘和關稅壁壘兩類。
就廣義而言,凡使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製作用受到干擾的各種人為措施,均屬貿易壁壘的范疇。如進口稅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關稅;商品流通的各種數量限制;在生產者之間、購買者之間或使用者之間實行的各種歧視措施或做法(特別是關於價格或交易條件和運費方面);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或強加的各種特殊負擔;以及為劃分市場范圍或謀取額外利潤而實行的各種限制性做法等等。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所推行的關稅自由化、商品貿易自由化與勞務貿易壁壘,盡管在關稅方面取得較大進展,在其他方面卻收效甚微。某種形式的貿易壁壘削弱了,其他形式的貿易壁壘卻加強了,各種新的貿易壁壘反而層出不窮。
隨著WTO等國際間貿易組織成員的不斷增加以及各地區組織的建立,如北美自由貿易區等,對這兩類組織的非成員國關稅壁壘還在起著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國際上非關稅壁壘的作用正在上升,或有上升的趨勢。一些發達國家利用其自身的技術優勢對來自其它國家產品的認證要求,極大地阻礙了欠發達和發展中國家製成品的出口;而只能出些資源性的初級產品。加劇了南北間的經濟及貿易發展差距。
另外,發達國家,以及一些次發達甚至發展中國家越來越多地採用的反傾銷手段,也是非關稅壁壘之一。就中國而言,配額,許可證制度也屬於後者。
所謂關稅壁壘,是指進出口商品經過一國關境時,由政府所設置海關向進出口商徵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按徵收關稅的目的來劃分,關稅有兩種:
一是財政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了增加國家財政收入;
二是保護關稅,其主要目的是為保護該國經濟發展而對外國商品的進口徵收高額關稅。保護關稅愈高,保護的作用就愈大,甚至實際上等於禁止進口。
非關稅
是指除關稅以外的一切限制進口措施所形成的貿易障礙,又可分為直接限制和間接限制兩類。
直接限制是指進口國採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進口商品的數量或金額,如進口配額制、進口許可證制、外匯管制、進口最低限價等。
間接限制是通過對進口商品制訂嚴格的條例、法規等間接地限制商品進口,如歧視性的政府采購政策,苛刻的技術標准、衛生安全法規,檢查和包裝、標簽規定以及其他各種強制性的技術法規。
外國(或地區)政府實施或支持實施的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貿易壁壘:
l、違反該國(或地區)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中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
2、對中國產品或服務進入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構成或可能構成不合理的阻礙或限制;
3、對中國產品或服務在該國(或地區)市場或第三國(或地區)市場的競爭力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的損害。
外國(或地區)政府未履行與中國共同參加的多邊貿易條約或與中國簽定的雙邊貿易協定規定的義務的,也視為貿易壁壘。
3、表現形式:
實踐中較為常見的貿易壁壘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違反承諾的關稅措施;
缺乏規則依據的進口管理限制(包括通關限制、國內稅費、進口禁令、進口許可等);
缺乏科學依據的技術法規、產品標准、合格評定程序、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
不合理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等貿易救濟措施;
政府采購中違反有關規則限制進口產品的做法;出口限制;補貼;
服務貿易准入和經營限制;
不合理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
其它貿易壁壘等。
貿易壁壘成因:
貿易壁壘的出現並不斷強化並非偶然,它是國際經濟、社會、科技不斷發展的產物。分析新貿易壁壘產生的原因最主要的在於以下幾點。
1.社會進步及發達國家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們安全健康意識空前加強,越來越關心產品對身體健康和安全的影響,以致在國際貿易中以健康、安全和衛生為主要內容的新貿易壁壘日益增多。
2.
隨著環保意識的提高,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人心,人們越來越關心賴以生存的地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而要求國際貿易中的產品本身及其生產加工過程都不要以
破壞環境或犧牲環境為代價;同時要求生產這些產品時也不要以犧牲勞動者的健康為代價。於是,綠色壁壘和社會壁壘等新貿易壁壘將在國際貿易中不斷出現。
3.
新貿易壁壘的日益增多與傳統貿易壁壘受到約束關系很大。傳統貿易壁壘如關稅、許可證和配額等的使用不僅會受到國際公約制約和國際輿論的譴責,而且也易遭到
對等報復。因此,這些傳統貿易壁壘措施將來的發展空間不是很大,這就為綠色壁壘等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發展空間。
4.科學技術日新月
異為新貿易壁壘的發展提供了條件和手段。技術密集型產品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不斷提高,特別是信息技術產品,涉及的技術問題較為復雜,容易形成新貿易壁壘。
同時高靈敏和高技術檢測儀器的發展使檢測精度大大提高,給一些國家設置新貿易壁壘提供了技術和物質條件。
5.主要發達國家因經濟增長乏力,貿易保護主義有重新抬頭之勢,隨著傳統貿易壁壘作用的弱化紛紛尋求新貿易壁壘,以保護其國內產業。
貿易壁壘特性:
以技術性貿易壁壘為例
1、廣泛性
從產品角度看,不僅涉及資源環境與人類健康有關
的初級產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間產品和工業製成品;從過程角度來看,包括研究開發、生產、加工、包裝、運輸、銷售和消費整個產品的生命周期;從領域來看,
已從有形商品擴展到金融、信息等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及環境保護等各個領域。
2、系統性
技術性貿易壁壘是一個系統,不但包括WTO《貿易技術壁壘協議》規定的內容,而且包括《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協議》、《服務貿易總協定》等規定的措施;《農業協定》、《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等都對環境問題進行了規定。
3、合法性
目前國際上已簽訂150多個多邊環保協定。發達國家積極制定技術標准和技術法規,為技術性貿易壁壘提供法律支持。WTO也正在制定國際性的技術標准和技術法規。
4、雙重性
技
術性貿易壁壘有其合理性,即真正為了實現規定的合法目標是可以採取合適的壁壘措施的。正常技術性貿易壁壘是指合法合理地採取技術性措施以達到合理保護人類
健康和安全及生態環境的目的,但另一方面,一些國家,特別是美國、日本、歐盟等憑借其自身的技術、經濟優勢,制定比國際標准更為苛刻的技術標准、法規和認
證制度等,以技術性貿易壁壘之名,行貿易保護主義之實。
5、隱蔽性和靈活性
技術性貿易
壁壘與其他非關稅壁壘如進口配額、許可證等相比,不僅隱蔽地迴避了分配不合理、歧視性等分歧,而且各種技術標准極為復雜,往往使出口國難以應付和適應,具
有隱蔽性。由於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具有不確定性和可塑性,因此在具體實施和操作時很容易被發達國家用來對外國產品制定針對性的技術標准,具備了實施靈活性
的特點。
6、爭議性
由於技術性貿易壁壘涉及面非常廣泛,有些還相當復雜,加上其形式上的合法性和實施過程中的隱蔽性,不同國家從不同角度有不同的評定標准,因而國與國之間相互較難協調,容易引起爭議,並且解決爭議的時間較長。
20世紀70年代後,國際經濟領域貿易戰主要集中於一般商品貿易領域,但是,21世紀國際貿易戰將逐步集中在技術性貿易壁壘。
7、國際貿易技術壁壘有哪些種類?
那麼貿易技術壁壘有哪些種類?現在國際流行的做法有幾種? 一、技術標准 工業發達國家對於許多產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的技術標准,其中,既有生產標准,也有試驗、檢驗方法標准和安全衛生標准;既有工業品標准,也有農產品標准。隨著競爭的加劇,發達國家有意識地利用標准作為競爭的手段,往往把標准中的技術差異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有些標準的規定甚至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專門用以針對某個國家的出口產品。特別是廣泛地利用安全標准為工具,限制進口。 技術標准不僅在條文上可以對外國產品規定許多限制,而且在標準的實施上也可以設置重重障礙,以限制進口和銷售。 二、技術法規 150/IEC指南2(1991)給技術法規所下的定義是:「技術法規是指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引用標准、或者將標准、技術規范或實施規程的內容加以合並,對技術要求做出規定的法規。」技術法規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涉及勞動安全、環境保護、衛生與健康、交通規則、無線電干擾、節約能源與材料等。目前,工業發達國家頒布的技術法規種類繁多。
8、7.國際服務貿易壁壘主要有哪些?怎樣理解服務貿易自由化與服務貿易保護之間的
國際服務貿易壁壘主要有服務產品移動壁壘、資本移動壁壘、人員移動壁壘、對外直接投資壁壘。
服務貿易自由化與服務貿易保護之間並不就是絕然對立的關系,而是存在著一定的互補性,即保護貿易理論是對自由貿易理論的修正和發展。
服務貿易自由化就是各成員方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降低和約束關稅,取消其他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擴大本國市場准入度。實現上述目標的途徑是以市場經濟為基礎,進行貿易自由化。自由貿易政策允許貨物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在國際價值規律作用下,可以刺激競爭,鼓勵發展,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世界性的分工和貿易發展,擴大市場;同時使消費者得到物美價廉的商品和服務服務貿易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