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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際貿易政策的變遷

發布時間: 2023-01-10 16:38:05

1、從唐朝到清朝中國的對外政策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一是清朝前期對外貿易政策具有閉關性.
二是清朝前期對外貿易政策具有排外性.而正是這種對外國人的排斥性決定了清朝前期對外貿易政策的閉關自守性.
一是鼓勵中外平等交往.如唐政府中有鴻臚寺等機構專門接待外國使節和來賓,許多地方設有商館接待外商,另設有互市監、市舶司等掌管對外貿易,唐政府接受外國的留學生,又將大批的使臣、僧侶派往國外進行回訪.
二是尊重外國人員.很多波斯、阿拉伯的商人在中國定居,他們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都受到應有的尊重,在唐朝的外國人,可以有自己的禮拜寺、專用墓地,也可以參加科舉考試,授予相應官職,甚至亡國的波斯國王和王子也得到應有的待遇

2、國際貿易政策的演變

法律分析:(一)中世紀時期—鼓動進口和限制出口的政策

(二)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准備時期—重商主義的賈易保護政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促進和發展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貿易關系,締結或者參加關稅同盟協定、自由貿易區協定等區域經濟貿易協定,參加區域經濟組織。

3、20世紀50年代前期中國對外貿易政策

法律分析:20世紀50年代,中國在外交上貫徹"一邊倒"方針,在對外貿易上也形成了對蘇新國家貿易總額高、對資貿易總額低的格局。但在政策上,中國不僅從未關上對資貿易的大門,而且從1952年初就開始了對外貿格局的調適,努力發展對資貿易。如成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資本主義國家為工作重點推進民間貿易大對港澳出口並轉口東南亞,利用港澳的特殊地位發展對資貿易辦中國出口商品展覽會和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建立對資貿易平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十一條 國家可以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實行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只能由經授權的企業經營;但是,國家允許部分數量的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由非授權企業經營的除外。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的目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調整並公布。

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擅自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的,海關不予放行。

第十二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託,在經營范圍內代為辦理對外貿易業務。

第十三條 對外貿易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法作出的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交與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及資料。有關部門應當為提供者保守商業秘密。

4、國際貿易政策的演變及中國目前的關稅政策,希望看見的達人給點資料或者見解

國際貿易政策的演變:
一、資本主義生產方式准備時期的國際貿易政策
突出特點是:強制性的保護貿易政策
二、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的國際貿易政策
特點是:英國推行自由貿易主義政策,法國、德國推行保護貿易主義政策。
三、壟斷資本主義時期的國際貿易政策
特點是:各國壟斷資產階級為了壟斷國內市場和爭奪國外市場,紛紛要求推行超保護貿易主義政策。

我國現階段的關稅政策
2005年是我國履行入世關稅減讓承諾,大幅度降低關稅的最後一年。從2005年1月1日開始,我們再次降低了900多個稅目的關稅稅率,關稅總水平從2004年的10.4%下降到9.9%。
就不同的進口商品來說,2005年的農產品平均稅率由15.6%降低到15.3%,工業品平均稅率由9.5%降低到9.0%。其中,水產品平均稅率為10.5%,木材、紙及製品平均稅率為4.6%,紡織品和服裝為11.4%,化工產品為6.9%,交通工具為13.3%,機械產品為8.0%,電子產品為9.1%,信息技術產品等部分產品將降至零關稅。同時,還將對200多種商品實行最惠國暫定稅率,繼續對小麥、豆油等10種農產品和磷酸二銨等3種化肥實行配額管理,對凍雞、啤酒、攝像機等商品繼續實行從量稅、復合稅。
就不同的進口產地來說,2005年將對原產於東盟、巴基斯坦、泰國、新加坡、中國香港、中國澳門等國家和地區的實行比最惠國稅率更優惠的協定關稅稅率,同時,還將對原產於寮國、柬埔寨、緬甸、孟加拉國、非洲部分最不發達國家的部分商品實行特惠稅率。
就出口產品來說,我國從2005年開始對外衣、裙子等六類紡織品從量徵收出口關稅,對尿素從量徵收3個月的出口關稅,對電解鋁、銅、鎳等部分高耗能產品和資源性產品恢復徵收出口關稅。

5、近代中國對外貿易發生的變化和原因?

都是自己寫的,可不是粘貼的,要採納哦。

中國貿易對外開放一直到鄭和七下西洋:此時及之前歷代王朝都以大國姿態接受周邊少數民族國家或政權的朝覲、納貢、貿易等。
——明朝末年由於倭寇東南沿海騷亂,明末開始閉關鎖國,一直到鴉片戰爭,這段期間對外貿易一律緊閉,但是中國依然是全世界最富有自給自足的國度,吸引無數外國商人偷渡、走私、買賣,賺取中國的白銀。
鴉片戰爭後被迫開放通商口岸,直到辛丑條約簽訂後,中國清政府全面對外開放,但是由於關稅沒有自主權,就是關稅實行對外國商人有利,對民族資產階級不利的關稅政策,使得白銀大量外流,中國人民愈發貧困落後,此外還要擔負大量的稅收,用於清政府對外戰爭賠款以及修建鐵路等供外國商人更好地建工廠、榨取中國白銀。
新中國成立後,由於計劃經濟體制的全面實行,商品經濟基本在大陸消失,也就沒有對外貿易交流的基礎,中國大陸主要貿易對象是蘇聯和東歐,而且貿易總額主要由政府和企業共同定製、加工、以及出口,貿易靈活性及供需性彈性很差。此外西歐及美國等資本主義國家的商品流入幾乎為零。
改革開放後,恢復了商品經濟和大部分市場條件,允許外資企業進駐中國進行投資、生產、銷售、賺取中國大陸白銀,但同時也引進了先進的技術、經驗、高質量的商品供民族資產者學習、運用和實踐,此外關稅完全自主,由我國政府和人民決定關稅的導向。
加入世貿組織後,和世界市場經濟更加融入一體,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基本條件就是大幅度降低關稅門檻,所以我國也以更加開放的姿態加入到世界貿易市場大環境下,不再進行貿易保護,大幅降低關稅,歡迎世界上各個投資商。缺點就是容易受到世界市場變化的影響,使我國市場經濟不穩定,不過還好我國宏觀經濟調控——從計劃經濟體制繼承來的,對市場的控制能力較大,使經濟運行不會出現太大的波動。

6、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是什麼

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有出口退稅,出口補貼,一帶一路,自貿區等等,都是為了企業能更好的發展外貿採取的政策措施

7、國際貿易政策的歷史演變

國際貿易的歷史演變過程:

1、國貿起源:國際貿易是指世界各個國家(或地區)在商品和勞務等方面進行的交換活動。它是各國(或地區)在國際分工的基礎上相互聯系的主要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或地區)在經濟上的相互依賴關系,是由各國對外貿易的總和構成的。

由於對外貿易是一國與別國之間發生的商品交換,因此,把對外貿易按商品分類和按國家分類結合起來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結構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結合起來,可以查明一國出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去向和進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來源,具有重要意義。

2、資本主義方式准備時期,實行的是保護政是重商主義下的強制性貿易保護政

3、資本主義自由競爭時期出現了兩種政策,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

4、19世紀末到20世紀30年代推行帶有壟斷性質的超保護貿易政策

5、二戰後,出現了兩中傾向,一是20世紀50年代帶70年代出現了貿易自由化。二是70年代中期以後,出先了新貿易保護主義。 

6、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發達國家開始推行協調管理貿易政策。

7、當前國際貿易步入新一輪高速增長期,貿易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愈加明顯;以發達國家為中心的貿易格局保持不變,中國成為國際貿易增長的新生力量;多邊貿易體制面臨新的挑戰,全球范圍的區域經濟合作勢頭高漲;國際貿易結構走向高級化,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發展方興未艾;

貿易投資一體化趨勢明顯,跨國公司對全球貿易的主導作用日益增強;貿易自由化和保護主義的斗爭愈演愈烈,各種貿易壁壘花樣迭出。

(7)中國國際貿易政策的變遷擴展資料:

國際貿易的方式變革:

無紙貿易(簡稱EDI),是利用電子數據交換代替傳統的紙面單據進行貿易活動,將標準的經濟信息通過通訊網路,在商業夥伴的計算機之間進行傳輸和處理,以實現買賣雙方交易的目的。

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利用EDI,可以大量減少甚至消除在傳統貿易過程中的各種紙面文件和單據,避免數據的重復輸入,簡化工作程序;

這不僅能加快信息的反饋速度,可及時得到大量的商業信息,減少差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便於管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還可提供更有利於企業的貿易機會和條件。

無紙貿易始於60年代,但到80年代才逐步擴展到國際貿易領域。從1992年開始,美國的進出口貿易報關都採用EDI;日本結合EDI的應用開發了「戰略信息系統(SIS)」;韓國也建立了EDI服務系統――韓國貿易網(KT―NET);

中國政府已成立「中國促進EDI應用協調委員會」,負責推動EDI的應用工作;聯合國也提出了應用EDI的貿易服務促進項目――ET2000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正在制定有關EDI應用的國際法,為EDI在全球范圍內普及使用創造條件。

8、論述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及其改革

對外貿易政策有自由與保護之分,縱觀各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歷史,基本上都經歷了由保護到自由再到保護的過程。中國外貿政策的發展演變過程也始自保護貿易政策。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際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中國對外貿易政策在不同的經濟發展階段存在不同的特點,理論依據也在不斷地更新,具體的貿易措施在不斷改進和完善,對外貿易的國別和區域政策開始逐漸得到重視。
一、建國後改革開放之前的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1949-1978年)

1949年9月通過的政協會議共同綱領規定,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是「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並採用保護貿易政策」,明確指出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保護傾向。同時,由於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對中國的經濟封鎖和禁運政策,使得自力更生和自給自足成為中國發展經濟的指導思想。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體制下,中國選擇了在資金短缺的經濟中優先發展重工業的工業化戰略,使對外貿易成為調劑餘缺的手段,對外貿易政策的目標就是換取進口必要機器設備所必須的外匯,基本上忽略了對外貿易的效率原則。

在這個階段,中國執行的是國家統制型的封閉式保護貿易政策。具體而言,在對外貿易體制上建立了傳統的「高度集中、獨家經營、政企合一」的形式,完全由政府來取代市場進行資源配置;在政府的對外貿易管理手段上,基本以行政計劃為主,主要靠計劃和數量限制來直接干預進出口,不參與世界性的貿易組織,很少進行雙邊經濟貿易合作(除了早期與蘇東國家之間的經濟來往);同時對外貿易的目的主要是創匯,為滿足必須的進口對外匯的需求,而採取人民幣幣值高估以及外匯管制的匯率政策(從中國對外貿易的數據來分析,人民幣幣值高估實際上鼓勵了進口,抑制了出口,導致建國後20年中出現進口贏利,出口虧損的局面)。

在對外貿易戰略方面,中國此時基本上採取的是「進口替代」戰略。在1960年之前選擇的進口替代行業基本上是重工業,這與中國當時的工業化戰略是相輔相成的,隨後才開始有計劃地引進部分基礎工業。但是,與拉美國家的經歷相同,完全的進口替代政策也導致國際收支狀況日益惡化,外匯收不抵支;引進的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不良;企業缺乏發展的動力,即使是先進技術設備的引進,一段時間後,又成為落後。

在此階段,政府也採取進行進出口管制、徵收關稅、海關監管和商品檢驗等具體的貿易措施。制訂關稅政策的目的是「保護國家生產」和增加財政收入,保護國家生產就是用較高的關稅稅率加重進口商品的成本,以保護中國已有一定基礎的手工業和輕工業產品以及其它新興工業產品的正常生產和發展,不致遭受外來商品的競爭。

二、改革開放後有計劃商品經濟體制下的國家統制型的開放式保護貿易政策(1978-1992年)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明確了對外貿易在中國經濟發展中的戰略地位和指導思想。由於經濟體制從嚴格計劃經濟體制轉向商品經濟體制,使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開始變化。這一階段對外貿易政策的主要標志有兩個,一是1982年1月黨中央書記處會議,它為對外經濟工作確定了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二是1986年「七五」計劃的公開發表,為對外貿易戰略設計了明確的藍圖。此外,中國在1986年7月正式向關貿總協定(GATT)遞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制度備忘錄》,提請恢復中國在GATT的創始締約國地位。

根據外貿體制改革的力度,可以把這一階段區分為1978-1987年、1988-1992年兩個時期。前一時期是改革初期,對外貿易體制改革主要體現在下放對外貿易經營權,開始工貿結合的試點,簡化對外貿易計劃的內容,並實行出口承包經營責任制度。後一時期的對外貿易體制改革的重點則體現在外匯管制制度的放寬、出口退稅政策的實行、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的建立、開始鼓勵發展加工貿易。

對外貿易政策著重體現在獎出限入的政策上:(1)採取出口導向戰略,鼓勵和扶持出口型的產業,並進口相應的技術設備,實施物資分配、稅收和利率等優惠,組建出口生產體系;實行外匯留成和復匯率制度;限制外資企業商品的內銷;開始實行出口退稅制度;建立進出口協調服務機制等一系列措施。(2)實施較嚴格的傳統進口限制措施,通過關稅、進口許可證、外匯管制、進口商品分類經營管理、國營貿易等措施實施進口限制。(3)鼓勵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政策,鼓勵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和引進先進技術。

比較優勢理論逐漸成為中國開展對外貿易的理論基礎。中國對外貿易國別結構和進出口的商品結構明顯地體現了這一點。中國出口的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的主要是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的產品。與改革開放前相比,這一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更注重獎出與限入的結合,實行的是有條件的、動態的貿易保護手段,因此稱此階段的對外貿易政策為國家統制下的開放型保護貿易政策。

三、入世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有貿易自由化傾向的保護貿易政策(1992-2001年)

1992年10月後中國進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階段,對外貿易政策開始進行廣泛的改革。

中國在進口限制方面的改革包括:(1)對關稅政策進行調整,1992年1月1日採用了按照《國際商品名稱和編碼協調制度》調整的關稅稅則,並降低了225個稅目的進口稅率。其後進行多次的關稅下調,到1996年中國的關稅總水平已經下降到23%。(2)減少、規范非關稅措施,包括進口外匯體制的改革,實行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大量取消配額許可證和進口控制措施,配額的分配也轉向公開招標和規范化分配製度。(3)依據GATT/WTO的規則對中國的涉外法律體系進行完善,其中包括建立了大量的技術法規、反傾銷條例等。

在出口促進方面的改革包括:(1)繼續執行出口退稅政策;(2)成立中國進出口銀行,扶持企業的對外出口;(3)採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4)成立各類商會和協會,並積極組織和參與國際性貿易博覽會和展覽會等;(5)大力發展出口援助等。

在這個階段,中國政府幹預對外貿易的目的盡管與改革開放前不同,但是依然受到古典重商主義觀念的影響,奉行「順差就是成績,順差就是目的」的「順差至上」的重商主義思想,不遺餘力地從事賠本出口創匯。這種觀點應該說沒有脫離中國的傳統經濟思想——「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等保守的觀念。但是,長期的越來越大的貿易順差雖然給中國帶來了某種程度的「放心」,也為中國「創造」了越來越多的貿易摩擦。

這10年中,中國參與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的基本指導理論實際上就是比較優勢理論,而且從靜態比較優勢理論開始向動態比較優勢理論轉移。根據靜態比較優勢理論,或者說是外生比較優勢,中國是勞動力豐裕的國家,有數字表明,中國勞動力的年均工資大約為1371美元,是美國勞動力年均工資的2.2%。所以中國大力發展勞動力密集型產業,並鼓勵出口勞動力密集型產品。自1996年開始中國的機電產品出口取代了傳統的紡織品成為最主要的出口產品,表面上看中國已經走出了勞動力密集型產品的出口這個圈子。但是,因為90年代全球經濟增長,以及經濟全球化和跨國公司的全球生產鏈的轉移,使得中國成為全球生產中的一環,跨國公司進入中國主要進行的資源配置就是利用中國的廉價勞動力。這里所說的廉價勞動力不等同於簡單勞動力,它包括跨國公司廉價地在中國僱傭高級技術人員和知識人員。這一點表現在兩點上:一是中國的出口貿易方式主要是以加工貿易、代工貿易為主,二是三資企業出口比重逐年在上升。

四、入世後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走向(2001年以後)

2001年12月中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為履行入世的承諾,以及適應新的國際經濟環境,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出現了大幅度的調整。對外貿易政策目標已經成為: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構造有利於經濟均衡發展的產業結構,實現產業的持續升級,推動中國經濟在適度內外均衡基礎之上高速發展。由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國別結構以及所處的國內外政治經濟關系,決定著對外貿易政策的取向。

自1996年開始,機電產品的出口就已經占據中國對外貿易商品結構的第一位,但主要的出口方式是加工貿易或代工貿易,而且三資企業在進出口總額中所佔的比重在逐年上升,再加上出口產品的附加值仍然不高,所以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應傾向於出口商品結構的優化,或者中國國內產業結構優化。

中國主要的貿易對象是美國、日本、歐盟、東盟和韓國,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資也主要來自這些國家或地區,因此,中國對外貿易政策必須根據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情勢的變動而有所變動。例如,在美國、日本以及歐盟對中國的匯率制度提出質疑和責難之時,為了保持國民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可能從其他的對外貿易措施上進行協調。
另外,針對國際社會中區域集團化的傾向,中國在近年也開始逐漸通過雙邊和多邊磋商參與到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之中,為中國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發展創造良好的周邊環境和國家環境。例如中國與東盟國家簽訂自由貿易區意向協定,積極開展湄公河流域經濟合作等等。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固然能夠給中國經濟發展和中國企業的成長帶來相當大的好處,但是獲得好處的同時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也就是中國對世界貿易組織及其成員的承諾。從現有的資料和兩年的發展來看,中國議定書中有三方面的內容將對中國產生相當大的影響:第一是特別產品保障措施條款,印度和美國已經對中國使用過此條款;第二,在進行反傾銷調查等程序時,在中國入世15年內WTO成員依然可以將中國等同於非市場經濟國家看待;第三,入世後8年內每年對中國的貿易政策進行審議。

這些都意味著中國對外貿易政策會出現大幅度調整。例如農產品貿易方面的政策,中國入世議定書中規定「中國應該執行中國貨物減讓和承諾表的規定,以及本『議定書』中具體談到的農產品的那些規定。在這方面,中國不得保持或採取對農產品的任何出口補貼。中國應按『過渡期內審議機制』規定將農業部門的國有企業(不論是國家級還是地方級)與農業部門用作經辦國家壟斷貿易的其他企業之間,或者上述各企業相互之間的財務或其他轉移,做出通知。」從這些條款可以看出,中國農產品的出口補貼政策已經無法使用,根據WTO農業協定,中國對農業的扶持政策只能從國內支持上出發,或者說只能採取「綠箱措施」和「黃箱措施」。對於農產品的進口,中國已經約定關稅稅率和關稅配額,但是,根據WTO的若干例外條款——如國家安全例外、環境例外和國際收支例外等,可以採取一些臨時性的限制措施,但前提是符合WTO的例外規定。

各國制定對外貿易政策時主要考慮國內的政治經濟狀況,國際經濟環境以及各主要貿易對象國的政治經濟狀況,和本國參加的國際或區域性經濟組織的要求。對於中國來說,國家安全、可持續發展應該是考慮對外貿易政策的重要因素。由於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中國已經成為「世界工廠」,納入了全球生產鏈、資本鏈、產品鏈的環節,中國依靠傳統的勞動力比較優勢已經不能維持長久的優勢,因為勞動力比較優勢極容易為它國取代,或被機器節約。從美國、德國、日本、韓國的經驗出發,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指導理論應該從傳統的外生比較優勢理論轉移到內生比較優勢,從靜態比較優勢轉移到動態比較優勢。

簡而言之就是:首先,認識到比較優勢不是天生的,而是可以通過後天的培養形成的,所以政府可以採取各種措施來扶持比較優勢產業的形成;其次,比較優勢不是靜止的,而是不斷發生變化的,在整個的生命周期中,產品和技術會從知識密集型轉移到資本密集型再到勞動力密集型,所以一國在某種產品和技術的生產上是不可能永遠具備比較優勢的。這就意味著,每個國家都必須在產品和技術的創新與模仿上做文章,而且根據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可以知道,要素越是高級、專業,其帶來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就越持久,企業自身管理和競爭情況也可以帶來強大的競爭優勢。因此,中國的對外貿易政策的選擇就應該圍繞培養更持久的競爭優勢或比較優勢,換句話說,就是斟酌採取某些戰略性貿易政策。

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開始從自由貿易或貿易自由化傾向逐漸轉向「公平貿易」政策的實行。所謂「公平貿易」主要是指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必要時採取反傾銷、反補貼或保障措施等一系列的貿易救濟措施以恢復市場的可競爭性。WTO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是依照了美日歐的這些做法,因此,中國在入世之後的對外貿易政策必須加強這方面政策措施的改進與完善,防止本國產業和企業或產品在遭受類似的損害之時無法可依,在遭遇貿易對象國的指責時無以回應,當然首要的還是《反壟斷法》出台。

綜合來說,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趨向應該是依據WTO的基本原則以及例外條款,以國內經濟發展要求為基礎,在兼顧區域經濟發展的利益上進行完善,傾向於採取開放型的公平與保護並存的貿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