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際貿易的基本類型和特徵是什麼?
國際貿易范圍廣泛,性質復雜,可以從不同角度進行分類,主要的分類有七種:
1、按商品流向劃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轉口貿易、復出口、復進口
出口貿易(Export Trade)出口貿易是指一國把自己生產的商品輸往國外市場銷售,又稱輸出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外銷而輸往國外,則不計入出口貿易的統計之中,如運往境外使館、駐外機構的物品,或者攜帶個人使用物品到境外等。
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進口貿易是指一國從國外市場購進用以生產或消費的商品,又稱輸入貿易。如果商品不是因購入而輸入國內,則不計入進口貿易。同樣,若不是因購買而輸入國內的商品,則不稱進口貿易,也不列入統計,如外國使、領館運進自用的貨物,以及旅客攜帶個人使用物品進入國內等。
過境貿易(Transit Trade) 某種商品從甲國經由乙國輸往丙國銷售,對乙國來說,這項買賣就是過境貿易。在過境貿易中,又可分為直接過境貿易和間接過境貿易。直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本國境內後不存放 海關 倉庫而直接運往B國;間接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進入C國境內後存放倉庫,然後再運往B國。在過境貿易中,由於本國未通過買賣取得貨物的所有權,因此,過境商品一般不列入本國的進出口統計中。
轉口貿易(Entreport Trade)是指本國從A國進口商品後,再出口至B國的貿易,本國的貿易就稱為轉口貿易。轉口貿易中的貨物運輸可以有兩種方式:一種方式是轉口運輸,即貨物從A國運入本國後,再運往B國;另一種方式是直接運輸,即貨物從A國直接運往B國,而不經過本國。
復出口(Re-export) 從國外輸入的商品,沒有在本國消費,又未經加工就再出口,稱作復出口或復輸出。如進口貨物的退貨、轉口貿易等。
復進口(Re-import)輸往國外的商品未經加工又輸入本國,則叫做復進口或再輸入。產生復進口的原因,或者是商品質量不合格,或者是商品銷售不對路,或者是國內本身就供不應求。從經濟效益考慮,一國應該盡量避免出現復進口的情況。
2、按商品形態劃分: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那些看得見、摸得著的具有物質形態的商品(如糧食、機器等)的交換活動。為了便於統計和分析,聯合國秘書處於1950年公布了《國際貿易標准分類》(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簡稱SITC)。1960年、1975年、1985年還分別對其作過三次修訂。在這個標准分類中,把有形商品分為10大類(Section)、67章(Division)、261組(Group)、1033個分組(Sub-group)和3118個項目(Item)。SITC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有形貿易商品。每種商品都有一個五位數的目錄編號。第一位數表明類,前兩位數表示章,前三位數表示組,前四位數表示分組,五位數一起表示某個商品項目。例如,活山羊的標准分類編號為001.22。其中,0表示類,名稱為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表示章,名稱為主要供食用的活動物;001表示組,名稱為主要供食用;001.2表示分組,名稱為活綿羊及山羊;001.22表示項目,名稱為活山羊。
無形貿易(Intangible Goods Trade)是指買賣一切不具備物質形態的商品的交換活動,例如運輸、保險、金融、文化娛樂、國際旅遊、技術轉讓、咨詢等方面的提供和接受。無形貿易可以分為服務貿易和技術貿易。一般來說,服務貿易(Trade in Services)是指提供活勞動(非物化勞動)以滿足服務接受者的需要並獲取報酬的活動。為了便於統計,世界貿易組織的《服務貿易總協定》把服務貿易定義為四種方式:(1)過境交付,即從一國境內向另一國境內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即在一國境內向來自其他國家的消費者提供服務;(3)自然人流動,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以自然人的方式在其他國家境內提供服務;(4)商業存在,即一國的服務提供者在其他國家境內以各種形式的商業或專業機構提供服務。技術貿易(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de)是指技術供應方通過簽訂技術合同或協議,將技術有償轉讓給技術接受方使用。有形貿易與無形貿易有一個鮮明的區別,即有形貿易均需辦理 海關 手續,其貿易額總是列入 海關 的貿易統計,而無形貿易盡管也是一國國際收支的構成部分,但由於無須經過海關手續,一般不反映在海關資料上。但是,對形成國際收支來講,這兩種貿易是完全相同的。
然而,無形貿易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已佔據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它的貿易額在最近幾年接近於國際商品貿易額的1/4。不少發達國家的服務貿易額已佔其出口貿易額的相當比重,有的(如美國)已達一半左右。近年來,服務貿易的增長速度明顯快於有形貿易的增長速度,且繼續保持著十分強勁的勢頭。特別是烏拉圭合通過了《服務貿易總協定》,規定把服務貿易納入國際貿易的規范軌道,逐步實現自由化。這將促使各國進一步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我國提出的發展大經貿的工作思路,實際上就強調了發展無形貿易的重要意義。
3、按境界標准劃分:總貿易和專門貿易。這是由於國境和關境不一致所產生的統計標准。
總貿易(General Trade)是以國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國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總貿易可以分為總進口和總出口。總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進口的總額。總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國境出口的總額。將這兩者的總額相加,即總進口和總出口之和,稱作總貿易(General Trade)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英國、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採用總貿易方式來統計。
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是以關境為標准統計的進出口貿易。凡因購買輸入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進口,凡因外銷輸出關境的商品一律計入出口。專門貿易可以分為專門進口和專門出口。專門進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進口的總額,專門出口是指一定時期內(如一年內)跨關境出口的總額。專門貿易(Special Trade)額就是專門進口額與出口額的總和。這樣,外國商品直接存入保稅倉庫(區)的一類貿易活動不再列入進口貿易項目之中。顯然,專門貿易與總貿易在數額上不可能相等,但兩者都是指一國在一定時期時(如一年)對外貿易的總額。世界上某些國家,如美國、法國、義大利、德國、瑞士等,採用專門貿易方式來統計。
各國都按自己的統計方式公布對外貿易的統計數據,並向聯合國報告。聯合國公布的國際貿易統計數據一般註明總貿易或專門貿易。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
$page$4、按貿易關系分: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
直接貿易(Direct Trade)是指商品直接從生產國(出口國)銷往消費國(進口國),不通過第三國轉手而進行的貿易,這兩國之間的貿易稱為直接貿易。
間接貿易(Indirect Trade)是指商品從生產國銷往消費國中通過第三國轉手的貿易。對生產國和消費國來說,開展的是間接貿易;而對於第三國來說,則進行的是轉口貿易。
直接貿易和間接貿易的區別是以貨物所有權轉移是否經過第三國(中間國)為標准,而與運輸方式無關。直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通過第三國轉運至消費國,間接貿易可以是生產國的商品直接運往消費國。
5、按貿易國數目劃分:雙邊貿易、三角貿易和多邊貿易
雙邊貿易(Bilateral Trade)是指兩國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兩國政府往往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要求兩國在開展貿易時必須遵守貿易條約或協定中的規定。雙邊貿易所遵守的規則和調節機制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第三方非簽約國之間開展的貿易。例如,在《中美貿易條約》下開展的中美貿易就是一種雙邊貿易。
多邊貿易(Multilateral Trade)是指在多個國家政府之間商定的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下的貿易。同樣,多個國家政府之間也需要通過簽訂貿易條約或協定來規定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而且這些貿易規則和調節機制也不適用於任何一個簽約國與其他非簽約國之間的貿易。例如,世界貿易組織中的國家所開展的貿易就屬於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劃分:自由結匯貿易和易貨貿易
自由結匯貿易(Free-Liquidation Trade)指的是以國際貨幣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又稱現匯貿易。能夠充當這種國際支付手段的,主要是美元、英鎊、馬克、法郎和日元這些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反之,以經過計價的商品作為清償手段的國際貿易,則稱易貨貿易(Barter Trade),或叫換貨貿易。它的特點是,進口與出口直接相聯系,以貨換貨,進出基本平衡,可以不用現匯支付。這就解決了那些外匯匱乏國家開展對外貿易的困難。加上現在各國之間經濟依賴性加強,有支付能力的國家有時也不得不接受這種貿易方式,因此,易貨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十分興盛,大致已接近世界貿易額的1/3。
必須注意,倘若兩國間簽訂了貿易支付協定,規定雙方貿易經由清算帳戶收付款,則一般不允許進行現匯貿易。因此,從清償工具的角度看,這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國際貿易。
7、按經濟發展水平劃分:水平貿易和垂直貿易
經濟發展水平比較接近的國家之間開展貿易活動,叫做水平貿易(Horizontal Trade)。例如,北北之間、南南之間以及區域性集團內的國際貿易,一般都是水平貿易。相反,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之間的貿易,稱為垂直貿易(Vertical Trade)。這兩類國家在國際分工中所處的地位相差甚遠,其貿易往來有著許多與水平貿易大不一樣的特點。南北之間貿易一般就屬此類。區分和研究這兩者的差異,對一國確定其對外貿易的政策和策略具有重要作用。
2、按貿易關系劃分,可將國際貿易分為哪幾類?
國際貿易的分類:
1、從貨物移動方向上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
(1)出口貿易:一國將生產和加工的商品運往他國市場出售,稱為出口貿易。(Export Trade)
(2)進口貿易:一國將外國商品輸入本國市場銷售,稱為進口貿易。(Import Trade)
出口額大於進口額,稱為貿易順差。(也叫做出超)。
出口額小於進口額,稱為貿易逆差。(也叫做入超)
(3)過境貿易:凡一國向另一過出口的商品要通過第三國,對第三國來說,就是過境貿易。
2、以國境和關境來劃分:總貿易 專門貿易
(1)總貿易是貨物通過國境作為統計進出口的標准。所有進入本國國境的貨物一律計入進口;所有離開本國國境的貨物一律計入出口。
(2)專門貿易是以貨物經過關境作為統計進出口的標准。所有進入本國關境的貨物一律計入進口,所有離開本國關境的貨物一律計入出口。
3、以商品的內容劃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貿易)
(1)貨物貿易(Goods Trade)
貨物貿易又稱有形貿易、商品貿易,指各種有形的、看得見的商品的貿易。
(按照WTO
《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規定:知識產權主要包括:版權(相當於我國的著作權)、商標權、地理標識、工業品外觀設計、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未披露的信息等。
2)服務貿易(Service Trade)
服務貿易又稱無形貿易,指國際間各種無形商品即服務的進出口。
1.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當中指出,服務貿易是指:4種形式:
跨境提供:從一成員方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方境內提供服務。
②境外消費;在一成員方境內向任何其他成員方的服務消費者提供服務。
③商業存在,通過任何在其他成員方的商業存在提供服務。
④自然人移動:通過在任何其他成員方境內的一成員方自然人的存在提供的服務。
(3)知識產權貿易:是指以知識產權和知識產權產品作為標的的貿易。
4、從貨運的方式上分: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分為:
(1)陸路貿易;
(2)海路貿易;
(3)空運貿易;
(4)郵購貿易
5、從是否有第三國參與來分: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也算一種間接貿易)
轉口貿易概念
什麼是轉口貿易?轉口貿易是指國際貿易中進出口貨物的買賣,不是在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而是通過第三國轉手進行的貿易。這種貿易對中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
交易的貨物可以由出口國運往第三國,在第三國不經過加工(改換包裝、分類、挑選、整理等不作為加工論)再銷往消費國;也可以不通過第三國而直接由生產國運往消費國,但生產國與消費國之間並不發生交易關系,而是由中轉國分別同生產國和消費國發生交易。轉口貿易有貨物集散地、倉庫、堆棧之意,它屬於再出口貿易和過境貿易中間接過境的一部分。
6、從清償方式上分:自由結匯方式、易貨方式、記帳方式貿易
易貨方式貿易:以貨物經過計價作為清償工具的,叫易貨方式貿易。一般外匯不足的國家採用。它把進出口直接聯系起來,雙方有進有出,基本平衡。
7、按照貿易夥伴的經濟水平劃分: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美國 - 日本 - 巴西
8、按照貿易方式來分:一般貿易、加工貿易、補償貿易、易貨貿易
9、按對外貿易政策不同區分:自由貿易、保護貿易
貿易保護主義是對外貿易政策的一種基本類型,與之相對的是貿易自由化.它是指由國家採取各種措施干預對外貿易,以保護本國市場免受外國商品的競爭,並對本國出口商給予優惠或津貼,獎勵出口.其主要內容是:在進口方面,國家採用各種限制進口的措施,如徵收高額的進口稅,進口配額, 進口許可制,外匯管制等保護國內市場免受外國競爭;在出口方面,對本國出口商給予現金補貼和各種財政上的優惠,以鼓勵商品出口."獎出限入" 是貿易保護主義的基本特徵.
3、國際貿易按照貿易內容分類可以分為
國際貿易按照貿易內容分類可以分為:包銷、代理、賒銷(寄售)、拍賣、招標與投標等。
另外,按照貿易方式還可以分為:一般貿易、易貨貿易、補償貿易、加工貿易、過境貿易等。
4、國際貿易的分類?
定義: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進出口貿易可以調節國內生產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國際間的供求關系,調整經濟結構,增加財政收入等。
國際貿易專業屬於經濟學學科範疇,主要以經濟學理論為依託,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學概論、政治經濟學等
類別劃分:
一、按商品移動的方向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進口貿易。進口貿易是指將其他國家的商品或服務引進到該國市場銷售。 2、出口貿易。出口貿易是指將該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其他國家市場銷售。 3、過境貿易。過境貿易是指A國的商品經過C國境內運至B國市場銷售,對C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注意:由於過境貿易對國際貿易的阻礙作用,目前,WTO成員國之間互不從事過境貿易。)
二、按商品的形態國際貿易可劃分為
1、有形貿易。有形貿易是指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例如,機器、設備等商品的進出口。
2、無形貿易。無形貿易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例如: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遊、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
三、按生產國和消費國在貿易中的關系國際貿易可分為
1、直接貿易。直接貿易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之間的貿易不通過第三國來進行買賣商品的行為。
2、間接貿易。間接貿易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商品的行為,間接貿易中的生產國稱為間接出口國,消費國稱為間接進口國,而第三國則是轉口貿易國,第三國所從事的就是轉口貿易。
四、按貿易內容國際貿易可分為:
服務貿易、商品貿易、加工貿易、一般貿易.
五、按貿易參加國的數量國際貿易可分為:
雙邊貿易和多邊貿易
1、雙邊貿易是指兩國之間通過協議在雙邊結算的基礎上進行的貿易。 2、多邊貿易或多角貿易,是指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國家通過協議在多邊結算的基礎上進行互有買賣的貿易。
5、國際貿易分為哪幾類
法律分析:1、按商品流向分
出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國外市場銷售。
進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入到本國市場銷售。
過境貿易是指甲國的商品經過丙國境內運至乙國市場銷售,對丙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
2、按商品形態分
有形貿易:有形貿易是指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
無形貿易:無形貿易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
按是否有第三者參與分:
直接貿易直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不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間接貿易間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轉口貿易間接貿易中的第三國就是轉口貿易國,第三國所從事的就是轉口貿易。
3、按貨物出入國境或者關境分
總貿易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
專門貿易專門進口加專門出口即為專門貿易。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即為專門貿易額,過境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目前採用這種劃分辦法的主要有法國、德國、義大利及瑞士等。
4、按貨物運輸方式分
陸運貿易是指陸路相連的國家之間的貿易。通常採用陸路運輸方式,主要運載工具有火車,汽車等。
海運貿易海運貿易是指通過海上運輸的貿易。船舶是主要運輸工具。國際貿易中,絕大部分貨物是靠海上運輸完成交付的。
空運貿易空運貿易是指採用航空運輸方式進行的貿易。一般用於貴重或數量較少,且無法經受長時間運輸的商品。
郵購貿易郵購貿易是指採用郵政包裹方式寄送貨物的貿易。數量不多的貨物如樣品等,通常採用這種方式,其主要優點是服務周到、方便客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第十一條 國家可以對部分貨物的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實行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只能由經授權的企業經營;但是,國家允許部分數量的國營貿易管理貨物的進出口業務由非授權企業經營的除外。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和經授權經營企業的目錄,由國務院對外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調整並公布。
違反本條第一款規定,擅自進出口實行國營貿易管理的貨物的,海關不予放行。
6、簡述國際貿易的主要分類
1、 以貨物的移動方向劃分:(出口貿易、進口貿易、過境貿易)
2、以國境和關境劃分為標准:(總貿易和專門貿易)
3、以商品的內容劃分:(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貿易)
4、以貨物的載運方式劃分:(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7、國際貿易主要有哪些分類?試舉例說明
按照劃分條件有12種分類:
1、按貨物移動方向:進口貿易、出口貿易、過境貿易
2、按統計標准:總貿易、專門貿易
3、按商品形態:有形貿易、無形貿易
4、按有無第三者參加:直接貿易、間接貿易、轉口貿易
5、按參加國的多少:雙邊貿易、多邊貿易
6、按清償工具:現匯貿易、記帳貿易、易貨貿易
7、按貨物運輸方式:陸路貿易、海路貿易、空運貿易、郵購貿易
8、按經濟發展水平:水平貿易、垂直貿易
9、按地區:南南貿易、南北貿易、北北貿易
10、按區域經濟一體化格局:區域內貿易、區域外貿易
11、按內容:貨物貿易、勞務貿易、技術貿易、金融貿易、旅遊貿易、運輸貿易、文化貿易
12、按交易性質:一般貿易、加工貿易
8、國際貿易可分為哪些方面
國際貿易的基本類型
國際貿易活動的種類繁多,性質復雜。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對國際貿易做不同的分類。其中最基本的分類有:
一、出口貿易、進口貿易和過境貿易
按照商品的流向不同,可以把國際貿易分為出口貿易、進口貿易和過境貿易。
出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生產 或加工的商品銷往 他國市場的貿易活動;進口貿易是指將外國的商品輸入本國市場銷售的貿易活動。就一筆交易而言,對賣方是出口貿易,對買方則是進口貿易。
由於一國對某種商品的各品種的生產和需求不一定一致,因而,在同類商品上往往既有出口也有進口。若在一定時期內,一國或一地區在某種商品大類的對外貿易中,出口量大於進口量,其超出部分便稱為凈出口;反之,如果進口量大於出口量,其超出部分便稱為凈進口。
在進出口貿易中,買賣雙方的商品有時要經過第三國國境,第三國對此批貨物收取一定的費用,這對第三國來講,就構成了該國的過境貿易。
二、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按照商品的形態不同 ,可以把國際貿易 分為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
有形貿易是指實物商品的進出口,因為實物商品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見的。在國際貿易中,有形商品種類繁多,通常可分為初級產品和工業製成品兩大類。初級產品是指沒有經過加工或加工很少的農 、林、牧、漁和礦產品 ;工業製成品是指經過工業加工的產品 。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商品標准分類》,國際貿易商品分為10大類,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鮮活動物(0類);飲料及煙草(1類);燃料以外的非食用原料(2類);礦物燃料、潤滑油及有關原料(3類);動植物油、油脂和蠟(4類);化學品及其有關產品(5類);主要按原料分類的製成品(6類) ;機械及運輸設備(7類);雜項製品(8類);沒有分類的其他商品(9類) 。其中0-4類為初級產品,5-8類為工業製成品。
無形貿易是指非實物形態的勞務和技術的進出口。因為勞務和技術是無形的 ,看不見摸不著的 。無形貿易主要包括運輸、裝卸、保險、金融、郵政通訊、船舶修理、國際旅遊、工程服務、代理、技術轉讓等等。 關於無形貿易 ,至今還沒有像實物商品那樣的國際分類標准。
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的主要區別是:有形商品的進出口,經過海關辦理手續,包括在海關的貿易統計中,它是整個國際收支的主要構成部分;無形商品的進出口,不經過海關辦理手續,不包括在海關的貿易統計中,但它也是國際收支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20世紀90年代以來,電子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部分服務商品有形化了,如光碟像是有形產品,但就其性質而言,應是服務產品。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有形貿易和無形貿易的界限模糊了。
三、直接貿易、間接貿易和轉口貿易
按照貿易過程中有無第三國參加 ,可以把國際貿易 分為直接貿易、間接貿易和轉口貿易。
直接貿易是指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之間直接進行的,沒有第三國介入的貿易。商品從生產國直接輸出到消費國,對生產國來說是直接出口,對消費國來說是直接進口,都是直接貿易。
間接貿易是指商品生產國和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的貿易。商品通過第三國轉賣給消費國,對生產國來說是間接出口,對消費國來說是間接進口,對第三國來說就是轉口貿易。
轉口貿易是指一國(地區)進口某種商品不是以消費為目的,而是將它作為商品再向別國出口的貿易。從事轉口貿易的大多數是地理位置優越、運輸條件便利以及貿易限制較少的國家和地區,如倫敦、鹿特丹、新加坡和香港等。它們由於具有上述條件,便於貨物集散,所以轉口貿易很發達。
四、總貿易和專門貿易
按照劃分進出口的標准不同,國際貿易可以分為總貿易和專門貿易。
總貿易是指以國境為標准劃分的進出口貿易。凡進入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進口,凡離開國境的商品一律列為總出口。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中國、日本、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原蘇聯及東歐等國家採用這種劃分標准。
專門貿易是指以關境為標准劃分的進出口貿易。當外國商品進入國境後,如果暫時存放在海關保稅倉庫或放在其他特區內使用而未進入關境,一律不列為進口。只有從外國進入關境的商品,以及從保稅倉庫提出進入關境的商品,才列為專門進口。從國內運出關境的本國產品,以及進口後經過加工又運出關境的商品,則列為專門出口。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就是一國的專門貿易額 。美國 、德國、義大利、瑞士等國採用這種劃分標准。
聯合國所公布的各國貿易額,一般都註明是總貿易額還是專門貿易額。
五、現匯貿易、記賬貿易和易貨貿易
按照貿易清償方式不同,國際貿易可以分為現匯貿易、記賬貿易和易貨貿易。
現匯貿易是指以現匯結算方式進行交易的貿易。由於現匯在運用上靈活、廣泛,可以自由地兌換其他貨幣,所以,該方式是目前國際貿易活動中運用最普遍的一種。其特點是銀行逐筆支付貨款,以結清債權、債務,結算方式以信用證為主,輔以托收和匯付等方式。
記賬貿易是由兩國政府間簽訂貿易協定或貿易支付協定,按照記賬方法進行結算的貿易。其特點是在一定時期內(多為一年),兩國間貿易往來不用現匯逐筆結算,而是到期一次性結清。通過記賬貿易獲得的外匯稱為記賬外匯,一般僅用於協定國之間,不能用於同第三國的結算。
易貨貿易是指商品交易的雙方依據相互間簽訂的易貨協定或易貨合同 ,以貨物經過計價作為結算方式 ,互相交換貨物的一種交易行為。此種方式比較適用於那些外匯不足,或因其他各種原因無法以自由結匯方式進行相互交易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