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用外匯買賣賺錢?
投資理財的平台需求也會越來越多樣化,其中外匯買賣作為一種理財項目也具有很大的吸引力,想要一份整理好的知識點嗎?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用外匯買賣賺錢知識點,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一、外匯買賣如何計算?
1、「點」:外匯保證金交易中,把最小的單位成為「點」。
比如歐元兌美元貨幣對從1.1120波動到1.1121就是1個點波動,美元兌日元貨幣對從129.11到129.12就是1個點波動。
例如50個點的波動就是比如歐元兌美元1.1120到1.1170或者1.1120到1.1070都是50個點的波動。
2、「點值」:在交易手數1標准手的情況下,1個點的波動(無論交易平台杠桿倍數多少)就是10美金的波動,因此50個點在1標准手的情況下就是500美金的波動。
3、「外匯盈虧計算」:由於外匯是雙向交易機制,因此外匯交易中既可以買漲,同時也可以買跌,因此只有當我們看準並且作對了行情的方向時候我們才是賺錢,否則是虧錢;
例如我們選擇做多歐元兌美元,歐元兌美元從1.1120到1.1170,我們就盈利了50個點,1標准手則是500美金,反之則是虧損50個點。
二、外匯買賣如何賺錢?
外匯是指兩個國家貨幣之間的兌換,由於兩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是時時變動的,所以外匯就存在了可操作性。外匯賺錢主要是來自於匯率的差價,舉兩個外匯操作的例子:
1、銀行外匯兌換: 比如說現在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是6.8347,你把68347元人民幣兌換成了10000美元,明天匯率變成了6.8447,你再把美元兌換成人民幣回來,就可以換到68447人民幣,你就賺到了100元人民幣。
2、電子盤外匯交易: 電子盤外匯交易其實和銀行有類似的地方,也是賺取匯率差價,主要不同的地方在於,首先,電子盤外匯交易多了個做空方向,也就是說不管匯率是漲還是跌,只要方向操作對了,都可以盈利;還有就是,電子盤外匯交易是桿杠交易,會把盈利和虧損都相應放大,桿杠一般在100~500倍之間。
3、用好外匯的杠桿:
杠桿在人類歷史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時器的人類用杠桿來撬動石頭,埃及人也用杠桿來建造宏偉的金字塔。古希臘數學家阿基米德甚至豪邁放言"給俺一個支點,就能撬起整個地球!"
外匯交易中,杠桿也發揮了強大的力量。只需數百美元,通過"杠桿",您就能調動數萬美元的資金。杠桿也有不同的"倍數",象美國,最高杠桿是五十比一,而英國的杠桿則以二百比一和一百比一居多。選擇什麼樣的杠桿,取決於您的交易喜好。
以買1標准手的歐元/美元(EUR/USD=1.000)為例,要想買入歐元,按此時匯率,您並不需賣出100,000美元。您可以使用"杠桿",以一百比一的杠桿為例,您只要賣出1,000美元,就能買入100,000歐元了。如果使用二百比一的杠桿,您只要賣出500美元就行了。這時候,您已經建立起100,000歐元的倉位,歐元/美元每波動一個點,您的賬戶就發生10美元的盈利或虧損。
這就是杠桿。杠桿越高,您需要投入的"佔用保證金"就越少。經紀商在交易平台里,會明確地標示出所需保證金的數量。
需要注意的是,杠桿是雙刃之劍,杠桿式外匯交易既能擴大您的盈利,也能擴大您的損失。通過杠桿,您可以買入數量更多的貨幣,當貨幣升值時,您是賺得多了。但是如果這些貨幣貶值了,您買入的數量越多,虧損越大。
外匯買賣協議範本
合同法案例
1、案例分析一:關於要約邀請
計程車在街上攬客是要約邀請嗎?
2、案例分析二:要約的修改
法國公司甲給中國公司乙下訂單:「供應50台拖拉機,100匹馬力,每台價格4000美元,合同訂立後3個月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付款。請電復。」乙電報回復為:「接受你方條件,在訂立合同後即裝船。」問題:雙方的合同是否成立,為什麼?
3、案例分析三:關於要約的撤銷
A是一個古董商,A要求B在3個月內完成修復十幅畫的工作,價格不超過一個具體的金額。B告知A,為了決定是否承諾該要約,B認為有必要先開始對一幅畫進行修復,然後才能在5天內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A同意了,基於對A的要約的信賴,B馬上開始了工作。問題:A在這5天內是否能撤銷要約?
4、案例分析四:要約得撤銷
美國紐約市某公司A於10月22日來電向中國上海市某公司B下訂單(發盤)出售一批木材。列明各項交易條件,但未規定有效期限。B公司於當天收到來電,經研究決定,於22日上午11時向上海市的電報局交發對上述發盤表示接受的電報,該電報於22日下午1時送達A公司。此期間,因木板價格上漲,A公司於22日上午9時15分向紐約市電報局交發電報,電文如下:「由於木材價格上漲,我10月20日發盤撤銷。」A公司的電報於22日上午11時20分送達B公司。問,A公司是否成功地撤銷了其要約,A、B之間的合同是否成立?
5、案例分析五:逾期承諾
要約人A在要約中明確表示,3月31日為承諾其要約的最後期限。受要約人B的承諾於4月3日送達A。要約人A仍然對該合同有興趣,願意「接受」B的逾期承諾,並且立即通知了B,A的通知於4月4日送達B。問題:該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時間是何時?
7、案例分析:關於損害賠償
7月2日,A要求旅遊代理商B公司為其在倫敦預訂20間8月1日的客房,價格為每間55英鎊。7月15日,A得知B還沒有預訂到房間。A一直等到7月25日才委託別人再預訂,但只能訂到700英鎊一間的房間。如果A在7月15日採取行動,可以訂到600英鎊一間的房間。問:A可以從B公司處得到多少英鎊的賠償。
8、案例分析:關於不可抗力
甲國的製造商A公司與乙國某公益事業公司B簽訂了由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座核電站的合同,依該合同的規定,A承擔依這一時期的固定價格供應10年該核電站所需的鈾,B以美元付款且在紐約支付。問:如5年後,乙國政府實行外匯管制,禁止B公司以任何非乙國貨幣的貨幣付款,B公司是否可以免除以美元付款的責任,A公司是否有權終止供應鈾的合同?
國際貨物買賣法案例
1、FOB風險轉移
A(賣方)和B(買方)兩個公司簽訂了一份購買成套設備的合同,FOB倫敦(在倫敦船上交貨),買方B與C(船方)簽訂了貨運合同。賣方按照買方的指示將設備運到倫敦港,C在使用船上吊桿把成套設備從A的船上往C船上運時,吊桿折斷,造成貨損,此時貨物尚未越過船舷,風險並未轉移給買方,賣方須承擔損失,由賣方A向負責裝卸的船方C提出索賠。
因此,以船舷為界原則,如貨物在裝船時脫鉤入海,則由於貨物沒有越過船舷其風險由買方承擔,但只要貨物越過船舷,如貨物掉在C的甲板上導致貨損,則風險由買方承擔。
2、FOB運輸途中的風險承擔
案例:某公司以FOB條件向境外出售一級大米300噸,裝船時經公證人檢驗,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品質要求,賣方在貨物裝船後及時發出裝船通知,但由於運輸途中海浪過大,大米被海水浸泡,當貨物到達目的港後,只能按三級大米的價格出售,故買方要求買方賠償大米質量下降造成的'差價損失。
問題:賣方是否對該項損失負責,為什麼?
評析:根據《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的規定,FOB、CIF或CFR術語中,賣方只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由買方承擔,而本案中,貨物的風險發生在海上運輸途中,因此,屬於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故該差價損失應該由買方承擔。
3、CFR貿易術語下的賣方裝船通知義務
案例:德國某公司與我國某公司簽訂一份CFR合同,由德國公司向我國公司出口化工原料。合同規定:德國公司在2005年4月交貨。德國公司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後,載貨船於當天起航駛往目的港青島。5月10日,德國公司向我公司發出傳真,通知貨已裝船。我公司於當天向保險公司投保。但貨到目的港後,經我公司檢驗發現,貨物於5月8日在海上運輸途中已經發生損失。
問題:上述期間發生的損失由哪一方承擔?
評析:在CFR術語中,賣方負有在貨物裝船後給與買方貨物已裝船的充分通知。該義務直接關繫到買方能否及時就運輸的貨物投保海上運輸保險。如果賣方怠於通知,使得買方未能及時投保,由此造成的損失應該由賣方承擔。本案即屬此種情況。德國一方在4月即已經將貨物裝船,本應該在4月份就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而實際情況是,到5月10日才發出裝船通知,造成買方不能對貨物在裝船後至5月9日期間可能發生的風險進行投保,即造成買方投保的延誤,該風險損失只能由賣方德國公司承擔。在CIF、FOB貿易術語中,賣方承擔同樣的責任。
4、CIF合同貨物運輸的風險承擔案
案例:我國某公司與韓國某公司簽定了一份CIF合同,進口電子零部件。合同訂立後,韓國公司按時發貨。我公司收到貨物後,經檢驗發現,貨物外包裝破裂,貨物嚴重受損。韓國公司出具離岸證明,證明貨物損失發生在運輸途中。對於該批貨物的運輸風險雙方均未投保。
問題:上述風險損失由誰承擔?
評析:在CIF術語中,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由買方承擔。本案中,貨物外包裝破裂的損失發生在運輸途中,該風險屬於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因此,應該由買方承擔。但是,賣方韓國公司負有按照《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規定,投保貨物在海運中的風險的責任,但事實上,賣方違反了該規定,沒有投保,使得買方不能取得保險單據,進而不能就上述損失向保險公司索賠,因此,貨物外包裝破裂風險不由買方承擔,應由賣方韓國國內公司承擔。
5、賣方的權利擔保責任
案例:1990年,我某機械進出口公司向一法國商人出售一批機床。法國又將該機床轉售美國及一些歐洲國家。機床進入美國後,美國的進出口商被起訴侵權了美國有效的專利權,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專利人損失,隨後美國進口商向法國出口商追索,法國商人又向我方索賠。
問題:我方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為什麼?
評析:根據《公約》規定,作為賣方的我某機械進出口公司應該向賣方——法國商人承擔所出售的貨物不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義務,但這種擔保應該以買方告知賣方所要銷往的國家為限,否則,賣方只保證不會侵犯買方所在國家的知識產權人的權利。
6、暫時中止履行合同
案例:加拿大公司與泰國公司訂立了一份出口精密儀器的合同。合同規定:泰國公司應在儀器製造過程中按進度預付貨款。合同訂立後合同訂立後,泰國公司獲悉加拿大公司供應的儀器質量不穩定,於是立即通知加拿大公司:據悉你公司供貨質量不穩定,故我方暫時中止履行合同。加拿大公司受到通知後,立即向泰國公司提供書面保證:如不能履行義務,將由銀行償付泰國公司支付的款項。但泰國公司受到此通知後,仍然堅持暫時中止履行合同。
問題:泰國公司的做法是否妥當?
評析:宣告中止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必須立即通知另一當事人,如果另一當事人對履行義務提供了充分的保證,則必須繼續履行義務。因為中止合同之時暫時停止了履行合同,而不是使合同告中。因此,只要另一方當事人提供了充分的履約擔保(如銀行保函),宣告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仍須繼續履行其合同義務。因此,泰國公司只能繼續履行合同,不能暫時終止履行合同。
7、分批交貨下的解除合同
案例:義大利某公司與我國公司簽訂了出口加工生產大理石的成套機械設備合同,合同規定分四批交貨。在交付的前兩批貨物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在第三批貨物交付時,買方發現貨物品質仍然不符合合同要求,故推定第四批貨物的質量也難以保證,所以向賣方義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合同。
問題:我國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
評析:我國公司所購的貨物是加工生產大理石的成套機械設備,任何一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都會導致該套設備的無法使用,也就是說,各批貨物是相互依存的,因此,義大利公司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反合同,買方可以宣告撤銷整個合同。除非前三批貨物是該套設備的零配件,第四批貨物是該套設備的關鍵設備且第四批貨物的質量不存在問題,我國公司才無權解除合同。
8、貨物的風險轉移
案例:香港某公司與我國某公司與1997年10月2日簽訂進口服裝合同。11月2日貨物出運,11月4日香港公司與瑞士公司簽訂合同,將該批貨物專賣,此時貨物仍在運輸途中。
問題:貨物風險何時由香港公司轉移到瑞士公司?
評析:對於在運輸途中銷售的貨物,從訂立合同時起,風險就轉移到買方承擔。但是,如果情況表明由此需要,從貨物交付給簽發載有運輸合同單據的承運人起時,風險就由買方承擔。盡管如此,如果賣方在訂立合同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貨物已經遺失或損壞,而他不將這一事實告知買方,則這種遺失或損壞應由賣方負責。此案中,貨物裝運後,香港公司於11月4日和瑞士公司簽訂合同,將貨物轉賣,因此,貨物風險從該日轉移給瑞士公司承擔。
9、是否構成根本違反合同
案情:1985年2月8日,某港某電業有限公司A與珠海拱北某公司B簽訂購銷合同。合同規定:拱北公司向香港公司訂購日產佳能復印機200台,價格為CIF九州港1499美元一台,交貨期限為4月15日,付款方式為信用證付款。在合同履行時,4月13日B公司收到裝船電報通知,電報稱所有貨物與4月12日往珠海九洲港並註明合同號及信用證號。4月19日B公司收到九州港碼頭提貨通知,碼頭方面向公司出示隨船提單一份。提單上的裝船日期為4月13日,到貨是4月16日,B公司認為香港公司A未按合同交貨期限規定的4月15日交貨,電報所稱4月12日裝船不真實,因而沒有馬上提貨。5月2日,B公司接到中國銀行珠海分行承付通知,B公司提出拒付,理由是香港公司延期交貨,並於當天電告香港公司,宣告解除合同。香港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並提出異議,從而產生糾紛。
問題:什麼叫根本違反合同,什麼情況下可以採用解除合同的救濟。
評析:本案中B公司認為A公司延期交貨一天即構成根本違反合同,因此希望採取解除車同的救濟。根據公約第25條規定,如果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結果,使另一方當事人蒙受損失,以致於實際上剝奪了他根據合同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即屬於根本違反合同。本案B公司是延遲了一天,此種延遲當然也屬於違約行為,給B公司造成損害,但沒有達到致使實際上剝奪了買方依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嚴重程度,對於季節性的敏感貨物,遲到一天可能會導致非常嚴重的後果而對於復印機這種報告設備,遲到一天引起的損失一般不會嚴重影響守約方訂立合同時期望的經濟利益。因此,本案A公司的違約行為並沒有達到根本違反合同的程度,因此,買方採取的救濟方式不是解除合同,而應是損害賠償。
10、買方解除合同
1993年1月,中國A公司與日本B公司先後簽訂合同,由B公司按CIF交貨條件將合同項下的8萬只用於顯像管生產的電子槍按時交予中國A公司。貨到後,A公司在實驗性使用中發現,電子槍存在質量問題。後經雙方協商,同意由中國商檢機構進行品質檢驗,經檢站證明,電子槍的質量確實存在較大質量缺陷。A 公司隨即與B公司交涉並達成索賠協議。協議規定:(1)A公司對已收貨物中已使用的部分電子槍暫不退還B公司;(2)B公司應該在三個月內將符合質量要求的7.5萬只電子槍發運到A公司;(3)更換的貨物運到後,買方將抽樣檢測,不合率大於20%,則整批退貨。結果,B公司交來的貨物仍然不符合質量要求。雙方在此協商,A公司提出,B公司可將應該提供的電子槍品牌更換為「日天」或「星星」牌。B公司表示同意按照A公司的要求提供貨物,並將此作為索賠協議的一部分。後由於新供貨方的原因,B公司仍然未能履行義務。1994年5月,A公司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請求:(1)B公司退還7.5萬只電子槍的價款及利息;(2)已經使用的5000隻電子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B公司承擔;(3)有關檢驗的相關費用由B公司承擔;(4)保管費、貨物差價等經濟損失由B公司承擔。
問題:B公司是否構成根本違反合同,A公司有何種權利?
評析:我們講到買方對貨物有品質擔保義務,而本案中的B公司提供的電子槍的質量存在較大的質量缺陷,使得另一方當事人蒙受了損害,屬於根本違反合同。雖然B公司做出補救,但是補救仍給A公司造成不合理的不便或延遲。因此,A公司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損害賠償,而且由賣方來承擔做出補救的費用。
11、買方要求損害賠償
1995年3月5日,北京某工業供銷公司(買方)與荷蘭碧海有限公司(賣方)簽訂了一份進口機床的合同。合同規定:由賣方在1995年12月7日前交付買方機床100台,總價值5萬美元,貨到3日內全部付清。7月7日,賣方來函:因機床價格上漲,全年供不應求,
除非買方同意支付6萬美元,否則賣方將不交貨。對此,賣方表示按合同規定價格成交。買方曾經於7月7日詢問另一家公司尋找替代物,但新供應商可以在12月7日前交付100台機床並要求支付價款5.6萬美元。買方當即未立即補進。到12月7日,買方以當時的6.1萬美元的價格向另一供應商補進100台機床。對於差價損失,買方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賣方賠償其損失。
問題:補進屬於哪種救濟方式? 買方要求是否合理?
評析:根據公約第77條的規定,「聲稱另一方違法合同的一方,必須按情況採取合理措施,減輕由於另一方違反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如果他不採取措施,違反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從損害賠償中扣除原應可以減輕的損失數額。本案中,買賣雙方未對漲價問題達成協議,導致賣方不交貨,實際上已構成賣方的違約,在這種情況下,買方應該宣布撤銷合同,並從其他供應商那裡進貨,以減輕損失。但是買方雖然在7月7日詢問過另一家,但實際上12月7日才補進,因此,買方所要求的差價損失不能予以賠償,而只能得到合同規定的價格(即5萬美元)和宣布合同無效時的時價(即7月7日前後的市場價)之間的差額。
補進屬於一種損害賠償的救濟方法。補進制度是運用最廣泛的一種補救辦法,並不妨礙其同時提出損害賠償。
1、 甲方是否可以以乙方重大違約為由,提前解除合同。
事實及證據:
乙方在履約過程中從未及時向甲方寄送結算書,是甲方無法知道自己的賬目情況。乙方最近在媒體公開發布對甲方的攻擊性言論,泄露甲方的隱私。
相關法律:
《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6、甲乙兩公司簽訂鋼材購買合同,合同約定: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鋼材,總價款500萬元。甲公司預支價款200萬元。在甲公司即將支付預付款前,得知乙公司因經營不善,無法交付鋼材,並有確切證據證明。於是,甲公司拒絕支付預付款,除非乙公司能提供一定的擔保,乙公司拒絕提供擔保。為此,雙方發生糾紛並訴至法院。
試分析:(1)甲公司拒絕支付餘款是否合法? (2)甲公司的行為若合法,法律依據是什麼?(3)甲公司行使的是什麼權利?若行使該權利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答題要點:(1)甲公司拒絕支付餘款是合法的。(2)《合同法》第68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本案中甲公司作為先為給付的一方當事人,在對方於締約後財產狀況明顯惡化,且未提供適當擔保,可能危及其債權實現時,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保護權益不受損害。因此在發生糾紛時,法院應支持甲公司的主張。(3)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辯權。不安抗辯權的適用條件是:①須是同一雙務合同所產生的兩項債務,並且相互為對價給付。②互為對價給付的雙務合同規定有先後
2、國際貿易
一、判斷題
1、目前我國統一採用美元與人民幣的換算,即表示用多少人民幣可以換回1美元。( × )?
2、一國的對外貿易依存度,反映一個國家國民經濟與外部的聯系,所以越大越好。( × )P6
3、技術性貿易壁壘名目繁多、規定又苛刻復雜而且經常變化使國外出口商往往難以適應,從而可以起到限制外國商品進口的作用。( √ )P88
4、專門貿易是指進出口以國境為標准,進入一國國境的貨物就是本國的進口,離開一國國境的貨物就是本國的出口。( × )P7
5、出口信貸是出口國提供給本國出口廠商或國外進口廠商的貸款。( √ )
6、我出口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應與出口總成本相一致。( √ )
7、不清潔提單是指船公司或其代理在簽發提單時,在提單上對貨物的品質加註不良批註的提單。( × )
8、只有銀行承兌匯票才可在貼現市場上貼現。( × )
9、保險公司對陸運戰爭險的承保責任起訖與海運戰爭險的承保責任起訖都是倉至倉。( × )
10、引起不可抗力事故的原因包括由於「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引起的所有災害和意外事故。( √ )
11、在FOB條件下,如合同未規定「裝船通知」條款,賣方將貨物裝船後可不發送裝船通知,此做法不算違約。( × )P137
12、由出口地銀行根據開證銀行的授權,按信用證的規定審單認定購進出口商的匯票和所附的貨運單據,扣除利息後將票款墊付給出口商的過程稱為議付。( × )
13、運輸包裝上的標志都必須在運輸單據上表明。( × )
14、海運提單的簽發日期應早於保險單的簽發日期。( × )
15、按買方來樣,我方復制一樣品寄交買方確認,這個樣品即為復樣。( × )
16、按國際保險市場慣例,大保單和小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T )
17、海運提單的簽發日期應早於保險單的簽發日期。( × )P240
18、實際業務中,較常採用的作價辦法是固定作價。( √ )
19、一張可撤銷的信用證,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可以撤銷。( × )
20、技術性貿易壁壘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 √ )
21、對外貿易也稱為海外貿易,最早起源於英國。( √ )
22、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是建立在特惠關稅安排基礎上的經濟一體化組織。( √ )
23、所謂關稅,就是指進口關稅,包括正常關稅和進口附加稅。( × )P78
24、判斷傾銷的標准就是價格低於其國內價格。( × )
25、技術性貿易壁壘就是通常所說的綠色壁壘。( × )環境壁壘是綠色壁壘
26、根據《聯合國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如賣方所交貨物多於約定數量,買方可以全部收下合同規定和賣方多交的貨物,也可以全部拒收合同規定和賣方多交的貨物。( √ )
27、光票信用證是指開證行不需憑任何單據就發行付款責任的信用證。( √ )
28、所有運輸單據都是承運人簽發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故都是特權憑證,都可憑以向目的地承運人提貨。( × )
29、技術許可貿易是國際技術貿易中最為廣泛的一種貿易方式。( × )
30、如果被保險貨物運達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提貨後即將貨物轉運,則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於轉運到達目的地倉庫時終止。( × )
31、按一般慣例,凡FOB後未加「理艙」或「平艙」字樣,則由買方負擔理艙和平艙的費用。( √ )
32、國際貿易慣例已得到各國的公認,因此,它對於買賣合同中的當事人都具有普遍的法律約束力。( × )
33、運輸包裝上的標志都必須在運輸單據上表明。( × )
34、按買方來樣,我方復制一樣品寄交買方確認,這個樣品即為復樣。( × )
35、以毛作凈就是以凈重代替毛重。( × )
36、按CFR術語進口時,我方在國內投保了一切險,我方承擔的風險起訖應為倉至倉。( × )
37、按CIF貿易術語成交,只要貨物已在運輸途中滅失,即使出口方提供全套正確的貨運單據,進口方也是有權拒收單據和拒付貨款的。( × )
38、在信用證支付方式下,開具匯票的依據是信用證,而在托收和匯付方式下,開具匯票的依據是買賣合同。( × )
39、換匯成本是指某商品出口凈收入減去單位的外匯所需要的人民幣成本。( × )
40、邀請發盤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 )
41、所謂配額,就是指進口配額,也稱進口限額。( × )
二、單項選擇題
1、按照《2000年通則》的規定,以FOBST的貿易術語的變形成交,買賣雙方劃分界限是 B 。
A 貨交承運人 B 貨物在裝運港超過船舷 C 貨物在目的港卸貨後 D 裝運港碼頭
2、CIF Ex Ship』s Hold與DES相比,買方承擔的風險 C 。
A 前者大 B 兩者相同 C 後者大 D 買方不承擔任何風險
3、某外貿公司對外以CFR報價,如果該公司先將貨物交到貨站或使用滾裝與集裝箱運輸時,應採用 C 為宜。
A FCA B CIP C CPT D DDP
4、象徵性交貨意指賣方的交貨義務是 C 。
A 不交貨 B 既交單又實際性交貨 C 憑單交貨 D 實際性交貨
5、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術語成交,合同規定採用租船運輸,如我方不想負擔卸貨費用,我方應採用的貿易術語變形是 C 。
A 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 CIF landed Singapore C 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 CIF Under Ex Tackle Singapore
6、對於大批量交易的散裝貨,因較難掌握商品的數量,通常在合同中規定 B 。
A 品質公差條款 B 溢短裝條款 C 立即裝運條款 D 倉至倉條款
7、經過背書才能轉讓的提單是 A 。
A 指示提單 B 不記名提單 C 記名提單 D 清潔提單
8、班輪運費應該 A 。
A 包括裝卸費,但不計滯期費、速遣費 B 包括裝卸費,但應計滯期費、速遣費
C 包括裝卸費和滯期費,但不計速遣費 D 包括裝卸費和速遣費,但不計滯期費
9、按國際保險市場慣例,投保金額通常在CIF總值的基礎上 A 。
A 加一成 B 加二成 C 加三成 D 加四成
10、在國際貿易中,含佣價的計算公式是 D 。
A 單價X傭金價 B 含佣價X傭金率 C 凈價X傭金率 D 凈價/(1-傭金率)
11、《1932年華沙-牛津規則》是國際法協會專門為解釋 C 合同而制定的。
A FOB B CFR C CIF D FCA
12、在交貨地點上,《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對 C 的解釋與《2000年通則》中對FOB的解釋相同。
A FOB Under Tackle B FOB C FOB Vessel D FOB Liner Terms
13、下列術語中賣方不負責辦理出口手續及支付相關費用的是 D 。
A FCA B FAS C FOB D EXW
14、CIF Ex Ship』s Hold屬於 B 。
A 內陸交貨類 B裝運港船上交貨類 C 目的港交貨類 D 目的地交貨類
15、在以CIF和CFR術語成交的條件下,貨物運輸保險分別由賣方和買方辦理,運輸途中貨物滅失和損壞的風險 C 。
A 前者由賣方承擔,後者由買方承擔 B 均由賣方承擔 C 均由買方承擔 D 前者由買方承擔,後者由賣方承擔
16、凡貨物難達到完全一致的,不宜採用 A 。
A 憑說明買賣 B 憑樣品買賣 C 憑等級買賣 D 憑規格買賣
17、我國對北美出口貨物通常所使用的運輸單據是 C 。
A 鐵路運單正本 B 承運貨物收據 C 海運提單 D 航空運單
18、在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業務中,共同海損 A 。
A 是部分損失的一種 B 是全部損失的一種 C 有時為部分損失,有時為全部損失 D 是推定全損
19、我某公司出口稻穀一批,因保險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時而喪失其原來用途,貨到目的港後只能低價出售,這種損失屬於 D 。
A 單獨損失 B 共同損失 C 實際全損 D 推定全損
20、 C 是含佣價。
A FOBS B FOBT C FOBC D FOB
21、在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業務中,共同海損 A 。
A 是部分損失的一種 B 是全部損失的一種 C 有時為部分損失,有時為全部損失 D 是推定全損
22、審核信用證的依據是 B 。
A 合同及《UCP500》的規定 B 一整套單據 C 開證申請書 D 商業發票
23、我某公司出口稻穀一批,因保險事故被海水浸泡多時而喪失其原來用途,貨到目的港後只能低價出售,這種損失屬於 D 。
A 單獨損失 B 共同損失 C 實際全損 D 推定全損
24、按《聯合國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一項發盤在尚未送達受盤人之前,是可以阻止其生效的,這叫發盤的。 A
A 撤回 B 撤銷 C 還盤 D 接受
25、根據《UCP500》的解釋,信用證的第一付款人是 B 。
A 開證人 B 開證行 C 議付行 D 通知行
26、承兌是 A 對遠期匯票表示承擔到期付款責任的行為。
A 付款人 B 收款人 C 出口人 D 議付銀行
27、發生 A ,違約方可援引不可抗力條款要求免責。
A 戰爭 B 世界市場價格上漲 C 生產過程中的過失 D 貨幣貶值
三、簡答題
1、國際貿易與對外貿易的含義。
國際貿易是指世界各國之間商品和勞務的交換關系活動,它是各國之間分工的表現形式,它反映了世界各國在經濟上的依賴關系。
對外貿易是指一個國家與其它國家或地區的商品和勞務的交換活動。
2、戰後世界市場的主要變化有哪些?
參與世界市場競爭的國家呈多樣化發展趨勢
⑴國際經濟貿易合作方式多樣化
⑵國際貿易商品結構復雜化
⑶世界市場從壟斷與競爭的加劇向經濟全球化、一體化方向發展
3、影響國際分工發展的主要因素有哪些?P18-19
⑴社會生產力,特別是科技革命的發展,是國際分工形成和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⑵自然條件,是影響國際分工形成和發展的基礎性因素
⑶上層建築,特別是各國的政策也是影響國際分工發展的不可忽視的因素
⑷國際生產關系,決定國際分工的性質
⑸人口多寡,勞動力規模,市場大小等也是影響和制約國際分工的發展
4、簡單比較自由貿易政策和保護貿易政策。P61
自由 :①國家對出口不加干預 ②對出口商品不加限制,不設障礙 ③對出口商品不給予特權和優待,放任商品自由
流通,使之在國內外市場上自由貿易
保護 :①積極干預,限制出口 ②保護國內市場和國內生產 ③對本國商品加以優待和補貼鼓勵擴大出口 ④推行「獎出限入」政策
5、國際服務貿易的提供方式有哪些?P45
①過境交付 ②境外消費 ③商業存在 ④自然人流動
6、國際服務貿易迅速發展的原因是什麼?P48-P49
⑴世界產業結構的重心向服務業偏移
⑵世界商品貿易的增長和貿易自由化的迅速發展
⑶跨國公司的迅速發展,加強服務的國際化
⑷經濟生活國際化趨勢不斷加強
⑸社會消費水平的不斷提高
⑹各國政府的支持是國際服務貿易發展的催化劑
7、出口導向政策有哪些優點?
⑴促進了發展中國家製成品出口和發展
⑵提高了製造業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重
⑶推動了與出口相關經濟的發展
8、進口替代政策的優點有哪些?P68
⑴為工業化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⑵有利於發揮本國資源、技術和經濟等方面的優勢
⑶能保證把外匯用在最關鍵的地方,發揮最大的效益
9、海關的主要任務是什麼?P78
負責貫徹執行本國有關進口政策、法令和規章。主要任務就是對進出口貨物、運輸工具和其他物品等實行監督,徵收關稅,查禁走私和編制海關統計等。
10、普惠制的主要內容是什麼?P79
普惠制是發達國家承諾對發展中國家或地區輸入的商品,特別是製成品和半製成品,普遍給予優惠關稅待遇。惠普制的三原則是普遍的,非歧視的,非互惠的。普遍是指受惠的應該是所有商品,特別是製成品和半製成品;非歧視的是指受惠國家原則上應是所有發展中國家,不應進行不同程度的歧視;非互惠的是指發展國家作為給惠國、發展中國家作為受惠國,發達國家不應期望更不應要求發展中國家提供反向的優惠,惠普制是單方面的優惠。
11、非關稅壁壘的作用有何特點?P85
⑴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⑵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能更有效地限制進口
⑶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更具有隱蔽性和歧視性
12、什麼是出口信貸?P90
出口信貸是指一個國家為了鼓勵出口增強商品的競爭能力,通過銀行對本國出口廠商或外國進口商提供貸款。
13、許可貿易有哪些類型?
⑴獨占許可 ⑵排他許可 ⑶普通許可 ⑷可轉讓許可 ⑸互換許可
14、世界貿易組織的主要職能有哪些?
⑴負責世界貿易組織多邊協議的實施、管理和運作
⑵為談判提供場所
⑶解決爭端
⑷貿易政策審議
⑸處理與其它國際經濟組織的關系
四、案例分析
1、日本錄像機大量進入法國,嚴重沖擊了法國市場,因為日本的錄像機質量好,價格又便宜。1981年頭十個月,進入法國的錄像機每月清關64000台。為了阻攔日本錄像機進口,1982年10月,法國政府下令所有進口錄像機必須經過普瓦提埃海關辦理清關手續,並且所有的報關文件和錄像機說明書都要有法文。普瓦提埃是法國北部一個偏僻的內陸小鎮,原來只有4個海關人員,後來增加到8個。日本錄像機到達法國北部港口後,還要轉用上車運到普瓦提埃,並要辦理繁雜的海關手續,所有的文件應為法文,使原來的說明書要臨時請人翻譯,而且每一個集裝箱必須開箱檢查,每台錄像機的原產地和序號要經過校對。這一措施出台後,每月清關的進口錄像機不足1000台。日本被迫實行對法國錄像機出口的自願出口限制。試從「普瓦提埃之戰」談談貿易政策或貿易措施的理解。
分析:當日本錄像機以每月清關64 000台沖擊法國市場時,法國政府並沒有明確表態不準進口日本錄像機,而是巧妙地改變清關的海關和清關手續。這就增加了日本錄像機的運輸成本,而且由於普瓦提埃海關人手很少,再加上要辦理繁雜的海關手續,使每月通過清關的量只有1 000台,這就延長了錄像機的滯留時間和放慢了進入市場的速度,必然增加日本錄像機的費用,使日本企業無利可圖。 日本從經濟利益考慮,不得不「自動」進行出口限制了。
2、2002年9月,波蘭經濟部宣布,波蘭將於近期公告10類鋼鐵產品實施臨時保障措施,平均關稅為10-25%。該項措施預計將實施三年,臨時保障措施到期,有可能正式實施保障措施。該項措施的相關細節將於此後正式公告。此項宣布是波蘭經濟部對美國及歐盟等主要鋼鐵產品貿易國相繼對進口鋼鐵產品宣布類似措施後採取的系列漸進式對應措施之一。
波蘭的對應措施步驟分別為:(1)2002年4月底,宣布對大約20類鋼鐵產品進口採取主動登記措施;(2)6月初,宣稱將於近期對進口鋼鐵產品徵收臨時關稅,以保護本國鋼鐵業;(3)日前,宣布將於近期正式公告實施臨時保障措施的相關內容,以達到保護本國鋼鐵業的目的。試從此案例談談一國應如何合理運用貿易保障措施。
3、我某公司從美國進口瓷製品5000件,美商報價為每件10元FOB Vessel New York,我方方將金額為50000美元的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開抵賣方,證中未規定貿易術語引用何慣例,美商收到信用證後提出改證,要求將信用證金額增加至51000美元,其中的1000美元作為出口關稅及簽證費用。否則,有關的出口關稅及簽證費用將由我方另行電匯。問:美商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麼?
分析:美商的要求是合理。根據本案的案情可知,本案依據的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貿易慣例是《1990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根據該慣例的規定買方要支付賣方協助提供出口單證的費用以及出口稅和因出口產生的其它費用,而我方開出的信用證中未包含此項費用。因此,美商的要求是合理的。
4、我某進出口公司與美國H公司洽談進口一批乳膠製品,經往來電子郵件和傳真磋商,幾經還價,2月20日我公司發出接受通知「接受各項交易條件,以簽訂書面確認書為准。」24日H公司將擬就合同草稿寄達我公司,要我方確認。我方由於對某些條款的措辭需要進一步研究,未及時給予答復。不久,交貨期臨近,H公司來電催促我公司開立信用證。此時,該商品的國際市場價格下跌,我方遂以未簽訂確認書、雙方合同尚未有效成立為由拒絕開證。問:我公司這樣做是否合理?為什麼?
分析:合理的。因為合同沒有簽署,而且價格下跌。所以不開證則說明該進出口公司風險防範意識強。
5、A在2月17日上午用航空信寄出一份實盤給B,A在發盤通知中注有「不可撤銷」的字樣,規定受盤人B於2月25日前答復有效。但A又於2月17日下午用電報發出撤回通知,該通知與2月18日上午送達B處。B於2月19日才收到A空郵寄來的實盤,由於B考慮到民盤的價格對他十分有利,於是立即用電報發出接受通知。事後雙方對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糾紛。問A和B之間的合同能否成立?為什麼?
分析:A與B之間的合同不能成立根據《公約》第 15 條規定:1)發盤於送達受盤人時生效。2)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通知於發盤送達受盤人之前或同時,送達受盤人。」本例發盤人 A 對 B 發出的盤雖然是實盤,並注有不可撤銷的字樣,但這個盤是 2月 17日用航空信發出的,2月 19 日才送達 B 處。A 在2 月17日上午用空郵發出實盤後,又於當天下午用電報發出撤回通知,這項通知於 2 月 18 日上午送達 B 處。由於 A 的實盤尚未送達B處,即在該項實盤生效之前,A的撤回通知已送達 B 處。當 B 於 2 月19日收到實盤時,該項實盤已經失效盡管B立即發出接受電報,合同仍是不能成立
6、我某出口公司就鋼材對外發盤,每公噸2500美元CIF倫敦,現外商要求我方將價格改為FOB深圳鹽田,我出口公司應如何調整價格?如果按CFR倫敦條件簽訂合同,買賣雙方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與FOB、CIF有何不同?
分析:1、我方應提高對外報價。因為以CIF價格成交時,我方需要負擔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和保險費。2、當最後我方以CIF術語成交時,賣方不但增加了訂立運輸合同和辦理保險手續責任,而且還增加了從裝運港至目的港的正常運費和保險費這兩項費用的負擔。但不論以FOB還是CIF術語成交,買賣雙方承擔的風險都以裝運港的船舷為界。
7、我方以FCA貿易術語從義大利進口布料一批,雙方約定最遲的裝運期為4月12日,由於我方業務員的疏忽,導致義大利出口商在4月15日才將貨物交給我方指定承運人。當我方收到貨物後,發現部分貨物有水漬,據查是因為貨交承運人前兩天大雨所致。據此,我方向義大利出口商提出索賠,但遭到拒絕。問:我方的索賠是否有理?為什麼?
分析:我方的索賠是無理的。因為本案中,我方收到貨物後,所發現的部分貨物的水漬,是因為我方業務員的疏忽而導致義大利商人推遲交貨而造成的,責任應由我方承擔。因此,我方的索賠是無理的
3、國際貿易實務(貿易術語的案例分析題)的答案?
1.、認同一樓答案。 2、《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關於CIF的規定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戰爭險是附加險種,不屬於CIF對賣方投保要求之列。買方為此向賣方提出索賠不合理。
4、什麼叫進口商、出口商?外貿中進口商和買方還有收貨人是同一個概念嗎?舉例說明
進口商和出口商都是要有海關審批的。
在中國有隻有進出口公司或有進出口權的公司才有資格去出口貨物的。但是沒有進出口權的工廠也在做外貿的。辦法就是通過進出口公司出貨的。
同理,進口商也存在這樣的一個概念的。也許買家沒有進口權,所以他們也要有委託公司進口的。
所以買方和進口商可能存在不同的情況。
另外進口商,可能是為某一個公司增進口一些東東。所以收貨人又變成了真正需要這批貨物的人。所以呢。這三者不同,也有相同的。。。。
明白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