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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合同類別

發布時間: 2023-01-04 06:11:53

1、進出口合同包括哪些類型?經常使用的合同類型是什麼?

技術進出口合同包括兩類,技術引進合同和技術出口合同。
技術引進合同是指我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個人為了引進生產技術,與國外的公司、企業或者個人達成的協議。我國技術引進合同包括以下幾種形式: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合同,專有技術許可合同,技術服務合同,以及包含上述技術中任何一項的合作生產合同,合作設計合同或者成套設備、關鍵設備的進口合同等形式。
技術出口合同指我國境內的公司、企業或個人,通過技術貿易的途徑向我國境外的公司、企業或者個人轉讓、許可或者交換有關專有技術、專利技術及提供技術服務而達成的協議。
經常使用的就是這兩種,具體要看是進口還是出口。

2、國際貿易合同有哪幾部分及主要條款

國際貿易合同主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種類較多,各類合同內容都不盡相同,它們都有著各自特點,但也都有其共同點,從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內容分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開頭部分。主要包括買、賣雙方的全稱、住址、訂約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訂約的詞句,合同的名稱、編號等。
②合同的結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數,雙方當事人的簽字。
開頭和結尾部分規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圍和有效條件的主要問題,全稱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開頭部分註明的訂立合同中的時間和地點,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對合同生效的時間另有規定,否則應以該日期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對該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在發生法律沖突時,按國際私法的法律沖突原則,關於該合同的有效性的問題,一般應由合同成立地法律來確定。
(2)權利與義務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內容的主要成份:
①標的物條款(也稱商品條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稱、規格、質量、性能、質量、包裝等。對有些商品還要商品的生產國別、製造廠商加以規定。
②價格條款。合同中規定的標的物單位和總價的各條文,屬於價格條款。在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總是以"貿易術語"為基礎和一個特定數額的貨幣單位來表示商品單位的。如"鋁錠FOB安特衛普港每噸640英鎊"單價乘以交易商品的數量,即為總價。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貨幣、交貨地點的貿易術語。
③保留所有權條款。賣方在收到用現金支付的貨款以前,保留貨物的合法所有權;如果買方對賣方的貨物作出處分,則買方仍是作為賣代理人或受信託人持有此項收益,賣方有權獲得此項收益。
④裝運和保險條款。主要規定裝運時間、裝運港與目的港以及裝運通知事項。這一條款主要是規定由誰負責投保和支付保險費用、投保險別、保險金額等。此條款規定與所採用的貿易術語有著直接的聯系。
⑤支付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買方支付貨款的各個條款。包括:支付工具、貨幣的種類、支付時間、支付的方式,以及賣方為取得貨款應提供的單證等各項規定。在國際貨物銷售合同中,一般採用跟單信用證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況下採用托收方法。
⑥商檢條款。是指合同中有關商品檢驗的條文,通常規定:檢驗權、檢驗機構、檢驗證書、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方法、檢驗標准等內容。
⑦負責條款。主要包括:
a.規定構成不可抗力的條件(哪些條件屬不可抗力);
b.說明因不可抗力,當事人不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不應承擔責任;
c.規定發生不可抗力的事項時,當事人應如何處置(力爭減少損失)。
⑧法律適用條款。以上條款,是雙方當事人為一筆買賣交易而明確記載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條款,但這些約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各個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規定該合同適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適用於××國法律"。
(3)索賠與爭議的解決部分
此部分是關於程序問題的規定。主要包括:
①索賠的手續;
②提出索賠的期限;
③提出索賠所需單證;
④索賠的方式。
如索賠遭到拒絕,在當事人之間就會發生爭議。在國際貿易中,雙方當事人一般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選擇用仲裁的方式解決爭議。因此,合同條款應明確約定是到××仲裁機構仲裁?還是到××法院訴訟。二者選擇其一。當事人還可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將爭議提交國際法院解決。

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有哪些形式和內容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一般包括約首、正文和約尾等形式和內容。
(一)約首。這是指合同的序言部分,其中包括合同的名稱、訂約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和地址(要求寫明全稱)。另外,在合同序言部分常常寫明雙方訂立合同的意願和執行合同的意願以及執行合同的保證等內容。
(二)正文。這是合同的主體部分,具體列明各項交易的條件或條款,通常有品名、品質規格、數量、單價、包裝、交貨時間與地點,運輸與保險條件,支付方式以及商品檢驗,異議與索賠,不可抗力和仲裁等條款。這些條款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為避免簽訂合同後買賣雙方發生爭執,應把這些條款規定的准確、詳細而嚴密。
(三)約尾。這是合同本文後的結尾部分,在該部分一般列明合同的份數、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訂約的時間和地點及生效的時間。

4、國際貿易中的外銷合同和內銷合同分別是指什麼?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

外銷合同是外貿公司與國外客戶之間簽訂的,外貿公司是賣方,國外客戶是買方。
內銷合同是外貿公司與國內供應商之間簽訂的,外貿公司是買方,供應商是賣方。

2.貨幣不同

外銷合同是外幣結算,如美元,歐元,澳幣等
內銷合同可以是外幣結算(如美元)也可以是人幣結算

3.付款方式

外銷合同,常用的國際結算一般有三種:付匯,托收,信用證
內銷合同,最常用的一般是付匯中的電匯,手續簡便,費用少

4.具體簽訂的條款不同

5、如何確定國際貿易合同的性質

1、合同的性質沒有任何變化。
2、但應該注意的問題是:這里應該明確的是幾個時間,版交貨期,裝船期權和到貨期。
3、例如:
CIF的交貨期就是裝船期,進口商確定到貨倫敦的時間不晚於10月10日,是希望出口商在裝船定艙時要選擇船的航線,不要定那些不是直航的,在各碼頭老是停靠的船,希望走直航船。8月的交貨期,直航船10月10號前應該是能到倫敦的。

6、商務合同的類型有哪些?

商務合同的分類包括銷售或購貨合同、技術轉讓合同、合資或合營合同、補償貿易合同、國際工程承包合同、以及代理協議等。商務合同是指在商務活動中所使用的合同,當事人在國際貿易中,如果雙方對合同貨物沒有特殊的要求的,可選擇採取商務合同的內容和形式。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第四百六十七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7、國際貿易合同包括哪些條款

法律分析:一、貨物的品質規格條款;二、貨物的數量條款:數量條款的主要內容是交貨數量、計量單位與計量方法法。三、貨物的包裝條款:包裝是指為了有效地保護商品的數量完整和質量要求,把貨物裝進適當的容器法。四、貨物的價格條款:價格條款的主要內容有:每一計量單位的價格金額、計價貨幣、指定交貨地點、貿易術語與商品的作價方法等法。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8、商務合同的分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商務合同是指有關各方之間在進行某種商務合作時,為了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而正式依法訂立的、並且經過公證的、必須共同遵守的協議條文。商務合同是一種通用合同,按貿易方式的性質和內容的不同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銷售或購貨合同,俗稱買賣合同。由生產國直接出口,消費國直接進口,單進單出逐筆成交的貿易方式稱逐筆售定。在進行這種貿易時,原則上應訂立書面合同,明確規定各項條款。

二、技術轉讓合同,以引進專利或轉讓專利申請權、專有技術和秘密、商標和許可證等為對象的貿易,其使用的合同有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服務和許可證貿易合同。

三、合資或合營合同,投資當事人按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建立的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合作開采自然資源,其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合作開采、共負盈虧、共擔風險。

四、補償貿易合同,國際貿易中一方從另一方引進設備、技術或原料,不支付現匯,而是在約定期限內以引進設備製造的產品或企業所獲利益予以補償,稱補償貿易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9、涉外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含成套設備供應合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涉外借款合同、涉外租賃合同、涉外技術合同(包括涉外技術轉讓或者引進合同、涉外技術服務合同等)、國際工程承包合同、涉外承攬合同、國際勞務合同、補償貿易合同、涉外保險合同、涉外倉儲合同、涉外保管合同和涉外委託合同、涉外贈與合同、國際運輸合同(以運輸對象劃分,包括國際客運合同和國際貨運合同;以運輸工具劃分,包括國際公路運輸合同、國際海上運輸合同、國際航空運輸合同、國際鐵路運輸合同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 第十二條 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條款:
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國籍、主營業所或者住所;
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合同的類型和合同標的的種類、范圍;
合同標的的技術條件、質量、標准、規格、數量;
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價格條件、支付金額、支付方式和各種附帶的費用;
合同能否轉讓或者合同轉讓的條件;
違反合同的賠償和其他責任;
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