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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實務價格條款總結

發布時間: 2023-01-01 12:13:32

1、國際貿易實務——合同問題

1遲延交貨須在得知繳獲後的合理時間內作出宣布合同無效的通知,本案中,顯然買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作出

2由於1,所以買方沒有權利拒付貨款,並且考量其他,也沒有看出合同目的根本喪失的跡象。
3倒簽提單意味著欺詐,風險由承運者承擔,但是在北歐某些國家和俄羅斯被認為是合法的。

2、國貿實訓總結範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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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國際貿易實務學的是什麼?

學校不同,開設的專業課也有所不同,主要圍繞以下幾個方面:

1、國際貿易實務(合同標的:比如商品的品名、品質表示,數量,包裝;貿易術語,包括13個基本術語及其變形;價格和價格條款;國際運輸與保險;貨款的收付;檢驗,索賠,仲裁;貿易磋商及合同簽訂;合同履行等)。

2、國際貨物運輸(也就是運輸方面的實務):了解貨代,了解海上班輪運輸,掌握提單及其業務,計算班輪運費,航空運費,郵費,鐵路運費,計算滯期和速遣費,掌握集裝箱運輸和國際多式聯運業務等。

3、保險方面:保險的基本原則,索賠條件,海運中的風險損失和費用,PICC的CIC條款,投保的手續和注意事項。

4、國際結算方面:掌握國際結算收付工具,收付方式和業務流程和風險防範(匯付,托收,信用證),了解保理和福費廷業務,了解電子商務在國際貿易中的實際應用。

5、商務寫作方面(主要是信函寫作):學會用英文向對方發出合作意向的信函;掌握詢盤,發盤,還盤,接受的信函寫作;掌握裝船通知,催裝,催付等實用性信函的寫作;掌握合同中重要條款的寫作(比如溢短裝條款,保險條款等)。

6、也有的學校開了國際稅收,國際金融,涉外經濟法一類的課。通過此課程,可以學到一些非常實際、經常需要用到的外貿知識。

4、國際貿易實務名詞解釋

1、貿易術語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2、良好平均品質

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3、 象徵性交貨

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的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貨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過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賣方憑單交貨、買方憑單付款。

4、中性包裝

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5、OCP條款

陸上運輸通常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定為內陸地區范圍。從遠東地區向美國OCP地區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惠費率。

5、國際貿易實務中得CIF和DES的區別

DES術語的英文原文是(Delivered Ex Ship ),中文名字是目的地船上交貨條件 。

按此術語成交,賣方必須負責運送到目的港船上為止,負責貨物到港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至於是否給貨物辦理保險則由賣家自己決定,買方只需負責辦理進口通關手續即可。DES交貨貿易術語的重點是賣方必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卸貨前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但是不承擔運輸圖途中的風險,即便是承擔了運費和保險費,但是從起運港之後的風險就已經是買家的了。

兩者最重要的區別總結如下:

1、DES的風險地是到目的港,而CIF的風險地是起運港。

2、DES承擔運費,但是保險是否辦理由自己決定,給賣家提供的清關文件不用提供保單;CIF的報價里邊一定包括保險費用,給賣家提供的清關單據里邊必須提供保單。

3、交貨性質也不同,DEC是實質性交貨,CIF是象徵性交貨。

4、交貨地不同,DEC的交貨地點是目的港,CIF的交貨港則是起運港船舷。

因為二者都是包含運費到目的港,所以提單上註明的運費承擔方式都是「運費已付」,清關資料上的成交條款對買家在進口國繳納關稅也沒任何影響。

(5)國際貿易實務價格條款總結擴展資料

DES基本原則

DES設計中使用了分組密碼設計的兩個原則:混淆(confusion)和擴散(diffusion),其目的是抗擊敵手對密碼系統的統計分析。混淆是使密文的統計特性與密鑰的取值之間的關系盡可能復雜化,以使密鑰和明文以及密文之間的依賴性對密碼分析者來說是無法利用的。

擴散的作用就是將每一位明文的影響盡可能迅速地作用到較多的輸出密文位中,以便在大量的密文中消除明文的統計結構,並且使每一位密鑰的影響盡可能迅速地擴展到較多的密文位中,以防對密鑰進行逐段破譯。

6、國際貿易實務問題

國際貿易實務是在國際貿易中具體操作的講解,內容涉及基本的貿易術語、價格條款、產品包裝、運輸方式、支付方式、保險、索賠等等。
國際貿易實務是國際經濟與貿易的實際應用。國際貿易實務是國際經濟與貿易的一門課程,是國際經濟與貿易的一部分。

7、什麼是CIF價格

這是國際貿易實務中運用到的

C.I.F.--到岸價格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這一價格術語習慣上又稱為"到岸價格",按照國際貿易慣例的一般解釋,在C.I.F.條件下,買賣雙方的責任如下:
賣方責任:(1)負責租船或訂艙,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到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後通知買方;(2)負責貨物裝上船以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3)負責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4)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簽發的證件;(5)負責提供有關貨運單據,包括正式的保險單據。

買方責任:(1)負擔貨物裝上船以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2)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並按合同規定支付貨款;(3)辦理在目的港收貨的進口手續。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貨價格, 離岸價格

還有其他的價格類別及相關信息,可參照參考資料:

8、國際貿易實務中的FOB和CIF條款的區別

FOB和CIF條款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交貨方式不同

FOB:裝運港碼頭交貨,費用及風險以貨物越過船舷為界。賣方負責口出清關手續,買方負責租船訂艙及貨物運到目的港碼頭的各項費用和進口清關等費用。

CIF:目的港碼頭交貨,費用及風險以貨物卸到目的港碼頭為界。賣方負責出口清關手續、貨物運到目的港碼頭的運費及保險費(一般險)。目的港碼頭卸貨費及進口清關手續由買方負責。

二、索賠難度不同

在實際出口業務中若貨物已裝船,在裝運港或運輸途中遭受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賣方提交的單據與L/C規定有「不符點」遭到開征行拒付貨款情況下FOB、CNF和CIF所承擔的風險不同。

在FOB和CNF情況下是買方辦理保險,保單在買方手裡,保險公司又大多在國外,賣方難以向保險公司索賠,尤其是FOB術語上,賣方要找買方指定租船訂艙的船公司/船代理及時准確取證就更難。

三、實質不同

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要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

FOB按離岸價進行的交易,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運港被裝上指定船時,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8)國際貿易實務價格條款總結擴展資料

CIF成本費加保險費加運費注意事項:

1、需要強調指出的是,按CIF術語成交,雖然由賣方安排貨物運輸和辦理貨運保險,但賣方並不承擔保證把貨送到約定目的港的義務,因為CIF是屬於裝運交貨的術語,而不是目的港交貨的術語,也就是說CIF不是「到岸價」 。

2、CIF到岸價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被裝上承運人船舶時即完成交貨。

3、CIF通常是指FOB+運費+保險費。

4、C&F(CFR)和CIF不同,C&F:cost and freight, 指成本+運費,後面跟目的地港口名稱,也就是說運費要算到目的港,責任也止到裝貨港。

5、C&F(CFR)通常是指FOB+運費。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9、FOB價格包含哪些費用

FOB國內費用包括:

1、加工整理費用;

2、包裝費用;

3、保管費用(倉儲/租,火險等);

4、國內運輸費用(倉至碼頭);

5、證件費用(包括商檢費、公證費、領事簽證費、產地證費、許可證費、保管費等);

6、裝船費(裝船、起吊費和駁船費等);

7、銀行費用(貼現利息、手續費等);

8、預計損耗(耗損、短損、漏損、破損、變質等);

9、郵電費(電報、電話、電件、傳真、電子郵件等費用)

FOB價格包括產品生產成本、企業利潤、內陸運費、裝箱費、報關費用、商檢費、碼頭或FOB離岸價。

FOB散貨拼箱的費用有:THC,場站,一般還加個操作。其他的如果是在他們那發生就收,沒有就不收,比如報關費,電放費等。

FOB價格包含了國內的所有費用。如果是貨物比較多或者利潤比較高的話,國內的費用是可以不用考慮的。而如果貨物比較少,就需要相應提高價格,因為單位成本增加了很多,單位成本主要包括:內陸運費(工廠到港口或者集裝箱倉庫)、裝卸費(特別是一些不能機械裝卸的貨物)、拼箱雜費、碼頭費、報關費、報檢費等。

計算FOB價格方法:

1、對於工廠: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人民幣含稅價}/現匯買入價

公式解析:FOB=(人民幣含稅價-退稅收入)/匯率

其中:退稅收入=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

則:FOB={人民幣含稅價-{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匯率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人民幣含稅價}/匯率

2、對於外貿公司: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人民幣含稅收購價}+利潤}/現匯買入價

或: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人民幣含稅收購價}/[現匯買入價×(1+利潤率)]

(9)國際貿易實務價格條款總結擴展資料:

一、FOB費用是什麼:

FOB費用是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術語之一,在國際貿易合同中是一種常用的價格條款。FOB的全文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習慣稱為裝運港船上交貨。

FOB 也稱「離岸價」。按FOB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並及時通知買方.以船舷線為分界線,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之後,所承擔之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二、FOB條件:

在FOB條件下,賣方要負擔風險和費用,領取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並負責辦理出口手續.採用FOB術語成交時,賣方還要自費提供證明其已按規定完成交貨義務的證件,如果該證件並非運輸單據,在買方要求下,並由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給予協助以取得提單或其他運輸單據。

在2011年,不再有「船舷」的概念。換言之,在原先的FOB、CFR和 CIF 術語解釋中「船舷"的概念被刪除,取而代之的是「裝上船」(placed on board)。之前關於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風險,在新術語環境下變化為「賣方承擔貨物裝上船為止的一切風險,買方承擔貨物自裝運港裝上船後的一切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