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貿易壁壘
貿易壁壘(Trade Barriers/Barrier to trade) 又稱貿易障礙。對國外商品勞務交換所設置的人為限制,主要是指一國對外國商品勞務進口所實行的各種限制措施。
凡使正常貿易受到阻礙,市場競爭機製作用受到干擾的各種人為措施,均屬貿易壁壘的范疇。如進口稅或起同等作用的其他關稅。
商品流通的各種數量限制;在生產者之間、購買者之間或使用者之間實行的各種歧視措施或做法(特別是關於價格或交易條件和運費方面);國家給予的各種補貼或強加的各種特殊負擔;以及為劃分市場范圍或謀取額外利潤而實行的各種限制性做法等等。
例如:
逆全球化的論調頗有市場。但如今的全球通脹表明,即便是局部的貿易障礙,也可能對全球經濟產生巨大影響。全球分工、全球貿易,利用各自的比較優勢,以最低的成本創造出更多的供應,仍是不可阻擋的潮流,就近生產、短鏈生產也可能興起,但只會成為現有體系的補充。
因此,應對通脹不能只靠加息,降低或者消除各種貿易壁壘應當得到更嚴肅的討論和執行,比如美國一些商會呼籲美政府取消或降低對中國商品加征的關稅,限制棕櫚油出口的印尼已解除禁令。
2、對外貿易管理的對外貿易管理措施的類型
對外貿易管理措施是指各國管理對外貿易活動的各種手段。分為關稅措施和非關稅措施。 (一)關稅措施
按照各國採取的對外貿易措施的類型,可以分為關稅措施和非關稅措施。
1、關稅及其作用
關稅(Tariff)是一種邊境措施,它是指一國政府設置在關境的海關機構根據本國的海關法律法規,在貨物進出本國關境時,對貨物所有人課征的一種稅收。而關境是指一國海關徵收關稅的地域范圍,它直接決定一國行使關稅主權的范圍。
關稅措施是對外貿易管理措施中最古老、使用最為普遍、效果最為直接的調控工具。與非關稅措施相比,關稅措施的最大特點就是具有公開性和可計量性,能夠直接反映一個國家對貿易的保護程度。自GATT第一輪回合至第五輪回合(即狄龍回合)止,關稅減讓始終都是惟一的談判議題。從第六輪回合(肯尼迪回合)到第八輪回合(即烏拉圭回合),盡管談判議題更為廣泛,但關稅減讓仍是一項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內容。
2、進出口關稅的徵收方法
綜觀世界各國,主要有如下四種徵收關稅的方法:從量征稅、從價征稅、混合征稅和選擇征稅。
(1)從價征稅
從價征稅(Ad Valorem Duties)是指以進出口商品的價格為標准徵收關稅,其稅率表現為貨物價格的百分率。徵收公式如下:從價稅額=商品總價值×從價稅率。
從價關稅在所有的征稅方式中是各國最常用的計征關稅的方法,它稅負合理,更適用於同一種類但品質差異較大、短期內價格穩定或品種繁多不易分類的商品。
(2)從量征稅
從量征稅是指海關以課征對象的重量、長度、件數、面積、體積、容積等計量單位作為征稅標准,以每一計量單位應納稅金額作為稅率進行征稅。在從量征稅中,大部分商品是按重量或數量征稅,征稅公式如下:從量稅額=商品重(數)量×從量稅率/單位。
從量征稅手續簡單,無需審定貨物品質、規格、價格等,便於計算,適用於商品規格和品種簡單、計量容易、同一種商品的規格價差較少的商品。
(3)復合征稅
復合征稅是指對同一進出口貨物同時徵收從價稅和從量稅,並以其中一種稅為主的征稅方式,所以又稱混合關稅或雙重關稅。混合征稅有時以從量稅為主,加征從價稅;有時以從價稅為主,加征從量稅。混合征稅公式如下:混合稅額=從量稅十從價稅。
(4)選擇征稅
選擇征稅是指對同一進出口貨物既規定從價稅,又規定從量稅,海關從中選擇稅額較高的一種計征。
(5)滑准征稅
滑准征稅的關稅稅率與進口商品的價格高低成反比,即某種商品的進口價格越高,則其進口關稅稅率就越低。反之,則相反。採用滑准稅計征方法,可以使商品保持其國內價格的相對穩定,不受國際市場價格波動的影響。
(二)非關稅措施
1、非關稅措施的特點
非關稅措施是指關稅措施以外的對外貿易管理措施。由於一些國家往往將非關稅措施用於限制他國產品的進口,所以,也稱之為「非關稅壁壘」。因此,非關稅壁壘就是指除關稅措施以外的其他一切直接或間接限制外國貨物進口的措施。
和關稅措施相比,非關稅措施有以下優勢:
(1)非關稅措施主要依靠行政措施和命令實施,不受法律程序約束,手續靈活簡便,行動迅速,同時又可針對某個國家或某種產品而實施。因此,非關稅措施限制進口的作用比關稅措施更加有效。
(2)非關稅措施具有一定隱蔽性、欺騙性和歧視性。
(3)非關稅措施不像關稅措施那樣,易受匯率變化的影響。
(4)對非關稅壁壘沒有十分有效的國際監督和控制措施。WTO協定雖然對非關稅措施的採用有所禁止或限制,但很多是一般性禁止或限制,同時還規定了許多例外條款,這為各國採用非關稅壁壘措施提供了機會。
由於非關稅措施具有上述特點,採用非關稅壁壘措施(尤其是綠色貿易壁壘)的國家越來越多,受非關稅壁壘保護的商品也越來越多,且保護程度越來越高,嚴重阻礙了多邊自由貿易體制的發展。
2、非關稅措施的常見形式
WTO特別規范的非關稅措施主要包括:進出口許可措施、進出口配額措施、衛生與植物檢疫措施、技術性貿易措施、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海關估價措施、裝船前檢驗措施、原產地規則措施、反傾銷措施、反補貼措施、保障措施、服務貿易限制措施、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措施等。
3、常見技術性貿易壁壘有哪些
http://.baidu.com/question/14414217.html?si=1
技術性貿易壁壘(概要)
國家質檢總局WTO辦公室主任 李少卿
1、技術性貿易壁壘
技術性貿易壁壘系指在國際貿易領域採取的、對正常國際貿易起阻礙作用的所有技術性措施,它主要表現為《TBT協定》和《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TBT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TBT措施;《SPS協定》管轄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稱之為SPS措施。
2、TBT措施
TBT措施包括:技術法規、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
技術法規:技術要求可分為強制性技術要求和非強制性技術要求;強制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技術法規(TBT協定附件1第1條);非強制(亦稱自願)性技術要求稱之為標准(TBT協定附件1第2條)。
標准:國際標准化組織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SO/IEC)將標准分為8類(ISO/IEC導則2),即基礎標准、術語標准、試驗標准、產品標准、過程標准、服務標准、介面標准、和數據待定的標准。
合格評定程序:任何直接或間接用以確定某一產品是否滿足技術法規或標准中的相關技術要求的程序稱為合格評定程序。
合格評定程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注冊、認可和批准以及各項的組合。
3、SPS措施
指為保護動物或植物生命,免遭蟲害、病害、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採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或動物生命,免遭由食品、飲料、飼料中的添加劑、污染物、毒素、致病有機體造成的風險而採取的措施;為保護人類生命,免遭植物或動物攜帶的病害造成的風險而採取的措施;為保護國家安全,免遭因蟲害的傳入、定居或傳播所造成的損害而採取的措施均為SPS措施。
4、TBT措施與SPS措施的辨異
TBT協定涵蓋的領域:TBT協定幾乎涵蓋所有產品,既包括工業品,也包括農產品;但TBT協定不適用於SPS協定附件A所定義的SPS措施。
5、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
其他技術性貿易措施包括:綠色壁壘措施(GBs),亦稱環保貿易壁壘措施(ETBs);信息技術壁壘措施(IT);原產地地理標識壁壘措施;包裝和標簽要求壁壘措施;計量單位制壁壘措施。
6、發達國家技術性貿易壁壘概況
發達國家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代表著當今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的最高水平和發展趨勢,值得認真研究、應對。
7、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特點和作用
由於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通常以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保護環境為由(上述理由被稱為合法目標),因此它具有科學、合理的一面;另一方面,由於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被濫用,因此它已成為新貿易保護義的一種主要手段。由於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具有上述一些特點,實施後既實現了合法目標,又實現了保護本國產業、市場的目的。
8、技術性貿易壁壘發展趨勢
1.從對單一產品的技術要求轉向對體系要求
2.技術壁壘措施與知識產權保護措施相結合
3.綠色/環保壁壘措施在技術壁壘中扮演重要角色
4.社會責任成為技術壁壘的組成部分
5.借動物福利構築「道德壁壘」
6.農、食、化、機、紡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重要領域
7.TBT/SPS成為貿易爭端的重要領域
9、我國技術性貿易措施概況
技術法規不成體系
在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中尚無技術性法規這一層次。目前我國的技術法規體系建設缺乏戰略性和系統性研究,沒有統一的規劃、計劃,處在部門各自為政,部門立法,立部門之法的狀態。
標准化工作基礎薄弱
1.標准數量少
2.標准轉化率低
3.標准采標率低
4.修標周期長、標齡高
5.高新標准缺乏
6.服務業標准很少
7.農業標准未形成體系
8.安全標准不健全
上述情況,一方面導致我國產品質次檔低、國際競爭力不強;另一方面嚴重製約我國構築技術性貿易壁壘,有效限制國外產品進口。
合格評定效用不高
我國現有認證機構數量已超過發達國家,發放的認證證書約佔世界各國總量的10%,但認證認可尚處於摹仿和照搬國外的規則和指南,缺乏原創性自主創新;一些認證流於形式,科學性、公正性與有效性不高,影響產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的升級;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領域的認證仍是空白;農產品和食品認證發展遲緩;缺乏對涉及高新技術產品、機電產品、食品安全和動植物檢疫的關鍵技術及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
10、「後過渡期」的應對工作
背景情況
1.中國經濟外貿依存度高;
2.進入「後過渡期」貨物貿易/關稅措施:降稅達承諾終點。非關稅措施:大部取消;服務貿易/市場開放:達最高程度;
3.技術壁壘對我出口造成的影響。
應對工作成績
國家質檢總局組織的重點評議有:
1.歐盟/ 《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與限制制度(REACH)
2.歐盟/ 《動物副產品衛生條例(1774/2002號)》及其16個相關法規
3.歐盟/《動植物源性產品農獸葯殘留限量》
4.美國/《與生物反恐有關的4個法規》
5.日本/《農葯殘留限量》
下一步應對工作的總體思路
1.健全際聯席會議機制,形成合力
2.建立4體聯動的預警與快速反應機制
3.加強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建設
4.建立起技術支撐體系
5.劃撥專項資金
4、國際貿易中的關稅壁壘主要有哪幾種?
關稅壁壘是指用徵收高額進口稅和各種進口附加稅的辦法,以限制和阻止外國版商品進權口的一種手段。
我們通常所講的關稅壁壘,指的是高額進口稅以及在關稅設定、計稅方式及關稅管理等方面的阻礙進口的做法。按照商務部「投資貿易壁壘指南」,常見的關稅壁壘有以下幾種形式: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從量關稅、從價關稅。
5、國際貿易技術壁壘有哪些種類?
那麼貿易技術壁壘有哪些種類?現在國際流行的做法有幾種? 一、技術標准 工業發達國家對於許多產品規定了極為嚴格的技術標准,其中,既有生產標准,也有試驗、檢驗方法標准和安全衛生標准;既有工業品標准,也有農產品標准。隨著競爭的加劇,發達國家有意識地利用標准作為競爭的手段,往往把標准中的技術差異作為貿易保護主義的措施。有些標準的規定甚至是經過精心策劃的、專門用以針對某個國家的出口產品。特別是廣泛地利用安全標准為工具,限制進口。 技術標准不僅在條文上可以對外國產品規定許多限制,而且在標準的實施上也可以設置重重障礙,以限制進口和銷售。 二、技術法規 150/IEC指南2(1991)給技術法規所下的定義是:「技術法規是指直接地或間接地通過引用標准、或者將標准、技術規范或實施規程的內容加以合並,對技術要求做出規定的法規。」技術法規所包含的內容主要涉及勞動安全、環境保護、衛生與健康、交通規則、無線電干擾、節約能源與材料等。目前,工業發達國家頒布的技術法規種類繁多。
6、國際貿易壁壘包括哪些
國際貿易壁壘包括技術性貿易壁壘,綠色貿易壁壘,關稅性貿易壁壘,非關稅性貿易壁壘。
關稅壁壘:是一國(地區)政府所設置的海關對進出口本國(地區)關境的商品徵收關稅所形成的一種貿易障礙。常見的關稅壁壘包括以下幾種:關稅高峰、關稅升級、關稅配額。
非關稅壁壘的主要形式有:禁止進口、配額管理、進出口許可證管理、通關環節壁壘、進出口的國家壟斷、歧視性政府采購政策、歧視性國內稅費、海關估價、數量型外匯管制、進口押金管理、技術性貿易壁壘、動植物檢驗檢疫措施、原產地規則、補貼等。
(6)簡述國際貿易壁壘措施的分類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關稅稅率的制定必須通過立法程序,要求具有相對的穩定性。這在需要緊急限制進口時往往難以適應。非關稅壁壘措施的制定通常採取行政程序,比較便捷,能隨時針對某國的某種商品採取相應的措施,較快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2、關稅壁壘是通過徵收高額關稅,提高進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削弱其競爭能力,從而間接地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但如果出口國採用出口補貼,商品傾銷等辦法來降低出口商品的成本和價格,關稅往往難以起到限制商品進口的作用。但是非關稅壁壘措施,則更能有效地起到限制進口的作用。
3、關稅率確定以後,要依法執行。任何國家的出口商都可以了解,但一些非關稅壁壘措施往往並不公開,而且經常變化,使外國出口商難以對付和適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貿易壁壘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