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國際貿易 » 國際貿易訴訟名詞解釋
擴展閱讀
國際貿易專業男女比例 2020-08-26 05:18:03
寧波外貿網站製作 2020-09-01 16:26:57
德驛全球購 2020-08-26 04:14:27

國際貿易訴訟名詞解釋

發布時間: 2022-11-03 15:51:38

1、誰能給提供一些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的名詞解釋、簡答、案例分析的題目啊?謝~

《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復習資料
  名詞解釋部分:

1、貿易術語——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2、象徵性交貨——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的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貨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過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賣方憑單交貨、買方憑單付款。

3、良好平均品質——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4、品質公差——國際上公認的產品品質的誤差。在工業製成品生產過程中,產品的質量指標出現一定的誤差有時是難以避免的。

5、品質機動幅度——某些初級產品的質量不穩定,為了便於交易順利進行,在規定其品質指標的同時,可另訂一定的品質機動幅度,允許賣方所交的貨物的品質指標在一定幅度內有靈活性。

6、溢短裝條款——賣方在交貨時,可按合同中的數量多交或少交一定的百分比,他一般是在數量條款中加訂的。(散裝貨:糧食、礦砂等)

7、中性包裝——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8、定牌——賣方按照買方要求在其出售的商品或者包裝上面標明買方指定的商標或品牌。

9、滯期費——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如果未按約定的裝卸時間和裝卸率完成任務,需要向船方繳納延誤船期的罰款。

10、速遣費——如果負責裝卸貨物的一方在約定的裝卸時間內提前完成任務,有利於加快船舶周轉,則可以從船方取得獎金。

11、OCP條款——陸上運輸通常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定為內陸地區范圍。從遠東地區向美國OCP地區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惠費率。

12、提單(B/L)——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貨物後簽發給托運人的一種證件,它體現了承運人和托運人之間的相互關系。

13、聯運提單——在由海運和其他運輸方式所組成的聯合運輸時使用,他是由承運人(或其其代理人)在貨物啟運地簽發運往貨物最終目的地的提單,並收取全程運費。

14、過期提單——提單晚於貨物到達目的港;向銀行交單時間超過提單簽發日期21天。

15、多式聯運單據——證明多式聯運合同以及證明多式聯運經營人接管貨物並且負責按照合同條款交付貨物的單據,它由多式聯運經營人簽發,這種單據應依發貨人的選擇,或為可轉讓單據,或為不可轉讓的單據。

16、共同海損(GA)——載貨的船舶在海上遇到災害、事故,威脅到船貨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為了解除這種威脅,維護船貨安全,是航程得以繼續完成,船方有意識地、合理地採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損失或者支出特殊額外費用。

17、艙至艙條款——保險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倉庫貨儲存處所開始,包括正常運輸中的海上、陸上、內河、駁船運輸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的最後倉庫或者儲存處所,或者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但被保險人的貨物在最後到達卸載港卸離海輪後,保險責任以60天為限。

18、聯合憑證——是一種更為簡化的保險憑證。在我國,保險機構在外貿企業的商業發票上加註保險編號、險別、金額,並加蓋保險機構印戳,即作為承保憑證,其餘項目以發票所列為准。此種憑證不能轉讓,目前只適用於香港地區一些中資銀行由華商開來的信用證。

19、保險單——是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承保證明,是規定保險人和被保險人雙方各自權力和義務的契約,當被保險貨物遭受承保范圍內的損失時,它又是保險索賠了理賠的主要依據。

20、對等樣品——賣方可以根據買方提供的樣品,加工復制出一個類似的樣品交給買方確認,這種經確認後的樣品稱為回樣(確認樣品)。

21、價格調整條款——在定約時只規定初步價格,同時規定,如原材料價格和共資等發生變化,按原材料價格和工資等的變化來計算合同的最終價格。(主要適用於類似生產加工周期較場的機器設備等商品的合同)

22、匯票(Draft)——一個人向另外一個人簽發的要求見票時或者在將來的固定時間,或者可以確定的時間,對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或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額的無條件的書面支付命令。

23、背書——轉讓匯票權利的一種手續,就是由匯票抬頭人在匯票背面簽上自己的名字,或再加上受讓人的名字,並把匯票交給售讓人的行為。

24、支票(Check)——是以銀行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即存款人簽發給銀行的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委託命令,出票人在支票上簽發一定的金額,要求受票的銀行於見票時,立即支付一定金額給特定人或持票人。

25、付款交單D/P——出口人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

即期付款交單——銀行提示即期匯票和單據,進口人見票時即應付款,並在付清貨款後取得單據。

遠期付款交單——銀行提示遠期匯票,進口人審核無誤後在匯票上進行承兌,於匯票到期日付清貨款後再領取貨運單據。

26、承兌交單D/A——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進口人在匯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只適用於遠期匯票的托收)

27、信託收據——進口人借單時提供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文件,用來表示願意以代收行的受託人身份代為提貨、保管、存艙、保險、出售,並承認貨物所有權仍歸銀行。

28、信用證L/C——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也是開證行對受益人的一種保證,只要受益人履行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即受益人只要提交符合信用證所規定的各種單據,開證行就保證付款。(銀行信用)

29、背對背信用證(轉開信用證)——受益人要求原證的通知行或其他銀行以原證為基礎,另開一張內容相似的新的信用證。

30、對開信用證——兩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開立信用證是為了達到貿易平衡,以防止對方只出不進或者只進不出。

31、備用信用證——是一種特殊形式的信用證,是開證銀行對受益人承擔一項義務的憑證。開證行保證在開證申請人未能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受益人只要憑備用信用證的規定向開證行開具匯票,並隨附開證申請人未履行義務的聲明或證明文件,即可得到開證行的償付。

32、保函(保證書L/G)——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個人應申請人的請求,向第三方受益人開立的一種書面信用擔保憑證,保證人對申請人的債務或應履行的義務承擔賠償責任。

33、定金——合同一方當事人根據合同的約定預先付給另一方當事人一定數額的金錢,以保證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成立、擔保合同的履行、保留合同的解除權等。

34、不可抗力——買賣合同簽訂以後,不是由於合同當事人的過失或者疏忽,而是由於發生了合同當事人無法預見、預防、避免、控制的事件,以至於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發生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推遲履行合同。(免責條款)

35、發盤(要約)——凡是向一個或一個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訂立合同的建議,如果其內容十分確定並且表明發盤人有在其發盤一旦得到接受就受其約束的意思,即構成發盤。

36、接受(承諾)——受盤人在發盤規定的時限內,以聲明或者行為表示同意發盤提出的各項條件。實質上是對發盤表示同意。

37、逾期接受——不是有效的接受。如接受通知未在發盤規定的時限內送達發盤人,或者發盤沒有規定時限,且在合理時間內未曾送達發盤人。

38、大副收據——貨物裝船後,承運船舶的大副簽發給托運人的,表明已收到貨物並已裝船的貨物收據,托運人憑此收據可向船公司或其代理人交付運費並換取正式提單。

(是劃分船貨雙方責任的重要依據,是換取提單的依據)

39、定期結匯——議付行根據向國外付款行索償所需要時間,預先確定一個固定的結匯期限,並與出口企業約定該期限到期後,無論是否已經收到國外付款銀行的貨款,都將主動安當日外匯牌價將票款金額折成人民幣撥交出口企業。

40、國際保理(承購應收賬款業務)——在使用托收、賒銷等非信用證方式結算貨款時,保理商向出口商提供的一項集買方資信調查、應收款管理和追帳、貿易融資、信用管理於一體的綜合性現代金融服務。

41、經銷——進口商根據他與國外出口商達成的協議,在規定的期限和地域內購銷指定商品的一種做法。

獨家經銷——經銷商在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和地域內,對指定商品享有獨家經營權力。

一般經銷——經銷商不享有獨家專營權,供貨商可以在同一時期、地區內,委派幾家商號來經銷同類商品。

42、代理——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權,代表本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或者從事其它法律行為,而由本人直接負責由此所產生的權利與義務。

43、寄售——是一種委託代售的貿易方式,寄售人先將准備銷售的貨物運往國外寄售地,委託當地代銷人按照寄售協議規定的條件代為銷售後,再由代銷人向貨主結算貨款。

44、套期保值(海琴)——在賣出或買入實際貨物的同時,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同等數量的期貨。

45、對銷貿易——在互惠的前提下,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貿易方達成協議,規定一方的進口產品可以部分或者全部都以相對的出口產品來支付。

46、電子商務——通過電子信息技術、網路互連技術、現在通信技術,使得交易涉及的各方當事人藉助電子方式聯系,而無需依靠紙面文件、單據的傳輸,從而實現整個交易過程的電子化。

47、國際電子商務——企業通過利用電子商務運作的各種手段從事的國際貿易活動,它反映的是現代信息技術所帶來的國際貿易過程的電子化。

簡答題部分

一、貿易術語的作用?

答a成為從事國際貿易的行為准則,明確彼此在貨物交接方面所應承擔的風險、責任和費用。這就大大簡化了交易手續,縮短了洽商時間,從而節約了費用開支。

b有利於交易雙方進行比價和加強成本核算。

C有利於妥善解決貿易爭端。

二、班輪運輸的特點?

答:1、船舶行駛的航線、停靠的港口都是固定的;

2、船舶按船期表航行,船舶開航、到港時間都較為固定;

3、船公司按照預先公布的班輪運價表收取運費,運費率相對固定;

4、在班輪運費中包括裝卸費用,由船方負擔;

5、班輪承運貨物比較靈活,不論貨物多少,只要有艙位都能接受裝運(少量、件雜貨)。

三、提單的性質和作用?

答:1、是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出據的貨物收據,證實其以按提單的記載收到托運人的貨物;

2、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

3、是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

四、多式聯運單據和聯運提單的區別?

區別使用范圍簽發人風險、責任多式聯運單據各種運輸多式聯運經營人全程聯運提單由海運和其他方式組成的聯合運輸承運人、船長、船東第一程運輸

五、我國基本險別除外責任的重要內容?

答: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的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承擔之前,被保險貨物已經存在品質不良或者數量短少;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損失費用;

5、戰爭險條款和罷工險條款所規定的責任以及除外責任。

六、影響成交價格的因素?

答:1、商品的質量和檔次; 2、運輸距離;

3、交貨地點和交貨條件; 4、季節性需要的變化;

5、成交數量; 6、支付條件和匯率變動的風險;

7、國際市場價格的走勢; 8、交貨期的遠近、市場銷售習慣、消費者的愛好。

七、實際全損的情況有哪些?

1、保險標的物完全滅失;2、保險標的喪失(控制權——海盜劫走);3、保險標的物發生質變,失去原有使用價值;4、船舶失蹤達到一定時期。

八、托收結算方式的利弊?

答:1、利——有利於調動買方訂購貨物的積極性,從而有利於賣方擴大出口。

2、弊——由於托收屬於商業信用,存在收不回貨款的風險,尤其是托收方式中的承兌交單風險更大,故賣方對此方式的採用應持慎重態度。

3、注意事項:

A.要切實了解買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作風,成交金額不宜超過其信用程度;

B.了解進口國家的貿易管制和外匯管制條例,以免貨到時由於不準進口或收不到外匯造成的不應有損失;

C.了解進口國家的商業慣例,以免由於當地習慣做法影響安全迅速收匯;

D.應爭取CIF條件成交,除辦理貨運保險外,還應投保賣方利益險;

E.對托收交易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及時催收清理,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措施,以免或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

九、信用證的使用程序?

答:1、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憑信用證付款;

2、買方向當地銀行申請開證,並按合同內容填寫開證申請書和繳納開證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

3、開證行按申請書內容開證,並通過通知行交與受益人;

4、賣方收到信用證後,如審核無誤,即按信用證要求發貨,並開出匯票和備妥各種單據向有關銀行議付貨款;

5、議付行講匯票和單據寄給開證行或信用證指定的付款行索償;

6、開證行收到單據後,即通知買方付款贖單。

十、延期付款、分期付款的區別?

區別貨款交付所有權轉移利息問題分期付款在交貨時付清或者基本付清只要付清最後一筆貨款,所有權就轉移買方沒有利用賣方資金,不存在利息問題延期付款(貨價較高)大部分貨款在交貨後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內分期攤付貨物所有權一般在交貨時即轉移買方利用了賣方的資金,所以就存在買方需要支付利息的問題。

十一、使用仲裁解決貿易爭端的好處?

答:1、仲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以雙方自願為基礎,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仲裁機構並自行選定仲裁員;

2、程序較為簡單,仲裁員一般是熟悉國際貿易業務的專家或者知名人士,故仲裁解決問題較快;

3、仲裁費用比訴訟費用低;

4、仲裁氣氛緩和,不影響爭議雙方繼續發展貿易關系;

5、仲裁是終局性裁決,敗訴方不得上訴,必須執行裁決。

(訴訟——帶有強制性、程序復雜、有傷和氣不利於雙方今後貿易關系的發展、費用較高)

十二、商檢證書的作用?

答:1、作為證明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重量(數量)、包裝、衛生條件是否符合合同的依據;

2、作為買方對品質、重量、包裝等條件提出異議、拒收貨物、要求索賠、解決爭端的憑證;

3、作為賣方向銀行議付貨款的單據之一;

4、作為海關驗關放行的憑證。

十三、發盤的必備條件有哪些?

答:1、發盤應向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2、發盤的內容必須十分明確(標明貨物的名稱、明示或默示地規定貨物的數量或者規定數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規定貨物的價格或者確定價格的方法);

3、必須表明發盤人對其發盤一旦被接受人接受即受約束的意思。

十四、發盤效力的終止有哪些?

答:1、在發盤規定的有效期內未被接受,或者雖未規定有效期但是在合理時間內未被接受;

2、發盤被發盤人依法撤銷;

3、被收盤人拒絕或者還盤之後;

4、發盤後,發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5、發盤人或者受盤人在發盤被接受以前喪失行為能力。

十五、國際保理業務的特點?

答:1、必須是商業機構與商業機構之間貨物銷售生產的應收賬款,該應收賬款不屬於個人或家庭消費或者類似使用性質;

2、該商業機構必須將應收賬款的權利轉讓給保理商;

3、保理商必須履行的職能:以貸款或者預付款的形式向供貨商融通資金、管理與應收賬款有關的賬戶、收取應收賬款、對債務人的拒付提供壞帳擔保;

4、應收賬款的轉讓通知必須送交債務人。

十六、在大陸法中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條件是什麼?

答:1、必須要有損害事實(一般須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一方出具證明);

2、必須有歸責於債務人的原因(這是大陸法承擔違約責任的基本原則和前提條件);

3、損害發生的原因與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損害是由於債務人應予負責的原因造成的)。

十七、寄售的特點以及利弊?

答:1、特點:寄售人與代銷人是委託代售的關系;

是憑實物進行的現貨交易;

代銷人不承擔任何風險費用,貨物售出前的一切風險費用均由寄售人承擔。

2、優點:對寄售人來說,有利於開拓市場和擴大銷路,還可根據市場供求掌握有利的

推銷時機;

有利於調動那些有推銷能力、經營作風好、但資金不足的客戶的積極性;

大大節省了交易時間,減少了風險和費用,為買主提供了便利。

3、缺點:承擔的貿易風險大;

資金周轉期長、收匯不夠安全。

十八、展賣的特點和優點?

答:特點——把出口商品的展覽和推銷有機地結合起來,邊展邊銷,以銷為主。

有點:1、有利於宣傳出口商品,擴大影響,招攬潛在買主,促進交易;

2、有利於建立和發展客戶關系,擴大銷售地區和范圍。

3、有利於開展市場調研,聽取消費者的意見,改進產品質量,增強出口競爭力。

十九、拍賣的特點?

答:1、是一種公開競買的現貨交易;

2、是在一定的機構內又組織的進行;

3、具有自己獨特的法律和規章。

二十、期貨交易的特點?

答:1、以標准期貨合同作為交易的標的;

2、特殊的清算制度;

3、嚴格的保證金制度。

二十一、補償貿易的特點?

答:1、它是在信貸的基礎上進行的,設備引進方要承擔利息;

2、設備供應方必須承諾回購對方產品或者勞務的義務;

3、是一種通過商品交易起到利用外資作用的交易方式。

二十二、對銷貿易的利弊?

答:優點——有利於發展中國家沖破貿易壁壘,擴大出口,並且在不增加外債的情況下,換取急需的技術、設備和物資。發達國家也可以通過對銷貿易,以較優惠的價格獲得原材料。

缺點:1、它是在互惠的原則下進行的,使得交易對象的選擇和交易的達成以及履約出現很大的困難。

2、在對銷貿易的方式下,市場機制的作用收到很大削弱,價格往往與正常價格有很大的偏離,對一國來說,難以獲得社會勞動的最大節約。

二十三、在我國,國際電子商務和一般電子商務相比其特殊性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1、國際電子商務主要是針對國際經貿的電子商務活動;

2、國際電子商務一般涉及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門、貿易夥伴、相關的商業部門;交易的行為和過程本身並不直接針對市場上的消費者;3、國際電子商務的具體運作涉及的部門和范圍要遠遠多於或大於一般的電子商務,其相關的協調工作和法律慣例規范都是國際性的;4、在我國國際商務的發展將具有社會連動和示範效應。
1. 貿易條件指數:出口價格指數/進口價格指數,當指數小於1時,表示貿易條件改善;當指數小於1時,表示貿易條件惡化。

2.對外貿易額在數值上等於一國的 進口總額 和 出口總額 之和。

3.某年世界出口貿易額為15 000億元,世界進口貿易顴為16 000億元,則該年世界貿易總額為 31000 億元。

4.斯密在其代表作《國富論》中提出絕對成本論理論,李嘉圖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比較成本論,其核心是兩優取重,兩劣取輕。

5.世界市場的運行機構包括國際貿易中心,世界運輸網,世界市場銷售渠道和信息網路。

6.產業內貿易理論主要從市場結構的角度,用規模經濟,產品差別和需求差別分析了產業內貿易現象;公司內貿易理論主要用交易成本,內部化理論分析了跨國公司的公司內貿易現象。

7.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從要素條件,國內需求,相關和支撐產業和公司戰略結構和競爭四組基本因素以及機遇和政府兩組輔助因素等六個方面分析了一個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的形成及其變化。

8.國際商品協定通常利用緩沖庫存、限額和多邊長期合同三種方法來調節供求,影響價格。
9.在封閉市場上,價格變動幅度很小,而在「自由市場」價格變動很大。
1.對外直接投資的四種形式是開辦獨資企業,收買並擁有外國企業的股權達到一定比例,同東道國辦合資企業和投資者投資利潤的再投資。
2.對外間接投資主要包括證券投資和借貸資本輸出,後者一般有政府援助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國際金融市場貸款和出口信貸。
3.跨國公司的母公司所在國稱為跨國公司的母國,子公司的經營所在國稱為東道國。
4.從跨國公司與對外直接投資的關系來看,對外直接投資是跨國公司形成的物質基礎,跨國公司則是對外直接投資的載體。
5.服務貿易在GATT烏拉圭回合談判中被納入談判議題,於1994年簽定了服務貿易總協定,簡稱GATS。
1.對外貿易政策由對外貿易總政策,國別(地區)政策和進出口商品與服務政策構成。
2.對外貿易政策的基本類型有:自由貿易政策,保護貿易政策和協調管理貿易政策。
3.重商主義者認為金銀是財富的惟一形態,財富來源於流通領域。主張採取保護貿易政策來發展對外貿易。
4.19世紀工業革命時期,英國和法國主張實行自由貿易政策,而與此同時,美國和德國則主張實行保護貿易政策,其代表人物是漢密爾頓和李斯特。
5.特別附加稅包括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
6.徵收關稅的方法主要有從價稅,從量稅,混合稅和選擇稅。
7.進口配額制主要分絕對配額和關稅配額。
8.「自動」出口配額制是出國在進國的要求或壓力下,「自動」規定一定期限內某些商品的出口配額。
9.進口許可證分為公開(一般)許可證和特種進口許可證。
10.自由港和自由貿易區以發展轉口貿易取得商業收益為主,是面向商業的;出口加工區則是面向工業。
11.根據關貿總協定規定,徵收反傾銷稅不得超過傾銷額。
12.普惠制的特點是普遍性,非歧視性,非互惠性。
1.關貿總協定(英文縮寫為GATT)是1947年在日內瓦簽訂的國際多邊協定。
2.關貿總協定至今已完成八輪談判,前五輪談判的主要議題是關稅減讓,肯尼迪回合首次涉及非關稅壁壘。在東京回合達成反傾銷稅,反補貼稅等協議,並給予發展中國家以普惠制。
3.世貿組織首次將服務貿易,知識產權和投資措施納入多邊貿易體制之中,比關貿總協定僅涉及 商品貿易的范圍廣泛。
4.世貿組織協定(英文縮寫為WTO)於1994年4月15日在馬拉喀什召開的部長級會議上通過,並採取「一攬子」方式和「單一整體」形式加以接受。
5.WTO扭轉了GATT在特定「敏感」領域的保護政策,如農產品,紡織品和服裝等。
6.關貿總協定對戰後國際貿易發展起到了一定促進作用,在歷次談判中發達資本主義國家得利較多。
7.世貿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總理事會可隨時召開會議以履行其解決貿易爭端和審議各成員貿易政策職責。

2、國際貿易訴訟與國際貿易仲裁相比有哪些特點?

國際貿易訴訟和國際貿易仲裁,所處理的是國際之間發生貿易糾紛。
國際貿易訴訟特點是:訴訟所涉及的一方當事人是外國人、爭議發生在外國或者訴訟所涉及的財產座落在外國或者屬外國人所有。
在國際貿易中,雙方當事人發生爭議後,若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而合同中又沒有訂立仲裁條款,則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要求通過司法訴訟來解決他們之間的爭議。這就是涉外民事訴訟。
在涉外民事訴訟中,一國法院必須首先確定它對案件是否有管轄權,然後才能決定是否受理該案。所以,在涉及國際貿易的訴訟中,確定哪一個國家的法院有管轄權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
大多數國家都是根據屬地管轄和屬人管轄這兩個標准來確定法院的管轄權。凡根據人或者事物的所在地或訴訟原因發生地來行使管轄權的就是主張屬地管轄;凡根據當事人的國籍歸屬來行使管轄權的就是主張屬人管轄。因此,在涉外民事案件中,若在訴訟的當事人或其財產、訴訟的標的物、產生爭議的法律關系或法律事實中有其中的一項是在某國境內或者是發生在該國境內,或者當事人一方具有該國國籍,該國就可能據此認為它對該案有管轄權。以上情形稱為訴訟案件和管轄國之間的聯系因素。

3、國際貿易,名詞解釋!謝謝~

有效關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以下 簡稱「三稅」)為計稅依據,分別與「三稅」同時繳納。凡繳納「三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按規定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對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目前暫不徵收)。

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區域設定不同的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
公式:
應納城建稅額=(實繳增值稅額+實繳消費稅額+實繳營業稅額)×適用稅率

根據《國務院關於教育費附加徵收問題的緊急通知》,
凡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都應依照國務院《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繳納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消費費的稅額為計征依據。
附加率:教育費附加率為3%
公式: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繳增值稅額+實繳消費稅額+實繳營業稅額)×附加率

有效保護率是指某個工業每單位產品增值部分的從價稅率,它受到該產品國內加工程度的大小及原材料、中間產品進口稅率高低的影響。
例如:一國生產一雙銈的成本是25美元,其中價值10美元的原材料來自進口,其他15美元是國內加工增值部分,假定對鞋所征之稅為30%,而對原材料征稅為5%:有效保護率=(0.3-(10/25)*0.05)/(1-0.4)=47%。

當製成品的進口稅率恰好等於其所用原材料的進口稅率,則製成品的有效保護率就等於其名義稅率;如果製成品的進口稅率高於其所用原材料的進口稅時,製成品的有效保護率就會高於其名義稅率。

4、國際貿易名詞解釋

國際貿易(International Trade)是指不同國家(和/或地區)之間的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交換的活動。

國際貿易是商品、服務和生產要素的國際轉移。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國際貿易是各國之間分工的表現形式,反映了世界各國在經濟上的相互共存。從國家的角度可稱對外貿易;從國際角度可稱國際貿易。國際貿易作為一門學科,它的研究對象是具有各自經濟利益的不同關稅區,即不同國家或地區之間的商品和服務的交換活動。

通過研究這些商品和服務交換活動的產生、發展過程,以及貿易利益的產生和分配,揭示這種交換活動的特點和規律。

5、求國際貿易{名詞解釋}

商品品質:Quality of commodity/proct
發盤:Offer
期接受:Overe acceptance
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L/C

6、國際貿易實務名詞解釋

1、貿易術語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2、良好平均品質

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3、 象徵性交貨

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的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貨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過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賣方憑單交貨、買方憑單付款。

4、中性包裝

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5、OCP條款

陸上運輸通常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定為內陸地區范圍。從遠東地區向美國OCP地區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惠費率。

7、國際貿易仲裁與國際貿易訴訟的區別

仲裁是合同雙方針對合同爭議交由合同約定的或法定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而訴訟是由法院參與的審判活動。

8、國際貿易的名詞解釋和簡答題

1、簡述古典學派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理論與赫——俄原理的主要區別1古典學派認為商品的價值是由生產商品所費的勞動時間決定,而以俄林為代表的新古典學派運用在互相依賴的生產結構中的多種生產要素的理論代替了古典學派的單一生產要素的理論。2古典學派認為國際貿易發生的原因是各個國家在生產各種商品時勞動生產率的差異,而且各國勞動生產率及其差異是固定不變的,物林在其理論中,則假定各個國家在生產商品時所使用的生產技術是一樣的,即生產函數相同,因而排除了各國生產率的差異,而是把各國間要素稟賦的相對差異以及在生產各種商品時利用各種生產要素的強度的差異作為國際貿易的基礎。

2、簡述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特點1被保護的商品不斷增加2限制進口措施的重點從關稅轉向非關稅A非稅措施的項目日益繁雜B非關稅措施的利用范圍日益擴大C非關稅措施的歧視性增長3貿易保護的重點以限制進口轉向鼓勵出口4貿易保護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3、簡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含義及其特點1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處於不同國家的錄事人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

2其特點是A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國際性B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具有買賣的標的物是貨物C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性質為買賣。

4、簡述國際貿易慣例的法的地位及其作用1國貿慣例的適用以當事人的意思自治為基礎,本不是法律,對貿易貿易具有強制性,買賣雙方有權在合同中作出與某項慣例不符的規定2國貿慣例對貿易實踐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如果雙方都同意用某種慣例來約束該項交易,並在合同中做出明確的規定時,這項約定的慣例便具有強制性,若雙方對某一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也未註明合同適用某種慣例,在合同執行中發生爭議時,受理該爭議案的司法和仲裁機構也往往會引用某一國貿慣例進行判決或裁決。

5、試述李斯特保護幼稚產業理論的主要內容並對該理論學院伯一評價(一)主要內容1對古典自由貿易理論提出批語。指出比較成本說忽視國家、民族的長遠利益,只注重交換傺 注重生產能力和形成,不利於德國生產力的發展,不利於國家競爭力的增強,不利於國德真正實現政治經濟獨立。

2批語古典自由貿易理論忽視了各國經濟和歷史的特點,認為各國對外貿易的政策的選擇應全面考慮其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取決於該國當時所具備的各種條件和所達到的經濟發展水平。

3主張國家干預經濟生活,認為通過政府對國民經濟活動的一部分加以限制,來保證國家經濟利益的實現,而國家利益的保證是持久的個人利益實現的前提。

4保護對象為有發展前途,有潛在發展優勢的產業,經過一段時間的保護和發展之後能夠成長起來,並能帶動整個經濟的發展,以30年為最高保護時間。

5通過禁止輸入與徵收高額關稅的辦法來保護幼稚工業,以免稅或徵收少量進口關稅中的方式鼓勵復雜機器進口。

(二)理論政策評價

1積極意義

1)保護幼稚產業理論把經濟發展看作一個規律性的歷史過程來研究,強調國際貿易中國家、民族的長遠利益,強調各國應根據各自國家的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選擇對外貿易政策。

2)認為國家生產力水平直接關繫到國家的興衰存亡,而建立高度發達的工業又是提高生產力的關鍵,因而有必要對國家處於發展中的、有前途的,但遭遇到國外有力競爭的產業部門採取適當的保護。

3)強調保護的過渡性和有選擇性,強調貿易保護是達到發展工業、發展生產力目的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認為隨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提高將逐步降低保護,最終走向自由貿易。

4)對美、德當時經濟政策的形成產生重大影響。

2缺陷1)對生產力的理解比較含糊,對影響生產力的因素分析也很混亂。

2)以經濟部門作為劃分經濟發展階段的基礎歪曲了社會經濟發展的真實過程。

3)保護對象的選擇缺乏客觀具體的標准。

6、簡述管理貿易、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的區別管理貿易是介於自由貿易與保護貿易之間,屬於有組織的自由貿易。1)管理貿易不同於自由貿易,管理貿易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競爭,國家之間的貿易活動夾雜了許多人為干預因素。2)管理貿易不同於保護貿易,保護貿易只關心本國的經濟利益,而管理貿易則是在尋求整體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兼顧貿易夥伴經濟利益的同時,追求本國利益的最大化。

7、簡述早、晚期重商主義的異同共同點:把貨幣和財富混為一談,認為一個國家擁有的黃金白銀越多,其財富的擁有量就越大,因而也就越富有。貿易可以不斷增加一國貨幣量,從而增加國家財富。

區別點:早期重商主義認為貨幣-金貨是唯一的財富,任何商品輸入都會使貨幣輸出、減少本國貨幣擁有量,從而減少本國財富。因而一國應盡可能多輸出少輸入,最好不輸入。同時為保留貨幣,該理論禁止貨幣出口。

2晚期重商主義認為增加財富的手段是發展對外貿易,但賣給外國人的商品總值應大於購買他們的商品總值,把貨幣與商品聯系起來,措出貨幣產生貿易,貿易增加貨幣、主張擴大出口,養活外國製品的進口,主張發展加工業和轉口貿易。

8、簡述班輪運輸的特點船舶按照固定的航期表,沿著固定的航線和港口來往運輸,並按相對固定的運費率收取運費,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點。

由船方負責配載裝卸,裝卸費包括在運費中,貨方不再另付裝卸費,船貨雙方也不計滯期費和速遣費。

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班輪承運貨物件的品種,數量比較靈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

9、簡述對發盤的實質性變更是有關貨物價格、付款、貨物質量和數量、交貨地點和時間,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賠償責任范圍或解決爭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條件。均視為實質上變更發盤的條件。實質性變更是對發盤的拒絕,構成還盤。

10、試述關稅的經濟效應1關稅的價格效應是指徵收進口稅,對征稅國內和國際市場價格的影響。一般來說表現為促使價格上漲。價格上漲程度取決於進口國對國際市場的影響力和該征稅商品的蒼供求強發生 . 2關稅的貿易條件效應是指徵收進口關稅對徵收貿易條件的影響,一般來說,徵收進口稅在征稅國為大國的條件下可以改善征稅國的貿易條件。

3關稅的稅收效應指徵收進口稅務局征稅國稅收收入的影響,一般而言,進口征稅對一國稅收的影響取決於征稅帶來的稅收收入的增加,與由於征稅而減少進口,從而減少的稅收的凈值。

4關稅的保護效應提徵收進口稅對進口國國內生產的影響。一般地,徵收進口稅將會使進口品價格提高,對國內生產具有保護、促進、擴大的作用,但會降低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特定條件下可以扶持國內新興產業或幼稚產業。

5關稅的國際收支效應指徵收進口關稅對征稅國國際收支的影響。征稅在供需彈性不發生變化的條件下,將會減少部分進口,對國際收支順差有積極作用,但如果貿易對於國採取相應的報復措施,征稅對一國國際收支的凈效果則需做具體的分析。

11、簡述二戰後自由化的表現形式和主要特點1表現形式A大幅度削減關稅B降價或撤銷非關稅壁壘2主要特點A美國成為戰後貿易自由化的積極推行者B各國經濟的恢復與發展為戰後貿易自由化建立了物質基礎。C戰後貿易自由化是在國家壟斷資本主義日益加強的條件下發展起來的,因而帶有濃重的政府幹預色彩。D各種區域性貿易集團、關稅中與貿易總協定的建立都是以貿易自由化為宗旨;E戰後貿易自由化發展不平衡。

12、簡述協議性分工的適用條件1兩個(或多數)國家資本勞動稟賦比例差異不大;工業化水平和經濟發展階段大致相等,協議性分工的對象產品在哪個國家都能進行生產。

2作為協議分工對象的商品,必須是能夠獲得規模經濟的商品。

3不論對哪個國家,生產X商品或生產Y商品的利益都應該沒有很大差別,否則就不容易達成協議。

13、簡述發盤的撤回與撤銷的區別與聯系撤回是指發盤尚未生效,發盤人採取行動,阻止它的生效。撤銷是指在發盤已生效後,發盤人以一定方式解除發盤對其的效力。一項發盤即使是不可撤銷的,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發盤到達受盤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盤人。

14、簡述進出口公司審核信用證的要點1對信用證本身說明的審核,其中包括信用證金額應與合同金額相一致;

2對信用證有關貨物記載的審核,如有關商品貨名、規格、數量等各項內容必須和合同規定相符,注意有無另外的特殊條件。

3對單據的審核,主要包括商業發票、提單、保險單等。

4對信用證有關時間說明的審核。裝運期等必須與合同規定相一致。

15、試述關稅同盟的靜態效應1貿易創造效應,由生產利得和消費利得構成。關稅同盟建立後,在比較優勢的基礎上使生產更加專門化,關稅同盟某個成員國的一些國內生產品將被其他成員國生產成本更低,價格更低的產品所取代。資源使用效率提高,擴大了生產。同時,該國該項產品消費開支養活提高了社會福利水平。2貿易轉移效應,關稅同盟建立前,該成員國從世界上生產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國家進口。關稅同盟建立後,轉向同盟內生產效率最市制國家。如果同盟內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不是世界上生產效率最高的國家,其結果會增加進口成本,擴大消費開支,從而使該國的社會福利水平下降。3貿易擴大效應。關稅同盟建立後,A國國內X產品的價格,無論是在貿易創造條件下,還是轉移條件下都比成立前要低。如果A國X產品存在需求價格彈性則A國對X產品的需求會增加,將會使A國的X產品進口數量增加,促進成員國間貿易的擴大。4關稅同盟建立後,可以減少行政開支。5關稅同盟建立後,可以減少走私。6關稅同盟建立後,可以加強集體談判力量。

16、簡述壟斷時期的超保護貿易政策的特點與自由競爭時期的保護貿易政策相比,超保護貿易政策有著自己的特點:

1不僅保護幼稚工業而且更多地保護國內發達的或出現衰落的工業。

2不再是培養自由競爭的能力,而是鞏固和加強對國內外市場的壟斷。

3不是防禦性地限制進口,而是在壟斷國內市場的基礎上對國外市場進行進攻性措施。

4不是保護代表先進勢力的一般工業資產階級,而是保護大壟斷資產階級。

5保護政策的措施不僅有關稅和貿易條約,還有其他各種獎入限出的措施。

17、簡述WTO的基本原則1貿易自由化。各成員方通過多邊貿易談判降低和約束關稅,取消其他貿易壁壘,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擴大本國市場准入。

2非歧視原則。

3關稅保護與取消數量限制原則,把關稅作為保護國內市場的主要手段。

4可預見性,穩定發展貿易原則。5促進公平競爭原則。

6對發展中國家特殊優惠原則。

7區域性貿易安排。

8透明度原則9允許例外和實施保障措施。

18、簡述對外加工裝配業務的作用1對於承接方的作用A克服本國生產能力有餘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為國家增加外匯收入B開發勞動力資源,增加就業機會,並繁榮地方經濟C有利於引進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促進外向型經濟的發展;

2對於委託方的作用A降低產品的成本,增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B有利於委託方所在國的產業結構調整。

19、簡述托收當事人及其職責1委託人,委託銀行辦理托收業務,通常是出口人。

2托收銀行,接受委託人的委託,辦理托收業務。

3代理銀行,接受託收行的委託向付款人收取票款的進口地銀行,通常是托收銀行的國外分行或代理行;

4付款人,買賣合同的當事人。

20、試述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1當事人必須在自願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一方自願發價,另一方明確表示願意承諾,雙方自願表示達成協議的誠意,承諾履行合同責任與義務,如果一方採取強制、威脅、蠛、許騙手段,迫使對方就範,則訂立的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2賣賣雙方當事人應具有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自然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法人擁有獨立同產,以自己的名義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律實體。

3合同必須以雙方互惠,有償為原則。合同一方所享有的權利,是以另一方所負有的義務為基礎,雙方互有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責任與義務,都負有向對方賠償的責任。

4合同的標的和內容必須僉。

5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21、簡述管理貿易實現的機制和途徑1通過國際會議對貿易實行贛性的管理2地區貿易集團通過條約、協定和建立超國家機構對地區貿易進行管理;

3通過多邊政府協定和組織對參加方的貿易關系進行管理4通過具體的商品協定和生產國組織對具體商品的產、銷、價格進行管理5通過標准化對國際貿易行為、商品規格、質量進行管理6通過雙邊政府貿易協定或協議直轄市和管理雙邊貿易關系。

7各國政府加強對貿易活動的宏觀干預。

22、簡述非關稅壁壘與關稅壁壘相比有哪些不同1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具有更大的靈活性和針對性。

2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更能直接達到限制進口的目的。

3非關稅壁壘比關稅壁壘更具有隱蔽性和歧視性。

23、簡述仲裁協議的作用1約束雙方當事人只能以仲裁方式解決爭議,不得向法院起訴;

2排除法院對有關案件的管轄權3使仲裁機構和仲裁員取得對有關爭議案的管理權。

24、簡述寄售的特點1寄售人先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市場(寄售地),然後經代銷人在寄售地向當地賣主銷售;

2寄售人與代銷人之間是委託代售關系,而非買賣關系3寄售物在售出之前,包括運輸途中和到達寄售地後的一切費用和風險,均由寄售人承擔4寄售貨物裝運出口後,在到寄售地前也可採用出售路貨的方法,先行銷售,即當貨物尚在運輸途中,由代銷人尋找買方出售。

25、試述凱恩斯主義的貿易保護理論的理論依據及其評價凱恩期在批判傳統經濟理論的基礎上,以有效需求不足為基礎,以邊際消費傾向、邊際醬效率、錄活偏好三個基本規律為核心,以國家干預經濟生活為政策基點,把對外貿易和國內就業結合起來,創立了保護就業理論,其追隨者又充實和發展了凱恩斯的觀點,從宏觀角度誰了對外貿易差額。對國內經濟的影響,主張國家干預,實行獎出限入的政策,最終形成了凱恩斯主義的貿易保護理論。

1投資乘數原理。認為一國投資量的變動與國民收入的變動之間客觀存在一種依存關系,由投資而引發的國民收入變動往往幾倍於投資量的變動,其倍數的大小則取決於該國的邊際消費傾向;

2對外貿易乘數原理:一國出口或進口的波動會對國民收入的變動產生倍數影響,國民收入的變動量將幾倍於出口或進口的變動量,公式如下國是淡理論評價1凱恩斯主義的保護貿易理論是用以說明發達國家如何通過實施保護貿易政策,實現國內充分就業,提高國民收入水平,以保持其在國際經濟貿易中的領先地位。

2對外貿易乘數提示了貿易量與一國宏觀經濟以及各主要變數,如投資、儲蓄等之間的相互依存關系,在某種程度上指出了對外貿易與國民經濟發展之間的某些內在的規律性。

3從理論上,凱恩斯主義的保護貿易理論沒有多少新意,與其他理論相比更側重於政策方面,即理論的實用性,因而成為發達國家推選超保護貿易政策的理論依據。

4沒有考慮國家之間貿易政策的連鎖反應,一國的獎出限入熱必會引起其他貿易夥伴國的報復,從長期看,會對一國經濟與貿易產生更為嚴重的負面效果5對外貿易差額對一國經濟發展積極作用的發揮只有在世界總進口值增加的條件下才能執行否則依靠降低出口價格來維護出口擴張的做法無法長期對國民經濟增長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