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確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
企業是社會的經濟細胞,也是眾多社會主體利益的交匯點。人們關注企業社會
責任問題,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談企業的社會責任,首先要准確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不能把企業社會責任僅僅理解為辦公益事業和社會捐贈;強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是要求企業不重視自己的經濟效益,也不是主張新的「企業辦社會」。我們今天講的企業社會責任,有著特定的含義。
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源於歐美國家,與國際勞工運動、消費者運動、環保運動、女權運動有著密切的聯系,是在世界上一系列社會問題日趨嚴重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世界銀行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重要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有關的政策和實踐的集合,它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於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目前國際上人們普遍認同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我們在探討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時,不僅要考慮國際上的一般含義,還要考慮我國的特殊性。總的來說,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也就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中國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為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而承擔的一系列責任。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財富大大增加,人們在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的同時,更加重視環境改善,更加重視社會福利,更加重視扶助困難群眾,更加重視構建和諧社會。這樣,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自然也就進入人們的視線,引起廣泛的關注。因此,談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必須同我國國情的變化相結合,同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相結合,同經濟與社會的轉型特點相結合。
當前,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利於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得到很大的發展,為經濟增長、市場繁榮作出了巨大貢獻,為人民群眾提供了豐富的產品和服務,並通過納稅等形式履行著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但也應該看到,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不講社會責任,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逃避稅收、財務欺詐、拖欠工資、忽視安全、坑害顧客等現象還大量存在。這些行為造成了企業與員工、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投資者以及企業與自然環境之間的矛盾沖突,影響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因此,有必要採取政府引導、法律保障、社會監督、企業自身規范相結合的辦法,建立健全相關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利於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眾多企業已經從追求做大做強階段逐步發展到追求做久階段,開始追求「基業常青」、「永續經營」和「可持續發展」。企業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孤立存在和發展。企業要做到「永續經營」,不僅要處理好內部關系,而且要處理好外部關系,包括與消費者的關系,與國家、社會的關系,與自然環境的關系等。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實現發展壯大。從一定角度說,企業「永續經營」的過程也是企業從自身能力出發持續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同時還要看到,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已經同國際貿易問題緊密地交織在一起,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陳佳貴)
2、國企的社會責任有哪些
企業不僅僅是謀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體,企業作為是社會的細胞體,還是社會整體財富積累、社會文明進步、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推動者。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需要充分考慮經濟、社會、環境這三重底線,需要對員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環境等一系列對象負責。簡單說,企業的社會責任可以表現為關心員工成長、對消費者權益負責、關注環境保護、救助社會中需要關心的群體等等。
企業是社會的經濟細胞,也是眾多社會主體利益的交匯點。人們關注企業社會 責任問題,是社會進步的重要表現。談企業的社會責任,首先要准確把握企業社會責任的內涵。不能把企業社會責任僅僅理解為辦公益事業和社會捐贈;強調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不是要求企業不重視自己的經濟效益,也不是主張新的「企業辦社會」。我們今天講的企業社會責任,有著特定的含義。 企業社會責任運動源於歐美國家,與國際勞工運動、消費者運動、環保運動、女權運動有著密切的聯系,是在世界上一系列社會問題日趨嚴重的背景下發展起來的。世界銀行把企業社會責任定義為:企業與重要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價值觀、遵紀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區和環境有關的政策和實踐的集合,它是企業為改善利益相關者的生活質量而貢獻於可持續發展的一種承諾。目前國際上人們普遍認同的企業社會責任理念是:企業在創造利潤、對股東利益負責的同時,還要承擔對員工、對社會和環境的社會責任,包括遵守商業道德、生產安全、職業健康、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節約資源等。 我們在探討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時,不僅要考慮國際上的一般含義,還要考慮我國的特殊性。總的來說,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也就是符合中國國情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中國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為促進科學發展和社會和諧而承擔的一系列責任。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推進,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社會財富大大增加,人們在物質文化生活水平顯著提高的同時,更加重視環境改善,更加重視社會福利,更加重視扶助困難群眾,更加重視構建和諧社會。這樣,企業社會責任問題自然也就進入人們的視線,引起廣泛的關注。因此,談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必須同我國國情的變化相結合,同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相結合,同經濟與社會的轉型特點相結合。 當前,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利於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企業得到很大的發展,為經濟增長、市場繁榮作出了巨大貢獻,為人民群眾提供了豐富的產品和服務,並通過納稅等形式履行著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但也應該看到,在我國的一些企業中,不講社會責任,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逃避稅收、財務欺詐、拖欠工資、忽視安全、坑害顧客等現象還大量存在。這些行為造成了企業與員工、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投資者以及企業與自然環境之間的矛盾沖突,影響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因此,有必要採取政府引導、法律保障、社會監督、企業自身規范相結合的辦法,建立健全相關激勵約束機制,促進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自覺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有利於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經過30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眾多企業已經從追求做大做強階段逐步發展到追求做久階段,開始追求「基業常青」、「永續經營」和「可持續發展」。企業不是孤立存在的,也不可能孤立存在和發展。企業要做到「永續經營」,不僅要處理好內部關系,而且要處理好外部關系,包括與消費者的關系,與國家、社會的關系,與自然環境的關系等。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實現發展壯大。從一定角度說,企業「永續經營」的過程也是企業從自身能力出發持續履行社會責任的過程。同時還要看到,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已經同國際貿易問題緊密地交織在一起,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
3、社會責任與道德准則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企業社會責任,指的是企業在賺取利潤的同時,還必須承擔對環境、社會和利益相關者的責任。現代文明社會,企業社會責任已不再是道德呼籲,而是剛性的制度約束。國際通行的「社會責任8000」(簡稱SA8000)認證,是全球第一個可用於第三方認證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標准,對童工、健康與安全、歧視、工作時間和工資等問題作出了具體規定。
但在我國,社會責任似還未獲企業完全接受和引起足夠的重視,而實行「SA8000」認證管理並獲認證的企業更是少之又少。隨著全球貿易的緊密及其「游戲規則」的變化,已經使中國企業品嘗到了難言的苦澀,在未來則更面臨嚴峻挑戰。
今年5月1日,歐美等國家提高了商品准入門檻,開始強制推行「社會責任8000」認證。據廣東省檢驗檢疫局的資料顯示,目前廣東有七成企業不符合該認證標准,將面臨損失大批訂單的危險(8月31日《南方都市報》)。實際上,這樣的事情已在沿海企業中接連發生。中山市一家500人的鞋廠,因工人工資未達到當地法律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而被客戶停單兩個月;一家台資鞋廠則因發生女工中毒事件而被全部撤單,幾乎使企業陷入絕境。據調查,2000年以後,絕大部分歐美企業都對其供應商實施社會責任評估和審核。
可以看出,「社會責任8000」認證標准,已成為中國企業尤其是出口型企業在進行對外貿易時無法繞過的又一「壁壘」。業界專家認為,面對嚴峻挑戰,與其消極對待、坐失商機,不如順應潮流,積極應對。而且,愈早實施社會責任認證,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提高市場競爭力愈有利。
由於「SA8000」認證被認為是國際貿易中繼貿易壁壘、技術壁壘之後的又一壁壘———「人權壁壘」。起初,政府部門和企業總是以不符合國情,或者認為這是西方社會對發展中國家實施的人權歧視政策,而不願對此予以正視和積極應對。然而對一項國際通行的「游戲規則」,且在經濟全球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消極對待既不利於中國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的競爭,也無法使中國企業置身事外。殘酷的事實也恰好無可爭辯地證明了這一點。如今政府部門和部分企業已經轉變觀念,並已著手研究和制訂中國的GB—SA8000標准以應對新挑戰。
4、什麼是企業文化,什麼叫責任/
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
「社會責任標准」(SA8000)是在一個充滿爭議的情境中產生的,作為一項新的國際認證標准,它正日益成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一個門檻;而且,它對提升企業道德水平的積極意義也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
從社會責任標准說起
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有關國際貿易與勞工標準的關系一直是個爭論話題。發展中國家勞動力低廉,出口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如紡織、服裝、製鞋、玩具等行業;發達國家在這些行業不具有價格優勢,它們就試圖通過抬高勞工標准,限制進口來保護本國產品和就業。在近年許多國際會議上,西方國家的代表和專家一再提出,各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尤其是勞工狀況的差異,使自由貿易情況變得復雜起來,必須採取協調一致的限制行為,甚至應該將人權、環保等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即形成所謂「社會條款」。這些做法遭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
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底WTO新加坡部長會議的宣言重申,支持國際勞工組織提高勞工標準的工作,表示相信「由增加貿易和進一步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經濟增長與發展有助於改進這些標准。我們反對把勞工標准用作保護主義目的,並承認一些國家,特別是低工資的發展中成員在這方面的相對優勢。」這就在承認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同時,提出了改進各國勞工標準的要求,但反對利用它來進行貿易保護。1999年,美國向WTO建議成立「貿易與勞工」工作組,並與歐盟一道提出將勞工標准問題列入多邊談判的議題。
就是在這個背景下,一個由國際非政府組織推出的「社會責任標准」(SA8000)逐步浮出水面。2001年12月,又發表了SA8000標準的第一個修訂版。
SA8000標准出台並沒有多久,但被認為很可能與ISO9000(國際質量標准)和ISO14000(國際環境標准)一樣成為新的國際標准。2004年,歐美一些國家開始強制推行SA8000標准認證。接受SA8000標准對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企業是一個嚴峻的挑戰。據測算,我國每出口1億美元產品可為1.2萬人提供就業機會,按2004年出口規模,就事關7千萬人的就業。但近年來,我國沿海地區已有好幾千家企業接受過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調查。廣東、江蘇兩省在2004年發生多起企業拒絕接受SA8000認證,被中止合作的事例。隨著我國進一步兌現WTO承諾,有關企業在這個問題上切不可掉以輕心。
企業不但要對股東負責,也要對利益相關者負責
盡管人們對將勞工標准與國際貿易掛鉤的做法多有爭議,但重視勞動者權利、提高勞動標准畢竟是大勢所趨。因為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往往意味著有較大的道德風險,而這種道德風險隨時可能轉化為商業風險。事實上,國際社會對企業競爭力的要求也越來越注重這一點。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果各國都以降低勞動標准來提高國際競爭力,結果必然導致競相趨劣,受害的是全世界的勞動者。
以往人們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但現在這樣的看法遇到了質疑,批評者認為,企業作為在自由協議基礎上組成的獨立實體,它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說企業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為了證明其產品是在道德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就必須把社會責任視為增進經營信譽和公眾形象的重要事項。只有確立起社會責任,才能獲得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協議。
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的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如何滿足這些利益要求,就成為企業倫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傳統的企業都是立足於個人(股東)本位,以最大限度地營利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而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企業對股東負有責任,就是使他們的投資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是對投資負責或者說是經濟責任;企業對其他利益相關者還有社會責任,這個責任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依賴,實現良好合作的重要條件。企業處在廣泛的社會關系中,與利益相關者還有一些非契約性的關系(譬如保護環境、慈善事業),這些關系雖然不像契約關系那樣剛性,但企業同樣應該考慮其行為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協調有關利益關系。質言之,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不能不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並致力於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股東利潤的最大化。
既然非股東利益相關者在企業中有利益關系,企業對他們的利益就必須有所維護和保障。社會責任既是一種積極責任,又是一種消極責任。所謂積極是指該責任是企業所應盡的義務,而違反了則將產生某種道義上甚至法律上的否定性後果,後者就是消極責任了。人們過去比較多地將社會責任視為積極責任,但近來更強調對不負責任的否定性後果也一定要制裁。
企業是一個負有社會責任的主體,做它認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對向它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負責,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負責,對由此產生的社會效果和環境效果負責等等,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員工負責,尊重和關心他們,維護他們的權益。
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勞動者維權
SA8000標準的要素來自國際勞工組織有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廢除強迫勞動、消除童工和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等8項國際勞工公約(核心公約)和若干建議條款,以及《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行為公約》有關內容。事實上,這個標准之於實現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意義在今天已經得到了更多的肯定。
SA8000標準是將有關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道德要求引進企業的行為准則,是一個明確企業社會責任,並為之提供了一套指標體系的勞動標准。由於許多跨國公司對其全球供應商進行了社會責任方面的評估和審核,「社會責任」這個概念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訂單的附加條件中,企業管理也從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擴展到了社會責任管理。我國目前在生產安全、員工福利等方面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而且這些差距短期內難以消除。我們反對有人借推行SA8000標准構築新的貿易壁壘,但還是應該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具體情況,關注這個標准對勞動者維權、對企業道德的正面效果。
我們現在講的企業社會責任,不是計劃經濟時代那種把員工的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攬的做法,而是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還必須以合乎道德的行動來回報社會。這個標准一是強調企業賺取利潤應重視以人為本,生產過程人性化,確保產品符合道德要求;二是通過關注員工權益、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來改善企業內部關系,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感情;三是加強產品信息的透明度,如實說明生產條件,營造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聲譽,以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及其產品的信任;四是倡導勞工權益監督標准化,使用戶不必單獨制定對供應商的道德標准並進行審核。從長期看,這些措施都有利於企業的持續發展。
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維護勞動者權益責無旁貸。勞動者權利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並作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在國際上,我國迄今已批准23項國際勞工公約,並承諾履行這些公約規定的義務。在國內,我國已形成了以《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體系。其實,SA8000標准有關條款並沒有超出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我國的勞動立法,除少數內容外大多已與國際接軌。但是《勞動法》頒布多年,在一些地方貫徹執行卻遲遲不到位。我們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由於所有制關系的調整,勞動關系發生了深刻變化,維護勞動者權益,光靠企業的道德自律是不行的,政府和社會力量也要強力介入。
當勞動者權利遭到侵犯或實現受阻時,公共權力應該提供及時、有力和低成本的援助,而且這些援助必須落實為法律制度,必須具體化、明確化並具有可操作性,使勞動者權益能夠獲得切實的保障,廣大勞動者有能力依法維權。政府作為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協調者,還必須採取行政干預和經濟調控等手段,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方向,同時依靠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包括發揮行業協會、工會等社團組織和媒介輿論的作用。
集體談判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勞資沖突、增進勞資合作的有效機制,而勞動者權益的有效維護就取決於勞動者有組織的博弈能力。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享有包括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集體協商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民主參與和民主管理的權利。而有代表性的工會組織是實現這些權利的前提。我國工會組織的擴展,以及建立有效的集體談判機制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5、國際貿易畢業論文可以寫出口貿易這方面的嗎?還需要一些數據嗎
開始我也很來苦惱的,還是同源學給的莫'文網,專業的就是靠譜,很快就幫我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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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國際貿易中的獨立擔保
6、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經營目的 為什麼企業要承擔社會責任
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 「社會責任標准」(SA8000)是在一個充滿爭議的情境中產生的,作為一項新的國際認證標准,它正日益成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一個門檻;而且,它對提升企業道德水平的積極意義也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從社會責任標准說起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有關國際貿易與勞工標準的關系一直是個爭論話題。發展中國家勞動力低廉,出口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如紡織、服裝、製鞋、玩具等行業;發達國家在這些行業不具有價格優勢,它們就試圖通過抬高勞工標准,限制進口來保護本國產品和就業。在近年許多國際會議上,西方國家的代表和專家一再提出,各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尤其是勞工狀況的差異,使自由貿易情況變得復雜起來,必須採取協調一致的限制行為,甚至應該將人權、環保等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即形成所謂「社會條款」。這些做法遭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底WTO新加坡部長會議的宣言重申,支持國際勞工組織提高勞工標準的工作,表示相信「由增加貿易和進一步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經濟增長與發展有助於改進這些標准。我們反對把勞工標准用作保護主義目的,並承認一些國家,特別是低工資的發展中成員在這方面的相對優勢。」這就在承認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同時,提出了改進各國勞工標準的要求,但反對利用它來進行貿易保護。1999年,美國向WTO建議成立「貿易與勞工」工作組,並與歐盟一道提出將勞工標准問題列入多邊談判的議題。就是在這個背景下,一個由國際非政府組織推出的「社會責任標准」(SA8000)逐步浮出水面。2001年12月,又發表了SA8000標準的第一個修訂版。SA8000標准出台並沒有多久,但被認為很可能與ISO9000(國際質量標准)和ISO14000(國際環境標准)一樣成為新的國際標准。2004年,歐美一些國家開始強制推行SA8000標准認證。接受SA8000標准對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企業是一個嚴峻的挑戰。據測算,我國每出口1億美元產品可為1.2萬人提供就業機會,按2004年出口規模,就事關7千萬人的就業。但近年來,我國沿海地區已有好幾千家企業接受過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調查。廣東、江蘇兩省在2004年發生多起企業拒絕接受SA8000認證,被中止合作的事例。隨著我國進一步兌現WTO承諾,有關企業在這個問題上切不可掉以輕心。企業不但要對股東負責,也要對利益相關者負責盡管人們對將勞工標准與國際貿易掛鉤的做法多有爭議,但重視勞動者權利、提高勞動標准畢竟是大勢所趨。因為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往往意味著有較大的道德風險,而這種道德風險隨時可能轉化為商業風險。事實上,國際社會對企業競爭力的要求也越來越注重這一點。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果各國都以降低勞動標准來提高國際競爭力,結果必然導致競相趨劣,受害的是全世界的勞動者。以往人們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但現在這樣的看法遇到了質疑,批評者認為,企業作為在自由協議基礎上組成的獨立實體,它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說企業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為了證明其產品是在道德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就必須把社會責任視為增進經營信譽和公眾形象的重要事項。只有確立起社會責任,才能獲得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協議。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的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如何滿足這些利益要求,就成為企業倫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傳統的企業都是立足於個人(股東)本位,以最大限度地營利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而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企業對股東負有責任,就是使他們的投資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是對投資負責或者說是經濟責任;企業對其他利益相關者還有社會責任,這個責任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依賴,實現良好合作的重要條件。企業處在廣泛的社會關系中,與利益相關者還有一些非契約性的關系(譬如保護環境、慈善事業),這些關系雖然不像契約關系那樣剛性,但企業同樣應該考慮其行為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協調有關利益關系。質言之,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不能不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並致力於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股東利潤的最大化。既然非股東利益相關者在企業中有利益關系,企業對他們的利益就必須有所維護和保障。社會責任既是一種積極責任,又是一種消極責任。所謂積極是指該責任是企業所應盡的義務,而違反了則將產生某種道義上甚至法律上的否定性後果,後者就是消極責任了。人們過去比較多地將社會責任視為積極責任,但近來更強調對不負責任的否定性後果也一定要制裁。企業是一個負有社會責任的主體,做它認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對向它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負責,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負責,對由此產生的社會效果和環境效果負責等等,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員工負責,尊重和關心他們,維護他們的權益。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勞動者維權SA8000標準的要素來自國際勞工組織有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廢除強迫勞動、消除童工和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等8項國際勞工公約(核心公約)和若干建議條款,以及《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行為公約》有關內容。事實上,這個標准之於實現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意義在今天已經得到了更多的肯定。SA8000標準是將有關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道德要求引進企業的行為准則,是一個明確企業社會責任,並為之提供了一套指標體系的勞動標准。由於許多跨國公司對其全球供應商進行了社會責任方面的評估和審核,「社會責任」這個概念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訂單的附加條件中,企業管理也從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擴展到了社會責任管理。我國目前在生產安全、員工福利等方面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而且這些差距短期內難以消除。我們反對有人借推行SA8000標准構築新的貿易壁壘,但還是應該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具體情況,關注這個標准對勞動者維權、對企業道德的正面效果。我們現在講的企業社會責任,不是計劃經濟時代那種把員工的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攬的做法,而是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還必須以合乎道德的行動來回報社會。這個標准一是強調企業賺取利潤應重視以人為本,生產過程人性化,確保產品符合道德要求;二是通過關注員工權益、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來改善企業內部關系,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感情;三是加強產品信息的透明度,如實說明生產條件,營造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聲譽,以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及其產品的信任;四是倡導勞工權益監督標准化,使用戶不必單獨制定對供應商的道德標准並進行審核。從長期看,這些措施都有利於企業的持續發展。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維護勞動者權益責無旁貸。勞動者權利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並作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在國際上,我國迄今已批准23項國際勞工公約,並承諾履行這些公約規定的義務。在國內,我國已形成了以《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體系。其實,SA8000標准有關條款並沒有超出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我國的勞動立法,除少數內容外大多已與國際接軌。但是《勞動法》頒布多年,在一些地方貫徹執行卻遲遲不到位。我們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由於所有制關系的調整,勞動關系發生了深刻變化,維護勞動者權益,光靠企業的道德自律是不行的,政府和社會力量也要強力介入。當勞動者權利遭到侵犯或實現受阻時,公共權力應該提供及時、有力和低成本的援助,而且這些援助必須落實為法律制度,必須具體化、明確化並具有可操作性,使勞動者權益能夠獲得切實的保障,廣大勞動者有能力依法維權。政府作為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協調者,還必須採取行政干預和經濟調控等手段,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方向,同時依靠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包括發揮行業協會、工會等社團組織和媒介輿論的作用。集體談判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勞資沖突、增進勞資合作的有效機制,而勞動者權益的有效維護就取決於勞動者有組織的博弈能力。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享有包括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集體協商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民主參與和民主管理的權利。而有代表性的工會組織是實現這些權利的前提。我國工會組織的擴展,以及建立有效的集體談判機制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7、為什麼企業作為一個經濟組織,還要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
------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的主體,享有社會賦予的相應權利,支配和消耗著屬於全社會的資源,並對社會以及自然資源和環境帶來負面影響,這些大都不是通過市場交易所能補償的。因此,根據責任和權利對等的原則,企業不僅應為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推進社會經濟發展,還須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一、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的基本單位,理應成為相應的社會責任主體。企業是眾多社會主體利益的交匯點,每個企業都是社會經濟肌體的一個部分,須各負其責,否則就會擾亂社會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在現代社會,企業被賦予公民的社會身份,作為法人組織享有民事權利與行為能力,從而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企業作為社會生產和服務的組織者,擁有相應的社會資源支配權。這些本來屬於人們共有的社會資源,由於企業的產生而被聚集在一起,為企業所支配和使用,企業自然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二、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企業不講社會責任,浪費資源、污染環境、逃避稅收、財務欺詐、拖欠工資、忽視安全、坑害顧客等,會造成了企業與員工、企業與消費者、企業與投資者以及企業與自然環境之間的矛盾沖突,影響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企業作為契約關系的主導方、組織利益的支配者,需要履行相應責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三、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於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企業不是孤立存在的,。企業要做到「永續經營」,不僅要處理好內部關系,而且要處理好外部關系,包括與消費者的關系,與國家、社會的關系,與自然環境的關系等。只有這樣,企業才能得到社會的認同和支持,實現發展壯大。同時還要看到,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浪潮,企業社會責任問題已經同國際貿易問題緊密地交織在一起,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成為中國企業走向世界、參與國際競爭的必然選擇。事實上,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會獲得廣泛的社會認同,從而生成更強的持續發展能力。
8、100分求翻譯
After the WTO accession to the WTO tariff barriers between countries will no longer exist, by all traditional non-tariff measures will be in the WTO rules are standardized, Instead of emerging non-tariff measur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means to protect the market, These new measures with the reasonable appearance and internal conceal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non-tariff measures. The past two years the domestic export enterprise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ctivities frequently encountered following the technical barriers, Green (ecological) barrier after another emerging trade barriers --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domestic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or a new thing. the vast majority of its enterprises are ignorant or ill-informed. So the current main task is to enable domestic enterprises to truly understand the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its implementation will be to 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what kind of impact.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udy to find ou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f the measures adopted to address trade barriers Enterprise rece possible losses.
After the WTO accession to the WTO tariff barriers between countries will no longer exist, by all traditional non-tariff measures will be in the WTO rules are standardized, Instead of emerging non-tariff measur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means to protect the market, These new measures with the reasonable appearance and internal conceal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non-tariff measures. The past two years the domestic export enterprise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ctivities frequently encountered following the technical barriers, Green (ecological) barrier after another emerging trade barriers --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domestic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or a new thing. the vast majority of its enterprises are ignorant or ill-informed. So the current main task is to enable domestic enterprises to truly understand the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its implementation will be to 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what kind of impact.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udy to find ou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f the measures adopted to address trade barriers Enterprise rece possible losses.
After the WTO accession to the WTO tariff barriers between countries will no longer exist, by all traditional non-tariff measures will be in the WTO rules are standardized, Instead of emerging non-tariff measur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is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means to protect the market, These new measures with the reasonable appearance and internal concealment has become one of the most effective non-tariff measures. The past two years the domestic export enterprises engage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activities frequently encountered following the technical barriers, Green (ecological) barrier after another emerging trade barriers --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For domestic enterprises social responsibility or a new thing. the vast majority of its enterprises are ignorant or ill-informed. So the current main task is to enable domestic enterprises to truly understand the barriers to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its implementation will be to China international trade, what kind of impact. And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he study to find ou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s of the measures adopted to address trade barriers Enterprise rece possible losses.
9、企業該承擔怎樣的社會責任
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
「社會責任標准」(SA8000)是在一個充滿爭議的情境中產生的,作為一項新的國際認證標准,它正日益成為企業進入國際市場的一個門檻;而且,它對提升企業道德水平的積極意義也吸引了人們的注意力。
從社會責任標准說起
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有關國際貿易與勞工標準的關系一直是個爭論話題。發展中國家勞動力低廉,出口主要集中在勞動力密集型的產業,如紡織、服裝、製鞋、玩具等行業;發達國家在這些行業不具有價格優勢,它們就試圖通過抬高勞工標准,限制進口來保護本國產品和就業。在近年許多國際會議上,西方國家的代表和專家一再提出,各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尤其是勞工狀況的差異,使自由貿易情況變得復雜起來,必須採取協調一致的限制行為,甚至應該將人權、環保等條件納入國際貿易范疇,即形成所謂「社會條款」。這些做法遭到了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強烈反對。
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底WTO新加坡部長會議的宣言重申,支持國際勞工組織提高勞工標準的工作,表示相信「由增加貿易和進一步貿易自由化所帶來的經濟增長與發展有助於改進這些標准。我們反對把勞工標准用作保護主義目的,並承認一些國家,特別是低工資的發展中成員在這方面的相對優勢。」這就在承認發展中國家勞動力比較優勢的同時,提出了改進各國勞工標準的要求,但反對利用它來進行貿易保護。1999年,美國向WTO建議成立「貿易與勞工」工作組,並與歐盟一道提出將勞工標准問題列入多邊談判的議題。
就是在這個背景下,一個由國際非政府組織推出的「社會責任標准」(SA8000)逐步浮出水面。2001年12月,又發表了SA8000標準的第一個修訂版。
SA8000標准出台並沒有多久,但被認為很可能與ISO9000(國際質量標准)和ISO14000(國際環境標准)一樣成為新的國際標准。2004年,歐美一些國家開始強制推行SA8000標准認證。接受SA8000標准對包括我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企業是一個嚴峻的挑戰。據測算,我國每出口1億美元產品可為1.2萬人提供就業機會,按2004年出口規模,就事關7千萬人的就業。但近年來,我國沿海地區已有好幾千家企業接受過跨國公司的社會責任調查。廣東、江蘇兩省在2004年發生多起企業拒絕接受SA8000認證,被中止合作的事例。隨著我國進一步兌現WTO承諾,有關企業在這個問題上切不可掉以輕心。
企業不但要對股東負責,也要對利益相關者負責
盡管人們對將勞工標准與國際貿易掛鉤的做法多有爭議,但重視勞動者權利、提高勞動標准畢竟是大勢所趨。因為沒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往往意味著有較大的道德風險,而這種道德風險隨時可能轉化為商業風險。事實上,國際社會對企業競爭力的要求也越來越注重這一點。在經濟全球化條件下,如果各國都以降低勞動標准來提高國際競爭力,結果必然導致競相趨劣,受害的是全世界的勞動者。
以往人們認為企業活動就是在追求利潤最大化過程中向社會提供產品和服務,但現在這樣的看法遇到了質疑,批評者認為,企業作為在自由協議基礎上組成的獨立實體,它在具有法人資格的同時也具有「道德人格」;或者說企業除了關心利潤的最大化,還要承擔某些道德方面的社會責任。企業為了證明其產品是在道德的環境中生產出來的,就必須把社會責任視為增進經營信譽和公眾形象的重要事項。只有確立起社會責任,才能獲得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和協議。
重要的是,企業除了有股東的利益以外,還有受企業決策與行為影響的人,即還有「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供應商、消費者的利益,乃至社區發展、環境保護的利益等等,如何滿足這些利益要求,就成為企業倫理的一個主要問題。傳統的企業都是立足於個人(股東)本位,以最大限度地營利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為惟一目標;而社會責任則要求企業除了實現股東利潤最大化外,還應該盡可能維護和增進社會利益。這兩方面經常地存在著某種張力,在相互約束的條件下實現各自的目標,使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到一種均衡狀態。
企業對股東負有責任,就是使他們的投資獲得利潤最大化,這是對投資負責或者說是經濟責任;企業對其他利益相關者還有社會責任,這個責任是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相互依賴,實現良好合作的重要條件。企業處在廣泛的社會關系中,與利益相關者還有一些非契約性的關系(譬如保護環境、慈善事業),這些關系雖然不像契約關系那樣剛性,但企業同樣應該考慮其行為對非股東利益相關者的影響,協調有關利益關系。質言之,企業的社會責任就是不能不考慮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並致力於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不僅僅是股東利潤的最大化。
既然非股東利益相關者在企業中有利益關系,企業對他們的利益就必須有所維護和保障。社會責任既是一種積極責任,又是一種消極責任。所謂積極是指該責任是企業所應盡的義務,而違反了則將產生某種道義上甚至法律上的否定性後果,後者就是消極責任了。人們過去比較多地將社會責任視為積極責任,但近來更強調對不負責任的否定性後果也一定要制裁。
企業是一個負有社會責任的主體,做它認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企業只講經濟利益而忽視社會責任,那就可能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增加社會的負擔;反之,如果企業在謀求經濟利益的同時,自覺履行道德義務,那就可以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提高自己產品和服務的聲譽,從而擴大促進企業利潤增長的發展空間。企業的社會責任包括對向它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供應商負責,對自己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消費者負責,對由此產生的社會效果和環境效果負責等等,更重要的是對自己的員工負責,尊重和關心他們,維護他們的權益。
企業的社會責任與勞動者維權
SA8000標準的要素來自國際勞工組織有關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廢除強迫勞動、消除童工和消除就業和職業歧視等8項國際勞工公約(核心公約)和若干建議條款,以及《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消除一切形式歧視婦女行為公約》有關內容。事實上,這個標准之於實現和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意義在今天已經得到了更多的肯定。
SA8000標準是將有關維護勞動者權益的道德要求引進企業的行為准則,是一個明確企業社會責任,並為之提供了一套指標體系的勞動標准。由於許多跨國公司對其全球供應商進行了社會責任方面的評估和審核,「社會責任」這個概念已經越來越多地出現在訂單的附加條件中,企業管理也從質量管理、環境管理擴展到了社會責任管理。我國目前在生產安全、員工福利等方面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而且這些差距短期內難以消除。我們反對有人借推行SA8000標准構築新的貿易壁壘,但還是應該結合我國國情和企業具體情況,關注這個標准對勞動者維權、對企業道德的正面效果。
我們現在講的企業社會責任,不是計劃經濟時代那種把員工的住房、醫療、養老、子女教育大包大攬的做法,而是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還必須以合乎道德的行動來回報社會。這個標准一是強調企業賺取利潤應重視以人為本,生產過程人性化,確保產品符合道德要求;二是通過關注員工權益、提供健康與安全的工作環境來改善企業內部關系,培養員工對企業的感情;三是加強產品信息的透明度,如實說明生產條件,營造企業社會責任的良好聲譽,以提高消費者對企業及其產品的信任;四是倡導勞工權益監督標准化,使用戶不必單獨制定對供應商的道德標准並進行審核。從長期看,這些措施都有利於企業的持續發展。
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維護勞動者權益責無旁貸。勞動者權利理應得到法律的保護,並作為「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在國際上,我國迄今已批准23項國際勞工公約,並承諾履行這些公約規定的義務。在國內,我國已形成了以《勞動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勞動法律體系。其實,SA8000標准有關條款並沒有超出我國《勞動法》的規定,我國的勞動立法,除少數內容外大多已與國際接軌。但是《勞動法》頒布多年,在一些地方貫徹執行卻遲遲不到位。我們在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由於所有制關系的調整,勞動關系發生了深刻變化,維護勞動者權益,光靠企業的道德自律是不行的,政府和社會力量也要強力介入。
當勞動者權利遭到侵犯或實現受阻時,公共權力應該提供及時、有力和低成本的援助,而且這些援助必須落實為法律制度,必須具體化、明確化並具有可操作性,使勞動者權益能夠獲得切實的保障,廣大勞動者有能力依法維權。政府作為企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協調者,還必須採取行政干預和經濟調控等手段,為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方向,同時依靠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包括發揮行業協會、工會等社團組織和媒介輿論的作用。
集體談判是市場經濟條件下解決勞資沖突、增進勞資合作的有效機制,而勞動者權益的有效維護就取決於勞動者有組織的博弈能力。根據我國法律,勞動者享有包括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集體協商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民主參與和民主管理的權利。而有代表性的工會組織是實現這些權利的前提。我國工會組織的擴展,以及建立有效的集體談判機制問題,日益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焦點。
(作者為復旦大學社科基礎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