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各專業介紹及排名 就業情況。
中山大學翻譯學院(SIS ,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是中山大學麾下的第一級學院,學院下設翻譯系、商務外語系、對外漢語系(與中山大學國際漢語學院合辦)、國際事務系、西班牙語系、阿拉伯語系、朝鮮語系和俄語系。中山大學翻譯學院學科排名不如同城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翻譯學院畢業生就業良好,主要是因為中山大學品牌的絕對影響力。
1、英語(翻譯方向)
目前翻譯系在全國帥先開設了機助人譯課程,更是全國唯一為本科生提供FGD同聲傳譯訓練的高等院校。
精品課程:連傳、筆譯、專題口譯、國際會議同傳、翻譯理論與實踐、新聞閱讀與翻譯、詞彙學等。
2、英語(商務外語方向)
該專業方向旨在培養能直接參與國際商務活動的雙語精英,在強化英語教育和翻譯訓練同時,有針對性地開設國際商務、貿易、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實務課程訓練,使學生以熟練的口筆譯能力,參與涉外商務活動。
精品課程:現代商務理論與實務、市場學、國際貿易、經濟學、職業規劃和綜合素質培養、商務寫作、商務口譯、商務筆譯等。
3、英語(對外漢語方向,與中山大學國際交流學院合辦)
翻譯學院為全國現在唯一將對外漢語方向設於英語專業中開辦的高等院校。
目前全球稀缺能以外語教授中文的漢語教師,結合該就業形勢,該方向旨在培養具有較高外語文化修養且能以外語為工作語言的漢語和中國文化教師,為旅遊和各類涉外部門培養導游和翻譯人才。中山大學國際交流學院的漢語培訓專家將提供相應的專業協助。
4、英語(國際事務方向)
國際事務系成立於2012年,注重以國家戰略利益需求為基礎、以全球化與區域化互動格局為參照,培養通曉兩門外國語言(英語+另一門外語)、熟知特定國家或地區的歷史與現實、勝任相關政治、經濟、商務、外交、新聞傳媒、跨文化教學與交流等事務的寬口徑、雙外語、實用型人才;同時也為人文、社會各相關學科提供優秀碩士生人選。
中山大學大學外語學院全國排名是23位。
在最近一次(2012年)教育部學位中心全國高校學科評估排名中,中山大學翻譯學院排第17位。
2、世界十大頂級戶外品牌分別是哪些品牌?
世界十大頂級戶外品牌都有 :ARC' TERYX始祖鳥、MAMMUT、Norrona、HAGLOFS
火柴棍、PATAGONIA巴塔哥尼亞、MARMOT土撥鼠、 Mountain Hardwear山浩(螺母)、KLATTERMUSEN
攀山鼠、Black DIAMOND(黑鑽)、 Fjallraven(北極狐)。
1、Mammut
始於1862年瑞士,距今已超過 150多年的歷史;由Kaspar
Tanner在作坊里開創了Mammut運動集團的雛形。當時,他所生產的繩索主要用於農業耕作。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合成纖維製成的繩索首次用於登山、帆船和其他運動。如今擁有高山攀登,攀岩,滑雪,越野跑,遠足徒步5個系列,產品線涵蓋羽絨,棉服,硬殼,軟殼,速干,背包,鞋,睡袋,登山滑雪配件。
2、Norrona
來自北歐的頂級戶外品牌,是挪威國寶級品牌;該品牌於1929年在挪威創立,由於logo的老人形狀,中文名「老人頭」,是一家真正歐洲老字型大小,在歐洲乃至全球都是公認領導型戶外奢侈品牌。其產品主要涉足於冰雪運動、攀登、徒步、休閑戶外等運動領域。
3、Haglofs
中文火柴棍,歐洲領先的戶外高端品牌,於1914年在瑞典的Dalarna鎮上由Victor
Haglof所創立。Haglofs火柴棍在創立之初是以生產背包為主。100多年過去了,Haglofs火柴棍現在已經成長為瑞典最大的戶外品牌,同時也是北歐地區最大的戶外產品製造商和提供商。
3、世界第二大美元資產國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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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WTO的由來和發展,中國參加WTO的史實
WTO的由來和發展
WTO是世界貿易組織的縮寫!W-WorldT-TradeO-Organization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成立於1995年1月1日,總部設在日內瓦。其宗旨是:促進經濟和貿易發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長;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利用世界資源、擴大商品生產和服務;達成互惠互利的協議,大幅度削減和取消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並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截止1999年12月底,該組織由成員135個,現任總幹事是紐西蘭的邁克爾.肯尼思.穆爾。
WTO作為正式的國際貿易組織在法律上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處於平等地位。他的職責范圍除了關貿總協定原有的組織實施多邊貿易協議以及提供多邊貿易談判所和作為一個論壇之外,還負責定期審議其成員的貿易政策和統一處理成員之間產生的貿易爭端,並負責加強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作,以實現全球經濟決策的一致性。WTO協議的范圍包括從農業到紡織品與服裝,從服務業到政府采購,從原產地規則到知識產權等多項內容。
WTO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至少每兩年召開一次會議。下設總理事會和秘書處,負責世貿組織日常會議和工作。總理事會設有貨物貿易、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三個理事會和貿易與發展、預算兩個委員會。總理事會還下設貿易政策核查機構,他監督各個委員會並負責起草國家政策評估報告。對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每兩年起草一份政策評估報告,對最發達的16個國家每4年一次,對發展中國家每6年一次。上訴法庭負責成員間發生的分歧進行仲裁。
與其前身關貿總協定相比,WTO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知識產權貿易,而關貿總協定知識用於商品貨物貿易。
1948-1994年的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的宗旨,是通過實現無條件最惠國待遇,削減乃至取消成員國關稅和其他非關稅貿易壁壘而促進世界貿易的自由化。
經過關貿總協定前七輪談判,已經對世界貿易產生越來越深廣的影響。因此,在烏拉圭回合談判議題中不僅包括了傳統的貨物貿易問題,還涉及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保護和投資以及環境等新議題。
原本在烏拉圭回合談判議題中並未包括關於多邊貿易體制的制度化建設和完善問題,只是設立了一個關於修改和完善總協定體制職能的談判小組。但關貿總協定豐富的新議題使「如何有效貫徹和執行烏拉圭回合形成的各項協議」變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早在1990年初,時為歐共體輪值主席國的義大利首先提出建立多邊貿易組織的倡議,同年7月,歐共體把這一倡議以12個成員國的名義向烏拉圭回合體制職能談判小組正式提出,隨後得到加拿大、美國的支持。1990年12月布魯塞爾部長會議正式作出決定,責成體制職能小級負責多邊貿易組織協議的談判。經過三年的談判,1993年11月形成了"建立多邊貿易組織協議",並根據美國的動議,把多邊貿易組織改名為"世界貿易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協議於1994年4月15日在馬拉喀什部長會議上獲得通過,104個參加方政府代表簽署了這項協議。根據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建立世界貿易組織的協議",1995年1月1日起"世界貿易組織"正式生效運轉。1995年1月31日,世貿組織舉行成立大會,取代關稅與貿易總協定。
中國參加WTO的史實
1995年7月11日,世貿組織總理事會會議決定接納中國為該組織的觀察員。中國自1986年申請重返關貿總協定以來,為復關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已進行了長達15年的努力。 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成為其第143個成員。 利弊分析 利:①它有利於中國參與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分工,促進經濟發展; ②有利於擴大出口和利用外資,並在平等條件下參與國際競爭; ③有利於促進技術進步、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④有利於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⑤有利於促進世界經濟的增長 ⑥也有利於直接參與21世紀國際貿易規則的決策過程,擺脫別人制定規則而中國被動接受的不利狀況,從而維護合法權益。 弊:加入世貿組織對我國的弱勢產業也是一個嚴峻的挑戰。如過不加快改革的步伐,這些產業將面臨被淘汰的危險。隨著市場的進一步擴大,關稅的大幅度減讓,外國產品、服務和投資有可能更多地進入中國市場,國內一些產品、企業和產業免不了面臨更加激烈的競爭。 總結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有利有弊,但總體上是利大於弊。
5、亞洲發達國家有哪些?
亞洲的發達國家有日本,韓國,新加坡和以色列。
1、日本經濟高度發達,國民擁有很高的生活水平。2014年,人均國內生產總值39731美元,是世界第17位。若以購買力平價計算,國內生產總值位居世界第3位(僅次於美國和中國),人均國內生產總值是世界第23位。
2、20世紀60年代,韓國經濟開始起步。70年代以來,持續高速增長,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從1962年的87美元增至1996年的10548美元,創造了「漢江奇跡」。
1996年加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同年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創始國之一。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後,韓國經濟進入中速增長期。
3、據2018年的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排名報告,新加坡是全球第四大國際金融中心。
4、以色列是中東地區唯一的發達國家。以色列的高新技術產業舉世聞名,其在軍事科技、電子、通訊、計算機軟體、醫療器械、生物技術工程、農業、航空等領域具有先進的技術水平。其電子監控系統和無人飛機十分先進,在世界范圍內擁有很高的口碑。
(5)穆朗國際貿易擴展資料:
亞洲地勢起伏很大,中部高,四圍低。東部有一列縱長的花彩狀島弧。平均海拔約950米,是除南極洲外世界上地勢最高的一洲。山地、高原和丘陵約占總面積的3/4,其中有1/3的地區海拔在1000米以上。世界上海拔8000米以上的高峰,全分布在喀喇昆侖山脈和喜馬拉雅山脈地帶。平原占總面積的1/4,計1000多萬平方千米。
全洲大致以帕米爾高原為中心,一系列高大山脈向四方輻射伸延到大陸邊緣。主要有天山山脈、昆侖山脈、喜馬拉雅山脈、阿爾泰山脈、興都庫什山脈、厄爾布爾士山脈、托羅斯山脈和扎格羅斯山脈等。
在以上主幹山脈之間有青藏高原、蒙古高原、伊朗高原、安納托利亞高原、德干高原、阿拉伯高原、中西伯利亞高原和塔里木盆地、准噶爾盆地、柴達木盆地等。
在山地、高原的外側分布著面積廣大的平原,主要有東北平原、華北平原、長江中下游平原、印度河平原、恆河平原、美索不達米亞平原、西西伯利亞平原等。亞洲既有世界上最高的高原(青藏高原)、山脈和山峰(珠穆朗瑪峰,海拔8848.86米),又有世界上著名的平原(西西伯利亞平原)和窪地(死海)。
亞洲不僅陸上起伏極端,且大陸東緣的弧形列島與太平洋的海底部分也同樣表現出起伏極端,列島上的山脈與極深的海溝伴生。亞洲最高峰與鄰近海域最深海溝高低相差約20千米。
6、四大文明古國,特別是古巴比倫的對外交流情況??
一.古巴比倫王國的興起
烏爾第三王朝的滅亡標志著蘇美爾人在美索不達米亞政治舞台上的終結。此後相當一段時間里,美索不達米亞處於多國林立的列國時期。在這些國家中,最重要的有南部的伊新和拉爾薩,北部的埃什努那、馬里和亞述,它們共存達二個世紀之久。伊新王朝建於公元前2017年,創立者是伊什比·伊拉;拉爾薩王朝建於公元前2025年,創立者納波拉努,是第一個在巴比倫尼亞建立統治的阿摩利人。
在拉爾薩國王蘇姆·埃爾統治的第一年即公元前1894年,阿摩利人的首領之一蘇姆·阿布建立了另一個重要王國。他選擇位於基什以西幾英里、幼發拉底河左岸的一個城市作為都城,該城在美索不達米亞歷史上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它就是後來聞名世界的巴比倫城。①他建立的王國史稱古巴比倫王國,或稱巴比倫第一王朝。伊新和拉爾薩的長期征戰,客觀上為古巴比倫王國的發展創造了外部條件。巴比倫的前五位國王花了將近六十年的時光積蓄力量,逐漸地控制了整個阿卡德地區。公元前1792年,巴比倫出現了一位傑出的政治家——漢謨拉比(公元前1792—1750年)。
漢謨拉比從他父親辛·穆巴里特手中接過的只是大約80英里長、20英里寬的小國,領土只限於西帕爾和馬拉德之間,周圍強敵林立。他首先致力於鞏固內部、發展經濟,積蓄了一定的力量後,才開始對外擴張。他採取遠交近攻的策略。先承認亞述的統治,而與北方的馬里和南方的拉爾薩結盟,滅亡了南方的近鄰伊新。隨後繼續與馬里修好,准備進攻拉爾薩。他幫助馬里擺脫了亞述的控制,又於公元前1764年擊敗了馬里的勁敵、經常入侵馬里的埃什努那。次年,漢謨拉比打敗了拉爾薩,之後,他立即揮師北上,征服馬里,並於公元前1757年把馬里這座一度繁榮的城市夷為平地。此時漢謨拉比的強敵只剩下亞述和埃什努那。他多次戰勝亞述及其盟軍,並佔領其南部疆土,但未能征服之。在他統治的第38年,滅亡了埃什努那。至此,漢謨拉比創建了一個從波斯灣到地中海的奴隸制大國,兩河流域得到了空前的統一。漢謨拉比自稱「強大之王,巴比倫之王,阿穆魯全國之王,蘇美爾和阿卡德之王,世界四方之王。」
二、漢謨拉比的統治
在漢謨拉比統治時期,國王具有絕對的權威,事無巨細他都要親自過問。在享有一定程度自治權的城市,國王則通過城市行政機關貫徹自己的意志,中央政府通過與地方行政長官的書信往來及派遣王室官員或國王的私人代表與城市保持聯系。漢謨拉比擁有一套高效率的官僚體系,各種官吏由國王本人任免。各行省和城市總督(現存材料較多的是涉及拉爾薩總督沙馬什·哈西爾和另一職位比他高的名叫辛·伊丁納姆的人的書信)的重要職責之一是管理王室土地;對合法佔有的土地給予保護,對非法佔有的土地予以沒收;①出租王室土地,徵收各種租稅。例如在給沙馬什·哈西爾的一封信中,漢謨拉比這樣寫道:「你先前獲取的、現在仍在你手中的恩利爾·沙杜舒的土地……如果你尚未全部出租,請記錄下他先前的俸祿田20布爾,並通知我……如果你已全部出租出去,記錄下你手中現有的20布爾灌溉田,並通知我。」又如,漢謨拉比命令辛·伊丁納姆把兩個商人頭領送到巴比倫,每個帶去所欠的1000庫爾大麥和若干銀子。另外,他們還負責挖掘、修復和疏通運河,以確保灌溉順利進行。漢謨拉比和中央政府對地方官員實行嚴密的監督和控制,國王的信使遍及全國,及時把各地情況上報國王和中央政府。地方官員如有不軌之舉,受害者可直接上訴中央政府甚至國王本人。例如,一位叫伊什米阿尼的人寫信給漢謨拉比,狀告沙馬什·哈西爾剝奪了他傳自父親的田產,並給了另一人。漢謨拉比立即寫信責問沙馬什·哈西爾:「曾幾何時可以沒收永久性財產?核查此事,如田產確系伊什米阿尼得自其父,應把土地還給他!」漢謨拉比的中央政府組織情況,目前所知甚少。從材料看,漢謨拉比身邊有一些官居要職(具體職位不詳)之人,他們構成中央政府的核心。其中較著名的是魯·尼努爾塔。他不僅掌管王室事務,也負責公社事務,不單單是執行國王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方面有獨立決定權。如果有人在地方蒙冤,可直接上書魯·尼努爾塔,他有時直接做出最後裁決,有時移交給地方行政機關,後者根據他的指示進行處理,並把處理結果報告給他。地方總督直接聽命於他(例如,他經常寫信批評沙馬什·哈西爾工作中的過失);他參與國王政策的制定,漢謨拉比在一些問題的處理上經常徵求並採納他的意見。無論是王室依附民還是自由的公社成員,如遭受不公,都可直接上書國王或中央政府(如魯·尼努爾塔),求得公正解決。上訴到國王的案子通過三種途徑解決:其一,國王(或國王的法官)親自審理並做出最後裁決,一般情況下證人要前往巴比倫出庭;其二,國王做出指示,然後移交地方當局執行,國王要聽取最後的處理結果;其三,國王將整個案子全權交由地方法官辦理,最後聽取結果。國王或中央政府對地方法庭實行監督和控制。
漢謨拉比建立了嚴格的軍事制度,軍隊的最高指揮官稱將軍(VGVLA.MARTU),由國王任命。阿摩利人是其軍隊的核心。漢謨拉比實行份地與軍事義務相關聯的兵役制度,即王室為所有服兵役之人提供相應的土地(包括田園、房屋等),軍人的財產受到保護。漢謨拉比親自掌管軍隊大權,他可以任意調撥軍隊。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把他所控制的一支240人的軍隊並入另一人統領的軍隊,不得延誤。」在另一封給辛·伊丁那姆的信中,漢謨拉比命令他「從烏爾城一帶的部隊中抽出90人」,派到一隻船上去。
漢謨拉比還加強對國內經濟的控制。他把神廟經濟完全納入王室經濟,使其成為王室經濟的一部分。在漢謨拉比以前,神廟官員自稱為「神廟仆從」,或某位神人仆從。從漢謨拉比開始,他們改稱「國王的仆從」。漢謨拉比還控制地方神廟的收入。例如,他曾命令辛·伊丁那姆催促一些神廟官員迅速到巴比倫向國王報帳。灌溉農業在兩河流域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因此漢謨拉比非常重視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管理。漢謨拉比在位的第8、9、24、33年都是開鑿運河之年、興修水利之年,尤其是第33年重鑿的「安努與恩利爾所寵愛的漢謨拉比」運河。漢謨拉比控制著大量勞動力,從事公共工程的建設,他經常寫信給辛·伊丁那姆,讓他組織勞動力。
漢謨拉比竭力神化自己。他自稱為「天神安努與地神恩利爾所寵愛之人」,「恩利爾所任命的牧者」,「戰神薩巴巴的堂兄弟」及「眾神之王」,其權力得自享有統治全人類大權的馬爾都克的神授。為適應中央集權制的需要,他將巴比倫城主神馬爾都克的地位提高到眾神之上,同時為各城之神修建或重建廟宇,以求得被征服地區居民在精神上的歸附。
三.漢謨拉比法典及其反映的社會
法典概況 古代美索不達米亞很早就有立法傳統,漢謨拉比在統一了兩河流域之後,便效仿其前輩,制定了著名的《漢謨拉比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的石碑是1901年12月至1902年1月由丁·摩爾根率領的法國考古隊在埃蘭古都蘇薩遺址發現的。石碑由三塊黑色玄武岩合成,高2.25米,上部周長1.65米,底部周長1.90米。石碑上部刻有太陽神、正義之神沙馬什授予漢謨拉比王權標的浮雕,下部是用阿卡德語楔形文字刻寫的法典銘文,共3500行,石碑現存巴黎盧浮宮。
漢謨拉比法典由前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組成。前言大致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其一,神化王權,宣揚其權力來自神授;其二,炫耀他的偉大業績,其三,表明他的立法目的,即「發揚正義於世,滅除不法邪惡之人,使強不凌弱。」在結語中,漢謨拉比主要宣揚他的法典之「公平」與「正義」,希望垂之後世,並詛咒敢於破壞其法典之人。正文共282條,內容涉及訴訟程序、盜竊處理、土地管理、租佃、僱傭、高利貸、債務、買賣奴隸、合夥經商、婚姻家庭、繼承以及行醫、建築等技術性勞動。
土地制度 漢謨拉比時代土地制度的最基本格局是王室土地和私人佔有土地並存。漢謨拉比在征服過程中,不斷地把被征服地區的土地劃歸王室所有,因此王室佔有大量的土地。王室土地大體上可分為以下三部分:
第一類是王室直接享用的土地(eqlut ekallim或eqlumsaresekallim ukallu),包括王室庄園和皇家牧場、花園等。
第二類是分配給為王室服務的人員的土地,稱為「服役田」(ilkum—land)或「供養田」(eqlum Kurumatum或sukūsum)。凡為王室負擔某種義務之人,均可享有與其所負義務相當的一份土地,作為其報酬。這些人包括祭司、商人、軍人、官吏和各種以技能為王室服務之人,如書吏、占卜者、歌手、金銀細工、碑銘刻工、寶石工、木工、石工、紡織工、轎夫、漁人、牧人和廚師等。這類土地的所有權歸王室,服役之人具有使用權和支配權。一般說來,服役的內容和期限以及與此相適應的享有土地的份額,均有明確規定。只要堅持負擔義務,服役者可長期享用其份地,甚至20年或40年。這類土地又分兩種情況。一種土地可以有條件地轉讓和出賣,包括祭司和商人等的份地,條件是買者在買得土地的同時,必須承擔附著在土地上的相應的義務(見法典第40條)。另一種禁止買賣和轉讓的土地是士兵(red um和』rum)的份地。士兵不得將與其所負義務相關的田園房屋出賣、遺贈給其妻女及抵償債務,但自行買得的田園房屋不受此限制(參見法典第36—39條)。如果士兵在戰爭中被俘,其子能代父服役,他就可以繼承其父的那塊土地;如其子年幼不能代父服兵役,就只留三分之一的土地給其妻,讓她養育幼子。接替被俘者服役之人可以享用其土地,被俘者回來後仍可領回土地;如果士兵自己離開職守而放棄土地,他人佔用其地並代其服役超過3年,即使他再回來也不能領回原來的土地(見法典27—31條)。
第三類為出租地(eqel biltim)。王室將這類土地出租出去,以收取租稅,這是王室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領取和租種這類土地之人被稱為納貢人(nā i biltim)。這類土地同樣不能買賣和轉讓。通常納貢人要將所租種土地收成的一半或三分之一交給王室,自己則留下另一半或剩餘的三分之二。這類土地直接歸王室管理,王室負責組織和安排這類土地的耕種。
古巴比倫時期私人佔有土地的現象比較普遍。從漢謨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一般的公民(城市公社成員)都擁有自己的土地,可以轉讓、抵押和買賣(參見法典第39、49、50、137、150、165、198等)。這時期有關買賣土地的文書相當多,反映出私有經濟比較活躍。國家承認私人土地的買賣和轉讓,並給予保護。例如,在一件土地糾紛中,一人聲稱從另一人手中買得了一塊土地,漢謨拉比命令沙馬什·哈西爾調查此事,把土地判給買者。
等級制度從漢謨拉比法典中可以看出,古巴比倫社會的居民明顯地劃分為三個等級:阿維魯(Awilum)、穆什欽努(Mu kēnum)和奴隸(男奴為Warm,女奴為Amatum)。一般認為,①阿維魯是在公社中佔有土地並享有全部權利、處於公社司法管轄之下的全權公民。在公社中擁有土地是保持公民身份和地位的必要前提,一旦喪失公社土地,也就喪失了阿維魯身份或公民地位。阿維魯中的上層為少數的王族、大官吏、高級祭司和大商人等,下層主要為擁有小塊土地的小土地所有者、自耕農以及自由的小手工業者。商人塔木卡和高級祭司無疑屬於阿維魯,在許多材料中,塔木卡被直接稱為「某某城市的阿維魯」,如「西帕爾城的阿維魯」等。
穆什欽努是沒有公民權的自由民,他們自己沒有土地、靠為王室服務獲得王室不是一個統一的階級,他們內部也有貧富之別。穆什欽努中的少數富有者有一定的私人經濟,甚至擁有奴隸,大部分人則很貧窮,地位不斷惡化。阿維魯的上層和穆什欽努的上層構成統治階級,下層則成為被統治、被剝削階級。奴隸處於社會的最底層,他們同牲畜一樣被視為奴隸主的財產,可以任意買賣、轉讓、交換、租借和贈送。據漢謨拉比法典,奴隸的價格一般為20舍克勒。奴隸大多數控制在王室、神廟、大官吏和大商人手中,一般自由民擁有的數量在三、五個左右,不超過十幾個。三個等級的人的法律地位顯然不同。例如,傷害了阿維魯的眼睛或骨頭,必須受到同樣的懲罰;傷害了穆什欽努的眼睛或骨頭,只需賠償一明那銀子(合505克);傷害了奴隸的眼睛或骨頭則只需向奴隸主賠償奴隸身價的一半。
社會經濟的發展 古巴比倫時期的社會經濟與以前相比,得到了巨大發展。在農業方面,青銅工具已廣泛使用,農業工具除巴狄勒犁和淑金犁以外,還有修整土地的窄斧、鎬及平整土地的耙等。灌溉技術也已達到相當高的水平,對灌溉網的管理和使用納入國家的立法之中。這時期,農人已懂得總結長期以來的農耕經驗,出現了一部用蘇美爾語寫成的農人歷書,這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農人歷書。歷書記述了從灌溉、耕作到收獲的過程,並提出了各環節應注意的問題。王室的手工工場和私人手工作坊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發展,僅漢謨拉比法典中提及的工匠就達十幾種,例如制磚工、織麻工、刻石工、珠寶匠、冶金工、皮革工、木工、造船工和建築工等。
這時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除國家和神廟控制和組織的商業貿易外,私人的商業活動也十分活躍。出現了一些商業中心,如巴比倫、烏爾、西帕爾,和拉爾薩等,其中以巴比倫和烏爾最為著名。許多商船雲集在巴比倫的碼頭,這里成為商貿的集散地,這些商業活動多半是屬於私人性質的。古巴比倫時期的對外貿易具有如下特點:其一,商人在生意結束後往往向神廟和國家交稅;其二,商人常常採用合夥經營的方式。①其三,商業資本多半來自私人,一般的借貸契約都有5—8位證人,並有證人的印章;最後,這時期出現了專營某種商品的大商人。
漢謨拉比法典中提到了兩種主要商人,一是「大商人」( AB.GAL)塔木卡(Tamkārum),一是「小商人」( AB.TUR)沙馬魯( arnall m)。塔木卡的活動包括:從事商業貿易、高利貸(法典中有30多條涉及到塔木卡的借貸活動)、販賣奴隸、為國家徵收租稅,塔木卡因此享有王室份地。①沙馬魯既是塔木卡的代理人,也是其商業夥伴(參見法典第100—107條),他所從事的商業活動有的是為塔木卡推銷商品,塔木卡付給其工資;有的則是與塔木卡合夥經營,參加分成。沙馬魯在社會經濟地位上雖比不上塔木卡,但也可能比較富有,基本是獨立的私商,而不是王室官員。
漢謨拉比法典是現知古代世界一部相當完備的法典。法典在法律上肯定了自烏爾第三王朝滅亡以來兩河流域在社會經濟方面出現的新秩序,從而有利於鞏固奴隸制經濟的基礎,促進私有制和奴隸制經濟的迅速發展。
四 古巴比倫王國的衰亡
古巴比倫王國的鼎盛在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漢謨拉比的強權,其內部根基並不穩固。公元前1750年漢謨拉比死後,其子薩姆蘇伊魯納繼位(公元前1749—1712年),王國開始陷入內外交困的境地。在其統治早期,埃蘭邊界地區發生暴動,領導者自稱里姆辛(拉爾薩王朝末代王之名),堅持戰鬥了兩年多,最後被鎮壓。公元前1740年左右,一位名叫伊魯瑪·伊魯的人在蘇美爾舉起獨立的旗幟,他假稱伊新王朝末代國王之後代,成為尼普爾以南整個地區的主人,建立了所謂的巴比倫第三王朝或海國王朝。薩姆蘇伊魯納在應付內部反叛的同時,還面臨著外敵入侵的壓力。在其統治的第九年,東北部山區的喀喜特人開始入侵巴比倫,這一次雖然被打退,但他們以後逐漸對巴比倫構成威脅。在他統治末年,其父所開拓的疆土已喪失殆盡,王國的領土又縮回到漢謨拉比以前的疆域,即僅限於阿卡德地區。
薩姆蘇伊魯納的四位後繼者又勉強維持了約一個世紀。在這時期,巴比倫社會內部矛盾異常尖銳,抗租抗債問題非常嚴重。巴比倫國王不得不經常寫信給地方城市官員,命令他們催交拖欠的租稅,包括穀物、牲畜和稅銀等;與此同時,不斷發布「米沙魯姆」法令(mi arum),即所謂的「巴比倫解負令」,宣布減免債務。
外部威脅也有增無已。薩姆蘇伊魯納之子阿比舒統治時期(公元前1711—1684年),喀喜特人向巴比倫發動了第二次進攻。這次進攻雖然和第一次進攻一樣遭到了失敗,但許多喀喜特人卻在巴比倫尼亞定居下來,成為耕種土地的農民。不僅如此,喀喜特人的首領卡什提利什一世還在僅距巴比倫城200英里遠的幼發拉底河畔的哈納建立了立腳點。阿比舒還試圖趕走統治蘇美爾的海國王朝,但遭到了失敗。公元前1595年,赫梯入侵巴比倫尼亞,巴比倫城慘遭洗劫,主神馬爾都克及其妻子的雕像作為戰利品被入侵者帶走,古巴比倫王國滅亡。赫梯人退去後,喀喜特人開始統治美索不達米亞。
公元4300年前,蘇美爾人在兩河流域下游的沼澤地帶(今天的巴士拉周圍)就開始了農耕。公元前3500年左右出現國家,並逐漸有了城防建築。各城邦之間經常發生激烈的爭霸戰。到公元前24世紀中期,北方塞姆人建立的阿卡德王國統一了兩河流域南部。它那時就已經擁有一支5400人的常備軍,發動了數十次遠征。
公元前2191年,東北山區的游牧部落庫提人攻入兩河流域的南部,一舉滅亡了阿卡德王國。一個世紀後,庫提人被烏魯克國王趕走,而烏魯克人又很快被強盛起來的烏爾人打敗。烏爾王朝歷經五代,四處用兵,終於在公元前2006年國王伊比辛被埃蘭(波斯的前身)的軍隊俘獲,王朝滅亡。
公元前2000年,古巴比倫時代開始。公元前1763年,漢謨拉比國王征服了整個蘇美爾,結束了兩百年來群雄紛爭的局面,建立起一個東起波斯灣,西至地中海東岸的巴比倫王國。「巴比倫」意為「群神之門」,位於幼發拉底河中游東岸,在今天的巴格達城南約90公里。
公元前1595年,來自北方的赫梯人佔領了巴比倫,他們擁有世界上最早使用鐵制兵器及戰車、戰馬的軍隊。之後,加喜特人又以武力成為這里的主人,直至公元前13世紀末滅亡。
盡管巴比倫統治者頻繁更替,但是,他們對數學知識的傳播和使用,從遠古時代起到亞歷山大時代卻始終沒有間斷.
一百多年前,人們發現巴比倫人是用楔形文字來記數的.他們是用頭部呈三角形的木筆把字刻寫在軟泥板上,然後,用火燒或曬干使它堅韌如石,以便保存下來進行知識交流.由於字的形狀象楔子,所以人們稱為楔形文字.由於泥版書需要靠太陽或火燒烘乾,遇到風吹雨淋,難於保存原樣,所以流傳到現在的泥版書並不多見,並且楔形文字的書寫也阻礙了長篇論著的編制.
巴比倫人從遠古時代開始,已經積累了一定的數學知識,並能應用於解決實際問題.從數學本身看,他們的數學知識也只是觀察和經驗所得,沒有綜合結論和證明.
在算術方面,他們對整數和分數有了較系統的寫法,在記數中,已經有了位值制的觀念,從而把算術推進到一定的高度,並用之於解決許多實際問題,特別是天文方面的問題.
在代數方面,巴比倫人用特殊的名稱和記號來表示未知量,採用了少數運算記號,解出了含有一個或較多個未知量的幾種形式的方程,特別是解出了二次方程,這些都是代數的開端.
在幾何方面,巴比倫人認識到了關於平行線間的比例關系和初步的畢達哥拉斯定理,會求出簡單幾何圖形的面積和體積.並建立了在特定情況下的底面是正方形的稜台體積公式.
7、世界歷史上的十大帝國,有哪些
第一名:中華帝國(前221--1279,1368--1912){中國}
第二名:大英帝國(1707--1997){英國}
第三名:蒙古帝國(1206--1635){蒙古}
第四名:羅馬帝國(前27--1453){義大利}
第五名:阿拉伯帝國(632--1258){伊拉克,沙特}
第六名:西班牙帝國(1402--1975){西班牙}
第七名:俄羅斯帝國(1721--1917){俄羅斯}
第八名:波斯帝國(前550--前330,224--651,874--1935){伊朗}
第九名:奧斯曼帝國(1299--1922){土耳其}
第十名:神聖羅馬帝國(962--1806){德國}
8、什麼是關貿總協定
關貿總協定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簡稱,英文為GATT。它是1947年10月30日由23個國家所簽訂的於1948年1月1日生效的臨時性的政府協定,其主要目的的是協調締經國之間的貿易關系,促進世界貿易自由化、加強世界貿易環境的穩定性和透明度。關貿總協定在發展中已成為一個國際貿易組織,與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並列世界經濟的三大支柱。
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為125個,其貿易額佔世界貿易額的90%。它已舉行了七個回合的多邊貿易談判,1986年9月以來正在組織第八回合(烏拉圭回合)的多邊貿易談判。談判的范圍涉及到國際貿易的各個方面,其通過的關稅減讓與其它協議對世界和平締約方的經貿發展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結果將對世界經貿產生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