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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中離岸價

發布時間: 2022-02-09 03:01:53

1、到岸價和離岸價是什麼意思

國際貿易中基本的兩種貿易方式。比較常用。 1.離岸價指FOB(FreeonBoard)價,是貨物成本價,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內定地點完成容裝運,並向賣方提交合同約定的提單等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即: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賣方不需要承擔國際運費及貨運保險等方面的費用。2.到岸價指CIF(COST=產品出廠價,INSURANCE=保險,FREIGHT=運費)價,即成本 運費 保險,與FOB價一樣指的是貨物越過船舷後,賣方就有根據合同約定向對方索取貨款的權利。雖然運費和保險費都是賣方先支付,不過是方便買家的做法,因為貨物越過船舷後所產生的風險已轉移至買方。 FOB價格說成離岸價格是符合其含義的形象說法,因為FOB價格包含的是出口產品在越過船舷之前的所有成本與費用,風險也在裝運港的船舷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但把CIF價說成是到岸價格說成就是一種不科學的說法了。人們之所以誤稱CIF為「到岸價」是由於從表面上看CIF價格術語的確包含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只是單純地從價格構成來為其命名。

2、離岸價,到岸價,抵岸價有什麼區別?到岸價計算公式是怎樣?

離岸價,原幣貨價。比如美國訂購一設備100萬元美元,這個100萬美元就是離岸價。

到岸價,是到達我國港口的價格,到岸價=離岸價+國際運費+國際運輸保險費。

抵岸價,指進口設備原價,在到岸價的基礎上,再加上外貿手續費、關稅、增值稅、銀行代理手續費等之後的價格。

拓展資料

長期以來,人們習慣於把國際貿易中的FOB價格條件稱為離岸價格,從而也把價格術語中包含運費與保險費的CIF說成到岸價。甚至在一些正規媒體的文章中也不時出現這樣的說法。如在談到中國大豆的國際市場競爭力時,經常有報道說,中國大豆的離岸價(FOB)高於國外進口轉基因大豆的「到岸價」(DES)等等。

CIF不是到岸價,DES才是真正的到岸價。DES指目的港船上交貨,賣方必須負責運送到目的港船上為止,負責貨物到港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貨物在船上交給買方處置,但不辦理貨物進口清關手續,賣方即完成交貨。

FOB(Free on Board)價格被說成離岸價格是符合其含義的形象說法,因為FOB價格包含的是出口產品在越過船上(根據新修改《201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FOB、CFR、CIF風險劃分地點改為裝運港船上)之前的所有成本與費用,風險也在裝運港的船上由賣方轉移給買方,但把CIF價說成是到岸價格就不科學了。人們之所以誤稱CIF為「到岸價」是由於從表面上看CIF價格術語的確包含至目的港的運費和保險費,人們只是單純地從價格構成來為其命名。

國際貿易中真正意義上的到岸價應該是DES,而不是CIF,從交貨地點來看,按《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以及其他兩個有關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解釋。CIF價格條件下的賣方交貨地點不是目的港,而是裝運港。它是一種典型的象徵性交貨價格術語。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約定的提單等有關單據就算完成了交貨義務。至於貨物何時抵達目的港,除非賣方在合同中做了明確的承諾,賣方不對貨物的抵港時間承擔任何責任。而真正意義上的到岸價格DES價格術語的含義是賣方要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提交買方,不能以交單代替交貨。

(參考資料:網路:到岸價)

3、離岸價與到岸價是什麼意思?

離岸價,又稱「船上交貨價格」,英文縮寫為FOB。是指從起運港至目的地的運輸費和保險費等由買方承擔,不計入結算價格之中的銷貨價格。它在國際貿易中被廣泛採用。FOB是FREE ON BOARD三個單詞第一個字母的大寫,中文意思為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具體裝運港名。

到岸價(CIF)也稱為成本加運保費(指定目的港)條款,是指賣方除負有在CFR條款下的同樣義務外,還必須就運輸中買方負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對貨物保險。

賣方簽訂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賣方的責任自貨物越過在目的港的船舷時起轉移給購買方。也就是說在貨物於指定目的港越過船舷時,該貨物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就轉移給買方了。

拓展資料:

離岸價實際業務中的注意點:

A、 貿易合同中註明啟運港:啟運港應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慶港等為內河港)

B、 貿易中要求賣方提供清潔已裝船提單,風險和費用的轉移點即為裝運港指定的船艙內。

C、 船貨銜接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規定,空艙費,滯期費以及倉儲保險等額外費用由誰支付。

D、 裝運港的裝貨費由誰承擔,即THC費用由誰支付,國際貿易原則為誰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

E、 和美國客戶以及其他美洲客戶訂貿易合同時注意客戶在確定價格條款中選用《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這個貿易慣例還是國際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這個慣例。因為同一個FOB術語兩個慣例的解釋不同,雙方風險、費用、責任和義務都有很大區別。

F、 和客戶協商爭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爭取貨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貨代也應由我方貨代指定,這樣可以大大減輕貿易風險。

4、國際貿易中商品的離案價格,到岸價格如何計算?

到岸價=(成本+國內費用-退稅)*(1+預期利潤率)離岸價是在到岸價基礎上加上運費及保費

5、什麼是離岸價

離岸價格亦稱船上交貨價格。是賣方在合同規定的港口把貨物裝到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上回,負擔貨物裝上答運載工具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的價格。
按照國際貿易慣例,一般買賣雙方責任的劃分如下:
(1)賣方責任:負責在合同規定的港口和日期或期限內,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運載工具,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負擔貨物裝上運載工具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負責辦理出口手續,交納出口稅,提供出口國政府或有關方面的簽證,負責提供有關的貨運單據。
(2)買方責任: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並將船名、船期及時通知賣方,負擔貨物裝上運載工具後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負責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貨運單據,支付貨款;負責在目的港收貨,辦理進口手續,交納進口稅。離岸價格如果採用船舶以外的其他運載工具時,應分別註明,如「火車上交貨價格」、「卡車上交貨價格」、「飛機上交貨價格」等等。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新編金融法小全書(第五版)》

6、FOB離岸價具體怎麼算的?

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 x 人民幣含稅價}/現匯買入價。

公式解析:

FOB=(人民幣含稅價-退稅收入)/現匯買入價;其中:退稅收入=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則:FOB={人民幣含稅價-{人民幣含稅價×[退稅率/(1+增值稅率)]}}/現匯買入價;FOB={{1-[退稅率/(1+增值稅率)]} ×人民幣含稅價}/現匯買入價。

另外:如果您的產品有出口關稅[3] ,FOB價是這樣計算的。FOB美元價=[FOB人民幣價格×(1+關稅率)]/美元現匯買入價。

(6)國際貿易中離岸價擴展資料:

離岸價格的相關規定:

一、賣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負責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內,按港口慣例將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上,並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

2、負擔貨物越過船舷以前的各項費用和風險。

3、辦理出口手續,並提供合同規定的各項單證。

二、買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負責租船訂艙和支付運費,並將船名及裝貨日期通知賣方。

2、負擔貨物自越過船舷時起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接受賣方提供的有關單證,並支付貨款。

7、D.E.S.是國際貿易中標準的離岸價縮寫,請問這是哪三個單詞的縮寫?

EX就洗相當於英語的FROM, 比如EXW就是FROM WAREHOUSE(工廠交貨價).

8、國際貿易中「離岸」是什麼意思?

你是指國際貿易中的 離岸價 還是 離岸公司 呢,我估計是問離岸價的
離岸價英文縮寫FOB(FREE ON BOARD),是一種貿易術語, 是裝運港船上交貨價, 指定具體裝運港名,例如FOB SHANGHAI。但這個交貨價屬於象徵性交貨,即賣方將必要的裝運單據交給買方按合同規定收取貨款,買賣雙方風險劃分都是以貨物裝上船為界限。因此,FOB價是由買方負責租船訂艙,辦理保險支付運保費。
實際業務中的注意點
A、 貿易合同中註明啟運港:啟運港應為海港或河港(南通、重慶港等為內河港不可以)
B、 貿易中要求賣方提供清潔已裝船提單,風險和費用的轉移點即為裝運港指定的船艙內。 C、 船貨銜接應在貿易合同中明確規定,空艙費,滯期費以及倉儲保險等額外費用由誰支付。  D、 裝運港的裝貨費由誰承擔,即THC費用由誰支付,國際貿易原則為誰付海運費誰支付THC費用。
E、 和美國客戶以及其他美洲客戶訂貿易合同時注意客戶在確定價格條款中選用《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這個貿易慣例還是國際上通行的INCOTERMS 1990/2000這個慣例。因為同一個FOB術語兩個慣例的解釋不同,雙方風險、費用、責任和義務都有很大區別。
F、 和客戶協商爭取其只能指定船公司或船代公司,爭取貨代由我方按排,目的港貨代也應由我方貨代指定,這樣可以大大減輕貿易風險。

9、外貿企業中的離岸價

離岸價
顧名思義
就是離開口岸的價格
就是你將貨物運輸到啟運港
所需要的全部費用
包括運輸費用
裝船費用
就是說在貨物裝上船以前的所有費用都由你支付
裝上船以後
物品的風險及所有就全都轉移了
以後的事就不用你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