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的匯率制度
我國的匯率制度:1994年1月1日,人民幣官方匯率與調劑匯率並軌,正式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態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自2005年7月21日起,飢余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本次匯率機制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調控 方式 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帆肢肆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匯率制度又稱匯率安排是指各國或國際社會對於確定、維持、調整與管理匯率的原則、方法、方式和機構等所作出的系統規定。
2、國外常說中國操縱匯率有這樣的可能性嗎?大概如何操作?
中國的匯率制度是以市場供需為基礎,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其中有管理3個字,就表明中國政府對匯率變動是有控制的,這種控制就是對匯率的操縱。
中國政府對匯率的控制,主要有兩種方式:1、央行中間價的控制。2、直接入市買賣干預匯率。
1、央行中間價的控制。
央行每日早上會公布一個央行中間價,並規定了在外匯交易中心,每日的市場成交匯率不得超出中間價的上下2%的幅度,通過這種機制,將美元/人民幣的每日波動范圍就確定下來了。
2、直接入市干預。
央行通過直接入市買賣外匯,實現了對匯率的控制。去年全年,銀行代客凈結匯接近4000億美元,表明客戶賣出的美元金額大於買入美元金額近4000億美元,如果這部分凈賣出美元沒人接盤,美元 對人民幣匯率勢必出現大幅下跌。為了避險美元對人民幣大幅下跌(人民幣過度升值),央行入市買入了所有美元,是的市場供需得到平衡,人民幣未出現大幅升值,這就是央行對匯率的直接操縱。今年2月以來,央行更是在市場大量買入美元,人為拉高美元匯率,在市場資金仍在大幅流入的背景下,人民幣逆市出現大幅貶值,更是印證了央行對匯率的干預。所以關於人民幣匯率,美國人並沒有空口說白話,而是有事實依據的。
3、我國的匯率政策
一、我國匯率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
1、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
2、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
3、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中國匯率制度的調控:
1、方式。
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而是參照一籃子貨幣、根據市場供求關系來進行浮動。這里的"一籃子貨幣",是指按照我國對外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選擇若干種主要貨幣,賦予相應的權重,組成一個貨幣籃子。同時,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計算人民幣多邊匯率指數的變化,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籃子內的貨幣構成,將綜合考慮在我國對外貿易、外債、外商直接投資等外經貿活動占較大比重的主要國家、地區及其貨幣。參考一籃子表明外幣之間的匯率變化會影響人民幣匯率,但參考一籃子貨幣不等於盯住一籃子貨幣,它還需要將市場供求關系作為另一重要依據,據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動匯率。這將有利於增加匯率彈性,抑制單邊投機,維護多邊匯.
2、中間價。
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0.3%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3%的幅度內浮動率穩定。
3、調整。
2005年7月21日19時,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並不是指人民幣匯率第一步調整2%,事後還會有進一步的調整。
因為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幣匯率水平在數量上的增減。這一調整幅度主要是根據我國貿易順差程度和結構調整的需要來確定的,同時也考慮了國內企業進行結構調整的適應能力。
4、中國現在的匯率制度是什麼?
中國截止到2018年實行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中國的匯率制度不同於浮動匯率,固定匯率,而是資本管制。浮動匯率和固定匯率都是中央銀行接受你任何的買賣貨幣的請求,無論數額大小。而中國是不允許你自由兌換外幣的。
(4)我國如何調控匯率擴展資料:
匯率制度的內容:
1.確定匯率的原則和依據。例如,以貨幣本身的價值為依據,還是以法定代表的價值為依據等。
2.維持與調整匯率的辦法。例如,是採用公開法定升值或貶值的辦法,還是採取任其浮動或官方有限度干預的辦法;
3.管理匯率的法令、體制和政策等。例如,各國外匯管制中有關匯率及其適用范圍的規定。
4.制定、維持與管理匯率的機構,如外匯管理局、外匯平準基金委員會等。
匯率制度的研究包括兩個基本視角:匯率制度是如何形成和決定的。如何選擇匯率制度。前者是實證問題,後者屬於規范分析。
匯率制度分類是研究匯率制度優劣性和匯率制度選擇的基礎,而對匯率制度與宏觀經濟關系的考察,首先在於對匯率制度如何分類。由於不同的分類可能會有不同的結論,從而導致匯率制度的選擇成為宏觀經濟領域最具爭議性的問題。
參考鏈接:網路--中國匯率制度
5、國家的匯率是如何控制的?
具體如下:
(1)運用財政金融手段,減少政府開支,提高存款准備率,提高利率,以緊縮經濟,促進擴大出口,減少進口。
(2)通過本國貨幣法定貶值,降低本國貨幣對外匯率,從而降低本國出口商品的成本,有利於增加出口商品的國際競爭力,擴大國際市場;同時,提高進口商品的價格,減少國內對進口商品的需求。
(3)在進口方面發放進口許可證,憑進口許可證購買所需外匯。
(4)採用進口配額制,對一定時期內進口商品的數量和金額加以限制,對超過配額部分不準進口或徵收高關稅或罰款。
(5)進口存款制,是對某些限制進口商品要求進口商預交一定金額的進口存款作為無息存款。有些國家還規定進口方必須獲得出口方所提供的一定數量的出口信貸或提高開出信用證押金等方式限制進口。
(6)在出口方面給予出口信貸、出口補貼,鼓勵出口。
(7)管制資本輸出入。即根據經濟情況變化,有時採取一些措施鼓勵資本輸出,限制資本輸入。通常情況下,發達國家多實行限制資本輸入鼓勵資本輸出的政策;發展中國家多採取鼓勵資本輸出限制資本輸入的政策。
(8)建立外匯平準基金。當國際收支發生逆差,表現在國內外匯市場上就是外匯供不應求,外匯匯率必然上升。此時,中央銀行拋出外匯,阻止匯率繼續上揚;當國際收支出現順差而引起外匯匯率下跌時,買進外匯,防止匯率繼續下跌。這種外匯買賣活動,在國家不直接規定匯率變動幅度的情況下對匯率起到了緩沖和穩定作用。但是,這種方式只能對國際收支的短期逆差效果顯著,而對長期逆差作用不大。因為外匯平準基金數額有限,無法供應長期的外匯市場需求。
6、分析我國如何利用職能管理我國匯率
一、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框架。
(一)外匯及外匯管理
所謂外匯, 就是指可以用作國際清宏核償的支付手段和資產。根據我國《外匯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國的外匯包括外國貨幣、外匯支付憑證、外幣有價證券、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以及其它外幣資產。根據各國貨幣在國際清償中的不同特點,外匯又分為自由外匯和記帳外匯。
外匯管理又稱為外匯管制,是指一個國家為了保持本國的國際收支平衡,對外匯的買賣、借貸、轉讓、收支、國際清償、外匯匯率和外匯市場實行一定限制措施的管理制度。其目的在於保持本國的國際收支平衡,限制資本外流,防止外匯投機,促進本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規定,我國實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凡有國際收支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進行國際收支申報。
(二)我國外匯管理制度框架
我國從建國以來一直實行外匯管制。建國初期,基於我國國力較弱以及當時所處的嚴峻的國際國內形勢,我國實行比較嚴格的外匯管理制度。隨著改革開放和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順勢頒布了一系列的外匯管理新法規,形成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為主,包括其它外匯管理法規、行政規章和其它規范性文件的相對完善的外匯管理法律體系,標志著我國外匯管理進入了一個新時期。
目前,我國外匯管理的職能部門是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局。
二、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我國的外匯收支分為經常項目外匯和資本項目外匯,對它們分別實施不同的管理措施。
(一)經常項目外匯管理
經常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經常發生的項目,包括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單方面轉移等。
我國對經常項目下的外匯收入實行銀行結匯制,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外匯收入必須匯回國內,並按照國家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賣給外匯指定銀行,或者經批准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原則上不得將經常項目外匯帳戶中的外匯資金轉作定期存款;確需轉作定期存款的,須憑法定的文件向開戶行所在地的外匯局申請。境內機構的經常項目用匯,可按國家關於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的規定,持有效憑證和商業單據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支付。境內機構的出口收匯和進口付匯,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出口收匯核銷管理和進口付匯核銷管理的規定辦理核銷手續。
對於屬於個人所有的外匯,可以自行持有,也可以存入銀行或賣給外匯指定銀行。外匯局對居民個人購匯實行指導性限額及核銷管理,購匯金額在規定限額以內的,居民個人可以持規定的證明材料直接到銀行辦理;購匯金額在限額以上的,居民個人應當持相應的證明材料向外匯局申請,然後游純再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和相應的證明材料到銀行辦理。外國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的合法人民幣收入,需要匯出境外的,可以持有關的證明材料和憑證倒外匯指定銀行兌付。駐華機構和來華人員由境外匯入或者攜帶入境的外匯,可以自行保存,可以存入銀行或者賣給外匯指定銀行,也可以持有效憑證匯出或者攜帶出境。
(二)資本項目外匯管理
資本項目是指國際收支中因資本輸出和輸入而產生的資產與負債的增減項目,包括直接投資、各類貸款、證券投資等。
境內機構的資本項目外匯收入,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應當調回國內,在外匯指定銀行開列外匯帳戶;賣給外匯指定銀行的,須經外匯管理機關批准。
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的外匯管理:境內機構向境外投資,在向審批主管部門申請前,須由外匯管理機關審查其外匯資金來源。境內投資者以外匯資金向境外投資的,應向外匯管理當局繳存所投資金的5%作為匯回利潤保證金;以設備作為投資的,應按資本設備投資額的2.5%繳存匯回利潤保證金。
外債是指境內機構對非居民承擔的以外幣表示的債務。外債一般可分為外國政府貸款、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國際商業貸款。對於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由國家統一對外舉借;國家對國有商業銀行以及境內中資企業舉借的中長期商業貸款實行余額管理;外商投資企業舉借的中長期外債累計發生額和短期外債累計發生額之和應當控制在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總投資和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之內。在差額范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自行舉借外債,超出差額的,須經原審批部門重新核定項目總投資。外債資金的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同時,國家外債管理部門蔽磨掘應當根據國家法律對外債和對外擔保實施監管。
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滿或因其它原因無法繼續經營而依法終止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理並照章納稅。清理納稅後的剩餘財產屬於外方投資者所有的人民幣,可以向外匯指定銀行購匯或攜帶出境;屬於中方投資者所有的外匯,應全部賣給外匯指定銀行。
三、金融機構的外匯業務管理
(一)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我國對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進行如下管理,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必須報經國家外匯管理機構批准,並領取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應按規定為客戶開立帳戶,辦理有關外匯業務;應按規定繳存外匯存款准備金,遵守外匯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並建立呆帳准備金;外匯指定銀行辦理結匯業務所需的人民幣資金,應當使用自有資金。
(二)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的監督管理
金融機構經營外匯業務,應接受外匯管理機關的檢查、監督,同時,應當向外匯管理機關報送外匯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以及其它財務會計報表和資料。
四、人民幣匯率和外匯市場管理
(一)人民幣匯率管理
匯率是指一國貨幣與另一國貨幣相互折算的比率,匯率的高低由外匯市場供求關系和其它有關政治經濟因素所決定,同時又對一國的國際收支和經濟發展起著重要的反作用。
我國過去一直實行單一的匯率制度。1979年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我國實行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形成官方匯率和調劑市場匯率並存的雙重匯率局面。自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取消外匯留成,將兩種匯率並軌,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
(二)外匯市場管理
外匯交易市場是指進行外匯買賣的場所,在外匯市場進行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在我國,外匯市場交易的幣種和形式由國務院外匯管理部門規定和調整。目前允許交易的幣種有人民幣對美元、港元、日元、歐元等。交易的形式包括即期交易和遠期交易;對銀行間的外匯市場只允許進行即期交易,對銀行與客戶之間則允許進行遠期外匯交易。
五、違反外匯管理的法律責任
違反外匯管理的各種行為,一般包括逃匯行為、套匯行為、擾亂金融行為、違反外債管理行為、違反外匯帳戶管理行為、違反外匯核銷管理行為以及違反外匯經營管理行為等,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都對這些違反外匯管理的行為予以了定義,並規定了相應的民事、刑事、行政責任。
7、國家是如何調控匯率變動的?
在以往的宏觀調控政策中,利率政策處在核心地位。從利率與通脹率和匯率的關系看,主要是通過利率的升降來調控以匯率和通脹率為代表的內外平衡關系,即當通脹率上升時,內部需求會大於供給,相應引出貿易逆差,導致本幣貶值。因此在以往時代,當通脹率上升時,匯率是反向走勢,即會出現貶值。而提升利率,一方面可以抑制國內總需求水平上升,從而抑制了國內的通脹率,一方面也因為壓縮了國內需求,使進口得到抑制,同時促進了出口,本幣匯率由此得到提升。所以當加息對緊縮總需求發生了作用,使通脹率下降時,本幣匯率就會上升。
但是在新全球化時代,在中國出現了人民幣的「內貶外升」,即當通脹率與匯率出現同方向變動,在這樣的時代,如果繼續沿用以往的宏觀調控理論和工具,肯定不會收到以往的效果。
其一,從道理上說,在新全球化時代,由於中國與國際經濟已融為一體,而前面的分析也說明,中國的貿易順差增長和人民幣匯率提升是長期趨勢,這樣就會引來大量投機於人民幣升值的國際「熱錢」,而國際熱錢的成本是熱錢本幣的利率,收益率則是人民幣利率與匯率之和,所以人民幣利率的提升,也是熱錢收益率的提升,所以提升人民幣利率不僅不會減少國際熱錢的流入,反而會刺激熱錢更大規模地流入。而在現行外匯管理體制下,央行是用基礎貨幣收購外匯,這樣就會導致因外匯流入增長所投放的基礎貨幣的增長,導致貨幣供給量的增加。央行加息的目的本來是為了通過抑制貨幣投放而達到緊縮總需求的目的,但因為熱錢流入的增加,投放的基礎貨幣反而被迫上升,所以加息這一舉措就變成了刺激貨幣投放的宏觀政策效果。由於加息引來的外匯流入更多,加息會提升本幣匯率這個結果沒變,但是由於貨幣供給規模更大了,對抑制通脹的目的來說,就是適得其反。
其二,從實證角度看,加息沒有收到預期效果。自2007年3月以來,央行已進行了6次加息,但通脹率到11月份已上升到6.9%的十年以來高點,廣義貨幣M2的增長率也從去年1月份的15.4%上升到11月的18.5%,所以很難認為若央行在今年繼續加息,會有能壓制住通脹率和貨幣增長率的那一天。
有人認為,去年國際熱錢的大量湧入,其主因不是央行加息,而是中國資本市場如股市和地產價格的大幅度攀升,這個判斷我認為是不對的,因為去年在央行進行6次加息之後,國際熱錢流入佔新增外匯儲備的比重是明顯上升了。如果以FDI加貿易順差為正當外匯流入,這兩者之和在2003~2006年佔新增外匯儲備的比重是74%,但2007年前9個月這個比重卻下降到63%,下降了10個百分點以上。顯然,熱錢比重上升與人民幣利率上升是同時發生的,但2003~2006年我們卻沒有看到這個情況,而地產價格的上升自2003年以來就很強勁,以至於到2005年國家不得不出台抑制地產價格的大量措施。股市的「大牛市」出現在2006年,而當年FDI加貿易順差比當年新增外匯儲備還高出了3%,所以如果國際熱錢是為了投機於中國的資產價格,那為什麼在本輪經濟增長高潮的前幾年我們看不到,卻偏偏在央行連續加息後出現了呢?所以人民幣利率上升與熱錢比重上升同時出現,不應看成是偶然現象,而是有著因果關系的。
其三,從國際上看,近年來由於日元利率很低而美元利率很高,所以引發了大量「套息」交易,國際上估計有近萬億美元。而去年以來,日本央行為了應對經濟過熱而開始進入加息通道,美聯儲則為了應對房地產泡沫崩潰所引發的衰退不得不減息,所以日元與美元間的套息交易被大量取消,表現為日元對美元的大幅度升值,目前已從2007年初的1:123上升到1:109,可見利率始終是影響國際資本流向的重要機制,而對美元與日元間的套息交易萎縮,國際上一般都是用兩國利率水平的相對變化來解釋,而未見有用美元資產價格作解釋的言論。那麼,如果在國際主要貨幣資本之間發生的流向變動是因為利率變動,在人民幣與主要國際貨幣之間的流向變動就會例外嗎?
此外從國際上看,發達國家對利率政策的使用也在發生變化,例如去年美、歐都出現了明顯較以前年份為高的通脹率,但是美國為了應對金融市場危機,不得不連續減息,而歐盟自2006年以來為應對經濟過熱已開始連續加息,但在全球金融市場動盪的威脅下,也不得不放棄了加息舉措。到去年12月,歐元區的廣義貨幣增長率已高達10.7%的歷史高峰,已經遠遠高出原先所設定的4.5%的年增長率,但目前仍在醞釀減息。可見,由於時代不同了,在發達經濟體中利率與通脹率的關系也在發生變化,而並不似以往那樣,出現了通脹率的抬升就必須得加息。
所以,我們必須重新認識利率這個傳統宏觀調控工具在今天的作用,考慮新的宏觀政策工具組合。
重新認識匯率
如果利率調節宏觀總需求的能力在當代新經濟格局中被弱化,那麼哪個宏觀調節工具能取代?我認為首先考慮的應當是匯率。
在傳統經濟發展過程中利率的地位之所以特別突出,是因為利率對需求水平變動的影響最大,但這是在內需主導時代得出的經驗和理論。進入新世紀以來,雖然內需在中國的需求增長中仍是主導因素,但外需的增長速度顯然更快。從凈出口佔GDP的比重看,2006年為4.5%,去年一季度已上升到7.7%,二季度進一步上升到9.8%,三季度則超過了10%,外需對中國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已經越來越大了,而且今後肯定還會上升。從工業化國家的歷史經驗看,美國在工業化過程中出口佔GDP的比重長期在9%左右,日本號稱出口導向型經濟,可戰後到70年代完成工業化的長期內,出口比重最高也只有16%,而中國目前已經達到40%,在未來時期進入到前面所提到的承接發達國家重工業轉移時代後,出口比重肯定還會上升,可見外需因素對中國工業化過程的影響,已經與以往的工業化過程完全不同了。而正是由於外需在中國需求的邊際變化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就使匯率在調節中國總需求水平方面,以及對國內通脹率的影響與控制能力方面,可能替代利率的地位。
具體地說,由於在新全球化時代中國面臨著日益增長的巨大外部需求,而提升匯率是出口企業的減收因素,出口企業為了維持原有利潤就得提高供貨價格,這樣就可能使發達國家對中國的出口需求發生轉移,從而達到緊縮總需求擴張的目的。然而在長期內保持較低匯率水平,是中國獲取更多新全球化利益,在與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市場競爭中保持優勢的重要條件,因此過快或過多地讓人民幣升值,從長遠看對中國並不是有利的選擇。但若因外需增長過快,過度拉升了中國的通脹率,導致中國內部經濟的不穩定性增強,提升匯率就是抑制國內通脹的重要宏觀調控手段,所以從新全球化時代所構成的新環境看,人民幣匯率的提升速度必須把握在不顯著快於其他主要發展中國家匯率上升速度的水平上,並兼顧國內經濟穩定增長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匯率就是平衡中國的全球化利益與保持國內經濟穩定增長關系的核心。
重新認識通貨膨脹問題
前面的分析已經指出,由於在中國這類發展中國家與當代發達國家之間存在著巨大的價格體系差距,而在新全球化時代市場的力量要糾正這個差距,所以主要發展中國家在長期內出現較高通脹率就會是一個長期趨勢。提升匯率是抑制通脹率的必然選擇,但會使中國喪失新全球化利益,所以是讓匯率較高對中國的長期增長有利,還是讓通脹率較高對中國的長期增長有利,就必須進行選擇。
以往的經濟理論通常認為,年均不足1個百分點的物價上漲可以定義為「通縮」,1~3個百分點的物價上漲是合理通脹,超過5個百分點的物價上漲是顯著通脹,10個百分點以上是嚴重通脹,而若到幾十個百分點以上就是惡性通脹了。但是在新全球化時代,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有著巨大的價格水平差距,即便保持10%的通脹率也要30年左右才能與發達國家拉近價格水平,所以,像中國這樣的國家在長期內出現6%~8%之間的較高通脹率,可能是一個新全球化時代的特有現象,也是中國為了享受新全球化利益所必須支付的代價。不僅是在中國,在其他能夠享受到新全球化利益的國家,目前都在經濟增長率顯著提升的同時,也伴隨著較高的物價上漲率。例如印度,2007年經濟增長率達到18年來最高點,為9.2%,而去年前10個月的通脹率也上升到了6.7%,並不比中國低。近年來俄羅斯和越南的經濟增長率也顯著提高,去年前10個月前者的通脹率為10.8%,後者為8.1%,更高於中國。所以在新全球化時代,通脹率的合理水平至少在主要發展中國家都發生了變化,需要我們重新認識。
8、目前我國實行什麼匯率制度
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
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市場為基礎的匯率制度、單一匯率制度、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現階段的人民幣匯率政策,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過去10年裡,人民幣匯率基本穩定,促進了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同時也為維護亞洲乃至世界金融和經濟的穩定做出了貢獻。
中國經濟金融穩定發展,將為周邊地區和世界各國提供更大的市場和更多的投資機會,為全球經濟注入新的活力。事實證明,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既有利於中國經濟的穩定和發展,又有利於亞洲地區和世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
第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符合我國實際,應當長期堅持。
我國將保持人民幣匯率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在深化金融改革中進一步探索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增強匯率杠桿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略有節余。
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應充分考慮以下因素:一是貿易放開經營比較充分,服務貿易比較開放。二是資本項目過度管製得到消除。三是中國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邁出重大步伐,國有商業銀行的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明顯提高。
第三,採取多種措施促進國際收支平衡。
保持國際收支平衡與促進經濟增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是國家四大宏觀調控目標。我們的方針是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實現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節余。
因此,必須認真落實「引進來」和「走出去」相結合的方針,在繼續擴大內需、加快結構調整的同時,加大涉外經濟政策的調整力度,改善國際收支平衡,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9、中國是怎樣管制人民幣匯率的?
1、外匯管制:指政府或中央銀行為避免該國貨幣供給額的過度膨脹,或外匯准備的枯竭,對於外匯之持有,對外貿易或資金流動所採取的任何形式的干預。
2、外匯管制具體措施:
一.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匯管制中,最嚴格的規定是出口商必須把全部外匯收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出口商在申請出口許可證時,要填明出口商品的價格、數量、結算貨幣、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並交驗信用證。
二.對進口外匯的管制
對進口外匯的管制通常表現為進口商只有得到管匯當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銀行購買一定數量的外匯。管匯當局根據進口許可證決定是否批准進口商的買匯申請。有些國家將進口批匯手續與進口許可證的頒發同時辦理。
三.對非貿易外匯的管制
非貿易外匯涉及除貿易收支與資本輸出入以外的各種外匯收支。對非貿易外匯收入的管制類似於對出口外匯收入的管制,即規定有關單位或個人必須把全部或部分外匯收支按官方匯率結售給指定銀行。為了鼓勵人們獲取非貿易外匯收入,各國政府可能實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實行外匯留成制度,允許居民將個人勞務收入和攜入款項在外匯指定銀行開設外匯賬戶,並免徵利息所得稅。
四.對資本輸入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採取限制資本輸入的措施通常是為了穩定金融市場和穩定匯率,避免資本流入造成國際儲備過多和通貨膨脹。它們所採取的措施包括:對銀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規定較高的存款准備金;對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數利息;限制非居民購買該國有價證券等。
五.對資本輸出的外匯管制
發達國家一般採取鼓勵資本輸出的政策,但是它們在特定時期,如面臨國際收支嚴重逆差之時,也採取一些限制資本輸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規定銀行對外貸款的最高額度;限制企業對外投資的國別和部門;對居民境外投資徵收利息平衡稅等。
六.對黃金、現鈔輸出入的管制
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一般禁止個人和企業攜帶、托帶或郵寄黃金、白金或白銀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數量。對於該國現鈔的輸入,實行外匯管制的國家往往實行登記制度,規定輸入的限額並要求用於指定用途。對於該國現鈔的輸出則由外匯管制機構進行審批,規定相應的限額。不允許貨幣自由兌換的國家禁止該國現鈔輸出。
七.復匯率制
對外匯進行價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實上的各種各樣的復匯率制。復匯率制指一國規章制度和政府行為導致該國貨幣與其他國家的貨幣存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匯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