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匯率被高估了多少百分比

發布時間: 2023-04-01 00:17:23

1、我國人民幣實施的匯率制度是

目前,我國人民幣實施的匯率制度是有管理浮動匯率制,國家還建立了外匯調劑市場,企業或個人可以在該市場上將自己留成的外匯進行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商定,由此便形成了一種新的「官方匯率+調劑市場匯率」兩軌並行的雙重匯率制度。
拓展資料:
1、1953年我國建立統一的外匯體系開始,人民幣匯率制度幾經演變;特別是改革開放之後,人民幣匯率經歷了從固定匯率到雙重匯率再到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回顧幾十年來人民幣匯率改革的演變軌跡,期間雖有曲折和反復,但始終堅守市場化的改革方向,人民幣匯率的市場化程度和雙向浮動的彈性顯著加強。以1994年匯改、2005年「7.21匯改」和2015年「8.11匯改」這三次重要的匯率制度改革為時間節點,我們可以將人民幣匯率制度的演變歷程分為四個階段。
2、新中國成立之後的1953年,我國開始建立統一的外貿和外匯體系,人民幣實行單一的固定匯率制度,當時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為2.62。兩年後,經過幣制改革,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被調整至2.46,固定匯率的制度安排一直延續至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之前。1973年,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我國開始實行盯住一籃子貨幣的固定匯率制度,以對各國的貿易量計算相應籃子貨幣的權重。從1973年到1979年,人民幣兌美元匯率逐步從2.5上升至1.5左右。但在實際市場中,出口企業獲得1美元所對應的換匯成本大約為2.75元人民幣,人民幣匯率被嚴重高估。在這種情況下,外貿企業出口以及外資進入的意願都受到打擊,從而導致我國的外匯儲備量難以增加,甚至到1980年降為負值。
3、為了鼓勵外貿企業出口創匯、支持我國經濟發展,我國於1981年開始實行雙重匯率制度,即官方匯率與貿易體系內部結算價並存的雙重匯率模式,前者適用於非貿易部門,對應人民幣兌美元匯率維持在按一籃子貨幣計算的1.5左右,而後者用於貿易部門結算,匯率根據市場實情調整至2.8左右。這樣一來,外貿企業的盈利大幅上升,帶動外匯儲備增至1983年的89億元。但與此同時,未被納入外貿體系的企業出口面臨的虧損日益嚴重,由此導致外匯儲備在1984年不升反降,外匯體制需要進一步改革。

2、關於匯率高估

你是想說本幣被高估吧~~
被高估的意思就是這個貨幣本來不值那麼多錢,但是卻因為大家都高看它一眼所以比理論的價格要高。
①對於進出口。這個國家並不是那麼發達,他對於世界的影響力並沒有那麼大【就像我國建國初期的USD1=RMB2.8就是很明顯的人民幣被高估了】由於貨幣被高估使它的出口量變小,就無法創匯於是無法購買外國先進商品,經濟還是落後。尤其對於出口中低端商品的國家來說這種情況更是明顯。
②對國內物價水平的影響。本幣被高估就意味著同一貨幣量表示的商品增加,即為商品的價格下降,在長期低價格的情況下,人們不會因為價格下跌而更多個購買某種商品於是表現為需求不足。而價格和成本正在普遍下降即是通貨緊縮【通貨緊縮又是產能過剩或需求不足導致物價、工資、利率、糧食、能源等各類價格持續下跌】

3、在外匯市場中,本幣被高估或低估,其中,高估和低估是什麼意思

被高估,就好比一樣東西,實際上只值10元,但被惡意炒作到了15元甚至更高的價格,即是被高估,現實價格超過實質該值的價格即是被高估;低估意思即相反,值10元的東西被炒至5元或更低,關於貨幣當局在市場上如何干預,應該就是對於不同的情況各國銀行會對利率和政策方面會有調整了
拓展資料
一、幣值高估與低估
幣值高估與低估是指一國官方公布的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交換比價高於或低於外匯市場供求均衡時所決定的匯率。
如果一國官方公布的匯率高於外匯市場供求均衡時所決定的匯率,稱為該國貨幣幣值高估。反之,則稱為貨幣幣值低估。
二、貨幣幣值的高估與低估,是一國政府有意識地採取的政策手段,以期對經濟活動生產相應的影響。低估本國貨幣幣值,可使以外國貨幣表示的本國出口商品的價格下跌,增強了出口商品的價格競爭力:高估本國貨幣幣值,可以限制外國資本流入,防止國外資本流入而對國內市場的沖擊。
三、總之,一國人為地高估或低估本國貨幣幣值,其目的是為了使匯率的調整向有利於本國的方向變化,以期實現其經濟目標。
匯率利率貨幣三者之間的關系是:
首先,利率政策通過影響經常項目對匯率產生影響。當利率上升時,信用緊縮,貸款減少,投資和消費減少,物價下降,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進口,促進出口,減少外匯需求,增加外匯供給,促使外匯匯率下降,本幣匯率上升。與利率上升相反,當利率下降時,信用擴張,貨幣供應量(M2)增加,刺激投資和消費,促使物價上漲,不利於出口,有利於進口。在這種情況下會加大對外匯需求,促使外匯匯率上升,本幣匯率下降。實際利率的下降引起外匯匯率上升、人民幣匯率下降。
其次,通過影響國際資本流動間接地對匯率產生影響。當一國利率上升時,就會吸引國際資本流入,從而增加對本幣的需求和外匯的供給,使本幣匯率上升、外匯匯率下降。而且,一國利率的提高,促進國際資本流入增加,而資本流出減少,使國際收支逆差減少,支持本幣匯率升高。與利率上升相反,當利率下降時,可能導致國際資本流出,增加對外匯的需求,減少國際收支順差,促使外匯匯率上升、本幣匯率下降。
再次,匯率變動對利率的影響也是間接地作用,即通過影響國內物價水平、影響短期資本流動而間接地對利率產生影響。
貨幣供給量和利率成正比,貨幣需求和利率成反比。

4、人民幣兌美元的歷史最高點比例是多少?什麼時候?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

一、改革開放前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建國以來至改革開放前,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50~1952)。由於人民幣沒有規定含金量,因此,對西方國家貨幣的匯率,最初不是按兩國貨幣的黃金平價來確定,而是以「物價對比法」作為基礎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建國初期人民幣匯率制定的依據是物價水平,這是一種比較市場化的匯率安排。
建國初期,由於國民黨統治時期遺留下來的惡性通貨膨脹和其他因素的影響,我國物價節節上漲。如上海批發物價指數以1949年6月為100,到1950年3月則上漲至2242.93。由於國內物價上漲、國外物價趨跌的價格對比關系,根據前述政策要求,我國人民幣對美元匯價由1949年1月18日1美元=80元舊人民幣,調低至1950年3月13日的1美元=42000 元舊人民幣,在一年零一個月的時間內,人民幣匯價下調49次。至於和其他外匯的匯價,則是根據它們對美元的匯價進行間接套算的結果。
從1950年3月至1952年底,隨著國內物價由上漲轉變為下降, 同時,由於美國對朝鮮發動了侵略戰爭,大量搶購戰備物資,美國及其盟國接連宣布一系列對我「封鎖禁運」的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國必須降低外匯匯價,以利於推動本國進口。因此,根據當時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國匯率政策的重點也由「推動出口」改變為「進出口兼顧」,並逐步調高人民幣匯價。1952年12月,人民幣匯價調高至1美元=26170元舊人民幣。
這一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對象主要是美國,對外貿易主要由私營進出口商經營。人民幣匯率的及時調整,可以調節進出口貿易,保證出口的增長。
2.第二階段(1953~1972)。從1953年起,國內物價趨於全面穩定,對外貿易開始由國營公司統一經營,而且主要產品的價格也納入國家計劃。計劃經濟本身要求對人民幣的匯價採取基本穩定的政策,以利於企業內部的核算和各種計劃的編制和執行。同時,由於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度的確立,各國之間的匯價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持了相對穩定。再加上我國同西方工業國家的直接貿易關系和借貸關系很少,因此,西方各貨幣匯率變動對我國人民幣匯率幾乎沒有什麼影響。
在國內物價水平趨於穩定的情況下,我國進行建國以來的首次幣制改革。1955年 3月1日,開始發行新人民幣,新舊人民幣摺合比率為1:10000。自採用新人民幣後,1955年至1971年,人民幣對美元匯率一直是1美元摺合2.4618元新人民幣。
1971年12月18日, 美元兌黃金官價宣布貶值7.89%,人民幣匯率相應上調為1美元合2.2673元人民幣。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率政策採取了穩定的方針,即在原定的匯率基礎上,參照各國政府公布的匯率制定,逐漸同物價脫離。但這時國內外物價差距擴大,進口與出口的成本懸殊,於是外貿系統採取了進出口統負盈虧、實行以進口盈利彌補出口虧損的辦法,人民幣匯率對進出口的調節作用減弱。
3.第三階段(1973~1978)。1973年3月以後,布雷頓森林體系徹底解體,西方國家普遍實行了浮動匯率制。為了避免西方國家通貨膨脹及匯率變動對我國經濟的沖擊,我國從1973年開始頻繁地調整人民幣對外幣的匯率(僅1978年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就調整了61次),而且在計算人民幣匯價時,採用了釘住加權的「一籃子」貨幣的辦法,所選用的「籃」中貨幣都是在我國對外貿易的計價貨幣中佔比重較大的外幣,並以這些貨幣加權平均匯價的變動情況,作為人民幣匯價相應調整的依據。
這一時期人民幣匯價政策的直接目標仍是維持人民幣的基本穩定,針對美元危機不斷發生且匯率持續下浮的狀況,人民幣匯率變動較為頻繁,並呈逐漸升值之勢。1972年為1 美元=2.24元人民幣;1973年1美元=2.005元人民幣;1977年為1美元=1.755元人民幣。
自50年代中期以來,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的是傳統社會主義計劃經濟,對外自我封閉,對內高度集權,直至80年代初,國家外匯基本上處於零儲備狀態,外貿進出口主要局限於社會主義國家,且大體收支平衡,國內物價水平也被指令性計劃所凍結,盡管人民幣匯率嚴重高估,但它並未帶來明顯的消極影響。

二、改革後的人民幣匯率安排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民幣匯率安排大致經歷了四個發展階段:
1.第一階段(1979~1984)。1979年我國的外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改革,對外貿易由國營外貿部門一家經營改為多家經營。由於我國的物價一直由國家計劃規定,長期沒有變動,許多商品價格偏低且比價失調,形成了國內外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且出口虧損的狀況,這就使人民幣匯價不能同時照顧到貿易和非貿易兩個方面。為了加強經濟核算並適應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從1981年起實行兩種匯價制度,即另外製定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並繼續保留官方牌價用作非貿易外匯結算價。這就是所謂的「雙重匯率制」或「匯率雙軌制」。
1980年人民幣官方牌價為1美元=1.5元人民幣。從1981年1月到1984年12月期間, 我國實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貿易外匯1美元=2.80元人民幣;官方牌價即非貿易外匯1美元=1.50元人民幣。前者主要適用於進出口貿易及貿易從屬費用的結算;後者主要適用於非貿易外匯的兌換和結算,且仍沿用原來的一籃子貨幣加權平均的計算方法。
隨著美元在80年代初期的逐步升值,我國相應調低了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使之同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相接近。1984年底公布的人民幣外匯牌價已調至1美元=2.7963元人民幣,與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持平。
2.第二階段(1985~1990)。在人民幣雙重匯率制下,外貿企業政策性虧損,加重了財政補貼的負擔,而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外國生產廠商對雙重匯率提出異議。1985年1月1日,我國又取消了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重新恢復單一匯率制,1美元=2.80元人民幣。
事實上,1986年隨著全國性外匯調劑業務的全面展開,又形成了統一的官方牌價與千差萬別的市場調劑匯價並存的新雙軌制。而且當時全國各地的外匯調劑市場,在每一時點上,市場匯率水平不盡相同。這種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制一直延續到1993年底。其間,外匯調劑市場的匯率形成機制,經歷了從開始試辦時的人為定價到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過程。
進入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我國物價上漲速度加快,而西方國家控制通貨膨脹取得一定成效。在此情況下,我國政府有意識地運用匯率政策調節經濟與外貿,對人民幣匯率作了相應持續下調。1995年8月21日,人民幣匯率調低至1美元=2.9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 日再次調低至1美元=3.00元人民幣;同年10月30日又調至1美元=3.20元人民幣。
從1986年1月1日起,人民幣放棄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做法,改為管理浮動。其目的是要使人民幣匯率適應國際價值的要求,且能在一段時間內保持相對穩定。
1986年7月5日,人民幣匯率再度大幅調低至1美元=3.7036元人民幣。1989年12月16日,人民幣匯率又一次的大幅下調,由此前的1美元=3.7221元人民幣調至當日的4.7221 元人民幣。1990年11月17日,人民幣匯率再次大幅下調,並由此前的4.7221調至當日的5.2221元人民幣。
從改革開放以後至1991年4月9日的十餘年間,人民幣匯率政策的特點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分別實施過貿易外匯內部結算價與公布牌價並存的雙重匯率體制,以及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並存的多重匯率體制;二是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按市場情況調整,且呈大幅貶值趨勢,這與同期人民幣對內實際價值大幅貶值以及我國的國際收支狀況是基本上相適應的;三是在人民幣官方匯率的調整機制上,做過多種有益的嘗試,如釘住一籃子貨幣的小幅逐步調整方式以及一次性大幅調整的方式,這些為以後實施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奠定了基礎;四是市場匯率的機制逐步完善;五是市場匯率的調節作用在我國顯得越來越大。
3.第三階段(1991~1993)。自1991年4月9日起,我國開始對人民幣官方匯率實施有管理的浮動運行機制。國家對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改變了以往階段性大幅度調整匯率的做法。實際上,人民幣匯率實行公布的官方匯率與市場匯率(即外匯調劑價格)並存的多重匯率制度。
我國人民幣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主要指人民幣官方匯率的有管理的浮動,其基本特點是,我國的外匯管理機關即國家外匯管理局根據我國改革開放與發展的狀況,特別是對外經濟活動的要求,參照國際金融市場主要貨幣匯率的變動情況,對公布的人民幣官方匯率進行適時適度、機動靈活、有升有降的浮動調整。在兩年多的時間里,官方匯率數十次小幅調低,但仍趕不上水漲船高的出口換匯成本和外匯調劑價。
4.第四階段(1994~2005)。從1994年1月1日起,我國實行人民幣匯率並軌。1993年12月31日,官方匯率1美元兌換人民幣5.8元;調劑市場匯率為1美元兌換人民幣8.7元左右。從1994年1月1日起,將這兩種匯率合並,實行單一匯率,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定為1 美元兌換8.70元人民幣。同時,取消外匯收支的指令性計劃,取消外匯留成和上繳,實行銀行結匯、售匯制度,禁止外幣在境內計價、結算和流通,建立銀行間外匯交易市場,改革匯率形成機制。這次匯率並軌後,我國建立的是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單一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到目前為止,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趨穩,並一直保持在1美元=8.3元左右。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外匯管理體制相繼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的改革,尤其是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我國政府承諾:在2000年之前,將實現經常項目下人民幣可兌換。
事實上,1994年我國已開始實行人民幣在經常項目下「有條件」的可兌換,並已削除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規定中的絕大多數限制,如歧視性貨幣措施或多重匯率安排已完全廢除,而絕大多數經常項目交易的用匯和資金轉移也不再受到限制。
1996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消除了若干在1994年後仍保留的經常帳戶下非貿易非經營性交易的匯兌限制;1996年7月, 又消除了因私用匯的匯兌限制,擴大了供匯范圍,提高了供匯標准,超過標準的購匯在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起初後即可購匯;1996年7月1日,我國將外商投資企業也全面納入全國統一的銀行結售匯體系,從而取消了1994年外匯體制改革後尚存的經常項目匯兌限制。
1996年11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正式致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國將不再適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14條第2款所規定的過渡性安排,並正式宣布:自1996年12月1日起, 我國將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第2款、第3款和第4款的義務,實現人民幣經常項目可兌換,從此不再限制不以資本轉移為目的的經常性國際交易支付和轉移,不再實行歧視性貨幣安排和多重匯率制度。
2001年11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郭樹清指出,根據中美1998年簽訂的有關協議,中國承諾將擴大人民幣彈性。因此,如果現在中國選擇釘住其它幣種或採取一攬子貨幣聯系匯率制度,不但會違背承諾,還是一種後退。增加匯率彈性是現實的選擇。中國現階段仍將以穩定匯率為主,同時用足每日3‰的匯率浮動區間,使市場逐漸適應匯率波動。今後將採取措施,提高人民幣匯率生成機制的市場化程度,如有效利用銀行間市場匯率浮動區間;調整銀行結售匯周轉頭寸管理政策;進一步完善結匯制度。

三、人民幣匯率安排的新階段
2005年7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05〕第 16 號文——關於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的相關事宜公告。其主要內容如下:
(1)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人民幣匯率不再盯住單一美元,形成更富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
(2)中國人民銀行於每個工作日閉市後公布當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等交易貨幣對人民幣匯率的收盤價,作為下一個工作日該貨幣對人民幣交易的中間價格。
(3)2005年7月21日19∶00時,美元對人民幣交易價格調整為1美元兌8.11元人民幣,作為次日銀行間外匯市場上外匯指定銀行之間交易的中間價,外匯指定銀行可自此時起調整對客戶的掛牌匯價。
(4)現階段,每日銀行間外匯市場美元對人民幣的交易價仍在人民銀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間價上下千分之三的幅度內浮動,非美元貨幣對人民幣的交易價在人民銀行公布的該貨幣交易中間價上下一定幅度內浮動。
(5)中國人民銀行將根據市場發育狀況和經濟金融形勢,適時調整匯率浮動區間。同時,中國人民銀行負責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籃子貨幣匯率變動,對人民幣匯率進行管理和調節,維護人民幣匯率的正常浮動,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促進國際收支基本平衡,維護宏觀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穩定。」
這一次的人民幣匯率安排改革的核心是放棄單盯美元,改盯一籃子貨幣,以建立調節自如、管理自主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更富有彈性的人民幣匯率機制。從此次人民幣短期升值來看,這將有利於緩解國際收支失衡的巨大壓力,同時,釋放人民幣潛在的升值壓力,並能淡化人民幣兌美元的國際矛盾。從長遠戰略來看,人民幣匯率新機制的建立,將有利於推進人民幣匯率安排的市場化改革進程,最終為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實現可兌換創造漸近條件。

5、人民幣對美元匯率從6.9028到6.8676,上升了796個基點,折算百分比幅度為1.15%,怎麼算出來的。

簡單的演算法=(6.9028-6.8676)/6.8676=0.51%,人民悄和幣對美元升值了0.51%。
具體過程:
期檔運困初匯率USD/CNY=6.9028,期末匯率行念USD/CNY=6.8676
由於求的是人民幣升值的幅度,而不是美元升值的幅度,
因此計算公式=((1/6.9028)-(1/6.8676))/(1/6.9028)=0.51%

6、直接標價下實際匯率大於一 本幣和外幣分別是被高估還是低估?

本幣則高外幣則低。在直接標價法時,匯率貶值=匯率上升=貨幣貶值
匯率表示有直接標價與間接標價,直接標價就是以本幣表示單位外幣的價格,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採用直接標價法,中國是直接標價法。
匯率的概念來說,是一種貨幣表示另一種貨幣的價格,僅是一個數字而已,可以理解為價格,如1美元=7人民幣,7就是匯率,又稱為外匯匯率,7變為8就是匯率上升,在直接標價法下,匯率上升=匯率貶值=本幣貶值。
1955年澳大利亞經濟學家斯旺(TrevorSwan)在闡述一國宏觀經濟的內部和外部均衡目標及相互關系。
以及一國貨幣匯率變動和宏觀經濟政策的實施對內部和外部均衡的影響問題的過程中提出了著名的斯旺曲線。主要一國的貨幣價值,國內外物價水平的變化來考察。
因此在理解其解釋中,其"實際匯率貶值"和"名義匯率貶值"前應該加上本幣兩字,即R上升意味著(本幣)實際匯率貶值,可以由(本幣)名義匯率貶值、國內價格水平下降,或國外價格水平上升造成。
(6)匯率被高估了多少百分比擴展資料:
各國的匯率是經常變動的。如果用本國貨幣表示的外國貨幣價格下跌了,則稱為匯率升值。如果用本國貨幣表示的外國貨幣價格上升了,則稱為匯率貶值。
通俗地說,匯率升值是本國貨幣對外國貨幣的價值上升了,同樣一單位本國貨幣能買到更多外國貨幣;匯率貶值是本國貨幣對外國貨幣的價值下降了,同樣一單位本國貨幣能買到的外國貨幣少了。
例如,如果人民幣對美元的比率變為1美元兌換5元人民幣,則人民幣匯率升值;如果人民幣對美元的比率變為l美元兌換10元人民幣,則人民幣匯率貶值。
在前一種情況下,1元人民幣可以買到0.122美元變為可以買到0.2美元;在後一種情況下,1元人民幣從可以買到0.122美元變為只可以買到0.1美元。

7、什麼叫貨幣高估?

本國貨幣對外國貨幣來說定值過高。在實際生活中表現為政府的官方匯價低於國內的市場匯價,貨幣高估就是可以在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直接壓低官方匯價,從而提高本幣價值,也可以是在官方匯價不變的情況下,藉助國內通貨膨脹來提高本幣價值。
就是一國貨幣的購買力和別國的貨幣的購買力與相應匯率的比較.
就是說一國的貨幣形成的購買力和在按匯率換算成別國貨幣之後的購買力的比較.
比如說假如1美圓可以購買3加侖汽油,1圓人民幣購買0.5加侖汽油,而匯率為1美圓兌11圓人民幣,這時候就說明美圓被高估了.因為3加侖的汽油只需要6圓人民幣就可以買到,而美圓的匯率為11圓人民幣!所以也可以說人民幣被低估了.
而這些往往是一國的匯率政策所決定的.

(7)匯率被高估了多少百分比擴展資料
關於貨幣的本質,學術界仍存在大量的爭論。經濟學的貨幣概念五花八門,最初是以貨幣的職能下定義,後來又形成了作為一種經濟變數或政策變數的貨幣定義,專業術語為通貨,主指「流通中的貨幣」。傳統上,貨幣的定義主要有以下幾種:
1.人們普遍接受的用於支付商品勞務和清償債務的物品;
2.充當交換媒介,價值、貯藏、價格標准和延期支付標準的物品;
3.超額供給或需求會引起對其它資產超額需求或供給資產;
4.購買力的暫棲處;
5.無需支付利息,作為公眾凈財富的流動資產;
6.與國民收入相關最大的流動性資產等等。
實際上,上述6條都屬於貨幣的職能定義。
最新的貨幣理論認為:貨幣是一種財產的所有者與市場關於交換權的契約,本質上是所有者之間的約定。「吾以吾之所有予市場,換吾之所需」,貨幣就是這一過程的約定。這一理論能夠經受嚴格證偽和邏輯論證,解釋所有貨幣有關的經濟學現象,並為所有的經濟學實踐所檢驗,為幾百年的貨幣本質之爭劃上了句號。

8、判斷人民幣是否被高估、被低估的依據和理論有哪些?

判斷人民幣匯率是否高估或低估,有許多判斷維度。比較理論化的是購買力平價,在不同的國家,按當前的匯率指定等值貨幣,各自的購買力比較可以成為匯率高估低估的一個理論上的評判標准。
判斷人民幣是否存在高估和低估,則相對方便。目前境內人民幣還是在一個封閉的市場中交易形成的匯率,買賣以實需原則為主,因此理論上市場供需決定了人民幣匯率的走勢。但人民幣匯率有時受到央行的干預,扭曲了匯率的市場化形成機制。因此,目前的市場匯率和單純由市場供需決定的匯率是不一致的。只要當外匯儲備出現大幅增長的時候,表明央行通過市場大量買入美元打壓人民幣匯率,人民幣匯率存在低估;相反,當某一時期央行外匯儲備出現大幅下降的時候,則人民幣匯率出現高估趨勢。

9、什麼叫人民幣匯率高估

匯率高估是「匯率低估」的對稱,是指一國貨幣的匯率高於其本身應該具有的價值。
在自由外匯市場上,匯率由外匯供求關系決定,一般不存在高估現象。而在由官方外匯機構制定匯率時,則會出現為了某種目的而故意過高地估計本國貨幣的價值,提高本國貨幣匯率的現象。匯率高估實際上可以表示為本國貨幣升值的幅度高於其國內通貨膨脹與國外通貨膨脹差額,也就是本國貨幣匯率高於相對購買力平價。按照相對購買力定理,由於各國不同程度的通貨膨脹會相應降低各國的實際購買力,因此,匯率也要相應地按各國通貨膨脹的比例偏離舊的平價。 [1] 匯率高估實際上可以表示為本國貨幣升值的幅度高於其國內通貨膨脹與國外通貨膨脹差額,也就是本國貨幣匯率高於相對購買力平價。按照相對購買力定理,由於各國不同程度的通貨膨脹會相應降低各國的實際購買力,因此,匯率也要相應地按各國通貨膨脹的比例偏離舊的平價。如果本國沒有按照兩國通貨膨脹情況調整舊的平價,而採用低於本國通貨膨脹率的物價指數來計算匯率,則會出現本國貨幣匯率高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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