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房除了房款以外收取的電商費合法嗎
合法。
開發商為促進房屋銷售,營銷過程中會存在與電商平台合作,推出團購項目,採用「以錢抵錢」的模式,如「付1萬抵3萬」「付3萬抵8萬」等優惠措施來吸引潛在購房者。有時這筆費用會開發商收取,然後再支付給相應費用給中介方,也有開發商不收取,直接由合作方收取,合作方採取會員電商費的形式收取。在行業慣例里將上述費用統稱為——電商費。
實踐中經常會存在購房者訴訟索要電商費的情形:有的是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預約合同,退還電商費,也有的是購房者在房屋買賣合同已履行完畢時,要求退還電商費。對於上述兩種訴訟退電商費情形,如果是房地產開發商直接收取電商費,或者中介機構的收款行為被法院認定為表見代理(如中介機構與購房者無中介服務協議,僅有收據,且收款行為又在開發商售樓處),則可能法院會判決開發商承擔退款責任。
2、珠海多個樓盤存在收取電商費現象,何為電商費?電商費合規嗎?
珠海多個樓盤額外收取購房者電商費、活動費,涉嫌違規收費,這樣的行為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在很多的地方,一些購房者在購買居所的時候,經常會被收取一些額外的在購房消費之外的費用,這些費用被稱之為是電商費、活動費等,而且這些費用是開發商或者是經營公司的發票證明的,可以說是完全的不計取收稅的范疇之內的,這樣的情況和規定在很大的程度上也增加了購房者的壓力。
電商費、活動費等這些額外的購房費用是非常的不合理的,因為這樣的規定是遊走在法律的邊緣,也就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的,現在珠海很多的樓盤都是這樣的來經營自己的房產的,可以說這是一筆不義之財。
所謂的電商費,就是在京東等的網上平台進行支付一定的金額,然後才可以享受優惠,或者是才可以獲得購房的資格,這樣的做法無疑是非常的令人難以理解的,所謂的活動費沒有具體的細節,僅僅只是在中介的帶領下,接納一定的金額,獲得優惠或者是購房的資格。
而且這樣的交易是完全沒有具有法律證明的發票的,所以很多的情況下,一些購房者是完全無法討回自己的支付費用的,可以說是開發商或者是經營公司想盡辦法來賺取更大的利益的,當然也是有很多的收費是有實際的優質服務的,畢竟每一個公司或者是經營者的想法都是不同的。
這樣的未標明的收費,在法律文件上是不允許的,也就是說很多的情況都是違反法律的,雖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這樣的情況無疑是在打法律的擦邊球,通過這樣的收費,可以極大的減少開發商以及經營者的渠道費用,而且這樣的費用是沒好友計入稅收的范圍內的,因為沒有正規的發票,可以說這樣的收費是比較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