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入wto對我國廣告業的影響與對策
只能給你找點相關資料了,畢竟這個話題已經久遠了,你自己整理一下,看能不能對你有幫助:
我國加入WTO後,廣告業將會受到哪些影響,發生何種變化,這是當前廣告業普遍關心的話題。相當多的看法是「入世」以後中國廣告業將面臨強大的沖擊,但更積極的觀點認為,加入WTO以後,我國將出現全方位開放的新格局,對外開放的領域迅速擴大,有利於加速產業結構和經濟增長格局的調整與優化,這就為我國廣告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
冷靜的思考和分析我國加入WTO後,廣告業發展環境將會產生哪些影響和變化,准確地把握影響領域、特徵與程度,既是加深對「入世」全面認識的需要,也是我們採取積極對策以適應經濟大環境的重要前提。
一、對外開放領域的迅速擴大,為我國開辟了廣闊的廣告市場
加入WTO以後,我國將出現全方位開放的新格局,對外開放的領域迅速擴大,並將直接推動全國對外開放水平躍上一個新台階,有利於加速產業結構和經濟增長格局的調整與優化,這就為我國廣告業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廣告資源。當今在國際廣告市場上,國際名牌產品的廣告宣傳和電信、金融、旅遊、保險、中介等貿易服務的廣告量一直處在主導地位。從國內看,這些行業的廣告也做得十分火爆。以北京為例,這些產業和行業的廣告發布量已佔總發布量的90%以上。可見「入世」後,廣告市場需求將會迅速增加,預示出我國廣告業進一步繁榮的美好前景。
二、參與國際競爭,我國廣告業已初具實力 (一)發展速度快。到1999年年底全國有廣告經營單位近6.5萬家,從業人員近59萬人,廣告經營額已達到622億元,改革開放以來以年均30%左右的速度遞增,行業的增長速度大大超過了國民經濟的增長速度。
(二)廣告市場大。我國是發展中國家,生產潛力和消費潛力巨大,而這正是廣告業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礎條件。 「入世」以後,國外產品將大量湧入中國,我國也將迅速擴大出口貿易額。作為為商業流通鳴鑼開道的廣告將更加活躍,這是我國加入WTO以後廣告業得到的一大「實惠」。
(三)法律法規比較完備。我國廣告業雖然起步較晚,但是與發達國家比,我們的法制建設並不滯後。我們除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管理條例》這兩部基本法律外,還有幾十項專項法規。「入世」後,把握市場准入條件,規范廣告行為,展開公平競爭都有了基本法律保障。
三、入世在即,改善廣告市場環境勢在必行 1、放寬市場准入條件。
「入世」以後,隨著整個國際投資結構的調整,跨國的廣告公司絕不滿足在華設分支機構這種「小打小鬧」,而要建一批實力雄厚的廣告公司與我們爭奪市場。合資的廣告公司也會通過第二次投資,擴大其投資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將對我國廣告業構成一種威脅。
2、解決外資超國民待遇問題。改革開放初期,為了吸引利用更多的外資,國家及地方政府給予外資企業許多超國民待遇。WTO對給予外國企業的超國民待遇沒有限制性條款,但給予外資的優惠實際是對內資的歧視,加入WTO後,如果繼續延用超國民待遇政策,肯定會進一步削弱內資企業的競爭力。
3、規范媒體經營秩序。
以戶外廣告為例,目前我國戶外廣告的設置和經營很不規范,審批隨意性強,經營戶外廣告都是臨時許可,不少城市往往以整治城市環境為由,責令拆除,違約情況十分嚴重。因此,需要嚴格按《廣告法》的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出設置規劃,使之公開、透明。通過貫徹實施規劃法律法規,減少隨意性,使經營主體從長計議,穩妥經營。
另外,網路廣告已成為國際廣告市場新興發布媒體,其發展有不可阻擋之勢。但經營資格的確認、監督管理的辦法我國至今無法可依。如再不立法定規,拖延下去,必將自由泛濫,不可收拾。
媒體壟斷、自我代理、擅自印刷、發行、投遞印刷品廣告,以及在時段與版面的招投標中不正當競爭行為等,都將影響廣告投資環境的改善,不符合WTO的法律原則,都應當通過完善制度和加強監管力度使之規范有序。
四、面對「入世」,我們的應對措施 (一)擴大經營規模,發展綜合實力
主體弱小、實力分散是我國廣告業明顯的弱勢。美國20多家廣告公司壟斷了全國80%的業務,日本10多家廣告公司壟斷了全國85%的業務。而我們目前還沒有一家廣告公司能與他們抗衡。我們急需一批體制全新、配置精良、功能齊全、適應參與國際競爭的廣告經營實體。
(二)發展非公經濟,構成廣告業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以北京市廣告業發展現狀為例,國有廣告公司(具有媒體壟斷的公司除外)均在走下坡路,在全市廣告經營額中所佔比例越來越小。而近幾年發展起來的私營廣告公司、自然人組建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卻生機勃勃,經營搞得十分活躍。新形勢面前,我們應當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大力扶植非公經濟,使其與國有廣告公司共同發展。北京市目前已調整了一些具體政策,在市場主體准入上已放寬了條件。如注冊廣告公司,注冊資金由100萬元降至50萬元,自然人組建或私營企業改造成有限責任公司的允許經營廣告代理發布業務,從業人員也不再有名額限制,廣告從業人員的資質培訓和廣告審查人員培訓允許在注冊登記後規定的時限內進行,且可以參加集中培訓,也可自學經過統一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三)大力開展國際業務,打入國際市場
中國廣告業要發展壯大,必須向貿易技術出口一樣,瞄準國際市場,敢於出擊,善於出擊。當前發展外向型廣告業務,面臨兩個非常好的機遇,一是開放領域和進出口貿易擴大以後,國外跨國公司要大量增加在中國的廣告投入,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爭攬代理業務。另一個良機就是隨著「入世」享受最惠國待遇後,我國出口貿易尤其是電器產品和紡織產品在國際市場上也會迅速擴大,廣告業應與國內企業相伴,同步打入國際市場,為宣傳中國產品配套服務。
(四)大力發展廣告教育,造就一大批優秀的廣告經營人才
「入世」以後,跨國廣告公司在中國投資,會引發新一輪的人才流動。面對這樣嚴峻形勢,我們更應該重視廣告教育,包括正規教育和成人教育,為新世紀培養我國廣告業的高精尖人才,使我們的廣告教育趕上或超過世界發達國家水平。另外,一個先進合理的用人機制是吸引人才、穩定人才的關鍵。
總之,「入世」將使我國廣告發展環境更加開放,廣告資源更加豐富,競爭環境更加公平和規范,這是主流和根本。在「入世」過程中,無論是政府改變相關體制還是廣告業的改革,都難免感到一些不適應或者引起「陣痛」,但只要我們頭腦清醒,把握趨勢,積極地發展自我,完善自我,其主動權仍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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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WTO的議論已經很多,對於我國傳播業影響的議論也早就有了。現在存在一個明顯的問題,即我國所有關於「入世」的談判,在大眾傳播方面並沒有出任何承諾,因此,「入世」對我國傳播業的影響,從宏觀上泛泛議論的較多,被動的如何「應對」的文章較多。我想進一步談的是,具體的烏拉圭回合談判文件的條款對我國傳播業的直接和間接影響、WTO運作機制對我國傳播業管理體制的挑戰等問題。
世貿涉及三種貿易,其中兩種與傳播業有關。
現在的世界貿易組織(WTO)是由1947年形成的《關貿總協定》演變來的。二戰後,世界一些主要國家已經意識到,戰爭不是解決國際爭端的最有效途徑,需要有一種防止爆發戰爭的國際安全體系。也就是說,人們開始明顯地意識到世界需要資源共享和共同的市場游戲規則,建構一個和平競爭、開放的經濟貿易體系。由23國簽署的《關貿總協定》適用范圍主要是貨物貿易,參加國(逐漸增多)從那時起到WTO成立,進行雙邊、多邊的各種談判共有八輪,大大緩解了由於貿易糾紛可能引發的各種矛盾。但是,這種協議是政府間的,不是國際公約,只涉及貨物貿易,而且締約國的一票否決權也不盡合理。80年代我國參與關貿總協定談判時,傳播業對此的關注不多,因為確實它與傳播業的關系不大。
根據世界經濟新的發展形勢,1986年在烏拉圭開始的第八輪多邊談判將「服務貿易」、「知識產權」兩大項列入其中,於是我們就從面對一種貿易,擴大到三種貿易,而且後兩者在全球貿易中的比例,顯然會越來越大。與會國進一步認識到,有必要創立一個正式的國際貿易組織來解決全球經濟中的新問題。1994年建立的世界貿易組織,其主要的游戲規則的文件,便是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結果:60多項、厚達3萬多頁的各種協議。服務貿易、知識產權是信息時代新的貿易形式,這就與傳播業有了較為明顯的關聯。但是具體說來,並非只要協定寫的我們就得遵守和執行,特別在傳播業,更是如此。在這方面,我們的某些媒介以往對此的過分炒作,其實是不著邊際的。
關於知識產權,大眾媒介涉及的只是一小部分,諸如採用非本媒介的擁有版權的文章、編制的廣播電視節目、音樂和歌曲的版權問題。目前我國正在修訂《著作權法》,即是為了完善這方面的法律,作好加入WTO的准備。原來的著作權法中關於音樂和歌曲的著作權,對國外與國內是兩種標准,這不符合世貿的「同等國民待遇」的原則,需要改進。
我國現在關於「入世」的談判,並沒有直接涉及與傳播業有關的服務貿易中的印刷服務、視聽服務(服務貿易協定共有十二大類,印刷服務和視聽服務在第二大類),也沒有在這方面作任何承諾。在中美談判中,我方同意在十五年內把中國看作非市場經濟國家。換句話說,十五年內傳播業開放或不開放,取決於我們自己,而不是外國的什麼要求(十五年後怎樣,也還要談判),因為世貿組織還有一個原則,即尊重各主權國所制定的各種貿易政策。即便承諾了什麼,也有完全開放、半開放和不開放的選擇權利;半開放還有準入時間、數量、資本比例、經營額度等等需要談判,總之,你給了人家什麼,人家也就有權利給你什麼。就此而言,我國既然對大眾傳播業什麼也沒承諾,可以仍然按過去方針辦,繼續生活下去。
市場准入的其他領域對我國傳播業的影響
但是,加入世貿組織並不僅僅是過一道關口,而是意味著我國的經濟運行將逐漸步入一個有著嶄新游戲規則的環境。世貿組織的運作原則包括:多邊貿易體制、非歧視(均等最惠國待遇等等)待遇、同等國民待遇、對發展中國家適當的保護政策、尊重各主權國所制定的貿易政策和各國政策的透明度等等。當我們在大多數貿易領域逐步進入WTO,這些規則生效之時,規則並不是只在狹隘的某一領域起作用,因為社會的各個方面是相互聯系著的,特別在當代信息社會,大眾傳播與社會各個領域的聯系已經密不可分。
比如我們有條件承諾的公共電信業,一旦進入,就得按照協定的規則來辦:「各國政府必須確保外國服務提供者沒有歧視地進入公共電信網路。」而現在愈來愈多的人是從網上而不是報刊、廣播和電視等傳統媒介上獲得新聞信息,這就會對現在的傳播業產生長遠的影響。我們還允許銀行、保險和運輸業大范圍的開放,網路公司也將逐步大量的進入,它們的大量業務會帶動電子商務極為迅速地發展(我們承諾五年內全部取消這方面准入的限制),廣告會有多少從傳播媒介流向電子商務和網路,這需要想想,沖擊不會是偶然的,而可能是蠶食性的。根據對等原則,我國的CCTV-4通過美國在線-時代華納公司上了美國的衛星頻道,那麼我們就得予一定的回報,於是開放珠江三角洲的天空允許他們的衛星非新聞類中文文藝節目落地。以後這類衛星節目可能會更多地進入,對我國電視的沖擊會逐漸感覺到。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現行的廣電管理體制能否適應,怎樣應對,早考慮比晚考慮好。
當然,從另一方面看,還有許多對傳播業帶來機遇的事情。例如我們已經承諾逐步降低紙張的關稅,紙張的消耗占報社支出的八成,紙張關稅的降低對我國的造紙工業會造成壓力,對報社則可能會降低成本,進而降低報紙價格。我們承諾了各種維修、倉儲、廣告業的開放,那麼隨著方方面面的零售市場的擴大,媒介這方面的廣告欄會做得比現在大得多。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關於媒體(從種數到具體的版面數量、廣告所佔比例等等)總量控制的政策是否適應新情況,要不要或能不能改變呢?
根據現在的談判,我國承諾進入世貿組織後五年,信息技術進入的關稅將是零。一旦關稅變成了零,許多信息技術設備將更加便宜,各種傳統媒介技術更新的成本會大大降低。然而,公眾同樣也可以以更便宜的價格買到較高級的電腦,更為方便地從網路上獲取信息。這會分流多少原來的受眾,現在需要想想。
由於各種服務貿易之間有相通之處,我們既然允許外資在國內辦文化傳播公司、廣告公司,那麼總不能限制他們為媒體的文化傳播、廣告業務做點什麼,他們可以通過各種合法的經濟行為,實際上控制某些期刊。這種情況現在已經是現實,進入的類型可以數出十幾種。既然許多代表各種利益的資本准入了這么多領域,經濟的多元必然要求不同的聲音,分別代表各個利益集團以及依附於集團的廣大員工的利益,這會對我們的既定政策提出新問題。
世貿的運作原則對我國傳播業影響
世貿組織並不是一個商業機構,而是一個制定國際貿易游戲規則的地方,一個溝通和對話的場所,它有約束機制,這就是一些運作原則和十分全面、詳盡的框架協定、許多雙邊或多邊的具體協定。既然「入世」實際上會對我國的傳播業發生種種間接影響,那麼一些基本的世貿運作原則我們需要熟悉和理解。
例如,認為我們在傳播業方面「入世」,就會發生「媒介帝國主義」或「媒介霸權主義」。這要全面考慮,確實會有信息強勢的壓力,但發生沖突的原因,也可能來自其他方面,也可能是我們的傳統做法不適應新情況,還有文化溝通不夠的問題。WTO強調對等原則,加入並不僅僅意味著接受一些規則(這些規則是雙方或多方對等接受的)和承擔義務,同時接受也意味著獲得相當多的權利,我們可以通過這些權利維護自己的利益。
再如,在我們的傳播業不開放的前提下,當各種不同的利益集團進入之後,他們在信息傳播方面與我們的傳播業打交道肯定會很頻繁,世貿組織的「政策透明度」原則就會要求我們的管理方式必須法治化。我們關於傳播業的管理政策、規章需要通知所有締約國,並必須設立專門的機構回答各種詢問。這就要求傳播業的管理政策是穩定的、公開的,發出的管理信號有可預見性,而我們對這樣的管理方式是不習慣的。我們習慣的是「緊跟快轉」的要求和工作方式,以領導個人和主管部門意見為特徵的行政指示居主導、暗箱操作等等,這些與政策透明度的要求是相悖的。
盡管改不改的主動權十五年內在我們的手裡,我們的傳播業可以繼續不變地生活下去,但是從長遠考慮, 正如一位較高級的領導同志提出的,我們需要研究三個問題:如果外資進入傳播業會怎麼樣?如果傳播業實行股份制會怎麼樣?如果媒介創辦實行登記制而不再是批准制,會怎麼樣?在堅持黨性原則的前提下,做一點調查和試驗,這種有控制的研究是必要的。
以上只是本著「百家爭鳴」的方針,對入世後國際貿易的游戲規則,以及其他准入領域對傳播業的影響做了一點未雨綢繆的思考。早在1845年工業革命時期,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只有當交往成為世界交往,並以大工業為基礎的時候,只有當一切民族都捲入競爭斗爭的時候,保持已創造出來的生產力才有了保障。」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與外部世界隔絕,當我們可以胸懷世界的時候,世界已經進入了知識經濟時代。盡管傳播業現在沒有開放,在具體的操作上還有許多事情要做,但在指導思想上,我們應該主動地,而不是被動地使自己的傳播業成為世界的一部分。現在一些文章標題常出現「應對」這個詞彙,多少反映了過去的思維心態,以這種心態思考WTO問題,自己把自己放被動地位,是對我國傳播業的未來發展是不利的。
當今人的素質的要素之一,便是獲取信息的全面性,馬克思恩格斯當初就寫道:一個人的「特性怎樣發展為多方面的或是地方性的,它們超越地方的局限還是仍然受地方局限性的拘束,……決定於世界交往的發展,決定於他和他所生活的地區在這種交往中所處的地位」。如果我們總是讓人們處於地方性的環境中,只是讓他們知道某些發生的事情,而不讓他們知道另一些發生的事情或事情的細節,歸根到底被動的是我們自己。在網路傳播正在普及的時代,技術上的關閉已經是不可能的了,最好的策略是提高我們的傳播能力和傳播藝術水平,讓世界中有我們聲音的地位。
2、WTO關於電子商務的規則
WTO規則與電子商務的發展
一、 WTO規則對電子商務的適用問題提上多邊談判日期
時序更新,人類社會跨過20世紀,經濟全球化成為這個時代的主旋律。推動經濟全球化的原因有多方面,市場經濟的天然擴張性是其根本性原因,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為其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跨國公司、國際組織以及英美等發達國家扮演極其重要的促進角色。 其中,電子商務為經濟全球化繼續拓展提供了堅強的技術支持。以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發展起來的電子商務擴大了世界市場的內涵與外延,改變傳統貿易方式,不僅因24小時的連續交易使國際貿易信息傳輸和資金周轉加速,而且簡化了國際貿易的手續和過程,降低國際貿易成本,並大大增進國際貿易機會。 而WTO是推動經濟全球化的最重要主體,其所建立的一整套以自由化為核心的國際貿易規則對經濟全球化的進程發揮出有力的鼓勵和引導作用。但對於電子商務這種新鮮事物,原有WTO規則對其並無特別考慮,由此引發WTO規則應如何適用於電子商務的問題。
事實上,由於互聯網近年指數級的增長勢頭使得烏拉圭回合對電子商務重要性的估計明顯不足之問題凸顯而出,並已被WTO察覺。1996年在新加坡召開的WTO第一次部長級會議正式提及電子商務問題,並且通過了《貿易與信息技術產品部長宣言》(以下簡稱ITA)。根據這份宣言,WTO將努力促使「世界范圍內信息技術產品貿易自由的最大化」。ITA取消了一系列信息和電訊產品的稅收,其中包括許多與電子商務息息相關的基礎設施產品,簽署成員有42國,佔世界信息技術產品交易額的93%。1998年在日內瓦召開的WTO第二次部長級會議上,部長們通過了《全球電子商務宣言》並敦促總理事會「制定一個全面的工作計劃以考察所有與電子商務相關的貿易問題」。部長們重新確認:至少於1999年下次部長級會議之前,會員國將維持其不對電子商務徵收關稅的現有做法。在1998年9月的特別會議上,總理事會建立了上述的有關電子商務的工作計劃,並將由以下WTO的機構分別執行:服務貿易理事會、貨物貿易理事會、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理事會、貿易和發展委員會。每個機構都將考察各自范圍內與電子商務相關的問題。這些機構將不遲於1999年7月30日提交有關其工作計劃的報告或信息。 但在1999年西雅圖部長會議上,由於發達國家極力將勞工標准、環境標准等內容塞入WTO新一輪談判議題,引發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巨大分歧,導致這次部長會議不歡而散,原定的電子商務議題也被迫擱淺,直到2001年11月的多哈會議啟動。
毋庸置疑,WTO在電子商務領域啟動多邊談判以及WTO規則將適用於電子商務已是確定事實。但究竟是適用現有的GATT、GATS、或兩者皆適用、還是另外達成一個全新的法律規則至今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疑問。而對於電子商務本身及WTO的成員方來講,不久將見分曉的結果都會對其產生重大影響。對於前者,多邊談判所決定適用的規則的設計是否科學與合理必然會對其發展產生反差巨大的結果;對於後者,尤其是對欠發達成員方,適用GATT或GATS將對其國內經濟政策產生不同影響,主要表現在市場准入與稅收管轄方面的自主權保留程度上。鑒於此,對WTO規則適用電子商務的研究已顯頗為迫切與必要,本文正由此出發,對相關問題作出探究,以求獲拋磚引玉之效。
二、 WTO規則對電子商務的適用的范圍選擇
事實上,要在WTO現有的規則體系或創立全新規則間作出選擇,首要解決的前提是應先對電子商務的概念與范圍作出合理界定。而盡管電子商務近年來獲取長足發展,並已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但至今卻尚無一個統一並能被各國廣泛接受的定義及范圍。按美財政部1996年《全球電子商務選擇性的稅收政策》的定義,其是指運用電子設備和技術在雙方與多方間進行貨物或服務的交易能力。 而按照WTO對其定義,其是指以電子方式進行的商品和服務之生產、分配、市場營銷、銷售或交付。 具體的講,電子商務可以分成兩種方式,即直接購買和間接購買。 前者整個交易都是在網上進行,交易商品通過電子傳輸,又稱在線(on-line)交易;後者指交易雙方在網上要約、承諾、付費,但交易商品由賣方通過傳統運送方式交付買方,又稱離線(off-line)交易。在WTO已涉及電子商務的特別專家小組的會議或報告中,電子商務目前主要被看作一種通過互聯網進行的商務活動,包括:(1)信息,銷售的商品和服務的電子傳輸;(2)商品和服務的網上購買並通過非網路途徑交付;(3)服務(有些情況下是商品)的以電子方式通過互聯網的實際提供。實際上第2種就是指離線交易,電子商務在這里充當的只是傳統貨物或服務貿易的新式中介作用,對傳統商品交易的本身並沒有產生任何質的改變,其應根據交易的標的是貨物還是服務來決定是屬於GATT還是GATS規范。而其他兩種實際是指在線交易,其究竟應歸屬貨物還是服務並應受何種規則規范正是WTO有關電子商務多邊談判的焦點,也是本文探討范圍(後文若無特別說明,所稱電子商務主要指這兩種)。
對於電子商務應受WTO何種規則規范在特別專家小組已有討論中主要有以下幾種分歧或方案,即或GATT;或GATS;或另外訂立不同於兩者的一套全新規則。孰優孰劣,下面分別作出討論:
如果將電子商務歸為貨物而適用GATT規則並加上現有的對此類傳輸的關稅免徵協議,無疑等於成員方必須承擔使網上交易全面自由化的義務。這是因為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是GATT規則的一般性義務。通過接受GATT的規則進而適用國民待遇,成員方就得放棄它們對通過互聯網進口的產品在國內稅方面實行歧視待遇的權利。此外,關稅免徵還使成員方對通過互聯網進口的商品的稅率約束在零關稅的水平。事實上,截至目前還沒有成員方考慮過採取這種做法。無論在烏拉圭回合中還是其後進行的服務議題談判都有一些成員方對電子商務作出了一些具體承諾,但這些談判無不基於如下假設:即通過互聯網交易的產品是服務而不是貨物。
相反,如果將其視為既不同於傳統的貨物也不同於原有意義的服務,從而拋棄GATT或者GATS規則,再為網上貿易設計一套全新的規范。這種方案實際上幾乎沒得到過任何成員方擁護,原因是為電子商務尋找全新的法律規范完全不合情理。 包括網路服務提供商(ISP)和接入服務在內的互聯網服務已經分別由GATS及其附件即《基礎電信協議》所涵蓋。所有基於互聯網的電子商務在貨物貿易或服務貿易中都可以找到相應的對應物。由此,在GATT和GATS中都可以找到規范互聯網交易必須的法律規范。
因此可見,真正可選並現實的方案是將GATS適用於所有的通過網路傳輸的的電子貿易,而這種選擇並不僅僅是因為其他方案的不合理性,還因為其本身具備重大的支持理由。
首先,將所有電子商務定義成服務明顯比定義成貨物更為合理。雖然諸如書籍,計算機程序,電影和音樂製品在電子商務完成後可以以有形物的形式輸出,這樣似乎也有與傳統貨物貿易相似的「有形對應物」。但我們可以看到電子傳輸在跨越國境之時並無有形對應物,即使電子商務完成後最終轉化成為諸如書籍或者光碟般的有形貨物,但也不能否定這個事實。 事實上,在許多時候,傳輸的信息最終根本沒有轉化成有形對應物。例如,接收方繼續以數字形式存儲這些電子信息使其成為直接在屏幕上閱讀的書籍或者在計算機上播放的音樂。
其次,採取這種定義的另一優勢在於它不僅干凈利落而且有利於將國家間關於這類問題的爭端減少到最小。 現有電子商務爭端多源於一些國家將電子商務視為貨物而另一些國家將其視為服務。如果採用以電子商務的最後結果是否會形成「相應有形物」而判斷其是貨物還是服務的混合式的定義,在處理任何涉及互聯網貿易的爭端時,專家組不得不首先判定爭議標的究竟是貨物還是服務,緣由這是決定是適用GATT還是GATS的前提條件。這樣無疑又增加糾紛的復雜性與解決糾紛的煩瑣度,既不利於國際貿易的交流,又極大增加解決爭端成本。
再次,GATS的《基礎電信協議》的達成以及在這些服務領域貿易自由化承諾的取得為電子商務基礎設施的發展打下重要的基礎,而這正是參與電子商務的前提條件。美國、歐盟、日本及經合組織建立全球性電子商務框架的建議中強調指出,對WTO兩項協議(基礎電信和ITA協議)的有效執行將對電子商務的技術基礎設施的發展帶來正面的助益。GATS電信協議附件和基礎電信協議都提供了一個進一步將電子商務納入其中的框架。例如,《基礎電信協議附件》就可以進一步擴展以規范網上交易。事實上,在已經對基礎電信部門作出具體承諾的69個國家中,有10個國家已在互聯網接入方面作出具體承諾。
另外,隨經濟全球化與自由化的迅猛發展,近幾年反全球化勢力惡性膨脹,甚至成為西雅圖會議啟動新一輪多邊服務貿易談判失敗的重要原因。除狹隘民族主義與閉關自守思想外,諸如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日益貧困化與邊緣化、資源枯竭化、金融泡沫化、環境惡劣化等等皆為反全球化的深刻的根源。所以全球化若要得到繼續與順利發展,這些客觀現實不得不引起到國際層面的足夠重視,從而在多邊自由化談判中更多的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承受能力與照顧到其適當利益是必要選擇。因而,對於廣大電子商務發展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來說,將電子商務視為服務並適用GATS比適用GATT容易接受的多。緣由GATS的國民待遇原則並不是一般性義務,發展中國家可以通過市場准入與准入模式選擇實現對跨國電子商務的有效控制,在稅收管轄方面也擁有比適用GATT大的多的自主權。相反,假若將電子商務視為貨物或採取混合性定義而使GATT的國民待遇與關稅約束這種一般性義務得以適用必遭發展中國家強烈抵制,從而導致電子商務多邊談判針棘重重,前景黯淡,反之妨礙電子商務的發展。
三、 WTO規則對電子商務的適用的若干問題
然而,採用GATS雖然是現實可行方案,但也帶來一些必須加以解決的效率方面的問題,需要多邊談判給予高度重視與探討解決途徑。
首先考慮關稅與配額問題,GATT對以有形貨物方式進口的貨物的關稅約束及其配額限制對於貿易自由化產生巨大的促進作用,這一點目前的GATS規則顯然只能嘆為觀止,從而對電子商務的效率產生影響。假若電子商務的成本低於有形交付,關稅影響效率的問題似乎迎刃而解。緣由單純從成本上考慮,產品以電子商務方式向一國提供時其價格必然會低於以有形方式提供該產品。撇開總體平衡方面的考慮,這種變化相當於改善該國的貿易條件並增加了國家福利。但對於許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來說,這樣的圖景不過是海市蜃樓。在這些國家,大多數消費者沒有計算機或者無法聯網。因此在這些國家更可能的做法是一群獨立企業家先通過網路接收產品,然後將其轉化為有形物如光碟再將其出售給消費者。而這種活動本身耗
3、wto對我國企業營銷的影響
一、加入WTO對我國企業市場營銷的影響
加入WTO後,我國企業將面臨新的市場環境。而市場環境的變遷,必將給我國的市場營銷帶來嚴峻的挑戰。
其一,加入WTO,使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企業市場營銷的領域擴大了。WTO是一個以貿易自由化為宗旨、以市場經濟為基礎的世界上最大的多邊貿易組織。目前,其成員的經濟貿易額已佔世界經濟貿易總額的93%左右。WTO每一次接納新成員,實際上就是將開放、自由化的貿易體制擴大到更多貿易區域的過程。因而,我國加入WTO,意味著我國走上了發展開放型經濟之路,將加快我國經濟融入世界經濟潮流的步伐,為我國企業拓展市場提供了更大的舞台,使企業的營銷區域不再局限於國內市場或海外的某些市場,而可以根據企業營銷的目標,在WTO所有成員國范圍內自由選擇目標市場。也就是說,我國企業現在面對的是一個以經濟全球一體化為特徵的新的市場環境和經營環境,市場競爭的主體從單個企業間的競爭發展成為跨國企業之間的競爭,企業市場營銷的服務對象也應突破原有目標市場的局限,而在全球范圍內去尋覓目標消費者。市場競爭的國際化和國內市場的國際化,要求企業重新考慮和審視自己的戰略定位,著眼於全球市場,根據市場需求確定企業營銷目標,並通過營銷策略的不斷創新,開發深度的國際市場或國內市場,以贏得市場競爭的主動。
其二,我國是在世界經濟正在由工業經濟時代向知識經濟時代轉變的大背景下加入WTO的,知識經濟是建立在知識的生產、分配和使用基礎上的新型經濟形態,必然會對整個社會尤其是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經營管理產生深遠而廣泛的影響。市場營銷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一個重要方面,正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1)作為市場營銷客體、用以滿足消費者需要的產品,將向數字化、智能化方向發展,產品的知識含量不斷豐富和提高,再加上消費者知識水平的不斷提高,其消費過程也日益數字化、網路化、智能化。因而,數字化、智能化的消費在社會消費領域中的地位越來越突出。與之相聯系,消費者對知識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2)消費者也將更注重發展自己的個性,消費的自主選擇性、個性化色彩日趨濃厚。美國著名的營銷專家菲利浦·科勒認為,未來市場營銷者將把注意力由集中於大的群體轉移到尋求特殊的合適的目標。在這些目標所在處有財富存在。由於消費者需求的特殊性增52東南亞經貿信息加,不同消費者在消費結構、時空、品質等諸多方面的差異自然會衍生出許多「特殊的、合適的市場」。這些市場規模雖不大,但購買力並不會相對減弱。因而,市場進一步分化和個性化是未來市場發展的總趨勢。同時,雖然社會商品的日益豐富以及市場交換范圍與市場競爭的全球化趨勢,為滿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消費創造了條件,但要真正滿足其個性化需求,還必須變革商品流通方式,信息網路技術將全面介入商品流通的各個環節。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互聯網對於搞好企業市場營銷的重大作用,一種建立在互聯網基礎上的全新營銷方式———網路營銷正日益受到企業界的關注,並被許多企業視為謀取未來競爭優勢的重要途徑。(3)知識經濟時代是一個科學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對企業的市場營銷將產生重大影響:產品市場生命周期和新產品開發所需時間在不斷縮短,產品更新換代的速度不斷加快,任何一項產品都很難在市場上經久不衰;先進的科學技術廣泛應用於企業營銷活動的各個方面,推動新的營銷方法、方式和手段不斷產生;科學技術的發展,還將引起人們消費觀念、消費需求、購物習慣和購買方式的轉變。這就要求企業主動研究市場,不斷地進行營銷方式和策略的創新。
其三,加入WTO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成為包括我國在內的國際社會面向未來的共同綱領,這對企業的市場營銷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人類社會在20世紀創造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物質財富,但伴隨而來的是人口劇增、資源浪費、環境污染、生態破壞等一系列嚴重威脅人類生存和發展的社會問題。在這種形勢下,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自己所走過的歷程,並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探索人口、社會、經濟、環境和資源相互協調發展的道路。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主體,作為資源的消費者和產品及廢棄物的生產者,在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過程中,起著最為直接和重要的作用。而企業營銷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出發點和中心環節,必然會成為解決可持續發展問題的關鍵點和突破口。可持續發展戰略在為企業提供新的市場機會的同時,也給企業市場營銷帶來了壓力和制約,那種不考慮環境成本的傳統營銷模式已不再適應時代的要求,營銷綠色化已成為現代企業營銷發展的必然選擇。企業應在市場營銷活動的全過程中,積極貫徹可持續發展思想和現代營銷觀念,在滿足消費者的綠色消費需求和社會的環保需求的基礎上,使企業自身發展與社會、經濟、環境、資源的可持續發展協調一致,樹立良好的綠色企業形象,獲得合理的經濟效益。
WTO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影響及其發展對策
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起著顯著的作用,中小企業的興衰決定著我國經濟的繁榮與否,但是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原因,我國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嚴重限制了它的發展。考慮到經濟全球化和知識經濟的影響、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以及加入WTO,我國的中小企業將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和難得的機遇。因此,如何改善中小企業的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使其成為我國在21世紀經濟增長的又一亮點,已成為重中之重
加入WTO對我國中小企業的影響
開放20多年來,我國中小企業蓬勃發展,已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力量。據有關資料顯示,我國中小企業目前已超過1000萬家,佔全部注冊企業的99%,中小企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佔全國企業的6成和4成左右,提供了大約75%的就業機會。中國加入WTO以後,對中小企業來說,既有機遇又有挑戰,但總的來說,機遇多於挑戰。中小企業面臨的機遇和有利因素有:
1.由於WTO要求實現國民待遇,這將使中小企業在產業准入等方面與國有大型全業和外資企業享有同等待遇。
WTO要求賦予內資企業平等的國民待遇。在鼓勵外資的歷史背景下,由於享受比內資企業優惠的政策,外資企業實際上享受著超國民待遇;在國家集中精力「抓大」和解決國有企業歷史負擔的過程中,國有企業特別是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國有企業相比,也享受著超國民待遇。所以,按照WTO的要求,在實現內外資企業統一國民待遇的同時,也為解決中小企業特別是非國有中小企業存在的非國民待遇問題帶來了歷史機遇。目前,我國有關部門已宣布放寬對中小企業的產業准入限制。
2.由於WTO要求放開我國資本市場,允許外資銀行進入,這將使中小企業有更多的渠道和方式獲得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機會。WTO要求放開資本市場,允許外資銀行進入並從事本市業務,必將加劇中國金融業特別是銀行間的競爭。這對中國的金融業必將會產生很大的影響。正面影響將是推動內資銀行通過加強管理,提高素質,改善服務來提高競爭能力。而銀行改善服務的最大受益者就是中小企業。同時,外資銀行的進入也為中小企業間接融資開辟了新的渠道。中小企業運用資本經營,以購並手段實現低成本擴張向國際化發展,也將更為便利。
3.由於WTO將推動全球化產業結構調整,使富有生命力和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獲得發展的空間和機會,成為大企業集團乃至跨國公司必不可少的合作夥伴。
加入WTO,將為中小企業創造出新的生成與發展空間,使中小企業可以通過相互分工與協作製造出過去只有大企業才有能力製造的產品。生產全球化與分工也將使更多的中小企業成為跨國公司必不可少的戰略夥伴。我國在加入WTO以後,由於現實的生產力水平和人口眾多的國情,隨著全球產業結構的調整,技術含量高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高技術產業中的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將是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優勢領域。
4.由於WTO將加快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使中小企業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建立起與昔日大企業銷售網相比美的市場銷售系統。
加入WTO將加快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發展,信息技術和互聯網將縮小中小企業與大企業間的能力差異,所以,最大的受益者也將是中小企業,經過信息技術的武裝加上互聯網,使地域不再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時空局限,將使中小企業具備與大企業競爭的能力。互聯網特別是電子商務的發展,將使中小企業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建立起與昔日大企業銷售網路相媲美的市場營銷系統,因此,大企業大集團以大取勝的市場營銷策略將不再是中小企業追求的唯一目標。
我國應對WTO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議
1.優先統一內資企業的國民待遇
按照WTO的要求,必須實行內外資統一的國民待遇。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上,盡快賦予非國有企業與國有企業,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
2.加大中小企業結構調整的力度
要採取勞動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並重的中小企業扶持政策,制定促進技術含量高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高技術產業中的勞動密集型生產環節中小企業優先發展的戰略,鼓勵中小企業分類發展:或聯合中小企業集團增強競爭力、或保持「小而特」佔領特定市場,同時加大扶持力度,推動高成長型科技中小企業快速發展。
3.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改制力度
加大國有、集體中小企業改制,加快企業制度創新。國有、集體企業的投資主體或主管部門要尊重中小企業改制的自主選擇,支持中小企業通過各種形式的改制走向市場。改制的形式採取公司制、股份合作制、合夥制等,也可以是在依法評估、安置職工以及可以落實或經營群體出資;既可以是職工出資,也可以是經營者或經營集體出資;既可以是貨幣、實物出資,也可以是技術、管理、知識產權等要素出資。企業改制要緊緊圍繞市場,制定企業發展目標和實施方案。
大力吸引不同所有制性質的資本創辦中小企業,形成較為寬松的中小企業准入機制。吸引和鼓勵外資投資創業。放寬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合作的條件,設立中外合資、合作企業。
4.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力度
(1)通過政策性融資渠道,建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一是建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或委託現有商業銀行辦理中小企業政策性融資業務。二是中小企業銀行的資金來源,可由中央財政撥款,也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三是在融資方式上,以長期信貸資金融通為主。
(2)創造新的直接融資方式。
直接融資具有能夠得到不需要償還的外部所有權融資、改善企業資產負債結構、有效配置社會資源等優勢,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渠道單一的重要途徑。
一是對中小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股份合作制吸收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優點,更適合當前中小企業的具體情況。它通過清產合資、確認股權後再進行招股、擴股,在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二是發展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是一種以長期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某一產業,特別是出於創業階段的新興產業,以追求因企業成長而獲得的長期收益為目標的一種投資基金。此類基金最直接的收益者是從事高新技術的新興中小企業,其功能之一在於將成千上萬分散的中小額風險投資資金集聚起來,形成一定規模的風險投資。建立風險投資基金有助於加快高新技術的產業化,有助於區域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直接投資方式。三是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我國可在滬深兩個證券交易所以外交易成本較低、准入較寬松的二板市場和地方櫃台交易市場,為本地小企業提供交易場所。
(3)拓展間接融資渠道。
例如,建立國有商業銀行、其它商業銀行和信用合作機構相結合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拓展相應的銀行中間業務,可以為中小企業的票據辦理貼現、再貼現提供方便;發展融資租賃業務,為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融通資金提供等方面比其它金融手段更具優勢。
5.要利用稅收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稅收扶持中小企業的重點是:進一步推進中小企業的改革,解決產權不清、政企不分問題;鼓勵和促進中小企業走專業化道路;鼓勵中小企業採用新技術、技術創新、發展高新技術方面的特殊作用;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發展,鼓勵和支持城鎮失業人員創辦和發展中小企業;切實消除對非公有制企業的不平等待遇和歧視性政策規定,鼓勵和支持外向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根據這一思路,當前在稅收政策方面可採取以下措施:
取消按所有制性質和經濟性質制定的稅收政策優惠,堅持稅收優惠按國家產業政策向農業、基礎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及其它需要國家扶持的產業傾斜,使各種經濟成分在稅收政策環境上待遇平等。統一內外企業所得稅制,改變目前外資企業優惠多,內資企業優惠少,使內資企業處於不平等競爭地位的現象。
加快企業折舊,對中小企業用一定數額的利潤再投資實行稅收抵免,投資的凈資產損失可以從應納稅所得中扣除。
中小企業用於科技開發的支出,可以在一定幅度年抵扣款。允許個人獨資和合資企業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之間進行選擇,選擇前者的應稅所得,不納個人所得稅;選擇後者的企業應稅所得,不納企業所得稅,而據股東應得份額並入股東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避免重復課稅。取消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所得稅銷售額標准,企業不論大小,只要有固定場所,財務制度健全,遵守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制度,沒有偷稅行為,都應該享有一般納稅人待遇。優化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服務,加強對中小企業的稅收宣傳和納稅輔導,及時為中小企業辦理稅務登記、一般納稅入認定、發票購買等涉稅適宜。尤其要創造條件,為那些財務管理和經營管理水平相對落後中小企業提供建賬建制的指導、信息、培訓、企業發展分析服務。提高服務的質量和工作效率,減少企業報賬時間,降低納稅成本。同時,從中小企業的戶籍管理和稅源監控,強化責任制,及時掌握中小企業經營狀況,把優質服務和強化管理結合起來,促進中小企業在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基礎上提高稅收貢獻率。
6.要利用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障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對於財務制度健全、內部管理良好、依法納稅的三類(科技型、都市吸老型、社區服務型)中小企業,允許參照市場勞動價格和當年政府頒發的工資增長指導線,自主決定工資水平,並可以全額成本列支。鼓勵高校、科研機構人員兼職或停薪留職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人員參與科研項目開發並以科研成果作為股權投資的,可獲得與之相當的股權收益。建立中小企業欠薪基金。欠薪基金由企業年度繳費組成,如有不足,政府通過有關渠道予以補充。欠薪基金專門用以墊付少數企業在申請破產、無力維持經營等需要退出市場的情況下,先墊付所欠和未依法按期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對有關人員一次性發放失業保險金,以支持創業。失業人員在領取保險金期間創辦中小企業,可一次性領取剩餘時間的失業保險金,作為生產扶持資金。下崗、協議保留社會保險關系人員和企業職工創辦中小企業,在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後,也可一次性領取一定數量的失業保險金
7.要利用社會化服務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1)理順管理關系,改進政府服務方式。
可考慮成立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或者中小企業管理局,負責中小企業的指導、協調和政策制定。但是管理機構與中小企業無直接領導和隸屬關系。政府部門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改變管理方法,從直接管理轉向間接管理,從部門管理轉向對全社會管理。對於改制後的中小企業,可以實行資產和社會分屬管理,即企業資產及社會事務由企業注冊地政府屬地服務管理。
(2)建立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連通區域、行業和社會各類服務機構,通過存量資源調整、社會各方參與,調動和吸引各方面的力量,在人才、技術、信息、市場開拓、法律咨詢等方面,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形成中小企業服務的網路。
(3)推薦各類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優惠服務。
中小企業可利用開放實驗室和科技企業孵化基地的設備從事技術開發,接受技術服務和指導。對其使用設備、進行技術咨詢和引進科技成果的費用給予優惠。新設立的中小企業可獲得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中心推薦的社會中介組織提供的財務會計、資產評估和審計等服務,服務費用享受優惠。對中介組織降低收費標准後仍未消化的成本費用支出部分,經主管稅務部門核准,在徵收企業所得稅時給予照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對中小企業創業者進行的創業培訓,職工技能培訓,培訓費用全免。
8.要利用法律法規措施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
盡快出台《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一些列措施來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主要包括:金融方面,法律對中小企業情況對包括貸款、擔保和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做出相應的規定。稅收方面,將國家已正式出台的政策,例如對合資企業、個人企業只徵收個人收得稅,不徵收企業所得稅,適用於中小企業中的上述兩類企業。對中西部中小企業和高技術產業中的中小企業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從指導原則、具體措施、部門職責等方面做出法律規定。鼓勵中小企業對職工進行培訓,提高企業素質,社會培訓應面向中小企業並給予適當優惠。採取措施鼓勵大中專畢業生進入中小企業,從人才方面對中小企業進行扶持。對廣大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如資產評估機構、企業聯合機構、行業協會等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義務和職責做出規定。中小企業劃分標准做出新的規定。
對現有的政府規章、政策規定進行清理,並在實踐的基礎上,按法定程序制定各地促進中小企業的地方性法規,創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4、市場環境對電子商務的影響
市場環境對電子商務的影響:
互聯網作為一種手段和新型的交易平台,對於商業活動產生了巨大的影響。互聯網上所
進行的商務活動,也對中國商業環境產生了一定的影響,企業市場環境,企業經營的微觀環境,及商業交往中的人際交往環境,都與傳統的市場經濟中的情況有了很大的變化。
一、電子商務對市場環境
紀寶成說「市場是一種以商品交換為內容的經濟聯系形式。」從此可以看出,市場形成的真正因及其表現形式是「商品交換」。隨著商業的發展環境的改變,商品交換手段和交換技術的發展也直接影響了商品交換。
1、互聯網把全球市場連成了一個整體,電子商務使傳統的商務市場可以延伸到各個地域。在傳統商業模式下,企業市場的擴張是隨著商業網點布置而實現的,有許多局限性。而電子商務環境下,市場上能夠以數字形式傳輸文件、貨幣等,實體貨物也可以在全國性的物流配送網路中送達全球的每一個角落,大大延伸了市場的地域。
2、電子商務環境下真正實現了市場的細分,實現了一對一的服務。
在傳統的市場體系中,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是縱向結構,其中經營者是中間環節,由於經營者會本能的封鎖信息,造成信息的不對稱,所以會增加經營的成本和風險。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生產者可以直接和最終用戶見面,這就減少了中間環節,即節省了費用,又減少了風險,還可以根據消費者提出的特殊要求,實行一對一的個性服務。
3、電子商務使市場活動的效率大大提高。
電子商務的大部分信息都以光速在互聯網上處理和傳輸,在單位時間里完成的工作效率比傳統方式提高了無數倍,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完善,市場活動的效率將會有更大的提高。
二、電子商務對企業經營環境的影響
在B2C即企業對消費者電子商務中,企業無需再提供豪華的辦公場所,雙方是在一個虛擬的環境中交流、交易,於傳統的模式相比,企業經營環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1、企業經營環境的虛擬化
首先,有形的店鋪被無形的「網頁」所取代;其次,所有商品不再能用手去接觸,而是由圖片或文字來介紹;再次,基於資料庫的智能應答系統和站內搜索引擎代替了人工服務。
2、企業經營內容的平面化
所有供應者所提供的各類商品可以在一個界面中顯示出來;同時,關於某種商品的所有信息也以在一個界面中顯示出來。這使消費者可以得到全面、准確、可信的關於某一商品或服務的信息。
3、企業經營方式的個性化
在傳統的生產方式中,企業不能完全了解顧客的需求,只能假設自己的產品有多少潛在用戶,並且產品要考慮大眾化口味,這就導致產品產生供不應求或供大於求的現象。而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企業不再盲目的猜測市場的需求進行批量生產而導致成本浪費。企業完全可以通過與消費者的直接接觸,根據消費者的要求提供服務,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個性化服務。
三、電子商務對企業人際關系的影響
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形成了一種新的人際交往方式即網路人際交往,它主要指從事商業活動的各方在互聯網上進行的交往,網路人際交往對人們的社會生活已呈現出明顯的影響,它不僅是傳統商業人際交往方式的重要補充,而且構成了網路時代商業人際交往的一個嶄新的平台。
1、克服了傳統商業人際交往的時空限制,擴大了人們的交往空間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人們的商業交往領域由傳統的以物質為基礎的平台,擴展到了以信息為基礎平台;以物理空間延伸到了虛擬空間,並且全部的貿易交易過程都可以在網上進行,大大提高了交往的效率。
2、消除了傳統的商業人際交往中的社會因素,使顧客間可以平等的參與交往
在傳統的商業人際交往中,由於顧客在社會地位、職業、文化層次等方面的差異,
使得顧客在交往過程中的參與程度有著差別。但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在這個虛擬的空間中,使每個顧客都有可以平等的以一種開放的姿態保持與企業的交往,大大提高了顧客的參與意識與參與程度。
5、電子商務對國際貿易的影響
實現貿易的全球化,統的經貿活動,經貿雙方要經過面對面的談判、協商,或者通過電話、傳真、信函等多種通信工具進行信息交流,交易過程繁瑣,成本費用很高,能接觸到的交易對象也很有限。總之,傳統的貿易活動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尤其是中小型企業,要想在國際市場上進行貿易十分困難,需要巨大的人、財、物的投入。
電子商務為企業提供了進入國際市場的便捷通道,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通過網路企業可以在全球范圍內尋找貿易對象,在網上完成貿易過程,一些信息產品,如軟體、書報等還可以在網上直接傳給對方,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
(5)wto市場開放對電子商務的影響擴展資料電子商務是網際網路爆炸式發展的直接產物,是網路技術應用的全新發展方向。網際網路本身所具有的開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點,也成為電子商務的內在特徵,並使得電子商務大大超越了作為一種新的貿易形式所具有的價值;
它不僅會改變企業本身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而且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經濟運行與結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電子」技術平台為傳統商務活動提供了一個無比寬闊的發展空間,其突出的優越性是傳統媒介手段根本無法比擬的。
6、加入WTO,給我國的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了哪些機遇與挑戰?
論我國電子政府的績效評價體系的構
一、引言
隨著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尤其是計算機技術和通訊技術的融合,人類社會進入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信息化時代,信息技術以其強大的生命力,正不斷推動著生產力的革命性變革,並必然誘發社會的生產關系和上層建築的變革。電子政府(E-Gov)作為信息技術的產物,受到了各國政府的高度重視,從理論上講電子政府會帶來無與倫比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以及社會和政府的全方位交流,會極大地增強政府管理社會事務的能力,並有效地防範公共權力的異化,因而世界各國政府都將電子政府作為「信息高速公路」建設中的核心工程。但是信息技術能否在政府管理中有效地發揮出預期的作用,取絕於是否有一套依據電子政府的運行特點而構建的先進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如果我國在電子政府基礎上嫁接傳統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則電子政府勢必會成為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設施一流,而實際效果卻與預期相去甚遠。IBM公司總部政府服務負責人托德·拉姆齊指出:「大約85%的政府IT項目是註定要失敗的。」不是說這些項目從一開始就是一場災難,而是由於這些項目執行時間過長,成本過大,提供的服務沒有預期理想。就我國目前政府上網工程的進展來看,其狀況令人堪憂,到2001年6月30日已建成5181個政府資料庫,但絕大部分是死庫(僅向內部或研究機構開放,不對社會開放),而且向社會提供的信息缺乏規范,隨意性極大,信息的採集、加工、維護均存在問題。一些地方政府投資幾十萬、幾百萬建起的網站乏人問津,成為信息海洋中一個又一個分割的信息孤島,遠未發揮出預期的效果。許多地方政府對於電子政府的運行機制、中央與地方政府在電子政府體系中的關系尚未明確就盲目上馬,極有可能相當多的地方政府的信息化項目的建設結果被托德·拉姆齊不幸言中,缺乏與電子政府運行特點相吻合的先進的績效評價體系是造成這一局面的核心原因。如不加快構建電子政府的績效評估體系,電子政府項目可能會成為我國繼企業之後由政府掀起的又一波互聯網泡沫。
二、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的發展
政府的績效評估體系是關繫到政府治理水平和運作效率的核心制度安排。政府作為政治權力的主體,對社會實行必要的政治管理,政府所掌握的政治權力是人民授予的,必須對人民負責,政府行為的結果與人民的利益息息相關,所以對政府績效進行較為全面的評價是十分必要的。就世界范圍來看,美國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建設走在了世界的前列。美國政府早在20世紀40年代就著手構建政府績效評價體系,並有專門的雜志刊載相關學術文章,到了60年代,美國會計總署就率先把對政府工作的審計重心從經濟性審計轉向了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並重的審計,俗稱「三e審計」,後擴展到「五e審計」,在1972年,美國政府審計師用於績效審計的工作量佔到了其總工作量的86%,足見績效審計在美國政府審計中的地位。為了保證審計的順利進行,其審計部門是獨立於政府行政部門的。美國會計總署1994在修訂的《政府的機構、計劃項目、活動和職責的審計准則》中對績效審計作出了如下定義:績效審計就是客觀地、系統地檢查證據,以實現對政府組織、項目、活動和功能進行獨立地評價的目標,以便為改善公共責任性,為實施監督的採取糾正措施的有關各方進行決策提供信息。績效審計就是包括經濟性和效率性審計以及項目審計。A、經濟性和效率性審計包括確定:1、機構是否經濟地和高效率地取得、保護和使用它的資源(如人員、財產和空間);2、低效率和不經濟情況產生的原因;3、機構是否遵循了與經濟性和效率性有關的法律和規章。B、項目審計包括確定:1、達到立法部門和其他權威機構所確定的預期成果或收益的程度;2、組織、項目、活動和功能的有效性;3、機構是否遵循了與項目有關的法律與規章。
70年代,美國、英國、加拿大、瑞典等國的政府績效審計得以飛速發展,成為評價政府業績的核心指標。但由於政府行為的結果包羅萬象,不單純是效率和經濟性的問題,要面面俱到對每一項結果進行評價是不可能做到的。為了避免「三e審計」的片面性,美國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由硬性指標和軟性指標共同構成,硬性指標是由美國會計總署承擔的對政府的績效審計,軟性指標是由社會大眾對政府進行評價,定期發布政府支持率,以增強政府執政地位的合法性和政策的權威性。
我國對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研究起步較晚,但發展較快,目前國內有相當多的學者將研究的目光投向了這一領域,學者們就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價值取向、評價的模式、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機制展開了深入研究,但對電子政府的評估體系的研究還相當薄弱,基本上還沒有展開。目前審計已成為我國評價政府的主要手段,我國全面開展了對政府的審計,但重點關注的是經濟性審計,對於效率性和效果性審計目前僅局限於國有大中型企業,政府機構尚未全面涉及,反應出我國對政府的審計關注的主要是投入和過程,尚未高度關注結果和效率。審計機構的組織結構還存在缺陷,國家審計署隸屬國務院,地方審計機關在業務上向上級審計機關負責,在行政上對本級政府負責,形成雙重領導,影響了對政府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6)。可以說,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自身建設還相當不完善,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與現實的發展有一定差距。
三、我國電子政府的績效評估體系的建構
我國電子政府的績效評估體系的建設極為緊迫,與當前電子政府迅猛發展的態勢不相吻合。電子政府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局限,客觀上為構建一個統一、開放、高效率、低成本、民主的政府創造了條件,如果自下而上來構建電子政府,由於各級地方政府對電子政府理解的歧義,勢必會造成標準的五化八門,各級地方政府建構的電子政府的結構和職能差異巨大的局面,也必然直接影響到了電子政府的運作效率。電子政府是一個前所未有的浩大工程,是政府管理史上的又一革命性變革,要確保這一項目的成功,充分發揮信息技術在政府管理中的巨大作用,中央政府有必要率先構建統一的電子政府的組織結構,規范其職能,該撤的撤、該裁的裁、該並的並,建立電子政府的結構和職能的標准體系,然後才能上電子政府項目。美國電子政府項目的建設程序首先是由副總統戈爾牽頭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績效評估委員會」(NPR),由計算機專家、會計師、效率專家、法律專家、管理學家、經濟學家、政治學家等多學科專家構成,這一委員會負責對電子政府的結構和職能予以全面評估,形成相應的標准,然後才開始大規模建設,這種嚴謹的作風確保了美國電子政府項目的成功。據統計,1992年至1996年,美國政府員工減少了24萬人,關閉了近2000個辦公室,減少開支1180億美元,政府的200個局確立了3000多條新的服務標准,廢止了1.6萬多頁過時的行政法規,簡化了3.1萬多頁規定。其成效顯著,尤其重要的是,政府職員開始關心民眾的需求,電子政府拉近了政府和民眾的距離,為創建一個更加民主的政府提供了現實保證。
(一)電子政府無法嫁接我國傳統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
對傳統政府行政架構和政府治理手段而言,「電子政府」堪稱一場革命性變革,必然會對政府內部運作和部門重組帶來新的要求和內容,並不意味著僅僅是原有的政府運作手段的技術的變化,信息技術的發展客觀上要求重新設計和定位政府職能,再造其運作流程,創新並整合其服務,以適應信息技術的發展。革命性的技術變化將會帶來技術、制度和理念的互動,沖擊傳統的政府管理理念和傳統的管理制度,帶來理念和制度的創新。但是,這種創新並非自發完成的,如果沒有與技術革命同步的制度和理念的創新,技術的生命力將會被遏制,先進技術的採用不會必然帶來政府運作的高效率和低成本,也並不必然帶來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和民主政治的發展。必須明確的是:電子政府並非現代政府的代名詞,但它是現代政府有效行使其職能的強有力的工具。中國所要建設的政府是一個現代政府,而非電子政府。因此,不能單從技術的角度來評價政府,先進的管理技術並不必然造就現代的政府。必須把對電子政府的評價納入現代政府的價值取向之下,評價體系的靈魂就是評價的價值取向。一個完整的評價體系包括了評價的價值取向、被評價組織的結構和職能、評價的主體、評價的標准和評價的方式,即評價是評價主體基於一定的被評價組織的結構和其應履行的職能之上的,評價的標准和方式應反應出評價體系的價值取向來。當被評價組織的結構和職能面臨重大變化,當評價主體的價值取向發生重大變化時,績效評價體系勢必要發生變化。
我國的電子政府工程是1999年正式開始的,而此時政府的管理模式和評價體系正面臨重大轉軌。在20多年改革開放中,我國政府的治理模式和評價的價值取向均與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不同。由於1978年開始改革時,政府對於未來發展目標缺乏明確定向,對於具體的發展手段同樣存在分歧,所以,民眾和地方政府承擔起了探路的任務,中央給出原則,民眾和地方政府探索具體的道路,然後由中央政府來提煉、升華和推動,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三層」決策模式。這一決策模式的優點是為各種可能推動發展的方法大開方便之門,容許試錯,有利於沖破僵化的思維模式,極大地提高了地方政府制度創新的積極性,推動了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缺點是導致我國許多的改革都是實踐走在理論之前,理論研究的嚴重滯後帶來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它使各級地方政府的行政行為缺乏統一的規范和標准,隨意性極大。在實踐過程中,相當多的地方政府採取了短視的做法,犧牲環境、犧牲勞動者利益、犧牲弱者利益,完全追求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尋租盛行,市場遭到層層行政權力的分割和肢解,使得我國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市場的公正性和統一性、社會的公平性均存在嚴重缺陷,相信北京人在漫天的沙塵暴中正在細細品味政府行為短視的惡果。這種決策模式和評價體系是相對封閉、隨意和片面的,具有人治、專制、程序不規范、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目標的特點,也被稱為「政績型」評價模式,往往強調投入和過程,而忽視效率和結果,這種「政績型」評價模式導致一大批為官員增添政治資本的低效率、無效益的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上馬,使我國相當多的地方財政陷入困境。早在1999年,中國官方就對1998年底以前鄉村兩級自身的各種債務、債權和擔保形成的各種債務進行一次徹底清查。雖然至今仍未知確切的結果,但中國基層政府的負債狀況驚人應是確鑿無疑的。據農業部一位已經離休的司長對《新聞周刊》透露:中國鄉鎮將近5萬個,平均每個鄉鎮負債400餘萬元,計2200億元左右。至於縣級財政赤字就更為驚人。這是一個令人吃驚的數字,透過這一數字可以理解為什麼有那麼多地方政府拖欠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就在於這種決策模式和考核指標的缺陷以及由此形成的短期行為,其評價體系是在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尚未明確的情況下形成的。在這種評估體系下,幹部政績好壞,只問工廠多少,卻不問市場大小,只問產值利潤多大,卻不問負債還貸。這樣,企業是建起不少,但是形成效益的卻沒有幾個。這種長期形成的評估模式具有巨大的慣性,如果自下而上來構建電子政府,則這一決策模式和評價體系將在電子政府的建設中得以展現,其後果將是災難性的,它必將導致巨額的國民財富的浪費。令人擔憂的是:「目前(我國)已經建立起來的電子政務工程,大多是在一種缺乏宏觀規劃與指導的條件下開展起來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李廣乾博士如是說,「電子政務要成為適應現代信息技術的一種全新的政府管理方式,就必須建立和完善電子政務的監督和評估機制,只有這樣,我國的電子政務才能得到不斷的改進與提高。」中國電子政務示範工程總體專家組成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在目前缺乏統一規劃和統一技術標準的情況下,我國的電子政務建設有一哄而起的跡象。如果這種勢頭得不到及時的制止,可能給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帶來難以估量的損失。
二十多年改革開放的經驗和教訓提示我們,是到了該結束這種試錯型管理模式的時候了,中國到了應該理論先行,到了應該自上而下來推進社會發展的時候了。事實上,在我國加入WTO的前後,傳統的政府治理模式和評價標准就面臨著來自國際法的約束,內外的環境都在推動傳統政府向現代政府的轉軌。盡管WTO是一套經濟領域的法律法規,但良好的市場環境是需要由政府來建構和維系的,所以,WTO對於政府的約束比對企業的約束多得多。要構建一個符合WTO規則的市場經濟體系,客觀上要求我國政府的績效評價體系與西方發達國家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在一定程度上要接軌,不可能經濟規則與世界接軌,而政府的行政治理模式卻依然特立獨行。西方國家普遍將增長、公平、民主和秩序作為現代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的價值核心。著名學者亨延頓在《發展的目標》一文中提出了他認為發展學說中居於核心地位的五項指標,即增長、公平、民主、穩定、自主,並具體闡述了每項指標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增長是指經濟增長,以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的提高來界定經濟增長;公平主要涉及分配,集中於兩個目標,一是減少絕對貧困,二是減少不平等;民主是按照西方民主的模式來界定,主要關注了民主的先決條件和民主制度的發展;穩定主要關注的是政治秩序和政治穩定;自主主要關注了欠發達國家對發達國家的依附問題。亨延頓的核心指標與其他西方學者如彭諾克、阿爾蒙德等的觀點有許多相通之處:如增長與福利、民主和自由、安全與穩定、公平與公正等,不同之處在於亨延頓將自主單獨列出,這對我國構建政府的評估體系是有參考價值的。由於我國的發展水平與西方有較大差距,因此,西方的政府評估價值取向在我國的應用是必須考慮到現實條件的,但不可否認的是:增長、公平、民主、穩定和自主理應成為我國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的重要構成部分,只不過每一指標在不同時期其重要性會有所不同。
民主、法治、效率、自由、人權、公共利益、社會公正、正當程序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價值取向,也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所在,這與我國傳統政府治理的人治、封閉、不講效率、官僚主義、不負責任形成鮮明對比。我國的政府治理模式正從對公民社會的直接干預走向宏觀調控,從政府直接投資轉向了政府為社會提供優質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正處於全面調整之中,政府從原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轉化為只當裁判員。我國構建現代政府的價值取向理應成為電子政府評價體系的價值核心,具體而言,電子政府的評價體系的價值取向應包括:高效率、低成本、法制化、推進經濟增長、維護社會公正和公平、民主、開放、廉潔、負責任、穩定和獨立自主。這些價值取向應在評估標准和評估方式中得以充分體現。
(二)電子政府評估體系的基礎是電子政府的內在結構和職能
績效評估是基於具體的組織結構和組織應履行的職能之上的,不可能在不清楚一個被評估的組織的具體結構和其應履行的職能時,評價主體能作出合理的評價。電子政府的組織結構到底如何構建?學術界和政府部門都在探討。目前比較成熟的觀點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在電子政府體系中的職能是有差異的,中央政府的主要職能在於從各級地方政府獲取社會運行的相關信息,根據這些信息作出相應決策,通過立法、司法、行政、財政、金融等手段來宏觀調控經濟與社會的和諧發展;地方政府的主要職責應是為所屬區域的企業和民眾提供優質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並維護當地市場的公正、公平和效率。這樣,電子政府就包括一個內網和一個外網,內網主要是政府內部的溝通,外網是政府與民眾互動的紐帶。基於電子政府的職能,其結構至少應包括:實體要素、支撐要素、目標要素和人員要素。具體而言,實體要素是構成電子政府的物質基礎,包括硬體環境、軟體環境以及信息資源庫;支撐要素是保證電子政府順利運作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規范、共享信息的范圍和參與者的身份確認機制;目標要素是電子政府所要達成的目標,包括電子化公文、電子商務、電子郵遞、電子稅務、電子福利、電子民主、政務信息公開等內容;人員要素是維系電子政府良好運行的人員素質保證,包括對系統的維護和數據的採集和處理。
要保證電子政府職能的實現,首先就必須構築合理的電子政府的結構,政府管理本身的復雜性,決定電子政府結構的復雜性。未來的電子政務,要實現的是「一站式」的辦理和不受時空限制的「在線服務」,這就需要實現政府各部門之間進行互動式辦公和處理大量為公眾服務的事項,而每一個部門的管理業務本身又是一個相對獨立的系統,業務差別很大,要使這些不同業務部門的政府機構之間實現互通互聯,做到「一線式服務」,是一個非常復雜的問題。不僅每一個部門要根據電子政務的要求,首先在單位、系統內部對傳統的行政管理程序、流程以及組織結構進行一些必要的調整,而且還要按照互聯互通的要求,在統一標准下與其他政府部門之間進行對接。由於我國現有的政府信息化工程基本上是在不動政府原有結構的情況下各個部門獨立來建設的,導致技術標准五花八門,要有效發揮其作用就必須加以整合,如果對已經建立的行業或部門的信息化系統的結構和標准缺乏有效整合,就急於上新的電子政府項目,將會使未來的整合更加困難。
下面繪出了一個電子政府的參考模型,以方便分析:
電子政府的參考模型
對比電子政府這一參考模型,我們會發現我國電子政府項目的實體要素進展較快,而支撐要素、目標要素和人員要素的進展則相對欠缺,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要素都不是地方政府可以單獨完成的,如相關法律法規、電子民主的運行機制、電子服務標准、信息採集機構的獨立性等,沒有強有力的統一規范是不可想像的。關於電子政府的信息法規在我國就是一個空白,什麼信息可以公開?什麼信息不能公開?政府信息如何保證它的准確性?信息服務如何確保質量?目前無法可依,所以難於對其進行評價。而在傳統的政府管理模式下的政務信息公開,其信息的可靠性是值得懷疑的。在這方面,美國和英國的立法先行的作法值得參考。1993年美國頒布《電子化信息自由強化法》,對於政府部門的信息資源進行分類,規定哪些信息需要保密、哪些信息公眾可以免費獲取,為保證信息來源的准確可靠,信息的採集、製作和公開環節絕大部分由獨立於政府的社會機構來承擔,而不是全部由電子政府自身來完成。英國在1993年頒布的《開放政府白皮書》(TheWhitePaperonOpenGovernment)中,政府明確承認人民有權要求他們獲取信息服務的質量,對提供公共服務的運作者可以施加壓力,開放政府理論的實用規則在1994年4月正式頒布,確保了電子政務信息來源的可靠性。
電子政府建設僅僅有實體要素的孤軍深入、快速發展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有其他要素同步發展,才有可能充分發揮出電子政府的巨大優勢。汪玉凱教授指出:推動政府信息化和電子政務,關鍵要搞好整體規劃,制定統一的技術標准。我國雖然就此作出過一些具體規定,但至今還沒有制定出全國性的政府信息化的中長期總體規劃,特別是有關統一的技術標准方面,幾乎還處於各自為戰的狀態。與此相聯系,由於我國的地區分割、部門分割現象嚴重,還導致了大量的重復建設,如基礎網路等,如何在統一的規劃和標准下,整合現有資源,防止重復建設和各自為戰,成為政府信息化和電子政務發展中的關鍵所在。
要控制電子政府的發展方向,確保其優勢的充分發揮,評價體系要優先發展。首先要規范電子政府的結構,然後對電子政府的實體要素、支撐要素、目標要素和人員要素制訂全國統一的具體標准,其中,目標要素是電子政府項目的產出,而實體要素、支撐要素、人員要素是保證電子政府產出的基礎。所以,對目標要素的評價應側重於效果評估,民主、社會公平和公正、高效率等電子政府價值取向應能在其產出中有效反應出來,對於電子政府的產出應由國家審計機關和民眾共同評估;對實體要素應側重於經濟性和效率性評估,即對政府部門是否經濟地、高效率地構建起了電子政府的實體進行評估,應由國家審計機關來負責實施;支撐要素應確保電子政府運行的安全、可靠和高效率,應體現出現代政府的價值取向來,即法律法規應超前、統一、充分反應電子政府運行的內在要求;對人員要素的評估應體現出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同樣可以由國家審計機關和民眾共同來評估。
(三)評價主體和評價方式
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人民,作為人民的受託人依法履行其治理的職責,這是任何民主社會的政府都會坦然承認的,但從古至今,執政者的權力運行往往超出了其范圍,甚至凌駕於人民之上,民眾往往也無可奈何。但當執政者的權力運行與人民的意願偏離太遠時,社會矛盾就會以劇烈的社會沖突表現出來,甚至產生革命運動,推翻執政者,歷史反復在上演這樣的悲喜劇,民心的向背成為政府權力運行的核心牽制力,似一隻看不見的手在主導著政治勢力的更替。任何一個民主社會對政府績效的評價主體只能是人民,電子政府同樣不能例外。但人民要表達自己的意願常常受制於信息傳遞渠道的狹窄、傳遞通道的不暢、傳遞成本的昂貴,而不能得到及時、准確、暢通的表達,加上政府為實施有效的社會控制,必定會壟斷或封鎖那些不利於政治穩定或危及到政治統治的信息,會用強力控制傳統大眾傳媒,有選擇地發布經過篩選過濾的信息來影響公眾的認知與判斷,普通公眾要獲得充分信息或反過來通過有效渠道向大眾自由廣泛地傳播自己的思想幾乎不可能,所以必然會經常出現政府權力與人民意願相背離的局面,古今中外均概莫能外,差別只在於偏離的程度與時間的長短。這使政府管理體系出現諸多問題,如官僚主義、效率低下、權錢交易、貪污腐化、政府失靈,公共管理的效率和社會公平的目標在傳統的政府運行方式下難於實現,政府自身就成為問題的中心,為了取得人民的信任、樹立政府的威望,世界上許多國家不得不頒布法律法規,對權錢交易、貪污腐化進行懲罰,對官僚主義進行約束,努力解決政府效率低下、政府失靈的問題。電子政府提供了從根本上改變這種局面的有效手段,電子政府使政府信息公開化、透明化、互動化,天生就具有民主、開放的屬性,它極大地增強了人民影響政府的力量,使一種有回應力的、高效率、負責任、具有更高服務品質的由人民意願來驅動的政府成為可能。
電子政府之所以令眾多有遠見的政治家怦然心動,其主要原因就在於它提供了公民大規模和高強度的政治參與的可能性,它帶來的開放性大大加強了政府行政的透明度和民主化程度。公民政治參與是公民在政治運行過程中表達自己的思想、意圖和利益以影響國家政治決策和國家行為的活動。它是現代社會民主制度賴以存在的基礎,也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特徵之一。在當代社會,政治權威要獲得合法性和有效性,必須使社會上具有政治參與要求和能力的公民參與到政治體系和決策過程中來;而政治穩定的實現和政治秩序的建立,也有賴於社會各種利益得到制度化的代表和表達。傳統的代議制由於代表的代表性問題,以及在及時和全面反應民意方面存在著諸多缺陷,因此,現代政府完全有必要引進直接而廣泛的電子民主。電子政府自身的結構也迫切需要人民來參與直接評價,因為,電子政府打破了傳統的政府金字塔式的管理層級結構,使政府的組織結構出現扁平化趨勢,每一位政府職員的權力被相應放大,其提供的公共服務主要在網路空間完成,其上級管理人員很難知曉服務的質量,因此,對其服務的質量進行評估最為便捷的方式就是引進人民的直接評價。
四、總結
電子政府的績效評價體系是事關電子政府工程成敗的制度性安排,具有舉足輕重的價值和意義。我國電子政府的績效評價體系應以現代政府的價值取向作為評價的核心,立法應先行,相關法律法規應充分反應出現代政府的價值取向來,評價應基於合理的電子政府結構和其應履行的職能,評價的主體是最為廣大的人民,評價的方式應軟性指標和硬性指標相結合,硬性指標的具體評價標准應由多學科專家共同來制定,由國家審計署負責實施,軟性指標在我國應分步推進,電子政府工程的實施應從上至下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