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葯電商靠不靠譜?
現在,越來茄滲晌越多的醫葯電商上線運營,除了眾葯到家、叮當快葯這樣的專業醫葯平台,京東、天貓顫鋒、餓了么、美團等也紛紛加入了醫葯電商陣營,開拓醫葯板塊。盡管醫葯電商發展迅速,但普通老百姓仍舊會有這樣的疑問——網上下單買葯?這靠譜嗎?
網上購買葯品是靠譜的。因為這些網上銷售葯品的平台都是取得了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證。
1.葯品網路銷售平台必須取得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資格證。在網上銷售的葯品平台,必須取得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才有資格在網上銷售。
2.在網路平台上銷售葯品的單位,要有《葯品經營許可證》。比如說在天貓上銷售葯品的這些葯品店鋪,他們必須有《葯品經營許可證》,才可以在平台上喊高銷售葯品。有很多的天貓上銷售葯品商家大部分都是實體店鋪在網上銷售的。
2、醫葯電子商務的發展與現狀???
2007年6月21-22日,我有幸以一個電子商務從業人員的身份參加由國家葯監局信息中心在北京中苑賓館主辦召開的首屆「互聯網葯品信息與交易服務高峰論壇」,會上通過國家葯品監管最高部門的政策解讀和國內外醫葯電子商務發展現狀相關數據的披露,使我對我國醫葯電子商務行業發展有了新的看法,並對醫葯電子商務網站發展模式有了深入探究的興趣。
醫葯行業是一個國家監管比較嚴格的行業,葯品質量、用葯安全關繫到人們的身體健康,所以葯品的流通監管顯得尤為重要。互聯網的、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打破了葯品的傳統流通渠道限制,葯品通過互聯網進行交易、流通已經繞過了傳統的監管體系,使原有的監管體系在互聯網環境下起不到作用,所以互聯網的發展也迫切要求醫葯行業進行電子商務化。
醫葯領域引進電子商務,是國際上的大趨勢。根據有關數據顯示:在歐洲,葯劑師協會下屬的葯店,90%以上都開展網上葯品預訂服務。美國有1000多家網上葯店,市場規模將近1700億美元。而在中國,由於網路葯品交易剛剛放開,醫葯企業還處於猶豫不決階段。但也正是因此,中國的醫葯電子商務中蘊藏了巨大的商機。
醫葯電子商務的應用,可劃分為3個層次:第一個層次,通過互聯網進行醫葯信息的發布和獲取;第二個層次,進行葯品價格信息的發布和交易的撮合;第三個層次,完整的電子商務,即通過互聯網完成從葯品信息發布和獲取到在線交易、在線支付的全過程。
市場有了需求,醫葯電子商務網站也相繼誕生。我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輸入「網上葯店」進行搜索,就能搜到大量的賣葯信息,但這是否就是所說的醫葯電子商務、醫葯電子商務網站呢?
根據《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醫葯網站分類如下:
一、葯品信息服務類網站(包括經營性葯品信息服務網站和非經營性葯品信息服務網站)。
二、葯品交易服務類網站(包括葯品交易服務第三方交易平台、葯品交易服務B2B網站和葯品交易服務B2C網站)
在「互聯網葯品信息與交易服務高峰論壇」會上,從國家局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到2007.6.18,全國已獲得「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的企業總共1178家,占申請企業數的50.09%,其中經營性385家,非經營性793家,獲得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企業數前六位省份為:北京、上海、廣東、陝西、江蘇、浙江。同樣截至到2007.6.26,全國已獲得「互聯網葯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企業有9家,其中第三方平台五家:
1: 北京先鋒環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2: 海虹醫葯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 海南衛虹醫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4: 合肥徽之堂醫葯信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馳醫葯信息技術開發有限公司
B2C經營模式四家:
1: 北京金象大葯房醫葯連鎖有限責任公司
2: 北京京衛元華醫葯科技有限公司
3: 遼寧盛生葯房連鎖有限公司
4: 上海葯房連鎖有限公司
至於B2B經營模式目前還沒有企業獲得證書,但也有少數企業打算提出申請。從總體上來看,我國醫葯電子商務發展尚屬起步階段。
站在電子商務的角度,我所關心的、並要探究的是關於「第三個層次,完整的電子商務,即通過互聯網完成從葯品信息發布和獲取到在線交易、在線支付的全過程。」的醫葯電子商務網站。從以上數據顯示,我國目前(數據截至到2007年6月22日)合法的醫葯電子商務交易網站僅僅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5家,B2C網上葯店4家),而且網上葯店經營的葯品必須是OTC類葯品(非處方葯),這無論從數量上漢或是從經營范圍上,都跟美國形成了巨大的差距,也不符合我國的發展情況和市場需求。通過搜索引擎搜索,我搜到大量的違法網站經營葯品,這些網站的存在說明市場存在巨大的需求。
經過分析研究,我對我國醫葯電子商務也有了新的看法,本人觀點如下:
1.我國醫葯電子商務發展水平低。從醫葯電子商務類網站的數量和經營范圍、發展模式來看就知道醫葯電子商務的價值鏈條並未得到有效的開發,葯品作為一種高度標准化的商品,是最適合從事網上交易的。從葯品的生產到流通上市各個環節都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標准來執行,所以在葯品質量、包裝規格、主要成分、主要功能、適用范圍等等都可以用具體的量化數據來衡量,消費者如果能夠通過互聯網這種透明、開放的環境對比挑選葯品,買賣雙方信息就比較對稱,操作過程也比較透明,可以很好的減少葯品流通過程中的暴利行為,給葯品最終消費者最大的實惠,也能有效的促進行業的發展和國家的醫療改革。
2.監管部門監管手段、水平跟不上互聯網技術和市場需求。目前國家葯監部門對互聯網葯品交易設置的門檻這么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監管技術跟不上,生怕互聯網這種新的形式會帶來難以解決新的問題和麻煩,但行業的發展和改革不能因為這個原因而停滯,所以葯監部門也在摸著石頭過河,在實踐中探索。
3.醫葯電子商務,發展潛力巨大。正由於目前是新的應用,正因為目前的市場不是很成熟,所以也給了企業很大的發展空間,競爭程度也沒有那麼激烈,但企業也應認識到,在發展的前期沒有成功經驗可循,政策的支持也少,反而更多的是限制和門檻,這就需要企業能夠有前瞻性的戰略規劃和周密的市場計劃,同時具備在這種環境中開拓市場的能力和決心。
4.醫葯電子商務市場化程度不高。目前就第三方交易平台來說,全國就是5家,而且這些平台主要是用於醫療系統葯品及器械的采購招投標,特別是在目前國家對醫葯電子商務並未完全放開發展的情況下,葯監部門的監管和干預必然會比較多,所以完全按照市場為導向恐怕很難做到。
5.政府、企業面臨兩難境地。政府也想推動醫葯行業的電子化,企業跟想在醫葯電子商務進程中賺得一桶金,但由於政策的不完善和發展模式的不成熟不清晰,造成了政府、企業雙方出現「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兩難境地,醫葯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政府、企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以上是我以電子商務人的眼光來看待問題所提出的觀點,對醫葯行業的電子商務發展問題還需要醫葯行業更加專業的人員來進行深入的分析。(來源:艾瑞網)
3、我國醫葯電商發展現狀如何?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互聯網+與各行業的深度結合,我國網上銷售葯品的限制逐步減少,中國醫葯電商的到了巨大發展。2018年全國醫葯電商規模(含第三方即A證)達到2315億元,其中B2B業務規模達到931億元,維持著30%以上的行業增速,B2C業務保持穩定發展。未來,我國網售處方葯有望解禁,將給我國醫葯電商帶來更大的增長動力,行業整體發展向好。
醫葯電商規模整體擴大,B2B業務發展迅速
隨著國家相繼取消互聯網葯品A、B、C證的審批制度,改為監管制度,我國醫葯電商進一步放開,促進了我國醫葯電商規模的壯大。根據商務部發布的《葯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顯示,據不完全統計,2016年,我國醫葯電商銷售總額612億元,2017年我國醫葯電商直報企業銷售總額達到736億元(不含A證),同比增長20.26%,占同期全國醫葯市場總規模的3.7%。
2018年,我國醫葯電商A、B、C證已經取消審批,同時第三方醫葯B2C模式發展迅速,如美團等在平台上開放葯店介面,醫葯連鎖零售企業可以將自身網上店鋪接入美團,擴大營業收入,進而推動了我國醫葯電商交易規模的擴大。2018年,受審批制度改為監管制度的影響,政策放鬆下,我國醫葯電商交易規模迅速擴大,2018年醫葯電商直報企業(不含A證,即不含第三方交易平台)銷售額為978億元,同比增長32.88%;而包含第三方交易服務平台交易額在內的銷售總額達到2315億元。
隨著醫改的不斷推進,前瞻認為在本輪醫改中,醫葯分開、優化醫療體系效率將成為政策推進的重點之一,醫葯電商有望成為監管層實現政策目標的重要工具,目前處方葯網路銷售依然存在著一定的政策壁壘,但未來有望解禁。
同時,新修訂的《葯品管理法》提出,授權國務院葯品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健康衛生主管部門等部門具體制定網路銷售葯品管理辦法,同時規定了幾類特殊管理葯品不能在網上銷售,為處方葯的互聯網銷售實踐探索留有空間。
——更多數據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互聯網對中國醫葯行業的機遇挑戰與應對策略專項咨詢報告》。
4、葯品網路銷售監管新規自今年12月起施行,對網路售葯有什麼影響?
葯品網路銷售監管新規自今年12月起施行,對網路售葯有什麼影響?
1.對網上銷售處方葯實行實名登記制度,按規定進行處方審核和調配;規定處方葯和非處褲扮方葯應當分開展示,明確不得在處方葯銷售的主胡租灶頁面和首頁直接展示包裝、標簽等信息;在通過處方審核前,禁止展示說明書等信息或為處方購買提供相關服務,意在強調「先處方後用葯」和處方審核的管理要求。處方葯銷售前,應當向型瞎消費者充分告知相關風險警示信息,並經消費者確認,有效防範葯品安全風險。
2.有處方才能買處方葯,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直接買葯,事後再補,原來網上繞過監管的漏洞都被堵上了。這對患者用葯安全是有利的,但對那些之前違規的平台來說,無疑是一個震懾。整體來看,網銷新規對公司影響不大,因為目前來看,基本都是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執行的。但上面提到的「開葯前不能顯示說明書」等線上流程和顯示規則需要根據最新的監管要求進行細化和微調。清晰詳細的監管要求為行業的發展建設提供了路徑,也有利於良性發展。
3.社會價值和行業價值放大。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銷售企業應當承擔與網路售葯相關的責任,如核實處方真實性、避免處方重復使用等。第三方平台負責葯品展示、交易等環節,同時也監管銷售企業的行為。對於社會最為關注的「網上處方葯銷售」政策,這份文件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重新確認了網上處方葯銷售的合法性。通過有序放開,正式回應社會和行業對醫葯電商和網上處方葯銷售的廣泛需求,這也標志著國家正式放開處方葯網上銷售。
5、在電子商務網站從事葯品代購合法嗎
違法。
只是國家監管力度不到位,沒有能力對大量的淘寶葯品進行監管,但是淘寶銷售葯品始終是違規的,一旦國家對淘寶葯品開始整頓,那麼你的店鋪將受到法律制裁。
國家對電商銷售葯品,在2013年11月發布了電商經營葯品許可證,當時全國只有12家電商具備資格,後來范圍擴大,但是也不到100家。
淘寶醫葯館只是在打擦邊球,但是醫葯館內的商家都是大型醫葯連鎖葯店通過淘寶醫葯館開的網上葯店。個人開網上葯店,從法律上說是不允許的。
因為葯品不同於其他商品,葯品是具有療效的商品,一旦出現假葯劣葯,對生命會產生很大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