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子商務以什麼為服務對象?
按照交易對象來分類,電子商務可分為如下幾類: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版的電子商務-B2C,這是消費者利權用Internet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2B,B2B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重要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企業與政府方面的電子商-B2G,這種商務活動覆蓋了企業與政府組織間的各項事務。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2C,個人利用互聯網進行的交易活動。消費者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C2G。消費者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C2B2C,就是現在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進行私人定製模式。
2、電子商務的B2C\B2B具體指什麼?
B
3、電子商務的交易對象
電子商務的交易對象分為: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 B2C:這是消費者利用Internet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形式,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商務。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 B2B:B2B 方式是電子商務應用最重要和最受企業重視的形式。
(3)企業與政府方面的電子商務 B2G:這種商務活動覆蓋企業與政府組織間的各項事務。
(4)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 C2C:個人利用互連網進行的交易活動。
(5)消費者與政府之間的電子商務 C2G。
4、在電子商務中,電子化的對象包括什麼
電子商務中,電子化的對象包括:商城、產品、交易、支付和物流。
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版術和網路通權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旨在讓消費者通過互聯網進行網上購物和支付,節省消費者與企業的時間,提高交易的效率。電子商務的構成要素是商城、消費者、產品和物流,其中包含的行為是電子化商城、電子化產品、電子化交易和支付以及電子化物流。這一系列行為的電子化構成了電子商務的特點:
通過瀏覽電子商城和產品的電子信息,消費者可以直接明確地通過互聯網了解到產品;
在電子商城上下訂單和進行電子貨幣支付,發生交易行為;
電子商城在收到電子訂單後將產品包裝,通過物流公司將產品送至消費者處。
5、B2B B2C C2C B2C C2B 是什麼意思
大家經常聽說B2B、B2C、C2C等,那麼到底B2B、B2C、C2C市場是什麼意思啊?可能很多朋友並不是很了解,下面我們就分別介紹一下。
1、B2B(也有寫成 BTB,是Business-to-Business的縮寫)是指企業與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路或Internet,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交易活動的商業模式。它將企業內部網和企業的產品及服務,通過 B2B 網站或移動客戶端與客戶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網路的快速反應,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的業務發展。
2、B2C是Business-to-Customer的縮寫,而其中文簡稱為「商對客」。「商對客」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3、C2C實際是電子商務的專業用語,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其中C指的是消費者,因為消費者的英文單詞是Customer(Consumer),所以簡寫為c,又因為英文中的2的發音同to,所以C to C簡寫為C2C。C2C即 Customer(Consume) to Customer(Consumer)。C2C的意思就是消費者個人間的電子商務行為。比如一個消費者有一台電腦,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把它出售給另外一個消費者,此種交易類型就稱為C2C電子商務。
B2B有三寶:企業、中介、溝通好
B2C有三寶:品牌、渠道、銷售好
C2C有三寶:你開、我買、支付寶
以上就是有關B2B、B2C、C2C市場是什麼意思啊的簡單介紹,通過本文的介紹,大家應該對這幾種模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6、電子商務活動按其對象類型可分為什麼類
電子商務(Electronic Commerce)是在網際網路開放的網路環境下,基於瀏覽器/伺服器應用方式,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
電子商務模式可以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1.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
2.企業與企業之間的電子商務(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
3.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
4.C2B是電子商務模式的一種,即消費者對企業(customer to business)。
一般來講,基本模式是前三種,第四種是新興的一種模式!
7、b2c電子商務運用模式有哪幾種,試比較它們的特點,適用對象,應用時注意哪些
B2C電子商務指的是企業針對個人開展的電子商務活動的總稱,如企業為個人提供在線醫療咨詢、在線商品購買等。
B2C電子商務運用模式有有:
1、綜合商城
有龐大的購物群體,穩定的網站平台,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盡管仍然有很多不足),促進賣家進駐賣東西,買家進去買東西。如同傳統商城一樣,淘寶自己是不賣東西的,只是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
商城,謂之城,自然城中會有許多店,是的,綜合商城就如我們平時進入現實生活中的大商場一樣。商場一樓可能是一級品牌,然後二樓是女士服飾,三樓男士服飾,四樓運動/裝飾,五樓手機數碼,頌纖六樓特價將N個品牌專賣店裝進去,這就是商城。而後面的淘寶商城、365商城等也自然是這個形式,跟傳統無異,它有龐大的購物群體,有穩定的網站平台,有完備的支付體系,誠信安全體系(盡管目仍然有很多不足),促進了賣家進駐賣東西,買家進去買東西。如同傳統商城一樣,淘寶自己是不賣東西的,是提供了完備的銷售配套。
而線上的商城,在人氣足夠,產品豐富,物流便捷的情況下輪鬧,其成本優勢,二十四小時的不夜城,無區域限制,更豐富的產品等等優勢,體現著網上綜合商城即將獲得交易市場的一個角色。
這種商城在線下是以區域來劃分的,每個大的都市總有三五個大的商城。而互聯網這一領域,也註定了三五家綜合商城獨大,是淘寶一家獨大的尷尬境地。其實相似的有拍拍/易趣/有啊,只是相差甚遠,乃至都不太想提及。
2、百貨商店
商店,謂之店,說明賣家只有一個;而百貨,即是滿足日常消費需求的豐富產品線。這種商店是有自有倉庫,會庫存系列產品,以備更快的物流配送和客戶服務。這種店甚至會有自己的品牌。就如同線下的沃爾瑪,屈臣氏,百佳百貨。
3、垂直商店
垂直商店,存在於互聯網上有多少有呢?這取決於市場的細分。設定細分的種類是X的話,那就是X的三到五倍,因為野桐仿每一個領域,總有三五家在那裡競爭著,盡管互聯網大家都說沒有老二,但也其實不然,盡管老二活得很辛苦,也是卧薪嘗膽,堅挺地活著。而也正因為有了良好的競爭格局,而促進了服務完善。
4、復合品牌店
類似這種店,隨著電子商務的成熟,會越來越多的傳統品牌商加入電商戰場,以搶佔新市場,拓充新渠道,優化產品與渠道資源為目標,一波大肆進軍的勢頭蠢蠢欲動。
5、輕型品牌店
輕型的品牌店是可行的,關鍵是別迷茫了自己,找出自己核心的競爭力,其它讓更強的人來承擔。而眼下,再有想著什麼都是自己乾的老闆們,也需要重新思考了,別讓自己絆倒。
6、服務型網店
7、導購引擎型
比如導購類型的網站是使購物的趣味性,便捷性大大增加同時諸多購物網站都推出了購物返現,少部分推出了聯合購物返現這些都用來滿足大部分消費者的需求,許多消費者以不單單滿足直接進入b2c網站購物了。購物前都會通過一些網購導購網站。
8、什麼是B2C工作模式?
B2C是Business-to-Consumer的縮寫,而其中文簡稱為「商對客」。「商對客」是電子商務的一種模式,也就是通常說的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商業零售模式。
B2C電子商務的付款方式是貨到付款與網上支付相結合,而大多數企業的配送選擇物流外包方式以節約運營成本。隨著用戶消費習慣的改變以及優秀企業示範效應的促進,網上購物的用戶不斷增長。
(8)b2c電子商務中涉及的對象包括擴展資料
B2C存在的問題
1、資金周轉困難。除了專門化的網上商店外,消費者普遍希望網上商店的商品越豐富越好,為了滿足消費者的需要,B2C電子商務企業不得不花大量的資金去充實貨源。
2、定位不準。一是商品定位不準,許多B2C企業一開始就把網上商店建成一個網上超市,網上商品大而全,但因沒有比較完善的物流配送體系的支撐而受到嚴重的制約;二是客戶群定位不準,雖然訪問量較高,但交易額小。三是價格定位偏高。
3、網上支付體系不建全。網上購物的突出特點是利用信用卡實現網上支付。從目前來看,我國電子商務在線支付的規模仍處於較低的水平,在線支付的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多數代付銀行職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於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項,所以越權調用交易資金的風險始終存在。
4、信用機制和電子商務立法不健全。有的商家出於成本和政策風險等方面的考慮,將信用風險轉嫁給交易雙方,有的商家為求利益最大化發布虛假信息、扣押來往款項、泄漏用戶資料,有的買家提交訂單後無故取消,有的賣家以次充好等現象常常發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B2C
9、電子商務的參與對象有哪些
電子商務的主要參與對象:
一、電子商務參與交易的主體:
1)B2B模式的參與對象
B2B作為企業間的電子商務模式,參加交易的主體一般來說為相互有業務往來的企業,這類企業包括生產 製造型企業、大型流通貿易型企業以及為企業服務的咨詢企業等。
2)B2C模式的參與對象
在B2C電子商務活動中,參加交易的主體一方是企業,另一方是消費者。實施B2C的企業所生產的一般都是面向最終消費者的產品,如圖書、軟體、日用品和家電等適合在網上出售的商品。B2C模式是隨著Internet的出現迅速發展起來的。
3)B2G模式的參與對象
B2G模式的參與主體為企業和政府,政府通過網路向企業進行采購。例如在美國,政府將采購清單通過網際網路發布或直接發送給企業,企業以電子化方式報價競爭,進而達到采購的目的。同樣,在公司稅務的徵收上,政府也可以用電子交換的方式來完成。
4)C2C模式的參與對象
C2C為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交易模式,但是參與交易的主體不僅有作為交易雙方的消費者,還包括作為交易平台的Web站點,也就是建立網上交易平台的企業。例如我國的易趣網、淘寶網等網站,消費者可以在網站注冊,並將自己要交易的商品發布在該網站上,等待其他的消費者來競價成交。
二、 電子商務的其他參與對象:
1)認證中心(CA);
2)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
3)物流配送中心;
4)政府